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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科背景下民事诉讼法教学方法创新探索
——以W 医学院为例

2022-09-28宁金强

高教学刊 2022年27期
关键词:诉讼法民事法庭

徐 进,宁金强

(皖南医学院 人文与管理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研究对象广泛、实践性和理论性兼具的学科。根据2018 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民事诉讼法课程是法学专业学生必须完成的10 门专业必修课程之一。W 医学院2006 年设置法学本科专业,2012年入选省级医事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13年入选省级特色专业。目前,W 医学院在法学专业第四学期开设民事诉讼法课程,包含60 个理论学时和12 个实践学时。本文拟在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指引下,结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的要求,立足于医事型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探讨新法科建设背景下如何创新民事诉讼法课程的教学方法。

一、民事诉讼法教学方法的现状

(一)以理论讲授作为主要教学方法

以W 医学院为例,民事诉讼法课程使用“马工程”第二版教材,内容包括绪论、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与原则(第1—3 章)、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第4—10 章)、审判程序(第11—18 章)、执行程序(第19—20 章)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第21—22 章)。在60 个理论学时里,教师如果将民事诉讼法教材内容全部讲授一遍,每章内容平均不能超过3 个理论学时。但是,以第5 章“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为例,该章内容包括当事人、共同诉讼、诉讼代表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教师在3 个理论学时里几乎无法完成全部内容的讲授。因此,民事诉讼法课程以有侧重点的理论讲授为主要教学方法。

(二)以案例讨论、观摩法庭和模拟法庭作为辅助教学方法

以W 医学院为例,民事诉讼法课程包含12 个实践学时,一般安排为案例讨论、观摩法庭,在学生有意愿积极参与的情形下,也会安排模拟法庭。一次案例讨论课为2 个实践学时,一次观摩法庭课为3 个实践学时,一次模拟法庭课为6 个实践学时。案例讨论课一般选取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真实案例,以一审或二审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作为讨论素材。观摩法庭课分两次开展,每次到法庭观摩人数不超过30 人,观摩的法庭为设置在市区的基层法院或中级法院的民事审判庭,观摩的庭审为一审或二审民事案件的庭审。模拟法庭课只安排一次,模拟的程序通常为民事一审普通程序,不安排民事简易程序、二审程序和执行程序的模拟。

(三)对W 医学院外其他院校民事诉讼法教学方法的观察

W 医学院设置法学专业以来,民事诉讼法课程基本采取上述教学方法。即使在不同的高等学校,民事诉讼法教学方法也呈现出一定的共性。例如,杨荣新等认为,在课堂讲授的基础上,增加讨论、观摩和模拟法庭等教学环节。谭兵等认为,在课堂讲授和考试考查之外,增设判例教学、观摩审判教学、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性教学专题讲座、指导学生开展法律咨询和指导学生开展诉讼代理等教学环节,形成“六位一体”实践性教学模式。何松明认为,除了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法,还应采取实地实习法、巩固法、模拟训练与角色扮演法、法律咨询及信箱法,以及启发讨论式等教学方法。王琦认为,除了案例教学,还应采用比较教学,将民事诉讼法与相关的实体法进行比较,把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进行比较。这些教学方法在共性之外,也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例如指导学生开展法律咨询和诉讼代理、法律咨询及信箱法,相当于法律诊所教学方法。

二、创新民事诉讼法教学方法应考虑的三个因素

辛国清认为,民事诉讼法教学存在下列缺陷,以法论法,缺乏交叉学科知识的铺垫;注重理论教学,忽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教师主导教学,师生互动少;教学手段传统单一。万宗瓒认为,民事诉讼法学教学存在下列问题,教学目标模糊、教学内容滞后和教学方法单一,以及教学资源匮乏。这些批评具有一定的客观性,民事诉讼法教学方法也确有必要进行创新。但是,教学方法的创新不能脱离特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更不能脱离特定的教学对象,民事诉讼法教学亦如此。

(一)民事诉讼法教学内容具备理论与实践融合、程序与实体交织的双重特征

民事诉讼法课程的教学内容,以“马工程”第二版教材为例,共5 编22 章,内容细致广泛,理论性与实践性融合,程序性与实体性交织。例如第二章“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具体包括诉与诉权、诉讼标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民事诉讼价值、民事诉讼模式和既判力。这些内容对刚刚接触民事诉讼法的学生来说,确实艰深难懂,但是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法理,学生又必须理解和掌握。因此,教师在理论教学中需要融入实践教学,通过具体的案例讨论让学生掌握诉讼标的、既判力等抽象理论。再例如第八章“民事诉讼证明”,具体包括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和证明程序。这些内容不仅仅涉及民事程序法规定,而且与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证明理论具有关联性。因此,教师在讲授时需要穿插民事实体法知识,适当体验观摩法庭,使民事程序法知识更加接近日常生活,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从而激发学习热情。

(二)民事诉讼法教学目标包括知识上的必要储备和能力上的适当训练两个进阶层次

民事诉讼法课程的教学目标包括知识和能力两个进阶的层次。第一层次的教学目标是知识储备,就是教会学生牢固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第二层次的教学目标是能力训练,就是教会学生将民事诉讼法知识和理论应用于民事诉讼实务的思维方法和基本技能。知识储备是能力训练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具备扎实的基本知识和理论,才可能具备优异的思维方法和技能。就此而言,民事诉讼法课程以理论讲授作为主要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厚实的基本知识和理论素养并无不当。但是,如果学生仅有知识储备,而没有适当的能力训练,对民事诉讼法课程的学习就只能停留在机械识记层次,而不能达到灵活应用层次,这显然背离了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因此,民事诉讼法课程以案例讨论、观摩法庭、模拟法庭和法律诊所作为辅助教学方法是确有必要的。

(三)民事诉讼法教学对象因信息网络化带来的知识碎片化需要深度学习的提升

毋庸置疑,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进入了一个网络化的时代,我们借由网络获得了大量的新知,但与此同时我们在不自觉地减少思考,工具代替了理性。在此背景下,学生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必须进行自我革新,不能只满足于通过授课让学生获得基础知识,因为学生通过网络就可以便捷获取基础知识,教师需要回应学生的更高要求,就是通过授课让学生去思考基础理论,培养学科思维。民事诉讼法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无论是基础理论还是学科思维均具有独特性和成熟性。因此,民事诉讼法课程在理论讲授时,应当通过对基础理论的分析和梳理,使学生在网络上学习到的碎片知识能够连接起来。在开展案例讨论、观摩法庭、模拟法庭和法律诊所等教学时,应当着眼于学科思维的训练,特别是民事诉讼在实务中是如何展开的,以及当事人、法官和律师在个案的思维方式和解决方案上的差异。

三、创新民事诉讼法教学方法的具体路径

傅贤国认为,民事诉讼法教学方法改革应当做到:更新课堂理论教学方法,加强基础理论知识的讲解;增加多媒体案例教学的比重,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供多种渠道,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实践理论讲解、案例教学、实训教学、审判观摩和司法实习“五位一体”教学法。这些教学方法的改革,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但是,从应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尤其是新法科背景下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角度,民事诉讼法教学方法的创新依然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

(一)坚持理论讲授教学方法,丰富民事诉讼法课堂教学的讲授内容和形式

民事诉讼法课程内容广泛,诉讼理论与程序规定相融合,教师进行有侧重点的理论讲授是学生进行知识储备的重要途径。需要反思的是,学生作为理论讲授的受众,在教师主导的教学过程中,是否有参与的机会和热情,参与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以W 医学院为例,为了丰富课程讲授内容,教师要求学生上课不仅携带教材,还应准备民事诉讼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教师在对教材进行讲解时,涉及具体的法律规定,要求学生立刻查找出处,增进学生对民事诉讼法的体系性认识。为了丰富课程讲授形式,提高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教师对教材中相对简单的内容,要求学生分组准备课件并上台讲解。在准备课件的过程中,学生会对要讲解的内容进行深入的学习,并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向其他学生展示学习成果。当然,如何丰富民事诉讼法课堂的讲授内容和形式,并不仅限于此,不同的教师会采取不同的方法,但是教学目标是一致的,就是提高学生对理论讲授教学的参与度,牢固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二)强化案例教学方法,将民事诉讼生效裁判文书阅读答疑引入课堂教学

王利明等认为,案例教学法是在法学教育活动的各个阶段,适时地运用现有案例解释和研究成文法,具体形式包括在课堂讲授理论中评析案例、专门组织的案例分析、案例模拟教学、旁听案件处理、实习及现场教学。在此意义上,案例讨论、观摩法庭、模拟法庭和法律诊所都属于案例教学方法。以W 医学院为例,案例讨论、观摩法庭和模拟法庭的课程次数有限,不能够使学生得到普遍和经常的案例教学训练。为了改变这一情形,教师在讲授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等课程环节时,要求学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阅读相关程序的裁判文书,并提交简短的裁判文书摘要和疑惑,教师在课堂上对裁判文书摘要和疑惑中的共性问题予以解答,对优秀的裁判文书摘要予以赞许和分享。通过反复的裁判文书阅读,学生阅读和理解裁判文书的能力得到了锻炼,激发了自主探索发现学习的热情。

(三)增加交叉学科训练方法,将临床医学、法医学和司法鉴定学等知识融入课堂教学

法学属于社会科学,相当一部分法学知识本身蕴含了哲学、政治学、伦理学、社会学、管理学和经济学等知识。如果脱离对社会的认识,只见规则不见社会,就只能了解是什么而不能理解为什么。交叉学科训练的目标是培养知识复合型的法律人才,但训练的前提是学生具备机会充分接触交叉学科的知识。以W 医学院为例,临床医学专业进入ESI 全球排名前1%,法医学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这些学科具有数十年的办学历史,教学研究氛围浓厚。为了吸纳临床医学、法医学的学科优势,培养医事型的法律人才,法学专业培养方案设置了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法医学和司法鉴定学等课程。从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反馈来看,医学相关课程的开设对于处理涉及人身损害的民事或刑事案件,能够拓展问题解决的思路,提供更加专业的解决方案。为了促进法学与医学知识的交叉学习,教师在进行民事诉讼法案例教学时,通常选取医疗纠纷和人身损害案件进行剖析和模拟,由于学生具备了基础的医学知识、法医学和司法鉴定学知识,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参与相关案例讨论和模拟的积极性很高,自觉地运用了专业知识解决专门问题。为了提高学习和研究能力,一部分法学专业学生甚至跨界到生理学、心理学进行交叉学科知识的训练和融合,并且取得了令人惊喜的研习成绩。

(四)增加模拟训练教学方法,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商事试题训练引入课后教学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初任法官、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公务员等,都需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因此,对法学专业学生而言,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其今后从事自己理想的法律职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以W 医学院为例,从法学毕业生的就业分布来看,法院、检察院、政府和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岗位占据了一大部分,医疗机构、保险机构等法律岗位占据了一小部分。甚至于出现学生上课时不仅携带课程教材,还携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培训教材等现象,这充分反映了学生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知识学习的热情。为了回应学生的应试诉求,教师在民事诉讼法课后教学中引入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的民商事试题,包括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并进行适当的试题练习和模拟考试。这些试题通常不仅是民事诉讼法知识,还融合了其他部门法知识,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和难度,但是因为迎合了学生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进行提前练习和模拟的强烈意愿,学生主动积极学习的热情被激发出来。通过模拟训练教学,学生能够更好地将专业理论和知识融会贯通,培养面向应用的专业实务基本技能,这也契合了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提出的“素质教育和专业教育基础上的职业教育”定位。

(五)增加文献检索教学方法,将民事诉讼法相关知识和理论的文献阅读引入课后教学

法学专业本科教育不应止步于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和专业教育,其应当成为更高层次的追求。素质教育离不开通识课程的滋润涵养,专业教育更需要专业课程知识和理论的扎实累积。民事诉讼法更深入的知识和理论在课程教材中无法得到全面的展示,对于学有余力的学生而言,教师需要“授之以渔”,教会学生检索相关文献的方法,扩大阅读的广度,提高阅读的深度,建立自己的专业知识理论储备库。以W 医学院为例,法学专业每个年级有30~60 人,一般为1~2 个班,实行小班教学,师生互动性较好,教师对不同学生的学习能力有所了解。为了使学生能够自己检索并阅读民事诉讼法相关文献,教师在教学中向学生介绍了几种常用的知识数据库和检索方法,推荐了近十年来民事诉讼法学科较为活跃的学者,整理了近十年来民事诉讼法学科高引证频率的论文,要求学生课后对自己感兴趣的学者的论文保持关注,对自己感兴趣的高引证频率的论文予以精读,在深度学习中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方法。

四、结束语

2019 年9 月29 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中提出,“推动课堂教学革命”,打造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金课”,“引导学生多读书、深思考、善提问、勤实践”。民事诉讼法教学应当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塑造三者的有机统一”。在学生通过网络可以便捷获取信息的时代,教师教学不能仅仅停留在基础性,应当向高阶性转变,这就需要教学思维和教学方法的更新。在信息碎片化的时代,教师教学更应当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沉浸到读书带来的愉悦中。W 医学院在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方法上的创新探索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初衷,意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实现知识储备与能力训练的进阶,医学与法学的复合培养,高阶性教学与挑战性学习的高质量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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