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非常规油气实验室职业病危害控制现状评价
2022-06-08费景亮徐爽王威华羽茜邢艳杜林轩
费景亮 徐爽 王威 华羽茜 邢艳 杜林轩
(1.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天津 300452;
2.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常规勘探开发重点实验室,天津 300452)
0 引言
我国的非常规油气资源十分丰富,政府高度重视页岩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大力推动和发展非常规油气资源利用[1-2]。期间需要实验室从事大量煤和岩石的样品分析工作,为勘探开发提供技术支持。为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等的要求,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3],某非常规油气实验室特邀请专业机构对实验室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实验室化验人员工作场所主要有煤质分析实验室、等温吸附实验室、煤样制备实验室、水分析实验室、岩心洗油前处理实验室、物性分析实验室和后平房线切割室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按照《实验室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实验室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工作场所,应每5年至少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1 评价对象、内容及方法
1.1 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某非常规油气分析实验室、辅助用室及依托的实验室和岩心样品钻取间。
1.2 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为上述评价范围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毒物质、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及对工人健康的影响进行评价[4]。
1.3 评价方法
主要采用现场调查法、检查表法、检测检验法以及作业工人职业性健康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调查企业生产工艺过程及各个生产环节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5-6]。在分析本项目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近五年来本项目的职业卫生情况进行调查,工作场所调查,选择各主要生产岗位有代表性的1~2人作为写实对象;通过现场检测和实验室分析,对本评价项目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以及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进行评定[7]。收集相关体检资料,并按照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8]等有关规定进行评价。
2 评价企业概况
2.1 基本情况
项目在2012年7月1日运行后,2013—2021年期间,每年委托某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截至本次评价调查时,本项目工艺与设备情况无重大变化,该项目生产、生活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该项目运行期间无职业中毒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2.2 原、辅材料、中间产品及产品
2.2.1 原辅料、产品分析
本项目为科研实验,研发实验过程中用到的原料主要为煤粉、储层水和岩心。实验室使用的辅助材料主要有甲苯、盐酸等。具体用量详见表1。
表1 本项目原辅料统计表
2.2.2 物料储运情况分析
本项目使用到的原料(包括岩心、储层水等)通过公路运输,岩心储存于岩心库,储层水存放到0008实验室进行水分析实验;使用到的辅料(包括各种化学药剂)通过公路运输,瓶装储存于0035实验室的药品保险柜中。
2.3 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共24人,常白班,每天工作8小时(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每周工作5天。具体人员分布见表2。
表2 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分布表
3 结论
3.1 分项结论
本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见表3。
表3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
3.2 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
通过对本项目生产工艺、设备选型、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理化特性及毒性[9],以及作业人员的劳动方式、实际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时间、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及现场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10],以下环节为危害因素主要控制点,具体见表4。
表4 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
3.3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项目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检测服务”,本项目岩心样品钻取产生的粉尘游离二氧化硅浓度高于10%,属于矽尘;辅料中用到了强酸等腐蚀性物品和硫酸、三氯甲烷等确认/可疑人类致癌物;岩心样品钻取作业过程中噪声强度达到93 dB(A),有造成作业人员听力损失的风险。
但本项目劳动者接触粉尘的频次低、时间短,各岗位粉尘接触水平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本项目有毒物质用量和储量较小,且有毒物质均在通风橱中使用,劳动者还配备了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以及应急救援设施,各岗位有毒物质接触水平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本项目仅一个高噪声设备,仅影响1个工种,岩心样品钻取作业频次很低,作业时劳动者佩戴了有足够衰减系数的听力防护用品,符合《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2018年修订)的要求,作业人员听力损失的风险很低。结合上述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项目。
3.4 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基本执行了国家有关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本项目如果能够保证各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做好劳保穿戴防护措施(尤其是加强粉尘、毒物防护),其工作场所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总体能够得到较好的控制。因此,本实验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总体可行、有效。
4 整改性建议
1)针对该项目办公室照度不足的问题,建议用人单位适当增加局部照明、增加灯具的清洗频次,更换照度更高的日光灯。
2)储层物性岗进行岩心钻取作业的频次较低,但考虑到粉尘的种类为矽尘,建议将矽尘纳入储层物性岗的职业健康检查范围。
3)针对本项目公告栏告知内容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制作规范的公告栏,公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