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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回顾与展望
——基于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的考察

2022-07-13邵琪张义民

比较教育研究 2022年6期
关键词:双边一带一路交流

邵琪,张义民

(贵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贵州贵阳 550025)

至2021年,我国与东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ASEAN)建立正式对话关系已有30周年。在“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东盟双边关系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1996年,中国首次作为东盟全面对话伙伴国参加东盟会议,中国与东盟的交往关系逐步展开。1997年,中国与东盟发表首脑会晤联合声明,确立了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进一步增强了我国同东盟国家之间的交流合作。2003年,中国与东盟在印尼签署并发表了《中国与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旨在促进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睦邻友好与互利合作,中国成为第一个与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国家,双边交流合作进入快速发展期,交往的宽度与深度不断拓展。

在中国与东盟双边关系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教育领域的交流合作也逐步走向制度化。2008年,秉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睦邻友好、互利共赢”的基本理念,中国教育部、外交部以及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第一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The China-Asean Education Cooperation Week,以下简称“交流周”),交流周永久会址落户贵安新区。交流周是考察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的一条重要脉络,也是双边教育交流合作历程的映现。历届交流周的主题及其活动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随着时代的发展,交流周对中国东盟双边教育交流合作进行了重新定位与持续深化。2013年,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中国与东盟各国的交流合作关系更为密切,如何更好地建构中国-东盟“教育丝绸”之路,成为一个时代性、国际性议题。在“一带一路”不断深化的时代背景下,通过对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主题活动的分析,回顾双方教育交流合作历程,分析其特点,进而展望未来,对促进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进展

自2008年至今,交流周已经跨越了14年的历程(见表1)。在交流周的推动下,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逐渐深入,取得了显著进展。

表1 历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主题

(一)形成了制度化的教育交流合作框架

国际组织、多边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多元教育组织之间共同合作,为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提供了制度化保障。中国-东盟合作最为宝贵的经验是把对话作为共识的价值观,把相互尊重作为共识的文化,把开展合作作为共识的基础。[1]教育交流合作是中国-东盟双边关系建设的重要构成部分。中国-东盟制度化教育交流合作框架并不是强制性的,而是秉持平等、自愿以及协商等原则,是以各方高层的积极倡议为引领,以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为基础,以多层次交叉互动为架构,以互利共赢为动力不断推进教育交流合作进程的共生性体系。2009年,在第二届交流周期间,时任教育部部长周济强调,“教育交流已成为双方最活跃的合作领域之一,在发展双方关系、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2]。交流周受到东盟各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外事部门以及国际组织的高度重视,其影响力逐年增强。2014年,在第七届交流周开幕式上,东盟轮值主席国缅甸驻华大使吴帝林翁(Thit Linn Ohn)指出,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极大地增进了各方友好合作关系,对于子孙后代具有重要意义,在文化教育领域取得了明显的合作成效。[3]

国际组织的参与更加提升了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的全球影响力,强化了双边合作的共识。2010年,在第三届交流周期间,首届中国-东盟教育部长圆桌会议成功举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The 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助理总干事唐虔指出,中国和东盟国家的教育交流合作机制为区域性南南合作提供了良好借鉴[4],成为在平等与互惠基础上探寻国际教育交流合作的创新型实践。中国-东盟教育部长圆桌会议进一步提升了交流周的国际影响力,参与交流周的教育组织类型及数量大幅度扩展。可见,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的意义与价值不仅仅是区域性的,更是全球性的。交流周拓展了国际教育交流合作的空间,形成了制度化的教育交流合作框架,为发展中国家教育交流合作提供了独具特色的中国-东盟合作模式。

(二)建设了多样化的教育交流合作平台

交流合作平台的建设程度是判断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进程的重要维度。在制度化的合作框架保障下,交流周为多元教育主体搭建了多样化的教育交流合作平台,构建了中国-东盟以及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蒙古国以及俄罗斯等特邀伙伴国家协同参与的“1+10+N”合作模式。从类型上看,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平台主要包括中国-东盟区域层面、中国-东盟各国国家层面以及中国院校-东盟国家院校层面三种。中国-东盟区域层面的教育交流合作平台以商定合作倡议为主,中国-东盟教育部长圆桌会议是其典型代表。中国-东盟各国国家层面的教育交流合作平台主要关注两国之间合作的推进,如马来西亚-中国教育合作论坛、中泰高等教育合作论坛等属于这一类型。中国院校-东盟国家院校层面的教育交流合作平台则以促进院校间合作为目的。例如,2014年,在第七届交流周举办期间,在中国-东盟大学校长国际合作研讨会上,中国-东盟工科大学联盟由天津大学与泰国玛希隆大学(Mahidol University)牵头成立。该联盟由我国卓越大学联盟高校(E9)以及东盟各国的8所大学联合组建而成,从合作共识、课程开放、奖学金、人员流动、双学位项目以及信息共享等6个方面切实推进交流合作[5],旨在培养理解亚洲文化、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工程人才。

近几年,涉及不同教育类型的交流合作平台陆续成立,为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提供了多个平台支撑。这些教育交流合作平台主要包括中国-东盟轨道交通教育培训联盟、中国-东盟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中国-东盟职教合作联盟、中国-东盟清镇职教中心以及中国-柬埔寨幼儿教师培训中心等,为中国-东盟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以及学前教育等领域的深入合作开拓了交往空间,进一步挖掘了双边教育交流合作的潜力。

(三)拓展了丰富的教育交流合作内容

交流周拓展了教育交流合作的时空格局,主题活动以交流周的正式开幕为契机,丰富了教育交流合作的内容。最初,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的内容非常有限,处于尝试性阶段,随着历届交流周的不断推进,双边教育交流合作的内容有了较大程度的拓展。2008年,第一届交流周的教育交流合作内容主要涉及6项主题活动,分属于论坛、展览及青少年交流3个板块,代表性活动包括中国-东盟高教合作圆桌会议、中国-东盟国家教育展以及中国-东盟青少年夏令营等。[6]2017年,第十届交流周举办,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内容达到一个阶段性高峰,开幕期活动和全年活动达到50项[7],内容主要涉及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基础教育、体育、留学生培养与管理以及文化旅游等。至2021年,交流周仅开幕期的线上及线下活动就已经达到24项,是首届交流周的4倍,可划分为论坛、展览、青少年交流、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以及专题座谈会6个板块。其中,论坛板块包括中国-东盟医学教育论坛、中国-东盟语言文化论坛、马来西亚-中国教育合作论坛、泰中中学校长论坛以及贵州与湄公河国家职业教育助力乡村振兴研讨会等11项之多;展览板块的代表性活动是中国-东盟职业教育国际论坛暨成果展;青少年交流板块的代表性活动包括“丝绸之路青年交流计划”、中国-东盟“机甲大师”机器人挑战赛等;创新创业板块的代表性活动是中国-东盟未来职业之星创新创业营以及中国-东盟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年会;专题座谈会板块的代表性活动包括中国-东盟职业教育合作圆桌对话、中国-东盟学前教育发展对话以及教育厅厅长圆桌会等。[8]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内容的拓展并非刻意为之,而是双边教育交流合作不断深化的现实需求所致,更多的教育主体或机构,甚至教育领域外的主体或机构也参与了主题活动,教育交流合作的格局得以不断拓展。

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形成了“开幕期+全年期”的活动举办形式,交流合作的内容甚至超越了教育范围,拓展至文化旅游、产业合作以及商贸合作等领域。交流周全年期活动由不同区域的教育组织根据自身特色承办,激发了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延伸了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的时空向度,丰富了教育交流合作的内容。

(四)深化了多类型的教育务实性交流合作

在交流周的推动下,中国与东盟各国在互派留学生以及签署合作协议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中国-东盟教育部长圆桌会议贵阳声明》发布,强调“加强区域经济发展和人才培养,促进国际学生流动,积极落实2020年东盟来华留学生和中国到东盟的留学生都达到10万人左右的‘双十万计划’”[9]。至2012年,第五届交流周举办,在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务实性交流合作下,“双十万计划”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国在东盟国家的留学人员突破10万人,东盟国家来华留学生超过5万人。[10]截至2014年,6届交流周吸引了来自中国及东盟各国参会者3700余人,参会学校及教育机构超过800所,在交流周期间成功签署371份教育协议或合作备忘录,切实推动了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在教育领域的交流合作[11],双边教育交流合作不断深化。

教育务实性交流合作成效显著,激发了东盟各国主动参与甚至主办具体项目的热情与活力。此前,交流周主要由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及教育机构设计并主办主题活动。2019年,东盟国家首次申报主办具体项目,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等国共主办项目19项。[12]东盟各国参与交流周主题项目的组织及人员数量急剧增加,东盟成员国在教育交流合作中的主动性大幅度提升。

二、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的特点

基于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的考察,回顾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的历程,发现这一历程呈现出以下明显的特点。

(一)重视中国-东盟双边高层引领

中国-东盟双边高层积极引领,使得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能够基于现实且面向未来,得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历届交流周都得到了中国与东盟国家高层的高度重视。2016年,在第九届交流周开幕式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东盟轮值主席国老挝总理通伦·西苏里(Thongloun Sisoulith)指出,希望将包括教育在内的人文交流合作打造成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的新支柱。[13]交流周成为促进中国-东盟人文交流的重要手段,在双边战略伙伴关系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可见,中国-东盟双边高层高度重视交流周的地位与作用,并且达成了共识,教育交流合作已经成为促进双边国际关系的重要力量。

2017年,在第十届交流周开幕式上,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强调中国始终将东盟作为周边外交的优先方向,双方关系成为东盟诸多伙伴关系中最富内涵、最具活力的关系之一。中国-东盟关系正在从“成长期”向“成熟期”迈进,越来越具有地区乃至全球性意义。[14]2018年,在第十一届交流周开幕式上,东盟轮值主席国新加坡总理公署部长兼财政部和教育部第二部长英兰妮·拉杰(Indranee Rajah)指出,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一直是双方交流方面的标志性活动,是双方回顾过往进步、规划未来行动的重要契机。[15]在中国-东盟双边高层的推动下,交流周已经成为双方人文交流的标志性活动,成为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进程中承前继后的时空节点与中转枢纽。

(二)构建多元主体互动框架

依据各主体在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中的战略定位、参与层次及互动关系,交流周建构了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动态性互动框架。这一互动框架包括了国际组织、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院校、科研机构、行业企业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等,形成了分层互动、交叉协调的合作网络。多元主体互动框架明确了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系统中的主导力量、协调机制和能动因素,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提供了规范有序的体制保障。

在交流周构建的多元主体互动框架中,各主体可划归为支撑主体与核心主体两部分。一方面,支撑主体主要包括国际组织、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等,在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中主要发挥战略引领与协调互动的作用。例如,2016年,第九届交流周举办,海南省教育厅与东南亚教育部长组织(Southeast Asian Ministers of Education Organization, SEAMEO)签订了《中国海南省教育厅与东南亚教育部长组织促进教育合作与交流意向书》等5个合作协议[16],为海南省推进与东盟国家之间的务实性教育交流合作奠定了基础,深化了海南省与东盟国家的关系。另一方面,核心主体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学校,在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中具体开展务实性合作。例如,2021年9月,在交流周开幕期间,遴选出了第四批20个“中国-东盟高职院校特色合作项目”,聚焦高铁、通讯、智能制造、航空航海、农业技术等[17](见表2),职业教育交流合作映现了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趋向,成为推动双边经贸合作的支撑力量。

表2 第四批“中国-东盟高职院校特色合作项目”

(三)发挥教育交流合作的外交功能

东盟是我国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关键区域和重要枢纽。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在这一时代战略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外交功能,符合“一带一路”倡议的时代逻辑与实践需求。2018年,第21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暨中国-东盟建立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15周年纪念峰会在新加坡发布《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旨在提升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规划双方外交关系的未来走向,强调要通过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等平台,加强教育创新和学术交流[18],把教育交流合作作为社会文化合作模块中的重要策略。再如,2018年,《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发布,旨在以政府引导、多方参与、项目为本的模式运作,积极探索符合各国特点的新型次区域合作模式,其中明确提出要在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期间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合作活动,加强澜湄国家合作。[19]

可见,交流周在双边教育交流合作上的成效已经得到东盟国家的认可,释放了教育外交的积极能量。国家软实力是依靠吸引力达到目标的能力[20],主要体现在国家硬实力背后的文化价值和形象塑造上[21],而教育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构成部分。教育交流合作促进了中国与东盟之间的互联互通,也为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次区域合作贡献了教育合作的力量。交流周已经成为促进中国-东盟社会文化合作的重要手段,是“一带一路”背景下面向东盟教育外交实践的成功品牌,历经十几年淬炼,其品牌效应逐渐显现。

三、“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展望

(一)机遇与挑战

“一带一路”倡议为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一方面,中国-东盟关系逐渐走向成熟稳定,教育交流合作在“一带一路”背景下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已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它是目前我国参与的开放程度最高、经贸规模最大、涉及人口最多、最有发展潜力的自贸协定,将会对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外经贸合作深化产生重大影响,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进入黄金期。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考验以及国际贸易环境恶化的情境下,双方在抗击疫情中加强了合作,中国-东盟双边关系更加密切。2015年至2019 年,中国-东盟双边货物贸易总额由 4721.61 亿美元增至6414.66 亿美元,5年增长35.8个百分点。2020年,中国-东盟贸易逆势增长,第一季度中国和东盟货物贸易总额超过1400亿美元,2020年1-9月,中国与东盟实现贸易额4818.1亿美元,同比增长5.0%[22],东盟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中国-东盟双边关系的提升必然要求教育交流合作继续发挥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并且不断探索教育交流合作的创新型路径与模式。

另一方面,东盟的国际关系格局较为复杂,给双边教育交流合作的发展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东盟与美国、欧盟以及日本等仍保持着较为密切的合作关系。因此,中国要在东盟复杂的国际关系格局中认清自身的定位,比较中国-东盟关系与东盟其他国际关系之间的本质差异,充分认识双方之间存在的“贸易结构不合理、领土争端频发、文化差异及大国博弈和逆全球化思潮”[23]等问题与挑战,在双边合作关系中寻求新的突破与增长。

(二)建议

第一,继续完善顶层设计与保障制度,保障教育交流合作的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不只是一个经济要求,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24]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不仅要保持既有水平,而且要在尊重与平等的基础上继续真诚交往、切实合作、互利共赢,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已经取得了诸多卓有成效的进展,但仍存在战略规划不够完善、保障制度具体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一方面,建议在交流周开幕期形成中国与东盟高层周期性的、持续性的会晤机制,联合发布关于双边教育交流合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且注重发展规划的连续性、互惠性与前瞻性,从而促进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另一方面,应完善双边教育合作项目的保障制度,包括合作项目分类管理制度、准入与撤销制度、质量评价标准、周期性评估制度以及优秀合作项目评选制度等,从而切实提升合作项目质量,巩固并发展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的品牌效应。

第二,培养复合型国际化人才,以教育交流合作支撑中国-东盟全面合作。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与双边经贸合作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中国与东盟已进入经贸合作的黄金期,双边贸易额持续增长。2020年上半年,中国对东盟投资达到62.3亿美元,同比增长53.1%,占中国同期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76.7%,东盟对华实际投入外资金额同比增长5.9%,东盟成为中国对外投资的重点区域。[25]可见,东盟国家在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因此,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培养并不是孤立的,并不仅仅限于教育交流合作的范畴,而是中国-东盟全面合作中的重要支撑部分,能够为双边全面合作培养高素质国际化人才。提升国际化人才培养质量是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深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映现合作成效的关键问题。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培养要求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双方的优质教育资源,优化培养方案、培养过程和培养体系,以双边产业深度合作为依托,将人才培养融入双边全面合作进程,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与国际竞争力。建议在交流周期间分类设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培养展和论坛,宣传并推广中国-东盟优秀国际化人才培养的创新模式,把人才培养成效作为交流周品牌效应提升的新增长点。

第三,以教育为媒深化双边人文交流,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北京大学“一带一路”五通指数课题组对我国与“一带一路”各区域的互联互通水平进行测算,分为畅通型、连通型、良好型、潜力型与薄弱型5个等级。测算结果显示,中国与东南亚区域的互联互通平均分为63.76,排在首位,属于连通型等级,远高于各区域55.39的平均分。其中,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以及印度尼西亚已经达到畅通型等级[26],反映了我国与东盟国家的互联互通已相当紧密。人类各文明之间是平等的,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引领下,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有着全新内涵与时代使命,“教育交流与合作是‘南南合作’不可或缺的领域”[27],更是深化双边人文交流的重要媒介。东盟倡导要在共同参与、互利共赢的理念下,建构一个“以人民为中心”的东盟共同体。[28]真诚交往是中国与东盟各国交流合作与共同发展的基本前提。因此,中国与东盟教育交流合作具有共同的价值导向,即均以人民的福祉为中心,“民心相通”取向的人文交流仍存在较大的潜力与空间。但是,仍然需要注意的是,东盟是一个松散的区域性国际组织。在“一带一路”倡议推进过程中,东盟各国在发展水平、合作认识以及合作层次上仍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因此,我国与东盟各国的教育交流合作更要体现出中国智慧,秉持开放包容的理念,升级中国-东盟人文交流水平,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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