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中小学体育运动技能等级标准推广探索— 基于创新扩散理论视角
2022-07-13谢书妍郝光安通讯作者
文 / 谢书妍,郝光安(通讯作者)
1 前言
早在2007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1],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工作,提出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形成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通过5年时间,使每个学生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但根据现实情况而言,学生的普遍运动技能掌握水平并不能达到政策要求,“学生上了十几年的体育课,但不会运动”“篮球课上了14年,但不知道自己处于什么水平”是我国体育教育领域至今仍广泛存在的现实问题,而具有科学性、连续性及高覆盖度的评价机制的欠缺,是造成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国大中小学体育运动技能等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一套涵盖大中小学[2],具有科学、量化特点且可操作性强的运动技能等级标准体系,包括足球、篮球、健美操、冰壶等22个项目的13个等级。该标准体系旨在为大中小学各阶段体育锻炼做出方法论的指导和实践体系的参考,立足体育教育改革前沿,敦促体育教学不断优化,切实推进学生运动技能的掌握,全面提高我国大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自2019年起,该标准体系已在全国范围内多个重点城市先行展开试点,目前仍处于推广的初期阶段。
笔者以“运动技能评价”“运动技能等级”为主题,以中国知网、维普、万方数据库为来源展开检索,剔除重复、不相关文献后,得到以我国大中小学体育运动技能等级标准为研究对象的相关文献3篇,其中两篇聚焦于可行性与构建设想的研究,另一篇为该《标准》的实行与推广对体教融合发展意义的研究。继续以“运动技能等级”并含“推广”,以及“运动技能评价”并含“推广”展开检索获取相关文献,其中包含了与《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标准》相关的文献,但也大都是关于评价标准本身以及应用的研究。
综上,当前关于我国大中小学体育运动技能等级标准的研究更多关注于本体的构建及实践意义探索,关于相似类型运动技能等级标准的研究也鲜少涉及推广扩散环节。
创新扩散理论自20世纪60年代被提出后,现已广泛应用于传播学、公共卫生、市场营销等多个领域,本文运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将该传播学理论引入对《标准》的研究,旨在分析《标准》推广的现实情况,探索其进一步扩散的可行路径,为其在全国范围内大中小学加速推广、广泛应用提供一定的借鉴,进而助力学校体育教育优化改革,促进体教融合进一步发展。
2 基于创新扩散理论的《标准》推广分析
创新扩散理论是传播效果研究的经典理论之一,在1962年由美国学者埃弗雷特·罗杰斯(Everett M.Rogers)在其《创新的扩散》一书中提出。罗杰斯将扩散定义为“创新在特定的时间段内,通过特定的渠道,在特定的社群中传播的过程”,可见创新扩散的四大要素分别是:创新、沟通渠道、时间和社会体系[3]。
大中小学体育运动技能等级标准涵盖足球、篮球、羽毛球、健美操、冰壶等22个体育项目,以在校学生为测试对象,每个项目设置13个等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兴趣任意选择项目进行通级。以创新扩散的四大要素为框架,从创新、沟通渠道、时间和社会体系四个层面对大中小学体育运动技能等级标准推广进行分析,进而总结得出针对其进一步推广扩散的相关建议。
图1 创新扩散理论的四要素
2.1 《标准》的创新本质分析
关于“创新”的本体,罗杰斯认为,当一个观点、方法或物体被某个人或团体认为是“新的”的时候,它就是一项创新,判断标准来源于个体对其的反应。大中小学体育运动技能等级标准将在校学生按年龄段分为3类:(1)小学生:年龄阶段为6~12岁;(2)中学生:年龄阶段为15~17岁;(3)大学生:年龄范围为18~28岁。该套标准等级设计与学段相对应,小学为1~3级,初高中为4~6级,大学为7~9级;向上另设10~13级为国家级,与《国家运动员技术等级》精准对接,分别对应三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统称十三级)。该标准在国家原有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在校学生运动能力特点,增设相应等级,在不违背原先运动技术评价成果的情况下形成一套全新的运动技能等级评价系统,为普通学生提供了参与运动技能评价的机会,并鼓励学生不断向上通级,是我国体教融合进程中的重要创新成果。
罗杰斯认为,创新的属性和用户对它的认知决定了创新被采用的速度。
2.1.1 相对优势
相对优势指一项创新被认为相对优于它将所取代的想法。
我国现有的运动技能等级体系除我国大中小学体育运动技能等级标准外,还包括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及由上海体育学院团队主导构建的《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标准》。《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是针对运动员群体设计的评价标准,共设五级,包括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和三级运动员,主要通过竞赛方式进行等级认证。《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标准》为4等12级制,其中第9级相当于一级运动员水平,从第4级开始,被试者须有一定的参赛经历才能完成等级认证。而我国大中小学体育运动技能等级标准中,10~13级依次对应三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且评级采取“双轨制”,即学生除参与竞赛外,还可以通过参加技术动作达标测试进行评级。有关专家认为,《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标准》更适用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力量的选拔及储备,而我国大中小学体育运动技能等级标准从标准及考核方式上都更适用于学校体育的环境,应用范围更广,适应了当下体教融合发展的新需求。
2.1.2 兼容性
兼容性指一项创新和潜在用户的价值观、过往经验、需求的一致程度。
2020年9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颁布的《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强调[4],学校体育应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开齐开足体育课,且教育、体育部门为在校学生的运动水平等级认证制定统一标准并共同评定。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也提到[5],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同时推进学校体育评价改革,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我国大中小学体育运动技能等级标准拥有科学、全面的评价机制,量化了学生的运动技能水平并为其划定目标,有助于促进学生在校期间积极学习运动技能并掌握,适应了当下学校体育改革发展的趋势,满足了国家社会逐渐重视学生体育教育,不断推进体教融合发展的需求,具有极高的兼容性。
2.1.3 复杂度
复杂度指一项创新被使用和理解的难度,而复杂度较低的创新往往扩散速度更快。
首先,我国大中小学体育运动技能等级标准的施行复杂度较低。以学段为依据设立等级标准,目前已有22个运动项目可供选择,与我国大中小学体育课程的教学与考核相契合,学生在顺利修习学校体育课程的同时即可有机会完成该《标准》的通级。且该《标准》的评级制度为“双轨制”,即学生既可以通过技术动作达标测试进行通级,也可以通过参加相应的竞赛进行考级,为广大学生提供了相对灵活的选择,极大降低了参与评级的复杂度。其次,该《标准》的考核指标难易适中。该套标准各个体育项目、各项指标均有完备的测试方法和评分标准,目标为每个学段75%~80%的学生都能通过该学段体育运动技能等级标准。其实施与参与的低复杂度,都有利于该《标准》本身的推广。
2.1.4 可试性
可试性指一项创新在某些程度上可以被试用的可能性。
在该《标准》制定之后,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北京市中小学体育协会签订了发展合作协议,在北京地区率先展开推行试点工作,并逐渐覆盖到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据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竞赛数据,自2015-2018年的四年时间内,田径、游泳、羽毛球、乒乓球、健美操、体操、跆拳道共计有20605名学生通过运动技能等级标准的考评并取得了相应的运动技能等级证书。由此可见,我国大中小学体育运动技能等级标准在试点区域的施行已经取得了一定成功,该实践结果及数据也表明其具有极强的可试性,在未来有希望得到大范围推广。
图2 2015-2018年《标准》测试期首都高校运动技能等级达标人数统计
2.1.5 可见性
可见性指一项创新是否具备可观察性,越容易看到效果的创新,越容易被采用,且其可见性会促使受众对其进行讨论,加速传播扩散。
我国大中小学体育运动技能等级标准本身即为量化学生运动技能水平而设立的标准。为确保其成果的公开性及可见性,该《标准》同时研发了配套的数据采集管理系统,主要涵盖学生运动员身份注册管理、运动员数据采集管理、运动等级证书和网站管理等功能,在互联网公开平台即可查看评级结果。同时,为参与评级的专家、测评员办法相应的培训结业证书及聘书,为通过评级的学生颁发证书,确保了结果的可见性。
2.2 《标准》以大众传播为主要沟通渠道
大众传播是最有效的创新信息传播渠道,大众传播渠道包括一切可以把信息送达受众的方式,如广播,电视,报纸等。另一方面,人际沟通渠道是说服用户采用新观点的最有效途径,特别是具有相似社会地位、经济地位、教育和其他背景的人之间的交流。此外,通过互联网交互式沟通也是近些年来扩散的重要手段。采用适宜有效的方式进行宣传,有助于《标准》的落实与推广。《标准》现有的媒介传播主要依靠大众传播进行。在2019年,中央人民政府官网、教育部官网,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等官方媒体平台,以及搜狐网、新浪网等共计十多家媒体平台都对我国大中小学体育运动技能等级标准的出台做了报道,达成点击率累计万人次以上。
在《标准》出台初期,举办了多次专家教师动员培训会,其中单次累计有来自北京市20余所大、中、小学的近百名专家、教师参与。传播最容易发生在有着相同背景或同质化的人身上,即同质化交互。受训的专家、教师既是《标准》在落实过程中的实践者、操作者,由于其易于接受且对《标准》充分了解的特性,也将成为各自社会组织中的传播者。这一特有渠道在一定范围内促进了《标准》的高效传播扩散。
2.3 《标准》扩散所需时间相对较长
社会成员接受、理解、思考一个新事物需要一定的时间,其中存在着获知、说服、决定、实施和确认的内在逻辑。我国大中小学体育运动技能等级标准的推广进度受地方教育系统、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对其的理解程度及认可程度的影响,而在社会对青少年体质健康提升及体育运动技能培养的关注度持续上升的情况下,该进程仍需要一定时间。
我国大中小学体育运动技能等级标准的扩散时间同时受到突发社会事件因素的影响。该《标准》于2019年初出台,而在同年12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学校体育的正常开展持续受到影响,且相关的线下推广活动也难以展开。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我国大中小学体育运动技能等级标准推广进度大幅减缓,整体推广时间线被进一步拉长。
2.4 《标准》扩散一定程度受社会结构影响
扩散在一个社会体系里面进行,社会体系是指一组需要面对同样问题、有着同样目标的团体的集合,社会体系一般有着自己的扩散边界,而社会体系的结构也会在不同方面影响着创新的扩散。
社会结构一般被定义为社会系统中各单位按照一定规则的排列,一个成熟的社会结构包含等级制度,处于高等级的个体可以向低等级的个体发布命令,而且一般都可以被顺利执行。在《标准》推广的过程中,基于学校体育的体系,地方教育部门和体育协会属于相对高一等级的组织,其采取的行动及采用的相关措施针对学校层面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力,能够在我国大中小学体育运动技能等级标准在一定行政区域内的推广落实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推广初期,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与北京市中小学体育协会的合作发展就在极大程度上促进了《标准》的初步落地与实施,为之后的扩大推广奠定了基础。
3 基于创新扩散理论的《标准》推广建议
基于调查研究分析,我国大中小学体育运动技能等级标准在现有的推广进程中,具有创新性显著,沟通渠道以大众传播为主人际传播为辅,扩散时间相对较长且在特定时间内有所停滞,扩散传播较为依赖特定社会结构的特点。该《标准》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成果,其扩散推广是切实提高我国青少年学生身体素质水平,提升体育运动技能,不断优化学校体育教育的有效路径。因此,基于创新扩散理论的视角,依据现有情况,针对该《标准》的长期推广扩散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3.1 抓住核心要点,发挥育人功能
我国大中小学体育运动技能等级标准施行的核心要点在于育人,以标准化、科学化、系统化的创新评价指标督促学校体育教育不断优化,促使社会重视学生的运动技能培养,促进学生不断提升体育学习水平。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去南京青奥会运动员村,亲切看望参加本届青奥会的中国体育代表团时强调:“少年强、青年强则中国强。少年强、青年强是多方面的,既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动手能力,也包括身体健康、体魄强壮、体育精神。”[6]学校应全面把握体育的“育体、育智、育心”综合育人的价值,更好发挥学校体育的综合育人功能。
3.2 巩固创新本质,更新优化《标准》
在创新扩散理论的创新要素中,一项重要理论内容是“再创新”,即创新在用户使用及实现过程中发生的改变或修改。实际上,“再创新”也是一项事物在社会环境下能够持续扩散发展的重要步骤。当下我国大中小学体育运动技能等级标准的推广扩散仍处于理论链接实际的初期阶段,落实情况与辐射应用范围仍有局限。基于《标准》研制专家的意见,在推广落实过程中,基于已有实践经验对《标准》进行更新优化,同时充分考虑地区性差异,因地制宜,使《标准》设计具有相对灵活性,有利于其大范围推广及长期发展。
3.3 优化传播渠道,高效多样传播
人际沟通是说服用户采用新观点的最有效途径,特别是具有相似社会地位、经济地位、教育和其他背景的人之间的交流,充分利用人际传播手段,有助于形成《标准》的高效低成本传播。建议采用座谈会等形式,为我国大中小学体育运动技能等级标准实施的先行者以及受益者提供交流沟通的平台,向潜在受众们分享相关经验,以引导更多受众参与进《标准》的落实推广。而在后疫情时代的社会大环境下,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线上+线下”联动传播方案也尤为重要。
3.4 利用社会体系,发挥意见领袖作用
意见领袖指可以通过非正式的渠道、比较频繁地影响其他人的态度和公开行为的人。意见领袖的地位与他在这个体系的正式身份和地位没有关系,而是由该个体的专业技术、社会亲和力,以及对社会规则的服从获得维系的。基于《标准》推广的可利用资源情况,借助社会体系特点,积极发挥意见领袖作用,是促进扩散的重要方式之一。建议积极发挥参与《标准》研究与实施有关专家在学校体育领域内的个人影响力,在多场景模式下针对同行、学生、家长等不同群体,采取多形式的宣讲,并积极利用实践的行为及成果增加说服依据。
3.5 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各要素运行
一定的资金投入是《标准》推广及实施过程中,各环节能够有效流畅运行的关键要素。依据实际情况,当下我国大中小学体育运动技能等级标准推广实施所需经费主要由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支持,但该数额有限,难以维系该《标准》长期高速扩散发展。鉴于《标准》的高社会价值及现实发展障碍,呼吁国家政府机关相关部门及社会力量能积极投入一定资金,保障该《标准》的运行推广,尽快发挥最高育人价值。
4 结语
本文借助创新扩散理论的视角及框架,针对我国大中小学体育运动技能等级标准从创新本质、沟通渠道、扩散时间和社会体系四个要素层次展开了现实情况分析,并针对现有障碍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我国大中小学体育运动技能等级标准是一套涵盖大中小学,具有科学、量化特点且可操作性强的运动技能等级标准体系,满足了当下国家、社会及个体对体教融合发展的需求,能够有效敦促学校体育教育改革,帮助学生切实掌握体育运动技能,实现国家“让学生熟练掌握一到两项运动技能”的目标与要求。在未来应积极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展开关于该《标准》的相关配套研究,把握其育人本质,关注其社会效益,助力其在更大范围内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