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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惚三章

2022-09-15王晓莉

福建文学 2022年9期
关键词:细毛桌布桌子

王晓莉

铺深墨绿色丝绒布的会议桌

那天我到外单位开一个时间很长的会。因为是代人顶班,便有种与己无关的感觉。又实在是因为会议太冗长无聊,我注意起与会者们面前的这些会议桌来。

桌子摆成了正四方形,众人围桌而坐。但我们围着的,其实只是一大块深墨绿色的丝绒布而已。因为,桌子被丝绒桌布完全地覆盖住了,就像一个长裙曳地的古代妇人一样,连桌子腿也没有露出一点。

这是多么大的一块布啊。触目所及之处,都是深深的墨绿色。这种平日里很容易就被我忽略的颜色,在灯光下看来就像千年老潭深处的那种苔绿,仿佛有无数时光凝结其上,无比滑、老、厚、灵。

它非常深,深到几乎暗黑。

但它又焕发出光芒!那光芒并不刺目,它幽微,但从不消失。

它衬托一切颜色,但它自身也并不泯灭个性,并不丧失自我。

这是一种绝不压倒别人,又绝不被别人压倒的颜色。

现在,这罕见的深墨绿配上丝绒这样一种高贵的质地,成为一块桌布,平铺在所有与会者们面前。

桌布上面,摆着笔记本、矿泉水以及高档白瓷杯——仿佛老池塘上安静浮游着的一群鸭子,那些白色的杯子与深深的墨绿成为绝配。

还有一张张写有名字的粉红色小卡片。每个人坐在自己的名字后面,似他自己,又不是完全的他自己。

最重要人物的面前,还摆着一个做了造型的花篮。

这就是一张会议桌上的全部内容。

厅长、处长、科长都坐在桌子前。他们面上神情庄严、正经,有的手指轻叩桌面,仿佛在沉吟;有的胳膊肘撑在桌子上面,学生听课般认真安静。但他们的腿在丝绒布的遮覆下,正安装了一个小马达般,踌躇满志地轻微抖动。

也就是说,凭借一块桌布,他分为两截。但凭借同一块桌布,他的两截又打成一片。

在我看来,他们和这张高贵的桌子完全地相得益彰了,甚至其乐融融。如果没有这样的桌子,我甚至都不知道这个会议如何进行得下去。

这时,一个女人提着水壶走了进来。我来这里开会的时候,见到她在扫地。现在她脱掉了袖套,放下了扫把,显得要整洁利落一些了。显然,是会议组织者们给这个女人临时加派了倒水的活。

她给所有的人倒了一圈水,然后,她来到了最靠边的桌子一角。她打算歇一会儿再接着给人们续水。要知道,在这样的场合,人人都有话要说,人人都觉得自己要表达的是最重要的,以至于人人讲到口干舌燥是极为正常的事。这样,一个倒水的人,在这样的场合,又是多么必要。

我看见那女人极慢地坐下来,慢得仿佛经过极艰难的选择才确定下来一样。我知道她这样干活泼辣的女人平日绝不是这样坐的。她肯定是俗语说的那样一屁股坐下去,又一屁股起来的人。

她的手明显不知道怎么放,最后只好搭在自己腿上。她的身体并不像我们一样正对着桌子,而是侧向的,与桌子形成一个四十五度角。仿佛她与这张桌子刚刚口角过,或是赌了一点小气。那姿势里有着别扭、不得劲以及随时要离开的冲动。

其实不光是与这桌子,她整个人,她的衣着、气质,与这整个会场,都有一种“隔”,一种说不清楚的不和谐。以致她一走进来,有种一群相同的动物里,来了另外一种动物的感觉。

显然,这一切都透露出一种端倪:她与这张桌子、这个会场,“质”是不同的,因而根本没有磨合成功的可能性。

有的人与桌子相得益彰,有的人却无所适从——看来,人们与桌子的关系,是多么重要啊。如果找不到一张合适的桌子,人就会像这个女人坐在深墨绿丝绒桌布后面一样,坐立不安。他甚至无法建立起正常的生活,仿佛世上只有一张桌子,才是他安身立命之基……

我想起我搬家时,因为懒得把旧家具带走,我连书桌也留在了老屋里,留给父母使用。

等到了新家,我们去家具市场里很随意地就购买到了自己满意的新餐桌、新床,以及新书架。

但是搜寻无数,我找不到自己需要的那一种书桌。

你要找什么样的书桌呢?每回家具销售员无比热心地追问我时,已经看花了眼的我都语塞。

我不能够告诉他,我在老房子里使用的那张书桌是张怎样的老桌子。它两次易主,掉漆、大、方正、木质,连墨水汁也已经渗到桌子的纹路里,彻底去不掉了;而且那张凌乱之桌,上面什么都有,连小字条都有十几张之多……

——只有在那样的一张书桌上,我才可以正常且畅快地写字、思索。

家具市场里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桌子呢?

后来差不多过了半年,我姐听说我在四处寻找一张奇怪的书桌而不得。于是她把我领到她正出租给两个大学生的房屋里,那里有一张免费提供给房客使用的旧桌子。我姐告诉我,她心里早就打算好,只要随便哪任房客嫌桌子碍事,她随时会把桌子拖到楼下垃圾场去丢弃。

但是我一看到那张桌子,就扑了上去。它符合我所有关于书桌的条件。

我知道我终于找到了我的桌子。我总是坐到这桌子后面,写字、思索。哪怕什么也不做,也感到心情舒畅,仿佛这桌子已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有它也不觉得多了什么,但是没有它,却是万万不行。

桌子就是这样一件家具。你可以称它为一件家具,但是它更可能是你的精神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我看过无数形形色色的桌子:凌乱不堪的书桌、灯光晕染下的温暖的饭桌、聊以打发活着的时光的麻将牌桌、气派无比却又空洞无比的大班桌,以及眼前这一张铺了深墨绿丝绒桌布的会议桌……

在这些桌子后面,不同地位身份、不同情趣爱好、不同年龄性别的人们各自如鱼得水,彻底成为他自己。他们在这些桌子前的表现,甚至比在床上、沙发上还要放松,仿佛这张与众不同的桌子,把他与别人区别了开来。

无疑,与自己相配相衬的桌子,这世上,每个人都有一张。

此刻,我设想着会场里的这女人该坐在哪一种桌子的后面才够自在优游。那肯定是一张平民之桌。上面会铺麻布吗?不,那太带着小资情调了;一块塑料布吗?廉价倒是真的,但是不一会儿就要叫剪刀、水果刀什么的戳破了。不,那一张平民之桌上,应该是什么也不铺的!她节俭的生活,必定配着一张什么桌布也不铺的节俭的桌。那桌子斑驳、油垢,上面有孩子或老人的口水、男人的烟灰或酒瓶盖,甚至可能还有母亲的泪水……

但是这女人坐在这样一张桌子后面,一定是和她坐在深墨绿丝绒桌布后面,完全不一样的状态。你甚至会以为那是两个不相干的人。

在那样的桌子后面,她会像个女王一样决策家中事务,她也会是管家一样给家人添饭加菜,她还会悄悄地瞒着孩子们,在桌子底下把自己的腿搭在丈夫的腿上……一家人在她周围,也像开会一样的各就各位。但是她成为核心人物。

总之,在那样一张桌子后面,她显得很正确。用一句哲学的话来说,她找到自我。

细毛与茶

家旁边新开了一家小茶楼。来了朋友,自然是个方便的去处。这样喝了几次后,发现店里的茶好喝,价格也公道,环境也很清幽。我就常常去。就算有时一个人,也会慢慢走去,要杯茶慢慢喝着,找个理由看看“人”的风景。

茶楼老板三十几岁,看上去倔头倔脑的,眼神倒是有点沧桑。没事的时候,手里总拿着一杯茶咕噜咕噜喝,喝完还总要很满足地吸一口气,好像他不是老板,就只是一个茶客。

只一个女招待,估计是他妻子。和他相反,是个灵光得很的人。哪个客人来,她三言两语都可以把人安顿得好好的,八面玲珑。

起初我去店里并没想认识他们,因为没必要嘛。

有一天,正一个人喝茶。因为坐得离收银机很近,就听见有顾客跟老板讨价还价。

“你这普洱,98 块一壶。真不真哦?”

“当然是真。”

“太贵了。给我和我朋友来一壶。算80 块吧?”

“贵?你再说贵就加收9 块钱。”老板眉毛一挑说。

“为什么?”客人不解。连坐在一边的我也疑惑,不加8 块不加10 块,为什么单单加9块钱?

“你去数数,贵字是多少笔画?”

我在自己掌心里默写了一遍“贵”字:原来“贵”字,一共是9 笔。

接着又听他说:“我这还是按简体字算。要按繁体,要加收你12 块。”

我差点喷出笑,带出嘴里的那口茶出来。在这里看了这么久的茶客,原来最有趣的是这个茶老板。

我决定多这一句嘴。就跟客人说:“你别还价了。他们家茶很好喝的。我是常客呢。”

客人倒也没啰唆,点了单就回座位了。

“还是你这样喝茶的好,一点都不麻烦,到了这里,就只是安安静静喝茶,聊天或者看书。不会像有的客人,要么要找扑克牌打通宵,要么要唱歌唱得四邻不安。还不敢得罪他们。”那个灵光的女人说。这也算是一种委婉表达的谢意吧。

“有什么怕得罪的!本来就应该她这样嘛。茶楼又不是酒吧和KTV。”老板又来了这么倔头倔脑的一句。

就这样,认识了老板细毛和他老婆。从细毛老婆的嘴里知道了细毛特别爱喝茶,来喝茶的人,和他比全是小巫见了大巫。每天早上,他一定要泡一杯很浓很酽的茶喝,就算早晨5 点要出门,也会忍耐着浓厚的睡意,提前起床,留出可以喝茶的时间。别人是以天光表示一天开始,细毛却以喝一大杯茶为标志。如果是去外地,他更要精心筹划。收拾行李时,第一件事就要用信封包好足够的茶叶——旅馆或接待方提供的茶叶再好他也是喝得非常无味的——这才底气十足地出门。

细毛有一肚子丰富的茶经,而我恰好对此有点兴趣,这样我们就慢慢熟悉了起来。有一天,和细毛聊龙井、普洱这些名贵茶和江西茶叶的区别。细毛就说,江西好山好水,出品的茶叶比如婺源“大鄣山”茶、遂川“狗牯脑”,都不会比杭州或者云南茶叶差。

那你自己喝的是不是江西茶呢?我看看细毛的茶杯说。他杯子里黑乎乎的,酱油一样——我早就对一个茶楼老板喝什么样的茶感兴趣了。绿茶清澈见底,红茶色泽明艳诱人。却看不出细毛杯子里是什么茶。

“他呀,喝的是这里最便宜的那种。”细毛老婆指着招牌单上最末一行给我看。上面写着:“茉莉香片。8 元一壶。”

我的确没想到,就笑着说:“肯定里头是有故事的。”

没想到这一问,使我与细毛的友谊加深了起来。我知道细毛的故事,也是这样开始的。

细毛的成长,与一般的孩子稍有不同。在细毛的印象里,因为母亲是从农村改嫁过来的,父亲内心因此总有一点看不起这个二婚的妻子。虽然这种隐秘而长久的歧视并未波及细毛——他是他俩亲生的孩子。但儿子捍卫母亲却如母亲保护儿子一样,都是天性。细毛因此总在父母争执时自动站在了母亲一边,也因此总与父亲隔了一层。

细毛15 岁那年,开始叛逆。母亲贤淑,又无多少文化,因此总是父亲出头来指责与教训细毛。17 岁都快要高中毕业时,有一天,为了学业上的一点小事,细毛竟与父亲大吵一架,离家出走了。

他跑到另一个城市,一直疼他的外祖母那里,从此就在那里住下来,找工作、娶妻、生子。母亲时常来电话要他回家,试图劝解父子和解,却从没有一次成功过。

细毛想念家里的时候,就打电话回去,但是一听到电话那头是父亲的声音,就啪地扔下听筒。要不了半天,母亲准要偷偷打电话来,说着父亲如何吃不下饭,只坐在那里喝茶,一言不发。

“我一看见你爸爸闷头喝茶,饭也不吃,人也不理,就知道你又气死你爸爸了。”母亲说。

但是谁也不肯先妥协。而且人与人之间的疙瘩,结得越久,总是越解不开。

有一天,母亲来探望细毛和外祖母,住了些天。临到要走,又提到父子间这场持续多年的“战争”,希望细毛跟她一起回去。

细毛只捧着茶杯,咕噜咕噜喝,始终不吭声。

母亲实在逼急了,突然恨不成声地说:“你看看你喝茶的样子啊,和你爸爸一模一样啊。”

细毛愣住了。他走了那里远,就是要逃开与父亲有关的一切,怎么可能会像他?他随即分辩道:“谁会像他!”

“还不像?”母亲说,“我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天,我不知道谁知道!你们两爷崽,连喜欢用大茶缸子喝茶都一样!”

夜里,细毛想着母亲的话,怎么也睡不着。他爱喝茶,但从没往遗传学上想。现在母亲一挑明,他知道,事实就是如此。

父亲是个嗜茶如命的人,也可以称得上方圆几里的“喝茶冠军”。这是细毛从小就明白的。从他记事起,父亲的茶汤就一直浓得匪夷所思,不知道的人会以为他是在喝酱油。但他根本不以为苦,反而觉得喝这样的茶才过瘾。一大早起来,第一件事总是去烧开水。而且从母亲嘴里得知,即使父亲现在已经70 岁了,还是要在临睡前喝一碗浓茶——完全不影响他酣畅淋漓、一觉到天亮的睡眠。

而且,确如母亲所言,连装茶的杯子也像。

细毛的杯子大得要用双手才能捧住杯身。好在有茶杯柄手,否则单手是握不住的——他在杂货店里淘了几年,才碰到一次这么大的,当时立即买了一对回来——防备着摔坏一只,还有一只。老婆看他喝茶时总觉得滑稽:什么茶杯子没有,偏爱用这么大、这么粗糙的杯子,真不知怎么回事。

现在细毛自己也明白,这也得自父亲遗传。父亲最喜欢用巨大的杯子喝茶。有一阵子他甚至就端着搪瓷缸子喝。那是个家里从前用来熬汤的缸。后来父亲嫌茶杯小不过瘾,就清洗干净用来煮茶,煮开之后晾一晾,他就直接拿着这“升级版”的茶杯喝了。

细毛开始逐渐沉默。喝茶的时候仿佛茶水会照见自己影子似的,不看杯底。有一天,母亲来电话,说,你爸爸病重,回来吧。

母亲以前也这样说过几次。每次细毛都执拗着不理。这一次,他却仿佛感召到什么,拔腿就去了车站。

到了家,才知道父亲已不怎么行了。他到床前,叫一声“爸”,父亲嘴角努力做出一个微笑的动作,却很难看。父子俩都没有流泪,却完全体会到了“相逢一笑泯恩仇”的感动。

他服侍了父亲几个月。医生说不要喝茶,父亲仍坚持要喝。他于是泡一杯浓酽的茉莉香片。他在床尾喝大杯,父亲则在床头,一小口一小口啜饮。

——他以为自己走得离父亲越来越远,其实走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他以为自己是一条无名的河流,其实逆流而上,远远看见的,正是父亲。

——他一下子明白了父亲很多。

后来细毛就开了这家茶楼,觉得每卖出一杯茶水给人喝,心里都很舒坦似的。又觉得如果父亲在世,也会来这里喝茶。

“我虽然给父亲送了终,却没有尽到孝。”细毛慢慢说。他喝一口茶之后,总要习惯性地满足地吸一口气。

细毛又掏出钱包,透明卡位嵌着张三代全家福。在他家老式祖屋前,一家子挤挤挨挨在一起。前排有个人,脚边放了只巨大的搪瓷茶缸子。

“这是你父亲……”

我没有见过细毛父亲,但我一眼就认了出来。老实说,他们长相并不怎么相似,但是那只盛着茉莉香片的大茶缸子,是怎么也回避不过去的。

跑步这件事

如果有谁既想要和自己单独待一阵,又希望是在天地自然之中,而不是困在一间小屋里,最好的办法之一可能是跑步。这是我在外面散步时,看见身边屡屡穿过的跑步者时所想到的。因为当我一个人走着时,当然也是和自己单独待着的,但还是会被打扰——一棵病树、一只叽叽喳喳的鸟、一个钓到大鱼的人、一小片被挖过后裸露的新土,都有可能使我随时停下脚步,随时更改自己的走路规则;而身边那些或是大汗淋漓或是速度均匀的老练跑者,一旦他们拉开跑步的架势,不断超越走着的人们,自成一种节奏之后,就有“他一个人是一个微型世界”的效果。那世界有它自己的气息、温度以及规律规则。比如你正羽绒服裹身依然瑟瑟发抖,他却腾腾冒着热气像一笼刚揭开罩布的老面馒头;你目光四溢信马由缰,他却双目内敛“一心只想往前追”;你随时都可能说,“真好看呀,请停一停。”他却决然地说,“不,人生就是要步履不停。”所以,周边的一切明明是与跑步者相连着的,他们却奇异而成功地隔开了自己——连他人想上前问个路,都会觉得是对这个世界的打断和轻微冒犯。

爱跑步的人里,有一部分是天生精神昂扬、性格百折不摧的。他总是不怎么畏惧苦,又总是想要叫自己更好一些,哪怕是肌肉和曲线,他也希望比自然常规衰老得更慢。我经常遇见的一个女跑者,年龄大约与我差不多,身材却比我好了几倍。她的腰间即使穿着紧身跑步衣也没见出一丝赘肉。我当然并没有为自己腰腹之间一两一两辛辛苦苦长出来的肉而心生惭愧,但是却也不得不佩服这个同龄人为美而“战”的态度。的确,跑步有时就像一场微缩战争,是与自己的脂肪、自己的惰性宣战。但也有些人,是因为沮丧而跑。“啊,太郁闷了,我去跑个步看看能不能甩掉一些郁闷。”或者,“体检又是‘三高’,不如去跑步。”有段时间我身体欠佳,熟人们给我推荐各式各样强身健体的方法。饮食就不用说了,我若有心的话,可以整理一本“病患食谱”。即使是锻炼方面,也有数种之多。建议打太极、做瑜伽的最多,其次就是跑步。但我小时哮喘,一跑就喘不过气。后来哮喘虽好了,依旧跑不了步,一跑嗓子就开始冒烟,一停就复归无事。可以说是老天爷给我发了本免跑证书。所以我虽无法采纳跑步的建议,却开始更多、更特别地注意起身边这些跑步的人。

自从开始关注跑步这件事后,在哪里我都看见跑步者。有一年去日本旅行,大巴车经过京都鸭川河,河边有许多跑者,我坐在车里,努力把眼睛睁大,想辨认一下里面有没有村上春树。因为村上春树有本随笔就透露过他总是在鸭川河边跑步。我当然不可能看见他。但也说明“关注”这个事就是这样奇怪,你关注什么,关注对象的信息必定获得更多。那些信息源源不断地跑出来,像过马路的幼儿园小朋友,一个拉着一个的后衣襟,密不透风,能把想要穿过他们而去的人给急坏了。即使你关注的是一条蚯蚓,也能等到它拱出土壤的时刻。村上春树那本关于跑步的书以前我本来在手机上快速读过一遍。但是在我关注跑步后,趁网店做半价活动,我又买了一本纸质的。里面有张照片是村上在跑马拉松,他一身瘦骨,一双眼睛专注地盯着不远的前方,好像那有只嗡嗡飞着的小蜜蜂。其实他盯着的,大约是虚空中的公里数,满脸跟自己较劲的模样。那本书励志是励志,但是终究离我太遥远。书没几天就回到书架上去了。

但是看身边的人天天在风雨无阻地跑,和看照片上跑步的村上,感受是完全不同的。有些行为自带形容词,比如看见两个少男少女手牵手,什么也不用说,“花前月下”“卿卿我我”,这样的词会从一个即使很笨拙的脑子里迫不及待地跑出来。比如看见步履蹒跚的中风者,“风中残烛”也不请自来。但是我每每看见一个跑步的,总是不会想到任何形容词。跑步就是跑步。恒定的步子,恒定的节奏,恒定的目标。恒定即简洁。恒定即自律。所以他们的行动就像剔得干干净净的一条排骨,没有一丝赘肉,也容不下任何肥胖的形容词。

我印象最深的一个男子,阴晴雨雪,永远在跑。他的跑姿有些特别,两个臂膀和身体之间总是留着一个空,那个空当大概可以插进一块切菜板,是从来不会合拢的。然后他两个手掌心朝下,像失去自主权一样下垂、耷拉;他的眼睛也从来不看人,显然他只专注于跑,专注于完成他的跑。我猜测过他的目标。5 公里肯定不止,从冬天他也大汗淋漓看,至少是10 公里,或者半个马拉松。可能他一天不跑,比生了病还要难受。他好像在用跑姿、汗水以及跑完之后的自在拉伸说:“除了广大的外部世界,我还需要一个小的、但独属于自己的世界。而这世界只有用跑步的方式才能进入、才能沉迷。”有一年我们这里特别冷,寒天冻地,我在家窝了3 天,才敢出门透个气。一到河边就看到这个熟悉的陌生人,只穿了毛衣,由远而近,匀速跑来。这么严酷的天气,人们的许多作息、社交甚至许多工作都更改、停歇了,可是这个人还在跑,还是腋窝那里有个空当,还是手掌心朝下,还是不看人,埋着头,倔强地、不变地跑。即使环境与周遭予人压力,予人借口,眼前这个人还是在尽一己之力去维护、坚守属于他自己的事。他把这种艰难的、刻板的、一年四季不分寒暑的跑,跑成了属于他自己的真理与哲学,不可更改,不可撼动。这么冷的天,我到河边来散步,本来是有点哆哆嗦嗦,有点急着想回家的。但是看见这个并不认识也不曾想去认识的跑步人后,我重新感到心安。原来,在相同的地方,看见相同的跑者,对我是有一种镇定心灵的效果,类似于大石稳稳压住风中凌乱的纸张。

我还有一个朋友,爱喝可乐,从年轻起就自称“可乐小王子”。现在已经中年后了,改称自己“大王子”。他的长跑史起因是为了给要参加高考的女儿树立榜样。跑了很多年,到他女儿高考前夕,趁着夜色,他去女儿中学校园长跑了一回。他把跑出来的图形发给我看,把我逗乐了,原来他跑出了“985”三个字,祈望他女儿能考上985 大学。真是其心可鉴。他跑上了瘾,女儿都读大学去了,他还停不下来,比参加高考的人还要自律。他利用周末、年假,赶去好多城市参加马拉松比赛。自拍的跑步照片上,尽管每张都一脸汗水,一脸辛苦,却都比着“V”的手势。他的小腿肚子那里跑成了两块疙瘩。有时候他还头扎一根细红带子,带子上用黑墨水笔写“加油”两个字,像舞台上敲威风锣鼓的那种人。他长跑后总要喝掉好几罐可乐。所以虽然他跑步的速度在提高,体重却并没有减少。他跑步掉的肉,可能从可乐里又喝回去了。可乐与跑步,他所沉迷的东西几乎有些自相矛盾,但他自得其乐。他有他的道理,那就还是沉迷下去。

所以就是这样,人们总是用跑步励志,就算起初是励女儿的志,最后还是变成励自己的志。人们也用跑步治疗自己的某些缺陷与暗疾。“三高”,免疫力低下,此为身体之疾;失恋、失婚、失业带来抑郁与焦虑,这是心灵之疾;还有“懒病”“拖延病”——归根到底也是心灵病。人们希望这一切跑步全可以克服。我虽然不能跑步,却反而比一个跑步者更欣赏跑步这件事情。网上关于跑步有一句话:“三公里专治各种不爽,五公里专治各种内伤,十公里跑完内心全是善良和坦荡。”我读到不禁拊掌大笑,因为它道尽了跑步的乐趣与好处。它让人想立刻换上跑鞋,立刻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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