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基准利率改革对银行贸易融资业务的影响
2022-06-30张宇编辑韩英彤
文/张宇 编辑/韩英彤
应对新基准利率改革,银行需加强顶层设计,关注监管要求,从风险管控、产品定价、对客沟通、金融服务方案设计等方面进行整体架构设计。
国际基准利率改革是对当前国际金融市场上运用最广的基准利率——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ondon Interbank Offered Rate,LIBOR)的改革。国际基准利率改革始于2012年。经过近9年准备,2021年3月5日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正式发布声明,从2021年12月31日以后LIBOR逐步退出市场,全球外币基准利率转换正式开始。
作为国际银行间一年期(含)以下无担保的借款利率,LIBOR反映的是各报价行在伦敦银行间市场对短期无担保借款成本的预期。LIBOR曾是国际上最重要的基准利率,被广泛应用于浮动贷款、资产证券化、银行外币存款等产品定价之中。在进出口贸易中,银行经常通过“同期LIBOR+风险溢价”的方式确定融资利率,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
国际基准利率改革
从管理机构角度看,国际基准利率改革是从由洲际交易所(ICE)旗下的ICE 标准管理机构发布的LIBOR利率,转换为由各主要经济体独立发布各自的无风险利率;从利率形成机制角度看,国际基准利率改革是从以LIBOR为代表的报价制基准利率,转换为基于实际交易、近似无风险的新基准利率;从期限结构看,国际基准利率改革是从以LIBOR为代表的多种期限利率(例如,3个月美元LIBOR曾作为金融产品定价中重要的锚定利率标准),转换为隔夜为主的单一结构利率。
基准利率的重新定义及选择,是一项全球金融体系的系统性工程,既深刻影响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经营意识和经营方式,也将改变客户的产品认知、交易习惯及交易行为。为此,全球的市场参与者需积极应对,以保障利率改革平稳过渡。
目前,美国、欧盟、英国、日本和瑞士等主要经济体相继成立各自的利率基准改革小组,选取有抵押隔夜融资利率(SOFR)、欧元短期利率(€STR)、英镑隔夜平均利率指数(SONIA)、东京隔夜平均利率(TONAR)和瑞士隔夜平均利率(SARON)分别作为美元、欧元、英镑、日元和瑞士法郎的LIBOR替代利率指标(见附表)。
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已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以下简称“利率自律机制”)成立国际基准利率改革工作组,统筹研究推进境内国际基准利率改革的各项工作。根据人民银行对境内主要银行LIBOR敞口的检测与评估,境内银行涉及LIBOR的存量业务期限较短,集中度较高,风险可控。
国际基准利率改革对进出口贸易融资业务的影响
国际基准利率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业务前、中、后台多个维度,需统筹考量,有序推进。具体影响包括业务前台的市场营销、产品定价、对客沟通、金融服务方案设计等方面,业务中台的敞口策略、风险管控、押品估值、合同修改及会计核算等方面,业务后台的运营流程、系统改造、产品准入等方面。此外,国际基准利率改革将对外币客户既有的产品认知、交易习惯及交易行为产生影响,银行需提前为客户做好产品讲解与需求引导。
根据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的公告,进入2022年,所有英镑、欧元、瑞士法郎、日元,以及1周和2个月期美元LIBOR均终止报价;而隔夜、3个月、6个月、一年期美元LIBOR报价延续到2023年6月30日。
面对这一对银行前、中、后台有着不同程度影响的系统性工程,贸易融资业务部门在面临具体的业务操作时需要格外谨慎。下文以进出口贸易融资中最常见的进出口押汇(以下简称“押汇”)、海外代付/协议付款(以下简称“代付”)业务为例,对不同币别的新增业务、存量业务进行具体分析,探究银行在面对LIBOR改革时的应对措施。
美元币别押汇/代付业务
2022年新发生业务。在2023年6月30日前,银行和客户可以在押汇/代付业务中继续使用隔夜、3个月、6个月、一年期美元期限利率。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可以减少系统改造、合同文本修改等带来的业务流程、系统操作方面的变化。客户可以保持原有的交易习惯,降低LIBOR转换造成的融资成本测算不确定性,为适应国际基准利率改革争取更多的时间。银行和客户也可以在押汇/代付业务中选择使用SOFR。如果银行已经完成核心系统、资金管理系统、国际结算业务系统等相关改造,使用SOFR时应更加注意客户培训,了解客户对于国际基准利率改革的认知度,发掘客户对于新基准产品的需求,做好相关宣讲与培训。此外,鉴于美国替代基准利率参考委员会(ARRC)推荐在贸易融资等商业贷款业务中使用SOFR期限利率,在未来美元币别的押汇/代付业务中,SOFR期限利率或许会成为主导产品。
主要经济体的替代利率
存量业务。对于使用美元LIBOR利率的未完结押汇/代付业务,银行在梳理掌握涉及LIBOR定价的产品信息、期限信息及协议文本信息之余,使用LIBOR加浮点作为押汇/代付利率、罚息利率并且周期浮动计息的业务,银行要重点关注以下两个要点:产品所使用的LIBOR是否为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的利率期限;与客户签署利率转换协议或签订替代屏幕利率条款(即合同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触发点来临时,再次协商新的替代利率,本质上只是将签订利率变更的时间节点向后拖延),确保银行与客户(押汇)、银行与交易对手(代付)关于新利率的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对于没有周期浮动计息条款的押汇或代付产品,银行应更加关注产品能否顺利到期完结,防范LIBOR与SOFR基差过大存在套利空间进而引发客户道德风险。
新协议文本
根据2021年6月2日人民银行网站发布的《境内新签订美元LIBOR浮动利率贷款合同定价基准转换相关条款(参考文本)》,人民银行指导利率自律机制研究形成的这套境内美元浮动利率贷款的推荐协议文本,分别适用于新签订参考美元LIBOR的合约、存量参考美元LIBOR的合约和新签订参考有担保隔夜融资利率(SOFR)的合约。各银行可参考上述协议文本签订美元浮动利率贷款合约,也可结合实际情况,对推荐的协议文本内容进行适应性调整。
对于欧元、英镑、日元及瑞士法郎等币别押汇/代付业务,非美元币别受到的主要影响是如何选取相应币别新基准利率。除瑞士明确表示将不推出瑞士隔夜平均利率(SARON)期限利率外,英国推出了基于英镑隔夜平均指数(SONIA)的期限利率、日本与欧盟采用多基准并存模式,其中日本既推出基于东京隔夜平均利率(TONA)的期限利率,又保留东京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TIBOR),欧盟既推出欧元短期利率(€STR),又保留欧元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EURIBOR)。
鉴于基于新基准利率的期限利率业务发生量较小,而进出口贸易融资业务又较多适用期限利率,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英镑贸易融资业务或会以SONIA期限利率为主;欧元贸易融资业务或会以EURIBOR期限利率为主;日元贸易融资业务或会以TIBOR期限利率为主。在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的指导中,建议各银行对于非美元币种的浮动利率贷款合约,可结合货币发行经济体监管部门推荐的及自身业务实际情况签订新浮动利率贷款合约或签订存量贷款补充协议。
相较于利率衍生品产品,国际基准利率改革对押汇或代付业务造成的影响较小。贸易融资业务部门在关注新基准利率产品发布情况、启动存量合同条款补充协议签订及新增业务合同拟订工作之外,多个美元LIBOR期限利率报价延期至2023年6月底,也给予贸易融资业务部门一定的缓冲期。为应对新基准利率改革,银行需加强顶层设计,关注监管要求,从风险管控、产品定价、对客沟通、金融服务方案设计等方面进行整体架构设计,以有效降低操作风险,帮助银行逐步适应国际基准利率改革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