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执业质量?
2022-07-15姜国兵,黄婕,沈洋等
话题嘉宾
姜国兵: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广东省公共事务与社会治理研究会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政府绩效管理、政策科学。
黄婕: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财政监督科、预算绩效管理科科长,上海公共绩效评价协会等多个行业协会预算绩效管理评审专家, 主要研究领域为预算绩效管理、公共财政政策、财政监督。
沈洋:深圳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处主任科员, 长期致力于绩效评价实践, 研究文章《深圳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践与思考》《创新引入穿行测试和衡工量值 不断探索绩效评价新方法》获得深圳市第九届、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陶蓉:上海玄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绩效部主任, 从业以来服务各级预算部门(单位)30 余家, 负责项目百余项,深耕在绩效评价行业第一线。
主持人
阮 静:《财政监督》杂志编辑
背景材料:
预算部门或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近年来,财政部着力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出台《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了进一步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体系,同时上线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强化信息支撑,以促进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和水平提升,做实对第三方机构从事绩效评价业务的培育引领和服务保障。地方财政部门也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对第三方绩效评价执业的引导和规范,通过出台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工作质量的考核办法和规范,建立起第三方评价考核机制,保证评价质量。例如广东省先后出台“1 规程+1 指南+1 指标”监管体系,既实现了对第三方机构实施绩效评价的过程监督,又提升了绩效评价报告的质量,还发挥了第三方机构作为独立评价方的作用。 云南省运用4R 机制激励约束第三方助推绩效评价提质增效,并通过绩效评价付费管理和质量控制机制,在确保第三方机构作为绩效评价“受托人”的独立性基础上,以交出高质量绩效评价报告为导向,建立对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约束机制。 安徽省高度重视发挥第三方机构和行业专家的资源优势,积极搭建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和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第三方技术协作骨干库,充分发挥平台和专家在决策咨询、培训服务和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湖南省财政厅对省级专项资金和项目支出开展财政重点评价时,改变过去一家第三方机构对应一个评价项目的惯例,采取“打散人员,混编重组”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每个项目绩效评价由多个中介机构人员共同参与,并明确一个牵头中介机构。 牵头中介机构在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下共同完成评价工作,发挥协同效应,加强相互监督。 江苏省常州市率先举办了绩效评价主评人培训班,根据财政部相关指导意见,结合学历、职称、执业资格、从业经验、年龄等条件择优选出,旨在打造一支业务精湛、诚实守信、廉洁高效的绩效评价高端人才队伍,并辐射带动全市绩效从业队伍能力发展。珠海市结合实际创新性设计了一套标准统一的考核指标体系,为第三方机构统一业务规范、明确质量目标提供了清晰指引,涵盖了第三方机构承接业务的全过程,对第三方机构工作质量管控的痛点、难点问题进行设计,包括内控机制、准备工作、过程管理、报告质量、工作时效、档案管理等六方面,并在指标体系中设置了加分项,对第三方机构高质量完成突发性紧急业务的,进行加分激励。
有效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的内在要求, 是保障国家财经法规政策贯彻落实、 加强财会监督的重要内容,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 目前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亟待进一步改进规范。 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执业质量涵盖哪些内容?当前第三方机构从事绩效评价工作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持续提升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执业质量? 本期监督沙龙聚焦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执业质量,围绕相关问题展开探讨。
管窥第三方绩效评价质量控制实践
主持人:当前我国迎来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推进的新时代,绩效评价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评价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但引入第三方评价仍处于摸索阶段,监管机制尚处于逐步完善过程中。 您对于背景材料中近年来对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引导规范的举措作何评价? 在贵单位实践中,采取了哪些引导规范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执业的做法? 如果您是第三方,请问在您单位内部(或执业过程中)采取了哪些质量控制的举措?
姜国兵:近年来财政部出台的相关政策,致力于促使第三方规范、有序开展绩效评价业务。一般来讲,第三方评价可分为委托第三方和独立第三方, 上述所说的第三方, 指的是委托第三方, 而不是独立第三方。委托第三方受评价者或组织者委托,独立性有限。 既然预算绩效管理的委托方是预算部门或单位, 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接受监督管理也就是应有之义。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 经常面临着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等问题,如财政部门难以监督第三方机构是否利用评审角色与被评价单位形成共谋, 以为今后双方合作获利带来可能,从而导致评价结果失真。再如第三方机构在报告中大量展现过程性的数据和资料,看起来有很大工作量,实际上报告质量伪劣,不能抓住项目(政策/部门整体支出)本质,只是为了迎合“看起来像一回事”。 事实上,目前对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引导规范的举措,更多是从程序、形式上规范, 从质量上解决根本问题还任重道远。
黄婕:材料中各地区对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引导规范的举措, 在指导各地区进一步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是不同的管理模式,有些可能更适合对本地区第三方机构的监管, 有些可能更适合对外地的第三方机构的规范, 所以我们财政部门一方面要积极吸取先进地区的管理经验,同时,还应更多地结合本地区参与绩效管理工作的第三方机构管理实际, 既尊重第三方机构在地区绩效管理工作上的付出, 又通过制度管理机制, 进一步提升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工作的规范度。
笔者所在的海门区财政局对第三方机构管理工作也有自己的一套特色方式:首先,我们在每年公开招引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第三方机构前,对当年涉评项目特意进行归类整合,有的标段项目更侧重于政策性项目评价,有的标段项目更多的是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在参与投标时,会通过发送保密函后,直接获取其所投标的标段项目相关基础资料,可以直接用于投标的评价方案的撰写。 经过专家评审后, 最终的中标机构在专业能力、执业规范和内控管理上,一定与所属标段项目管理特点最为契合,这就在较大程度上从源头保障了参与机构工作的规范度。
其次, 我们每年都会在第三方机构实际开展工作前, 对中标机构与项目主管部门共同召开一次集中进点任务布置会和第三方机构项目组成员的专题培训会, 财政部门会在进点会议上明确对涉评部门提出参与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责任清单, 确保各部门在整个第三方机构评价工作期间,能够不做“甩手掌柜”,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项目组成员有序对接部门内部的业务经办部门和财务部门,每项绩效工作环节,都有主管部门和第三方机构的双责清单,大家互相监督、积极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最终的评价结果客观、准确、科学、公正。
再次, 我们明确要求第三方机构以问题为导向, 在对涉及项目前后期绩效变动情况的分析上, 均需包含不低于具体参与实施主体数量的30%, 开展涉及不低于60%项目资金体量的现场调查, 在问题原因分析上, 需要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既从该项目(政策)历年财政投入与产出纵向上分析绩效变动趋势, 又要在同类项目或政策上, 开展与国内其他先进地区的横向比较分析, 从而确保第三方机构的工作人员能够真正找准项目问题根源, 确保提出的绩效改进方案更贴合实际。
最后, 我们在第三方机构的付费机制上, 一直执行的是政府购买服务的增量绩效计价模式。 各中标机构的中标价是最终费用结算的基础价, 基础价外的绩效价按最终形成的绩效报告中, 被采纳合理化建议的多少进行增量计算, 每提出一条建议经财政局领导会审后肯定的,可增加2500元,若被区领导采纳并批示的,可再加2500元/条,增量绩效部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此外,有奖必然有罚,对存在有未经财政部门同意就私自调换与投标文件中工作能力不符的成员、 无法提供完整工作底稿或工作底稿存在弄虚作假、 未按要求聘请相关技术专家、 规定限期内未及时交稿等行为的第三方机构, 我们均将根据合同约定条款对机构所中标标段的服务基础价按比例扣减, 对在评价工作过程中对被评价单位或项目实施单位有吃、拿、卡、要等不正当行为或泄露相关工作机密的机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与该机构的合作协议。对在提交财政部门终审的评价报告中, 发现存在有协助部门隐匿问题、 偷换现有问题实质、 转移矛盾焦点等干扰评价报告结论公正性的涉事机构, 财政部门将对其认定为对评价报告结论具有实质性篡改行为,在立即停止与该机构合作同时还将对其行为报送至省财政厅和中注协备案, 并将其永久列入本地区绩效评价及相关财政业务工作的黑名单。 在第三方机构实施评价过程中,财政与监委、审计等多个部门组成联合监察小组, 会对第三方机构的工作过程进行全流程的飞行检查, 确保项目评价过程公平、公正、合规。
沈洋:当前各省市结合实际,有的从建章立制着手,有的从加强监管发力,有的致力于做好保障措施等等, 核心的问题就是要让第三方“为我所用”,评价结果能够为管财理财“分忧”,总体来说,各具特点、各有所长, 可以相互借鉴。 当前政府政策决策、 项目计划和预算资金还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第三方机构在外围,尚难以穿透绩效评价的要义和目的。因此,我们在委托第三方机构时, 主要从绩效评价过程的前中后端进行规范引导。 一是前端第一时间明确任务, 在选择第三方机构和进场前期就要提前声明, 需要知晓评价想要达到的目的,必须评出“问题和痛点”,评价结果必须能够用于预算安排、 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并明确现场投入需求和资质力量,不盲目进场,结合前期收集材料拟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明确组内人员分工;二是中端第一时间跟进,积极参与和指导,带队快速收集第一手资料, 评价过程中及时调整方向和思路,发散思维、举一反三,以阶段性汇报(周报)反馈的形式,监控第三方机构的绩效评价成果, 发现偏差及时沟通调整;三是后端第一时间反馈结果和意见,对第三方机构输出的评价成果及时反馈意见、形成相关成果。
陶蓉:绩效评价行业在我国起步较晚,在探索引入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业务的过程中主要是引导现有的一些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参与其中,存在专业匹配性较弱、出具的报告质量欠佳等问题。 因此,近年来财政部、各级财政部门陆续出台了对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和相应举措,引导和规范第三方绩效评价执业。 个人认为, 这是绩效评价事业发展的必然历程,只有通过各项举措规范的落实,第三方机构所出具的评价报告质量得以提升并为长期预算绩效一体化发展提供指向明确、切实可用的建议时,整个行业才能得以长期可持续发展,我们的第三方机构也才有赖以生存的土壤。
我司自2012 年成立起,与上海市绩效评价事业共同发展, 在此过程中我们不断精进质控举措,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一是项目承接有筛选, 在承接项目前对项目类型、所属领域、委托方要求等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确保自身专业相匹配、能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予以承接; 二是人员术业有专攻,内部业务分配按条线,结合项目负责人所学专业、所擅长领域、所具备的专业资质等进行分配; 三是内部审核、 质控机制健全,所有方案及报告出具后经项目组成员、项目主评人、 部门技术总监三级审核后方可报出, 对于较复杂或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聘请外部专家团队提前介入,发挥外部“智囊团”作用,目前已建立专家库200 余人,涵盖各行各业; 四是通过信息化技术建立健全过程监管和资料存档,我司近年来参考借鉴较成熟的审计行业业务集中控制和管理信息化系统,委托第三方针对绩效业务量身定做了集中管理软件,可实现项目进度预警、工作底稿(原始凭证)随方案、报告一并上传系统提交三级复核并存档等,从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报告质量的可控。
第三方绩效评价执业质量:内涵与困境
主持人:对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既包括绩效评价报告质量也包括第三方机构工作质量,在绩效评价“调研-方案-实施-报告”的总体流程框架中,既强调方案评审和报告评审等重要流程环节, 也要进一步严格全过程监督, 加强评价工作的规范刚性。 那么在您看来,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执业质量应涵盖哪些方面? 您最关心关注哪些方面?
姜国兵:目前既包括绩效评价报告质量也包括第三方机构工作质量的考核,应该说已经很全面了, 那么是不是报告的质量水平整体上很高了?不见得。第三方机构工作质量是过程性的要求, 最终是为了绩效评价报告质量服务的。 如果过于强调工作质量而忽视报告质量,是本末倒置。体现评价工作水平的是绩效评价报告的质量,评价工作的规范刚性只是评价工作水平的保障,而不是充分条件。 某种程度上,绩效报告质量在于报告能不能发现项目(政策/部门整体支出)的核心问题,还是仅仅列举一些常规问题。 地方财政部门主要依赖其绩效科(处)室对第三方机构评价报告的审核,这意味着,绩效科(处)室人员的水平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第三方绩效报告的水平。 遗憾的是,县、市级绩效科(处)室人员目前很大程度主要是财务会计背景,是否有能力抓住评价问题的核心需要打个问号。 对于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执业质量,我最关心两点,一是委托方是否在第三方机构的报告中介入过深, 从而导致报告呈现的是委托方的意图, 而不是第三方独立的意见; 二是第三方人员构成上是否有相应的水平和资历, 尤其主评人是否供职于第三方机构, 有没有相应的理论成果,等等。
黄婕:第三方预算绩效评价执业质量的内涵应该包括执业过程质量和执业结果质量,执业过程质量是基础,执业结果质量是核心, 也是执业过程质量的集中表现和最终反映,所以不管是从财政部门角度看,还是从被评价部门角度看,甚至可能是社会公众,都可能更关注执业结果质量,但笔者从规范角度出发,第三方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同时重视执业过程质量。
在上述第三方执业质量内涵界定的基础上, 笔者认为第三方执业质量管理可以定义为: 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第三方机构为持续提升执业质量水平而设计和实施的, 旨在为本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按照绩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执业标准的规定执行业务, 出具适合具体业务情形的绩效报告并服务于公众利益而提供合理保证的一系列程序及规范。
第三方机构的执业质量可以系统归纳为内部管理价值理念、员工职业素养、政策数据资源保障、专业工作技能、项目综合管理、内部质控和整改等要素。 此外,开展跨地区执业工作的第三方机构, 还应当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和一体化管理机制, 实现对上述质量管理要素的统一管理。
沈洋: 我最关注的还是绩效评价报告质量。结果来自于过程,首先还是要从源头抓起,研究评价对象特点,向内挖潜,因材施教, 调动和发挥评价组成员的优势,确保团队有实力,综合即战力能够稳定发挥和提升。 评价小组主评人要有 “管理+业务+财务”经验,辅以政策研究咨询、财务审计鉴证的人员,再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引入行业技术领域的专家,打造具备评价管理经验、政策咨询服务经验、公共预算和财务服务经验的综合型团队。 其次是保持团队的稳定性,及时追踪绩效评价工作动态。 最后是建立质量控制机制与程序,多层把控质量。 评价工作至少经过三级复核,一是设置复核组,对现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底稿复核; 二是项目负责人对绩效评价工作内容及方向进行把控复核;三是质量控制专项复核, 对绩效评价最终成果进行质量把控, 以精深的行业知识提质工作成果。
陶蓉:绩效评价工作是以结果为导向的, 方案及报告的质量一定是最首要的考量因素。笔者认为,所出具的报告能否从以下方面提供依据是非常关键的衡量标准:如该项目或政策以后年度是否还应继续实施、 若实施应在哪些管理流程中予以怎样的完善、以后年度预算又应如何编制、实施内容的侧重点应向哪些方面倾斜等。同时,也应加强对全过程的监督, 基础数据真实性、 披露信息全面性也都是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执业质量很重要的体现。 所有的评价、探讨、分析都必须基于真实、全面的背景概况和数据材料, 否则一切探讨都是没有意义的甚至会起到误导作用, 因此在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 第三方机构各级审核、质控人员应提前介入,如前期项目启动对接会、进场会议等应一同参加,从一开始就听取第一手、最全面的项目情况,对项目建立正确的判断, 并在方案及报告的审核过程中对原始材料、 工作底稿进行比对复核及存档, 确保成果中对基本情况的披露全面、客观且属实,这点尤为重要。
主持人:尽管近年来第三方机构在参与绩效评价过程中迅速成长,对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增强政府预算的透明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该行业起步较晚,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的方式方法、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质量和执业监管方面仍处于探索阶段,与委托方和社会公众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在您看来,当前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执业还存在哪些问题? 制约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质量的因素都有哪些?
姜国兵:如果说绩效评价业务是一个市场的话, 那么当前承担这个业务的市场主体确实是参差不齐。首先,第三方机构自身性质会带来一定问题。 第三方机构也有不同类型, 如会计师事务所擅长财务数据分析, 却难以跳出财务而从决策层面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 咨询公司营利性为目的的导向,在成本最小盈利最大的驱动下,外聘专家可能只是在现场核查时走个过场,难以真正发挥专家作用。其次,财政部门如何定位也对这一市场主体执业产生一定影响。 如果财政部门介入过多,作为代理方,第三方机构通常只能迎合财政部门的观点, 那么绩效报告难以发挥功效。 应当看到,当前存在地方财政部门绩效科(处)室人员直接要求第三方机构按其意图修改报告的现象, 而第三方机构从其提供的产品——绩效评价报告来看, 尤其业务增长快的机构, 绩效报告开始进入批量生产阶段,甚至到了毫无个性可言,违背了绩效评价工作的本质。这些都是当前存在的问题。那么制约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质量的因素, 一是评价者的水平, 尤其主评人的水平。只有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才能驾驭绩效评价实践。二是承担业务量。如果承担过多的业务量,必然制约其评价质量。三是评价环境。 这里主要指委托方和代理方是雇主关系还是伙伴关系,结果都有很大不同。
黄婕:在我看来,第三方机构的执业问题存在以下几点:一是制度依据短板,当前我国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技术标准体系都还不够健全, 第三方机构执业过程质量管理缺乏可遵从的行业标准,因此执业结果质量上,不管是第三方机构还是委托方,都缺乏衡量标准。二是机构管理机制短板, 目前整个绩效评价行业都是咨询业普遍的“师徒模式”培养形式,委托方或者机构的项目管理主要集中在对项目组甚至是项目负责人管控上, 致使整个机构的执业质量、 整个行业的执业质量很难形成系统性、 可持续性和可推广性管理模式, 这可能是制约当前第三方机构发展最大的障碍。三是权利义务机制短板上,第三方机构在当前买方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开展项目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相关实施单位因配合义务不明确, 导致反馈获取的信息存在碎片式、滞后式等问题,整个工作过程中, 第三方机构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委托方也无法给予清晰界定,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第三方执业质量的有效管控。
沈洋: 当前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执业还是良莠不齐, 表面上看一些项目中的专家职称资质等很亮眼, 但对政府预算管理和公共服务行业的了解不够、经验不足、评价专业团队不够稳定, 没办法真正对财政资金“问效”,评价形式重于实质。很多地方的政府部门, 在选择绩效评价机构的时候,还是以专家数量、绩效评价经验和人员职称作为主要的评判标准, 多年下来,也的确发展出一批以绩效评价专家为品牌,从业者职称高、评价经验丰富为主打的小型咨询机构,但存在从评价指标制定和报告完整性方面下足功夫、现场实施实质性评价却不够的问题,没办法挖掘政策执行、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痛点、难点,对财政资金预算安排以及支出标准建设没有沉淀积累扎实的基础数据, 评价报告华而不实。此外,当前绩效评价尚未形成行业化、专业化和标准化的发展模式,机构鱼龙混杂, 一些第三方机构投标时列示了一批专家和职能团队, 而实际开展工作的是刚刚毕业或毫无行业经验的团队, 评价报告依赖于堆砌材料、堆叠页数和扎堆方法论,并未反映真实的绩效问题和评价结果,也没有提出可行的有价值的建议。
制约第三方机构评价质量的因素也有很多, 包括预算部门将绩效评价当作应付考核,将评价与内控、审计、检查、财务会计、资产登记等辅助性业务“打包”委托,第三方机构能够真正投入到绩效评价的精力有限, 且各地安排的项目预算金额标准不一,成本投入较小;加上供应商选择门槛较低、定位形式化,委托方要求不明、过程管控缺失等, 在前端限制了真正有实力的机构入门,委托方过程中参与不足、当甩手掌柜,都是导致评价质量跟不上的原因。
陶蓉:目前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执业所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还是报告质量欠佳,所披露的信息及问题流于表面,难以发挥切实作用, 因此无法得到预算部门及单位的认可和重视。 而制约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质量的因素则涵盖方方面面, 简要分析如下:一是专职绩效评价机构稀缺,评价人员综合能力欠佳; 二是受委托方披露倾向干扰,问题揭露不够客观详尽;三是法律层面行业标准缺失, 评价工作流程不够规范,整个评价流程中需第三方机构自行把握分寸的环节较多, 各机构报告质量参差不齐;四是专业领域知识储备不足,项目效益分析流于表面。绩效评价的政策及项目范围涵盖各行各业,很多时候因对项目、政策所在领域的专业知识认知不足,导致第三方机构所出具的报告仅停留在信息数据正确披露的程度,难以对效益产生的原因、与投入间的必然关系进行归因分析,委托第三方分析咨询的初衷难以实现;五是现有考核评分标准更侧重结构完整、文字通顺,对报告实用性要求较低,只求好看、不重实用。
持续激发第三方机构提高执业质量的内生动力
主持人:通常来看,对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结果与当年付费及下一年度委托绩效评价工作业务挂钩。 那么在您看来,真正激励第三方机构提升绩效评价质量的因素有哪些? 长期来看,如何激发第三方机构提高执业质量的内生动力,推进行业整体优化发展? 谈谈您的想法建议。
姜国兵:不同的第三方机构,激励因素也有所不同。比如市场性的机构,物质激励为主;研究性的机构,荣誉激励为主。当然,激励第三方机构提升绩效评价质量的因素,既有外在的市场淘汰机制,如质量不高的第三方机构得不到委托方的信任而淘汰出局;也有内在的发展原因,如成长初期的机构, 为了生存而提升质量; 发展中的机构,为了行业的影响力而提升质量。长期来看, 激发第三方机构提高执业质量的内生动力,推进行业整体优化发展方面,首先还是要按《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对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进行引导规范。 其次是对行业进行梳理。 目前不加区别地将项目、政策、部门整体支出等绩效评价业务打包给第三方机构, 而没有对哪些业务适合哪些机构进行区分。 再次是行业整体优化发展离不开行业主体的合作。 然而目前更多的是市场的竞争,内卷很严重。我看到一些市的绩效报告, 也参考省的绩效报告撰写,竟然有五、六十页,大量重复的、过程性的资料放在报告中,完全没有必要,也违背了绩效的经济、效率和效益的本质。建议财政部门在具体评价工作中介入有度,在行业培育和发展上多花功夫。
黄婕:我们当前说的委托业务付费概念, 更多仍停留在对第三方机构人员单纯的劳务性工作进行有偿购买层面, 没有真正将他们的智力贡献与最终的付费进行挂钩联动, 也没有将他们对委托单位的内控管理、 政策的优化改善等远期影响价值考虑在内,因此,我认为,总体上是低估了一份绩效评价报告应给予的实际付费标准。所以,要想推动行业整体优化发展,势必要让绩效评价从业者切实感受到劳有所值,一方面要对他们报告中的合理建议有价值的部分给出增量奖励,另一方面,要通过年度评选表彰等形式, 给予他们社会荣誉价值和行业人才价值回报,只有双管齐下,才会真正推动更多优秀人才加入绩效评价的行业,并且致力于深挖项目改进方案,真正把绩效评价的价值发挥到极致。
沈洋:激励第三方机构提升绩效评价质量的因素主要包括:一是持续的合作,保证第三方机构持续、稳定的资源投入,避免一揽子买卖;二是明确的需求,让第三方机构能够提出有价值、 有建设性的成果和建议,与委托方形成双赢,树牢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价的信心;三是合理的预算,能够确保第三方机构足够的工作量和足额的成本;四是有效的参与,委托方应该积极参与绩效评价过程, 与第三方机构充分沟通交流,避免“放养式”评价。
激发三方机构内生动力: 一是将评价结果与下年预算安排挂钩, 确保第三方机构有意愿持续、稳定投入,让评价工作有成就感;二是让绩效评价真正“起效”,聚焦重点民生、重大支出项目进行评价,而不是避重就轻,做一下琐碎应付检查考核的项目,并将做出来的报告束之高阁, 无法体会到评价的价值所在。
陶蓉:将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结果与服务金额及下一年委托业务相挂钩固然是一个很实际且有效的监管方式,但对财政部门、对委托方而言,为促进整个绩效评价行业质量的整体提升、持续提升,根本还是在于激发第三方机构内生动力。 监管制度只能决定行业发展的下限,内生动力的激发方能创造行业质量的新高。 实际执行过程中可多管齐下:首先,在制度上予以明确,全面铺开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相挂钩、每年末位淘汰一定比例机构等,让第三方机构感受到潜在的压力;其次,建立健全财政部门的监督抽查制度并严格予以落实;最后,树立正确的行业引导和评判机制,完善行业协会等自我监督、监管机制,要让每一个第三方机构切实意识到各方对绩效评价尚不够重视、委托方式中多以低价中标等只是一时的现象, 靠低服务费抢占市场份额后又出具浮于表面的成果报告的做法不可能长久而行之,必须夯实自身能力建设,尽快提升执业水平, 方能与行业一同长期生存。
主持人:绩效评价报告是评价单位与评价对象之间沟通的载体,也是绩效改进的风向标,更是管理部门进行绩效管理的工具; 绩效评价报告质量直接影响绩效管理的工作质量。根据您的研究和实践,如何激励各方更加关注绩效评价报告质量、以持续提升绩效评价报告本身及其应用的质效? 谈谈您的想法建议。
姜国兵:绩效报告质量的体现不在于有多少页, 而在于是否抓住评价问题的核心。 首先,谁主笔评价报告,就决定了报告的质量。目前由主评人负责,那么主评人的理论水平如何很重要。 绩效评价本身是一项实践工作,以解决实践问题为导向的。但是, 如果不知道实践问题背后的机理和原理,很难真正驾驭实践问题,就会局限于表面问题谈对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因此,对主评人的资格要求很关键。 其次,财政部门绩效科(处)室人员应该保持一定的介入尺度。整体来看,地方财政绩效科(处)室人员水平也参差不齐, 为更好提升报告质量, 可以提出意见参考, 而不应强加意见。 三是发挥行业协会或者专家库的把关作用。对于一些涉及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民生领域的绩效评价报告, 可以委托行业协会专审,或者组织专家会审,以提升报告质量。
黄婕:首先,对于委托方,应该严格落实绩效评价结论与预算挂钩的应用机制,不是简单地与下年同名预算项目额度挂钩,应该与当期部门整体预算价值挂钩,放大挂钩杠杠系数,通过结果的放大效应,倒逼被评价部门主动去关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项目管理短板, 推动被评价部门能够对相关问题“即知即改”,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时效。 其次,对于被评价方,可以通过设立绩效管理红黑榜模式, 推动被评价方实时对自己所处的项目管理整改水平进行动态关注, 推动被评价方前置整改过程到评价过程中来, 提高当期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最后,在参与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和相关评审专家方面, 可以对他们就报告基础工作外贡献出的智力成果后期被采纳应用时给予增量绩效回报, 推动更多人真正对评价报告起到的应用实效予以关注。
沈洋:与激发第三方机构内生动力相同, 能够真正将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和政策优化等,将财政部门、预算单位、第三方机构联合起来,在“圆桌”上共同对绩效问题深入研究讨论,加强评价成果应用,让第三方机构的价值观和成就感得以充分体现。二是加强重大政策、重点行业领域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公开, 让社会组织和公众了解参与评价的第三方机构, 将第三方为政府实施公共服务、 为民办事提供有效服务的情况予以公开, 提高第三方机构的社会价值。
陶蓉:目前绩效评价的结果尚未得到充分的重视和有效的应用,这个问题的根本还是在于报告质量本身不尽如人意,不能为财政及预算部门提供切实有用的改进措施,抓质量自然是首要任务。 与此同时,各方的重视程度还可通过以下途径予以提升:一是将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资金的安排紧密联结,实施效果未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先暂停整顿,厘清实施效益低下的原因和整改方向,再重新经预算前评估确定是否可立项、预算金额应安排多少;二是所有预算项目绩效责任主体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 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提高其重视程度。 对于绩效优良的部门和个人,应在物质待遇、职务晋升、职业荣誉等方面有所体现,相反则应给予相应惩处,以此强化问责客体的责任意识;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单位内部层面,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及确认不应仅停留在财务人员层面,应反馈到具体的业务科室、 下属实施单位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单位外部层面,绩效评价结果还应向人大及社会公众公开。目前,一些走在前面的省、市、区也确实已经试行“人大全程参与绩效管理”的先进做法, 同级人大全程参与政策及项目的立项评审、预算评审、绩效跟踪及绩效后评,对于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偏差及问题的纠偏改进情况定期向人大进行汇报,这一做法值得大范围推广普及,也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加强各方对项目绩效实现程度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