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程序中的重要环节之公正判断
2022-07-15刘雪莲
刘雪莲
摘要:在整个公证程序办理的过程中,公证员负责汇集信息、保留证据,将当事人的思想和事实真相加以整合,经由说明法律后果的方法来让各方利益得到均衡。不难看出在整个过程当中,公证员的判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公证员应当结当事人自身所申请的公正内容来决定是否公证,判断其是否处于公证范围当中,如果其事务属于本部门所管辖,则应当积极审查和核实相关程序内容,所以这些内容都是围绕着公证员来展开的。在公证程序当中,公证判断的地位非常重要,可以有效保护公民的财产安全,公证员只有将事实和法律结合起来加以判断,才能让个房的利益得到有效协调,进而做出相应的公证操作。在整个过程中,公证员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公证质量,其判断能力的高低将会直接影响自身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公证判断;公证程序;公证员
在司法公证工作当中,公证员起到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其职责就是保公证工作的合理性,公证执行得好则会收到人们的认可,公证处这一部门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所以为了更好地为民服务,作为公证员来讲,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判断力,做出正确而恰当的公证判断。
1公证判断的概念
公证判断是直接随着公证制度而产生的,但是我国将其作为一个命题来开展研究非常晚,同时在学术界的关注程度也严重不足。对于公证员而言,其公证判断工作就是基于法律条文和基本事实,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来进行认定,最终得到结论。公证判断的过程中,公证人需要及时将证据材料加以汇总,经过一系列认定分析之后,判断这些内容,所以不难看出,在整个公证流程当中,公证员的判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1]。
(1)首先,在整个公证判断工作中,直接的执行人就是公证员,虽然公证员工作的过程中难以避免会受到一定的影响,由于受到客观因素而导致左右判断,但是其判断仍然是不可替代的,只有公证员的判断属于公证判断,在这个问题上,助理公证员无法替代。
(2)公证判断是基于客体和事实进行的,如果法律不确定时,则该区域的立法存在空白,这也是立法不完善的一个体现。法律判断不仅仅基于法律实体,更包括了法律程序,并且需判断事情的真伪,所以无论是判断中采用的方法还是判断中使用的依据,都可以直接影响到具体的公证流程。
(3)判断内容也要基于现有的法律框架,结合自身经验和职业道德来开展独立分析,所以作为公证员来讲,应确定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和所申请事务都在法律规定之内,在此基础上进行公正地分析,这才是公证员的职责。
2公证判断的种类及解释
依据不同的标准,可对判断进行不同的分类。根据判断的客体不同,可分为法律判断和事实判断;根据判断的内容,可分为实体性判断和程序性判断,法律判断和事实判断。现如今,最重要的分类是根据法律适用的不同阶段,将判断分为对事物的判断和对事件要件的判断,以及对法律后果的判断。法律适用依次包括四个阶段:一是调查和认定案件事實,即确定发生了什么事实,存在哪些证据;二是解释和确定法定事实要件的内容,也就是确定法定事实要件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三是函摄,就是确定案件事实是否符合法定事实要件;四是确定法律后果,就是如何处理。根据诉讼法的基本法则,心证则是对事实的判断,将对法律要件的判断和对法律后果的判断分为了判断余地和裁量。所以我认为应该将两者加以区分,主要体现在两者的启动原因不同,判断余地的启动原因是“法律不明”,而裁量的启动必须有法律明确授权;和两者遵循的规则有差异,例如,裁量除了确定的规则对其限制外,就是自由的,而判断余地则受到全面的限制;其三,法院对两者的处理权限不同,法院对裁量行使有限审查权,而对判断余地则享有全面审查权。所以,公证判断是在法律判断和事实判断,法律的判断是根据法律程序来判定,法律判断是严格遵守流程和规矩办事的[2]。
3公证判断的规则
公证心证的规则,就是公证员在心证过程中所应遵循的程序和标准,即心证所应受到的限制。心证是公证员在办证过程中的一种主观活动,这种活动的目的是当公证员在办证中无法认定一个客观事实的时候,通过心证真实性达到法律真实,以此心证最为重要依据,出具公证书。那么公证的心证占据主导地位,需要遵循以下几个规则:
3.1应亲身体验的事实排除心证
公证与诉讼的区别之一,就是诉讼过程是以证据再现过去发生的事实,而公证是客观保全正在发生的事实证据。但在保全证据的过程中,有时也会涉及对过去已经发生事实的判断。比如在开标公证中,涉及了招标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判断需要公证员进行心证的判断。所以,和诉讼中的法官的心证相比较,公正的心证适用于的领域要狭窄不少。对于法律、行业惯例和个别案件特性,要求我们的公证员必须亲自去体验,不得用心证盲目得出结论[3]。
3.2遵循理性和良知
公证心证是公证员对于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主观判断,这种判断不能无凭无据,必须依赖于一定的经验法则和逻辑规则,更要求判断者洛守职业道德。公证员基经验法则无法形成确信,同时基于公证员应当“努力做到勤勉敬业、洛尽职守”的职业操守,应当继续核实程序,进一步搜集证据作为心证的依据。公证员在进行公证的时候,心证的判断尤为重要,遵循理性和良知,道德观和法律意识的强弱从根本上决定了公证员的公平性[4]。
3.3遵循合法、客观原则
合法与客观是公证的基本原则,在适用于公证心证时,要求公证员心证的形成是建立在充分的证据材料之上,而不是凭着空想。心证是公证员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判断,逐步排除疑问,最终形成确信的过程,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材料,就无公证心证可言。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是公证机构的出证标准之一。同时,心证还必须建立在合法的证据之上,对非法证据依法排除适用。要遵循合法,客观的原则。如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用违反法律规定的方式取得证据不能最为判定事件事实的依据。
结束语
经过前文总结,我们已经知道在整个公证环节当中,公证员起到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其判断应当遵循有效的原则,侧重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维护公证程序的正当性,在违法概念判断的过程中更要做到合理、合法,在整个过程中尊重当事人,做到公平和公正的判断,这样才能形成正面的、良好的行业惯例在公证程序当中,公证判断可以说是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但目前来看,我国对于公证工作的理论研究仍然很少涉及到公证判断的领域,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在理论上加以完善,然后积极进行监督维护,保证社会公平,这也是公证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
参考文献:
[1]刘喆.自我、他人程序信息对个体公正判断和行为反应的影响:自我建构类型的调节作用[D].华中师范大学,2016.
[2]闫振英.谈公证判断是公证程序中的重要环节[J].卷宗,2016(7).
[3]李慧敏.解释水平对社会公正事件判断的影响[D].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16.
[4]刘润军.公证员应在公证工作中加强判断能力[J].法制与社会,2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