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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石油公司应对“双碳”目标挑战的策略与启示

2022-07-07赵喆窦立荣郜峰王曦闫伟王子健何欣彭云

国际石油经济 2022年6期
关键词:国际石油双碳油气

赵喆,窦立荣,郜峰,王曦,闫伟,王子健,何欣,彭云

(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1 “双碳”目标与国际石油公司

人类社会进入工业化以来,化石燃料消耗急剧增加,地球大气二氧化碳浓度不断提高,导致全球变暖,引发生物物种、海洋生态、土地、森林等一系列生态问题。全球气候治理先后经历30余年三个阶段:以《京都议定书》为标志的“京都时代”(1990-2009年)采取自上而下原则,以发达国家为主,遵循“强共区原则”(“共区原则”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指各缔约方在公平的基础上,根据各自能力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为人类当代和后代的利益保护气候系统,“强共区原则”是指强调、强化、全面落实“共区原则”);以《哥本哈根协议》为标志的“哥本哈根时代”(2009-2015年)以自愿减排为主,参与方包含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采用“弱共区原则”,即弱化、淡化“共区原则”;以《巴黎协议》为标志的“巴黎时代”(2015年至今)采用自下而上原则,不仅包含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还设定了“温度控制、碳排减缓、资金投入”等治理目标,并遵循“新共区原则”,即对“共区原则”进行了重新解读,“共区原则”退化为道义和政治上的原则,法律层面原则大大削弱[1]。“巴黎时代”后全球气候治理进入加速与实质阶段,倒逼能源转型进入快车道[2-4],推动全球尽快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简称“双碳”)成为世界各国的一致目标。

国际石油公司长期引领油气行业发展趋势,第二次工业革命以来,以石油“七姐妹”为主的国际石油公司在美国、中东、亚太获得了大量油气发现,并打通炼化、销售、运输、贸易等环节形成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为20世纪上半叶全球石油需求的快速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持,引领了油气作为有效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20世纪末三次全球石油危机迫使“七姐妹”重组成“五巨头”,这些国际石油公司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和技术优势,引领全球油气勘探开发向深水、深层、极地、非常规等复杂类型资源的前沿领域延伸。在当前全球能源转型与实现“双碳”目标背景下,国际石油公司必将积极参与其中,力争主动引领全球能源转型。

2 “双碳”目标下石油公司面临的主要挑战

2.1 政策法律约束

政府层面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政策与法律是强制性碳减排的主要依据,对石油公司形成较大的制约。截至2021年末,全球已有133个国家和地区提出碳中和或零碳愿景目标[5]。在目标时间节点上,欧盟、美国、日本等全球主要经济体均承诺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6](见表1);在承诺方式上,英国、法国、德国、新西兰、瑞典、丹麦、匈牙利通过立法形式确立碳中和目标,加拿大、西班牙、斐济、智利、韩国通过立法草案形式推进碳中和目标。气候治理的政策与法律“高压线”已初步形成并有扩大趋势,给国际石油公司运营和管理带来压力。2021年,移交国际法庭审理的气候案件共36起。其中,由联合国相关机构审理的案件16起,占比为44%;由国际仲裁机构审理的案件12起,占比为33%;由地区组织审理的案件8起,占比为23%[7]。2021年5月19日,荷兰地方法院裁定壳牌公司对气候变化负有责任,裁定该公司到2030年必须使其碳排放量相比2019年降低45%,这较壳牌公司设定降低20%的目标大幅提高,壳牌公司因此决定将总部从荷兰迁至英国。2021年5月26日,埃克森美孚公司持股比例仅0.02%的小股东“引擎一号”,因强调能源转型而获得股东支持,在董事选举中获得3个席位。两家国际石油巨头公司遭遇环保压力,被视为碳排放政策产生高压的标志性事件,将在行业内产生示范效应。

表1 全球主要国家或地区承诺实现碳中和时间

2.2 经济制度压力

碳税与碳关税是实现“双碳”目标的主要经济手段,对石油公司形成效益压力。目前全球已有27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35项碳税制度[8](见表2),涉及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总量的5.5%,并不断扩大。从全球来看,欧洲地区碳税最高,亚洲国家相对较低。以欧盟为例,根据世界银行对欧盟内部实行碳税国家的价格统计,欧盟现行碳税均价约为60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但若要实现温控2℃和1.5℃的目标,碳税需要达到110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和150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碳关税方面,2021年7月14日,欧盟提出建立“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CBAM),即“碳关税”机制,计划自2026年开始对进口的水泥、钢铁、铝、化肥、电力等碳密集型产品增加征税,未来征税领域扩展至油气领域可能性很大[8]。碳税与碳关税已成为部分国家和地区加快“双碳”目标进程的有效举措,作为一种有利于政策实施国的强制性措施,征收范围和领域将会不断扩展,极大冲击包括油气在内的高碳行业现有成本及利润水平。

推进“双碳”目标的经济制度还包括碳排放权交易(简称碳交易)。碳交易作为一种调节性措施,具有一定的约束力。目前,全球已有38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29个碳交易市场[8](见表2),但仍以局部市场为主,主要集中在欧盟、美国、东亚地区,涉及温室气体排放量仅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16%。碳交易市场对石油公司的影响是正负双向的:一方面,高能耗、高排放的石油公司购买碳排放配额,势必增加生产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如果石油公司在碳交易制度下将压力转为动力,提升技术和管理水平,将碳排放控制在较低水平,则可以通过出售碳排放配额获得利益[9-10]。

表2 实施碳税和碳交易国家

2.3 资本投资转向

受新冠肺炎疫情、油价波动和能源转型影响,传统油气行业投资与利润持续缩减,低碳和新能源行业投资逆势增长。一方面,2020年全球油气勘探开发投资约为3100亿美元,较2019年下跌30%。虽然“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油气上游投资将会逐步增长,但预计只能回升至2018年的投资水平[11](见图1),反映了资本市场对投资传统油气业务的谨慎态度。2020年8月,埃克森美孚因经营业绩大幅下滑、市值缩水近半、债务大幅增长,在连续略手段,培育新增长点,提高“双碳”目标下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92年上榜后第一次跌出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30强名单。另一方面,资本市场对低碳和新能源行业的投资热度与日俱增,2020年全球低碳和新能源投资约为3035亿美元[11],和油气领域投资基本相当。据国际能源署预测,到2035年,全球低碳和新能源行业年均投资或将高达23000亿美元,体现了全球能源转型过程中资本的偏好导向。

图1 2010-2025年全球油气上游投资及预测

3 “双碳”目标下国际石油公司应对策略

国际石油工业环境保护协会(IPIECA)、美国石油协会(API)和国际油气生产者协会(OGP)共同制定的《石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指南》(2011年)规定,温室气体排放分为范围1、范围2、范围3①范围1(Scope 1)是指公司拥有和控制的能源在生产运营中产生的排放,包括静止排放源、移动排放源、燃料的逃逸排放等;范围2(Scope 2)是指从公用事业供应商处购买的能源(例如电力、蒸汽、热能、冷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间接排放;范围3(Scope 3)是指公司生产活动之前和之后全生命周期产生的所有不包含范围2的排放(例如生产过程、产品使用或第三方运输产生的排放)。三个范围[12]。各大国际石油公司针对上述范围1、2、3温室气体排放,制定并公布了减排指标,表明公司积极进行低碳转型的态度,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对公司管理组织架构、传统油气业务发展战略进行调整优化,以适应“双碳”目标下公司发展需求,通过加大低碳和新能源业务投资、差异化布局低碳和新能源业务、重视低碳业务技术等策

3.1 积极公布碳减排目标,彰显公司形象

在国家层面大力推进温室气体减排举措下,国际石油公司积极公布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其中以油气行业气候倡议组织(OGCI)为代表的石油公司联盟做出了行动表率,积极设立减排目标和减排范围[13-21](见表3)。目前,该组织共有成员公司12个,包括沙特阿美、bp、埃尼、雪佛龙、雷普索尔、艾奎诺、壳牌、道达尔、埃克森美孚、巴西国家石油公司、西方石油和中国石油,代表全球近30%的石油和天然气产量。

表3 油气行业气候倡议组织成员国碳减排目标

从碳减排目标上看,油气行业气候倡议组织中的欧洲石油公司中长期目标最为明确,涵盖了范围1、范围2、范围3的减排目标。bp、艾奎诺、壳牌、雷普索尔、埃尼、道达尔[13-18]提出2050年前实现净零排放目标,中国石油提出2050年左右实现近零排放目标,埃克森美孚和雪佛龙[19-20]相对欧洲同行较为保守,仅分别提出2050年范围1、2和上游业务碳中和目标。国家石油公司中,沙特阿美公司和巴西国家石油公司[21]转型态度更加保守,仅仅确定了减少碳排放强度,未确定具体的减排目标与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范围1和范围3之间涉及的温室气体排放规模差距较大,范围3的减排目标在碳减排涉及领域和碳减排总量上均远超过范围1,这要求石油公司采取更为积极的措施。

3.2 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加强气候变化应对

完善公司组织架构是国际石油公司最为直观的举措,主要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业务部门两个层面搭建新的组织架构[13-20](见表4)。埃克森美孚在管理层面成立了公共事务和管理委员会,下设低碳解决方案部,负责制定与执行具体转型决策;壳牌设计了三级管理制度,分别为安全、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SESCo),集团碳小组及一体化天然气与新能源部;道达尔以“高层问责”为特色,成立了综合战略与气候部和气候能源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下辖综合天然气、可再生能源和电力部;埃尼成立了控制与风险委员会、可持续与情景分析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下设天然气与发电部门;艾奎诺成立了新能源解决方案部(NES)。

道达尔组织架构调整最具代表性,增设以董事会为中心的三级管理架构[18](见图2)。第一级为“战略制定层”,即董事会下设的两个行政管理部门——综合战略与气候部、集团风险管理委员会,前者负责研究应对气候变化的公司战略,后者负责研究战略实施的潜在风险;第二级为“战略执行层”,由董事会直接领导气候能源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集团气候战略的落地执行,包括制定与定期调整集团能源路线图、提出集团在能源政策和减排方面的自主目标、跟踪现有及新型碳市场动态、启动或推动相关技术路线图的实施四个方面;第三级为“业务响应层”,新成立气候治理相关的综合天然气、可再生能源和电力部门(IGRP),成立该部门体现了道达尔对新能源业务投资的信心和决心,拓展公司业务领域,也将会是未来公司竞争力的主要驱动要素之一。

图2 道达尔公司气候管理组织与治理结构

3.3 调整油气发展战略,提升创效水平

2014-2020年国际油气市场剧烈动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和全球能源转型,给油气行业造成了巨大冲击。在严峻的市场环境下,石油公司不断进行战略调整以争取更大生存空间,最具针对性和时效性的油气战略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3.3.1 上游业务聚焦核心领域与区域

国际石油公司在油气上游领域实施“归核化”战略,不断强化核心资产与核心区域地位,旨在提高投资效率,提升效益水平。表5总结了主要国际石油公司现阶段上游战略调整动向。

表5 主要国际石油公司油气上游战略调整动向

收并购是国际石油公司实施油气上游业务聚焦的主要方式。2016-2020年埃克森美孚通过收购巴斯家族公司的页岩油资产和莫桑比克深水项目权益,强化了美国非常规和优质深水油气资产。2018年bp通过与必和必拓的交易获得美国页岩油气资产。2020年雪佛龙并购诺布尔公司,不仅加强了美国本土非常规油气资产以及在全球深水油气资产中的地位,更使雪佛龙公司的碳排放强度降低10%[22-23](见图3)。

图3 雪佛龙并购诺布尔公司前后碳排放强度预测

购入优质资产的同时,国际石油公司同步加快非核心资产剥离[24-25](见图4),实现快速回收资金,减轻资产组合负担。2016-2020年,壳牌、道达尔、艾奎诺等公司持续出售加拿大油砂资产;2021年壳牌公司继续将其美国二叠纪盆地资产全部出售给康菲公司,并计划出售其尼日利亚所有深水油气资产权益[26-27]。

图4 主要国际石油公司购入与出售项目的交易金额

国际石油公司的上游资产区域布局逐步回归各公司的传统优势地区。如图5所示,bp未来新增资产将主要集中在北美与中亚-俄罗斯地区,雪佛龙和埃克森美孚未来新增资产将主要集中在北美地区,艾奎诺未来新增资产将主要集中在欧洲地区[28]。

图5 2021-2029年主要国际石油公司新增资产区域分布比例

3.3.2 上游投资在总投资中占比下降

油气上游业务是石油公司赖以发展的基础,上游投资通常在公司总投资中占比60%~90%。2010年以来,为兼顾低碳和新能源业务的发展,大部分国际石油公司上游投资占比均逐渐下降。如表6所示,除埃克森美孚与雪佛龙外,其他国际石油公司上游投资占比至2025年仍将保持不同程度的下降,尤其是bp上游投资占比降幅将达1/3[28]。

表6 主要国际石油公司低碳和新能源业务投资占比

3.3.3 调减未来油气产量预测

2016-2019年,国际石油公司油气产量总体保持稳定或小幅上升趋势。与2014年油价下跌时各公司油气产量相对稳定的情形不同,2020年油价巨幅下跌期间国际石油公司油气产量出现了明显的下降。除艾奎诺和雪佛龙公司的油气产量微涨1%以外,其他国际石油公司的油气产量均出现了5%~8%的下降,产量平均降幅达到4%。

主要国际石油公司还调减了未来油气产量预测计划。2021年,多个国际石油公司对其2025年油气产量进行了新一轮预测,除雪佛龙外,其他公司2025年油气产量较2020年早期预测值下调了13%~36%[25](见表7),这也表明石油公司不再把油气产量的增长作为追求目标,而是通过提高投资效率,平衡油气业务与低碳和新能源业务的协同发展。

表7 主要国际石油公司2025年油气产量预测变化

3.3.4 探索碳中和油气生产

为使油气生产能够适应能源转型下新的市场规则,国际石油公司开始尝试碳中和原油和天然气的生产。碳中和油气是指油气开采、处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被其他形式的碳减排行为完全抵消的产品。2019年6月,壳牌与日本东京燃气、韩国GS能源公司达成全球首单碳中和LNG贸易。截至2021年6月,全球累计完成21船碳中和LNG交易,交易规模约147万吨。2021年1月,西方石油公司旗下的低碳投资公司(Oxy Low Carbon Ventures)、麦格理集团(Macquarie Group)和全球市场集团(Global MarketsGroup)合作,向印度信实工业(Reliance Industries)公司交付了全球第一批200万桶碳中和石油[29]。

3.4 加大低碳和新能源业务投资,抢占市场先机

2021年11月,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COP26)上,20个国家和5家国际金融机构一致同意2022年底前终止对海外化石燃料项目的融资。资本市场转向低碳和新能源业务,国际石油公司也加大了低碳和新能源业务的投资力度。从投资额看,欧洲石油公司保持较大投资力度(见图6)。bp在2015-2017年低碳和新能源业务投资为2亿~3亿美元/年,2018-2020年为5亿~5.5亿美元/年,预计2021-2025年为10亿~37.5亿美元/年;壳牌2019-2020年低碳和新能源业务投资为10亿美元/年,比2017年翻一番,2025年将增至30亿美元/年。与欧洲石油公司相比,美国石油公司低碳和新能源投资保持谨慎增长,预计到2025年埃克森美孚和雪佛龙的投资规模将达到7亿和4.5亿美元,但与欧洲公司相比存在较大差距[30]。

图6 主要国际石油公司低碳和新能源业务投资趋势

从投资数量看,石油公司投资低碳和新能源资产热情日益高涨,特别是2019年以来石油公司参与并购的低碳和新能源资产交易数量陡增,突破40笔/年,较2018年翻了近一番。2020年,在全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低碳和新能源资产交易数量仍然保持了2019年水平[31](见图7),显示了石油公司对低碳和新能源业务战略转型的信心。

图7 2010-2020年主要国际石油公司低碳和新能源资产交易数量

3.5 差异化布局低碳和新能源业务,打造新增长点

3.5.1 区域布局差异

国际石油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低碳业务的聚焦区域有所不同。埃克森美孚和西方石油两家美国石油公司的本土投资额占比均超80%,雪佛龙也有73%的项目聚焦美国本土;欧洲公司除雷普索尔本土投资额占比超70%以外,其他公司均兼顾本土和境外投资布局,本土投资额占比普遍不足40%[30](见图8)。

图8 国际石油公司本土和境外低碳业务投资金额占比

3.5.2 业务类型差异

国际石油公司在市场前景判断、自身技术禀赋和未来发展战略等方面不尽相同,在低碳和新能源业务领域呈现出差异化发展趋势。国际石油公司重点在光伏、风电、氢能、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四个领域拓展低碳和新能源业务。

国际石油公司光伏业务主要集中在北美、欧洲发达地区以及非洲、南美、澳大利亚等光伏资源丰富地区。道达尔和bp是光伏发电领域的先行者,运营和在建的光伏装机容量都超过了16吉瓦,已经位列除中国公司以外全球光伏装机容量前三大公司(见图9)。并购是国际石油公司进入光伏业务的主要方式,2017-2021年道达尔投资40多亿美元,收购了8个涉及光伏业务的公司和项目权益[32]。

图9 全球运营与在建光伏装机容量前五大公司

国际石油公司风电业务布局主要集中在欧洲、北美地区。艾奎诺和bp的风电装机容量在石油公司中遥遥领先(见图10),艾奎诺以海洋油气生产的优势为基础,主要是海上风电,bp则以陆上风电为主。与公共事业公司、投资公司及服务商搭建合作联盟是国际石油公司进入风电业务的主要方式,例如艾奎诺2017-2020年通过以上方式,进入了11个风电项目[33]。

图10 主要国际石油公司风电装机容量

国际石油公司的氢能业务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蓝氢”项目集中在欧洲,以自有和参股炼厂为主,“绿氢”项目仍处于研发和试验阶段。国际石油公司下属炼厂每年生产“蓝氢”约1700万吨,全球占比为13%。艾奎诺规划的氢能产量最大,未来氢能产量将达到260万吨/年。与国际领先的氢能公司、研发机构、行业协会、汽车生产商等建立广泛的合作是国际石油公司涉足氢能业务的主要方式[34]。

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被认为是目前最为可行的碳减排技术。目前全球二氧化碳捕集能力大于40万吨/年的大型碳捕集利用和封存项目共有25个,二氧化碳捕集能力共计4200万吨/年,项目主要集中在美国和加拿大,其中3/4用于提高采收率[35]。主要国际石油公司碳捕集利用和封存项目规模占运营中的碳捕集利用和封存项目规模的31%。其中,埃克森美孚最为突出,运营中的项目规模为700万吨/年,未来计划规模将达2800万吨/年[36]。

3.6 重视低碳业务技术,培育竞争优势

与投资低碳和新能源业务相同,国际石油公司十分重视低碳技术的研发投资与商业化应用,例如油气行业气候倡议组织成员公司对低碳和新能源技术的投资主要集中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氢能示范项目、电动汽车(EV)技术和基础设施(移动出行)的商业化应用。雪佛龙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方面研发投资已经超过10亿美元,例如与西方石油公司共同研发直接空气捕集法(DAC)技术的商业化应用,研发二氧化碳制造碳酸盐岩石以替代石灰石的碳利用技术;埃克森美孚正在研发利用捕集的二氧化碳制造碳酸盐燃料电池技术,以及全新的碳捕集吸附工艺;埃尼正在研发利用二氧化碳固定微藻生物、生产甲醇、聚碳酸酯和建筑材料的相关技术。在氢能方面,艾奎诺和埃克森美孚推进将“蓝氢”生产设施与碳捕集利用和封存项目整合的商业化应用;道达尔积极推进太阳能发电与“绿氢”项目的整合商业化应用;雷普索尔正在开发利用太阳能辐射的光电催化作用生产氢气的技术。在电动汽车方面,埃尼、道达尔、bp、壳牌、雷普索尔和沙特阿美通过开发包括氢燃料电池、生物燃料、传统内燃机的改进、移动碳捕获、超快速充电等技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 启示与建议

全球各地碳达峰、碳中和是大势所趋,在未来30~40年,各国实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还有很大差异,个别国家可能会出现反复。2021年10月26日,中国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碳达峰具体要求。未来30年处理好油气在能源结构中的占比和“双碳”目标要求,需要更加具体、细致的工作。

4.1 油气业务在中长期仍将是中国能源发展的重点

中国的资源禀赋决定了一次能源消费结构在未来较长时间内仍以化石能源为主。2020年,中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石油、天然气占比分别为56.8%、18.9%、8.4%,非化石能源占比为15.9%[37]。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中国石化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清华大学6家国内研究机构,都基于2060年碳中和情景进行了中长期预测,普遍认为2030-2035年,中国实现能源消费达峰,油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的预测均值为31%,“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油气在中国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将保持增长趋势;206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时,油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比的预测均值仍达15%[38-44](见图11)。未来一个时期,中国石油对外依存度还将维持70%左右,天然气对外依存度或将上升至55%,国内持续加大勘探开发力度的同时,有效获取海外油气资源仍是油气供应安全的重要保障。

图11 国内研究机构预测碳中和情景下油气在中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

4.2 加大碳利用的政策支持力度

提高碳利用的经济性,政策激励是关键。以碳捕集利用和封存项目为例,大范围商业化发展存在两个主要的制约因素:一是全流程成本居高不下,技术经济性有待提升;二是缺少系统的政策保障和激励措施支持,企业发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项目缺乏内在动力。

美国是全球碳捕集利用和封存发展较早、规模最大的国家,90%以上的项目均获得过联邦资金支持或税收减免等政策支持。美国不同行业、不同方法捕集二氧化碳的成本大约为20~140美元/吨,若直接从空气中捕集二氧化碳,其成本更高达94~230美元/吨[45](见图12)。美国政府为鼓励企业开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业务,提供了一系列政策支持。美国国内税收法第43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二氧化碳提高采收率项目的资本支出和运营费用(例如二氧化碳成本和有形设备成本),采取15%的采油生产税收抵免,抵免与油价挂钩;美国国内税收法第45条规定,到2026年用于提高采收率或其他用途的二氧化碳捕集税收抵免,抵免额为35美元/吨;对于“安全地质封存”“提高石油或天然气采收率”或“由纳税人使用”的符合条件的二氧化碳地质封存设施,二氧化碳税收抵免额为50美元/吨;美国国内税收法第48A条和第48B条规定,向经美国国家税务局和能源部认证的燃煤电厂碳捕集利用和封存项目提供最高可达30%的燃煤电厂投资税收抵免。加拿大、挪威和英国也有相应的政策支持企业开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业务。

图12 美国二氧化碳捕集成本

现阶段中国二氧化碳平均捕集成本为300~900元/吨,大规模的推广应用仍缺乏经济性支撑。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的相关支持政策与激励措施尚处于研究制定阶段,需要国家加快投资支持、税收减免与补贴等政策的出台速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设立碳利用技术支持基金等[46-48]。

4.3 加强油气全生命周期碳减排措施实施

油气勘探开发全过程中温室气体排放来源主要有油气生产、火炬燃烧、油气处理、泄漏和液化5个环节,其中油气生产与处理环节碳排放量占比大于50%,生产环节甲烷泄露等碳排放占比为28%[46],石油公司落实“全过程减排”要抓住这些关键环节。全球各地区的作业对象、作业方式不同,温室气体排放来源也会有差异,例如大洋洲澳大利亚碳排放主要集中在天然气液化环节,非洲、中亚俄罗斯地区油气生产国普遍存在伴生气火炬放空现象,该环节温室气体排放占比较大[49](见图13)。石油公司需区别对待不同地区间的温室气体排放差异性,因地施策,因项目施策。

图13 全球不同地区油气勘探开发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占比

4.4 海外油气业务发展要充分考虑碳减排影响

越来越多的国家明确碳中和愿景与目标,必将对油气勘探开发行业或能源生产环节采取更加严格的管理措施,石油公司海外油气业务发展也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需要未雨绸缪。一是对于海外油气新项目获取,要充分做好资源国碳中和措施与相关政策法规的尽职调查,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发方案编制中单独成章,全面分析对项目技术性与经济性的影响。二是对于目前运营中的海外项目,要尽快编制“海外油气项目碳减排行动方案”,明确碳排放来源,科学核算碳排放量,制定碳减排目标路径等。三是对于现有的重油和沥青砂项目,要想方设法进行资产的合资合作,最大限度避免今后因碳税增加带来操作费大涨造成项目的经济效益受损的情况。

4.5 把握新能源业务进入机遇和运营方式

从国际石油公司进入低碳和新能源业务的方式看,收并购是主要方式,并且80%以上的并购发生在项目投资决策前或者正在投资决策中的前期阶段。在进入低碳和新能源项目后,国际石油公司通常采用联盟合作的方式进行项目运营,独立运营占比小。中国石油公司布局低碳和新能源业务应以国内为主,以“弯道超车”方式收并购新能源公司或进行合资开发,项目和技术成熟后向境外推广或者形成油气企业联盟,发展海外“油气+”的合作新模式;在境外获取新能源项目时也要因地制宜,把握进入新能源项目的类型、方式与时机,从源头确保项目效益;油气项目运营过程中,要通过合资合营的方式引入合作伙伴,降低投资压力与风险;现有油气项目引入成熟新能源技术,降低碳排放。

“双碳”目标下全球能源产业正面临全方位深刻变革。国际石油公司为应对宏观政策、经济效益和资本市场的三重压力,在公司发展目标、公司组织架构、油气发展战略、低碳新能源发展战略和技术发展等方面采取了多项应对措施。中国石油公司应当立足于中国的资源禀赋,科学分析自身优势与定位。一方面充分认识到中长期油气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重要地位,加大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力度的同时有效获取海外油气资源;另一方面适当借鉴国际石油公司转型实践经验,合理发展低碳和新能源业务,做好保障国家油气安全与落实“双碳”目标的双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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