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清理职工医保欠费的实践与思考
2022-07-09郑小林佟传刚贾慧科
郑小林 佟传刚 贾慧科
(河南省焦作市医疗保障局 焦作 454000)
医保基金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赖以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进一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用人单位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现象一直严重存在,成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一个亟待破解的难点。
本文以河南省焦作市职工基本医保为例进行实证性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1 基本情况
截 至2021 年12 月 底, 焦 作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8394 家,参保的在职职工36.04 万人,退休人员23.1 万人。2021 年,全市每月应征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6170 万元,但因部分用人单位欠缴医保费,实际征缴21.4 亿元;全市现有欠费单位1486 家,其中欠费长达6 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多达500 家以上(见表1-3),累计欠缴职工基本医保费1.29 亿元,涉及在职职工64690人、退休人员31500人。
表1 焦作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欠费企业按单位人数分类表(单位:家)
面对严重的欠费问题,焦作市政府从守护民生高度加强治理,医保部门也联合相关部门强化征收追缴力度,并取得了好效果。但是,追缴欠费的难度很大,用人单位的欠费现象依然严重存在。进入新发展阶段,建设高质量医保的要求和参保职工的新期待,要求我们亟待加快破解欠费难题,确保基本医保费应收尽收,颗粒归仓。
2 欠费原因及影响分析
2.1 欠费原因分析
综合分析部分用人单位的欠费原因,既有单位的问题,也有征缴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2.1.1 用人单位存在的问题。在20 多年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全社会的社会保险观念普遍增强,绝大多数参保单位特别是参保企业都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焦作市现有欠费单位1486 家,但与全市8394 家参保单位相比,占17.8%。这说明,全市80%以上的参保单位做到了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能够自觉依法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但是,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焦作市17.8%的单位欠费,这个比例并不低。究其欠费原因,主要是绝大多数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境或处在停产半停产、破产状态,无能力缴纳医疗保险费。虽然国家政策规定,破产企业资产拍卖所得首先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但由于破产程序过长,再加上有的破产企业对这项政策不知晓,该项政策并未全面落实。当然,也有个别企业由于存在对社会保险认识不足而欠费的现象,对这类企业,要在企业经营管理层大力宣传和牢固树立医保与企业共同发展理念,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意识。
2.1.2 征缴工作存在的问题。随着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的工作一直在扎实推进。包括医保部门每年都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参保缴费的集中宣传活动;每年都与人大、政协及相关部门和媒体开展医疗保险联合执法活动;每年都对参保单位开展有重点的政策宣传和督查活动,等等。通过这些措施,广大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意识普遍增强,为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奠定了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甚至执法不到位的问题。例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焦作市欠缴时长达6 个月以上的企业有515家(见表2),缴纳滞纳金对企业压力较大,政府考虑对本地企业的扶持,并未按规定对欠费企业加收滞纳金。再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通过划拨、扣押、查封、拍卖等方式追缴用人单位所欠的社会保险费。以申请划拨企业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为例,由于经办机构和银行尚未建立完善的配合机制,加之银行内部严格的核实查证机制,部分欠费单位乘机转移资产或篡改相关账目,影响欠费追缴。那么,为什么“经办机构和银行尚未建立完善的配合机制”?存在这个问题是否说明经办工作不到位?由上分析可见,征缴工作中的执法不到位、协同不到位,仍是导致一些地区欠费长期存在的重要因素。
表2 焦作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欠费企业按单位欠费月份分类表(单位:家)
表3 焦作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欠费企业按行业分类表(单位:家)
2.2 欠费影响分析
在我国实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基金管理制度下,参保单位如不能按期缴纳基本医保费,必然会影响参保职工正常享受医保待遇。一是对在职人员造成影响。单位欠费,直接导致职工个人账户不能按月到账,影响其门诊、住院治疗及药店购药。另外,如果在职人员与用人单位中止劳动合同,在转移医保关系时,需自行补齐单位和个人的欠费,这无疑增加了参保人员的缴费负担。二是对参保人员特别是对退休人员享受大病保险待遇造成的影响更大。相较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对大病保险有更高需求。因大病保险资金从基本医保基金中划拨,单位欠缴医保费必然会直接影响大病保险的保障能力。三是对“待破产企业”的员工造成影响。企业破产要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破产程序完结后欠缴的医保费应及时清偿,但是由于从进入破产程序到破产终结的时间较长,这一时间内单位欠费会影响员工正常的医保待遇。四是对长期停工欠费的“三无”单位员工造成影响。企业长期停工或倒闭,但职工的医保关系并没有中止,导致欠费逐月增加,职工正常的医保待遇无法享受,医保关系转移也受影响。
3 焦作治理欠费的主要措施
3.1 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实效
为了保证广大参保人员的就医需求,2021 年9 月起,焦作市全面开展清理医保欠费工作。结合本市实际,市政府出台《焦作市全面清理医疗保险欠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税务、医保、法院等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并设定目标任务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
在治理欠费的过程中,全市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抓住全市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的有利时机,将贯彻落实医保政策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广泛宣传现行医保政策,把《焦作市医疗保障政策汇编》发放到企业法人手中,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聘请23位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协助宣传医保政策法规,广泛开展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诚信监督,大力营造依法缴费光荣、拖欠医保费可耻的社会氛围。
与此同时,通过走访欠费企事业单位,深入了解欠费原因,实施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对于新发生的欠费规模较小的单位,参考其实际缴费额,在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制订还款计划;对于缺乏经营能力的欠费企业,及时掌握其破产进程,联合法院确保破产后所欠医保费即时偿还;对于有一定偿还能力但难以一次性还清的欠费企业,签订还款协议,通过放宽还款期限,实现保证期限内还款;对于恶意欠费的单位,下达《催缴通知书》,进入法律程序依法催缴,并通过诚信告诫等方式持续加压,加快清理欠费进度。
通过实施上述举措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2021 年12 月底,已清理医保欠费6125 万元,涉及欠费单位316 家。
3.2 成立工作小组,化解矛盾
焦作市一部分企业欠费,成为企业参保群众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的最大难点之一。为有效破解这一难点,焦作市于2021 年1 月组成由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工作小组。各职能部门对来访群众实行首问责任制,并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协调,避免相互推诿。截至2021 年底,焦作市通过工作小组回答并破解了群众提出的许多问题。更重要的是,对于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企业,焦作市仍然保障了这些企业的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消除了企业职工的疑虑,切实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4 思考与建议
焦作市通过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治理企业欠费取得初步成效。但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仍须继续下真功夫。本文结合焦作市的实际提出以下几点思考和建议。
4.1 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上持续下真功夫
构建医保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是推进医保治理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医保制度的必然要求,更是健全稳健可持续的医保筹资运行机制的有效举措,应该成为新时期医保部门和医保工作者的一项基本功。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中,医保工作者应该怀着为人民健康而不懈奋斗的初心使命意识,充分发挥掌握医保政策的专业优势,当好联系各类医保主体的纽带、宣传各项医保政策的主角、扩大共建共治正能量的凝聚者,成为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的知心人。
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上,医保部门应该放宽视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一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从2017 年起,河南省各项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医保部门应积极与税务部门建立应急预案和联动机制,及时发现和掌握欠费单位情况,推送企业缴费数据信息,防止欠费金额积少成多;加强同金融机构的沟通配合,推动金融机构建立与用人单位资产信息的有效关联机制和医保费清欠的快速保全机制,快速认定用人单位的缴费能力及信用程度,保全相关欠费单位的资产,避免单位转移资产或发生篡改相关账目的行为。二是加强与人大、政协及工会、妇联、残联和新闻媒体的联系,形成共建共治的社会合力。一方面,通过请进来的方式,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工会、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及新闻媒体工作者、参保人员代表为社会监督员,并建立规范化的监督机制、常态化的活动机制、长效性的激励机制,使之成为推动医保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动力;另一方面,通过走出去的方式,及时向当地人大、政协及工会等社会团体反映情况,争取他们的支持,形成“众行者力强”的优势,同时医保部门的负责人和专家还需要定期到媒体作客,宣讲医保政策,用典型案例宣传医疗保障的民生价值、维护社会和谐的价值、助力企业和经济发展的作用等等,这项工作要形成制度化安排,并在各类媒体设置医保的相关栏目,构建稳定的医保政策宣传阵地。
4.2 在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上持续下真功夫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医保制度功能的科学定位。这一科学定位告诉我们,实现医保事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需要,也是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需要。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政策解读、入情入理的医保意义宣传、案例式的形象宣传等多种方式,让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群众认识到医保事业的发展是助推企业发展的动力,二者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关系,从而引导企业自觉支持医保事业的发展,使企业和所有用人单位成为医保共建共治的力量。医保部门要把用人单位作为医保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同路人来看待,与企业同心协力建设医疗保障民生大业。当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缴纳医保费力不从心时,医保部门应主动与企业一起分析原因、共商对策,与企业同心同德谋发展。
4.3 在创新机制和方式方法上持续下真功夫
2020年初,当新冠疫情暴发时,国家医保局第一时间推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政策,当年就为全国975 万家参保单位累计减免1650 亿元。这一创新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充分肯定,指出其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各级医保部门都应该从这一创新中受到启迪和教益,将这一创新转化为推动医保筹资缴费和建设高质量医保制度的动力。从焦作市的欠费企业实情看,其中绝大多数为生产经营陷入困境企业。对这类企业,焦作通过分类施策,采取了放宽不同缴费期限的措施,收到较好的效果。像这样的举措,应该在梳理总结的基础上,形成长效性的储备措施。因为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有些企业生产经营发生困难或停产半停产甚至陷入困境是难免的。在这种情况下,创新医保征缴机制,既不损失征缴数额,又能助力企业走出困境、实现发展,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