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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乐府诗“风雅通歌”的演唱形态

2022-05-30岳洋峰

人民音乐 2022年7期
关键词:歌辞乐府诗雅乐

札观乐于鲁,有“采诗观礼,以别《风》《雅》”①之事。皇甫谧《三都赋序》认为:“至于战国,王道陵迟,风雅寖顿,于是贤人失志,辞赋作焉。”又言宋玉等人的辞赋作品使得“风雅之则,于是乎乖”②。风雅有别,与治国之政和百姓风俗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厘风正雅,也是对礼乐文化的一种自觉追求。

郑樵《通志二十略·乐略》:

武帝始定郊祀之乐,有十九章之歌。明帝始定黄门鼓吹之乐,天子所以宴群臣也。呜呼!风、雅、颂三者不同声,天地、宗庙、君臣三者不同礼,自汉之失,合雅而风,合颂而雅,其乐已失,而其礼犹存。③

汉武帝立乐府后,广纳四方之风,由此风体多于雅、颂。河间献王刘德进献雅乐,结果却是“天子下大乐官,常存肄之,岁时以备数,然不常御,常御及郊庙皆非雅声”④。至东汉初年,班固依然认为,“今汉郊庙诗歌,未有祖宗之事,八音调均,又不协于钟律,而内有掖庭材人,外有上林乐府,皆以郑声施于朝廷”⑤。可以说,东汉时期以地方“风”声为主的状况依然没有得到改变。统观两汉时期,地方之音以郑、卫、楚、赵、代等地为主流,宫廷雅乐则以先秦宫廷雅乐、郊庙乐、鼓吹乐等为主。正如郑樵《通志二十略·乐略》记:“汉魏嗣兴,礼乐之来,陵夷有渐。始则风雅不分,次则雅颂无别,次则颂亡,次则礼亡。”⑥总结了两汉时期“风雅不分”“雅颂无别”的音乐形态。元代马端临《文献通考·乐考》载:“拳拳乎《风》《雅》《颂》之别,而以为汉世颇谬其用。”⑦即两汉时期具有《风》《雅》《颂》特质的乐府歌诗出现了谬用。

一、两汉时期“风”“雅”之辨

汉代乐府机关职掌新声俗乐,而就汉乐府诗的歌辞内容来看,却并非全部都是俗辞俗乐。西汉初兴,乐家有鲁人制氏“以雅乐声律世世在大乐官,但能纪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⑧。雅乐随着朝代的变化,而仅存铿锵鼓舞之声,两汉时期对雅、俗之声的区别也有着不同的看法。据郑樵《通志·乐志》记载,两汉乐府歌诗的“风”“雅”之分,指具有《诗经》中的列国之《风》、京都人士之《雅》演唱性质的乐歌歌诗。⑨对两者进行辨别的主要因素有作者、歌辞内容、声音特点等。两汉乐府诗中存在作者为京都士人而音声为郑卫之声的,如《郊祀歌》十九章;有歌辞内容为“雅”,而音声特点为楚声的,如《房中祠乐》;还有作者为君子,歌辞内容、音声特点为“雅”的,如《上之回》《圣人出》等。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看,“风”的歌辞内容与声音特点偏重于新声俗乐,而“雅”则偏重于朝廷所用的雅乐。

其一,不辨“风”“雅”,合而用之。两汉乐府诗出现了“风”“雅”交互错杂的情况。汉武帝时,用于祭祀先祖的宗庙之乐已非西周时期正统的雅乐传统,而是以地方风音郑声为主。汉武帝时亦有《天马歌》“协于宗庙”,名臣汲黯以为“先帝百姓岂能知其音邪?”汲黯的进言引起了大儒公孙弘的反对,公孙弘以为汲黯此举是“诽谤圣制,当族”⑩。在新声歌辞交替出现之时,宫廷内部也产生的不同的看法。汲黯主张维护传统宗庙礼乐建制,而公孙弘将汉武帝圣制当成是新的礼乐建制并对之进行维护。正如郑樵《通志·乐略》所记载:“古者雅用于人,颂用于神。武帝之立乐府采诗,虽不辨风雅,至于郊祀、房中之章,未尝用于人事,以明神人不可以同事也。”汉武帝时期乐府采诗风、雅兼收通用,但在郊祀天地神灵、宗祀先祖上将雅、颂之乐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区分。郑樵《通志·乐略》又载:“乐府之作,宛同风雅,但其声散佚无所纪系,所以不得嗣续风雅而为流通也。”歌辞风雅相错杂,宫廷中的雅正之音与各地的风音混用,而使得两汉之际的乐府出现了“风雅不分”的状况。

其二,厘“风”定“雅”,以示不相沿用。“风”“雅”交互错杂的状态之下,崇尚以雅乐作为治道之本。董仲舒《元光元年举贤良对策》认为:“教化之情不得,雅颂之乐不成,故王者功成作乐,乐其德也”,主张以雅颂之乐来教化百姓,以达到治道的目的。刘向劝谏成帝,“宜兴辟雍,设庠序,陈礼乐,隆雅颂之声,盛揖攘之容,以风化天下。如此而不治者,未之有也”,并以为“教化,所恃以为治也,刑法所以助治也”。正如刘勰认为:“讴吟坰野,金石云陛。韶响难追,郑声易启。岂惟观乐?于焉识礼。”又如郑樵《祀飨正声序论》:“积风而雅,积雅而颂,犹积小而大,积卑而高也。所积之序如此,史家编次,失古意矣,安得不为之厘正乎。”

厘“风”定“雅”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罢却郑卫之风,兴雅颂之乐。汉成帝时期,丞相匡衡《上疏言政治得失》云:“放郑卫,进《雅》《颂》。”下大夫平当在《乐议》中亦持有“宜领属雅乐,以继绝表微”“修起旧文,放郑近雅”等观点,但却由于雅乐之声过于久远,平当之议遂被搁置。汉哀帝时,郑卫之声更加淫辟,且明确下诏“放郑声,郑声淫”,于是罢黜乐府之官,将属于郑卫之乐系统的人员进行裁减。班固《东都赋》记载孝明帝永平之际蒐狩、讲武“必临之以《王制》,考之以《风》《雅》”。又载:“四夷閒奏,德广所及,《仱》《  》《兜离》,罔不具集。”在考“风”“雅”之制的基础上,并不排斥地方音乐,而有四夷之乐叠奏的盛况。东汉光武帝时,张纯在《奏宜封禅》中引用《乐动声仪》云:“以《雅》治人,《风》成于《颂》。”纬书中对风、雅进行了区分,即雅用来治人,风由颂而来,用于歌颂。桓帝时,刘瑜《延熹八年举贤良方正上书陈事》亦主张“远佞邪之人,放郑卫之声,则政致和平,德感祥风矣”。蔡邕所论汉乐四品,其中大予乐“典郊庙、上陵殿诸食举之乐”,周颂雅乐“典辟雍、飨射、六宗、社稷之乐”,属于雅乐系统。蔡邕对四品汉乐的区分,对厘“风”正“雅”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仲长统《见志诗》其二中所载“叛散《五经》,灭弃《风》《雅》”,则是对《风》《雅》遭到毁坏的叙述。因而,两汉时期乐府歌诗具有“风”“雅”特质,其具体范围却无法进行严整切割。

二、“风雅通歌”的演唱体系

汉初,叔孙通制定了《嘉至》《永至》《登歌》《休成》《永安》等宗庙祭祀用乐,在对周秦雅乐进行改造的基础上兼取了楚地风俗民情。这既是对雅乐的重建也是将“风”与“雅”通合而用的产物。郑樵《通志·乐略》记载:“风雅通歌,猶可以通也,雅颂通歌,不可以通也。”在施用范围上,“风”“雅”通歌既是具有地方色彩的音乐及其演奏方式,被宫廷“雅乐”进行吸收和使用;也是地方甚至是普通民众开始僭越的使用原本属于“雅”乐的演奏内容和方式,属于“风”“雅”交互使用的现象。

其一,“风”歌“雅”用。汉高祖刘邦所作的《大风歌》,起初有“沛中僮儿百二十人习而歌之”的演唱之法,其音乐性质属于楚声,其演唱方式亦具有“沛中”之地的特色,因此应属于“风”的一类。但在孝惠帝即位之后,高祖所作的《大风歌》歌辞以及演唱方式均被用于“沛宫原庙”,且“令歌儿习吹以相和,常以百二十人为员。文、景之间,礼官肄业而已”。从歌辞的施用场合和功能来看,孝惠帝乃至文帝、景帝时被用于宗庙祭祀。高祖生前所作的歌辞,在死后被后世用于祭奠和怀念,属于“风”和“雅”合而用之。东汉献帝薨时,有“羽林孤儿、《巴俞》嬥歌者六十人,为六列”组成的送葬队伍,嬥歌,为巴土人之歌,具有地方风音的色彩。将具有巴、俞地方色彩的音乐形式施用在皇室送葬的场合,属于“风”歌的“雅”用。

汉武帝时,“方延年善歌,为新变声。是时兴天地诸祠,欲造乐,令司马相如等作诗颂。延年辄承意弦歌所造诗,为之新声曲”。祭祀天地之樂,采用的是地方新声,将俗音用于祭祀天地。

汉宣帝时,据《汉书·王褒传》记载:

益州刺史王襄欲宣风化于众庶,闻王襃有俊材,请与相见,使襃作《中和》《乐职》《宣布诗》,选好事者令依《鹿鸣》之声习而歌之。时氾乡侯何武为僮子,选在歌中。久之,武等学长安,歌太学下,转而上闻。宣帝召见武等观之,皆赐帛,谓曰:此盛德之事,吾何足以当之!

王褒所作诸诗,颜师古注为:“《中和》者,言政治和平也。《乐职》者,言百官各得其职也。《宣布》者,风化普洽,无所不被。”当是王褒为风化百姓而造作的歌诗,后被依于“《鹿鸣》”之雅声而进行演唱。

其二,“雅”歌“风”用。《汉书·礼乐志》记载《房中祠乐》为高祖唐山夫人所作,并称“高祖乐楚声,故《房中乐》楚声也。孝惠二年,使乐府令夏侯宽备其箫管,更名曰《安世乐》”。顾炎武《日知录》载:“《安世房中歌》十七章,《郊祀歌》十九章,皆郊庙之正乐,如《三百篇》之《颂》。其他诸诗,所谓赵、代、秦、楚之讴,如列国之《风》。”就《房中祠乐》的施用功能来看,属于郊庙祭祀用乐,其性质宛如周代之《颂》,而《颂》属于雅乐范畴。继承了周秦雅乐传统的《房中乐》,却选择使用楚声来进行演奏,将具有雅乐性质的《房中祠乐》,采用“风”的形式进行演唱。

其三,“风”“雅”通歌,亦即“风”与“雅”合而用之。

司马相如《上林赋》记载:

巴俞宋蔡,淮南《干遮》,文成颠歌,族居递奏,金鼓迭起,铿鎗闛鞈,洞心骇耳。荆吴郑卫之声,《韶》《濩》《武》《象》之乐,阴淫案衍之音,鄢郢缤纷,《激楚》《结风》,俳优侏儒,狄鞮之倡,所以娱耳目乐心意者,丽靡烂漫于前,靡曼美色于后。

巴渝之舞原为地方乐舞,其人“俗喜歌舞,高祖观之,曰:‘此武王伐纣之歌也。乃命乐人习之,所谓《巴渝舞》也。遂世世服从”。由武王伐纣之歌演变而成的《巴俞》舞,其后乐府亦常习之。而与荆、吴、郑、卫之声一同参与表演的,还有《韶》《濩》《武》《象》之乐。据颜师古注引文颖曰:“《韶》,舜乐也。《濩》,汤乐也。《武》,武王乐也。”注引张揖曰:“《象》,周公乐也。南人服象,为虐于夷,成王命周公以兵追之,至于海南,乃为《三象乐》也。”《韶》《濩》《武》《象》皆为上古之乐,属于雅乐系统。除此之外,还有鄢、郢之地的《激楚》与《结风》之曲,西戎《狄鞮》之乐。通过司马相如的赋作,可以看出“风”与“雅”之间的相合。

《相和歌辞》中的汉乐府《相和歌辞》中类似列国之《风》的篇目大致有《江南》《东光》《豫章行》等,类似都人之《雅》的篇目大致有《薤露》《饮马长城窟行》、班婕妤《怨歌行》等。“风”“雅”之音不同,却合而用之为《相和歌辞》,因而具有“风”“雅”通歌的演唱形态。

《汉铙歌》十八曲,亦属于“风”“雅”通歌。据郑樵《通志·乐略》记载:

《上之回》《圣人出》,君子之作也,《雅》也;《艾如张》《雉子班》,野人之作也,《风》也,合而为鼓吹曲。

郑樵以作者阶层来辨别和断定“风”“雅”通而合歌的属性。《上之回》中的“上”是指汉武帝“行幸东海,还幸回中”。《乐府诗集》引吴兢《乐府解题》曰:“汉武通回中道,后数出游幸焉”之事,歌辞内容为赞美汉武帝行幸回中的盛况。《圣人出》中的“圣人”亦指的是帝王。《上之回》《圣人出》的作者虽不能够确定,但就歌辞内容及其施用功能上来看,确系是为了天子而作,属于“雅”的范畴。《艾如张》题旨正如《乐府诗集》引《谷梁传》曰:“艾兰以为防,置旃以为辕门,谓因搜狩以习武事也。”为将士戍边以艾兰为防之事。而《雉子班》中却多次出现有“王”“王孙”等字眼,可见并非一般的“野人”之作。而就其施用范围来看,与《上之回》《圣人出》呈现出的是截然不同的,当属于“风”的范畴。除了《艾如张》《雉子班》之外,《汉铙歌》十八曲中的《巫山高》《有所思》《上邪》几首,亦具有“风”的属性。萧涤非认为:“《汉铙歌》中杂风谣,不尽颂什。”统观《汉铙歌》十八曲,从演唱性质上来看,当属于汉乐府“风”“雅”通歌的代表。

三、汉乐府诗“风雅通歌”演唱形态的确立

两汉时期,无论是对乐府诗进行“列国之《风》”或“都人之《雅》”辨别,抑或是“风”“雅”合而用之,乐府诗在施用上均呈现出了“风雅通歌”的演唱形态。这种演唱形态的确立,在对新声俗乐的大胆探寻的同时,也对古雅乐系统造成了较大的冲击。

首先,“风雅通歌”演唱形态,使得“风”“雅”之间没有严格的限定,导致两汉时期对雅乐演唱体系公然僭越。汉武帝时,郊庙祭祀以郑卫之声代替了传统的雅声体系。《天马歌》作为宗庙祭祀歌曲,更是引起了汲黯与公孙弘等的对峙。不辨“风”“雅”的演唱模式一定程度上为当时所不容。汉成帝时,黄门丙疆、景武以及王氏五侯、定陵淳于氏、富平张氏等外戚之家,开始“与人主争女乐”。汉哀帝时,曲阳侯王根“聘取故掖庭女乐五官殷严、王飞君等,置酒歌舞,捐忘先帝厚恩,背臣子义”。“风”“雅”互相混淆与谬用的演唱体系,使得臣子公开僭越天子之制,而大肆使用皇家女乐。汉平帝时,陈留刘昆“能弹雅琴,知清角之操”。“清角”之乐黄帝时为古雅乐系统,而为刘昆所习。顺帝时,法真作为处士,同郡田弱认为法真“能唱《清庙》之歌,致来仪之凤矣”。《清庙》为雅颂之乐,而为处士演唱。刘勰在《文心雕龙·乐府》中认为:

暨武帝崇礼,始立乐府,总赵代之音,撮齐楚之气,延年以曼声协律,朱马以骚体制歌。《桂华》杂曲,丽而不经,《赤雁》群篇,靡而非典,河间荐雅而罕御,故汲黯致讥于《天马》也。至宣帝雅颂,诗效《鹿鸣》;迩及元成,稍广淫乐,正音乖俗,其难也如此。暨后汉郊庙,惟杂雅章,辞虽典文,而律非夔旷。

不辨“风”“雅”,使得“风”声扰乱了《雅》《颂》之音。《论语·阳货》记载孔子之言:“恶郑声之乱雅乐也。”《礼记·乐记》记载子夏言:“郑音好滥淫志,宋音燕女溺志,卫音趋数烦志,齐音敖辟乔志。此四者,皆淫于色而害于德,是以祭祀弗用也。”及至东汉光武帝时,宋弘责桓谭“数进郑声以乱《雅》《颂》,非忠正者也”。而“雅”歌“风”用,导致雅乐地位的下降。东汉时期虽有东平王刘苍制作《武德舞歌诗》等,歌辞为雅章典文,而演奏出来的声音却并非古雅乐系统。

其次,东汉明帝时汉乐四品以“风雅通歌”的演唱模式存在。东汉明帝时所定四品乐,即:

《大予乐》,典郊庙、上陵、殿诸食举之乐;

《周颂雅乐》,典辟雍、飨射、六宗、社稷之乐;

《黄门鼓吹》,天子所以宴乐群臣;

《短箫铙歌》,军乐也。

以上四品用乐的形态,郑樵认为:“辟雍、享、射,雅颂无分,应用颂者而改用大予,应用雅者而改用黄门,不知黄门、大予于古为何乐乎?”从雅俗之别上来看,《大予乐》的掌事乐官为太乐令,音乐属性为雅乐。《黄门鼓吹》的掌事乐官有黄门侍郎、小黄门、黄门令、中黄门冗从仆射等等,其音乐属性为俗乐。根据上文的分析,《短箫铙歌》即《汉铙歌》中,亦有“风”“雅”通歌的情况存在。汉乐四品中,《黄门鼓吹》存在“风”“雅”的不分的问题,而《短箫铙歌》中则是“风”“雅”兼而通歌。

综上,两汉时期乐府诗在歌辞、演唱以及类目的组合上均存在“风雅通歌”的形态。这一形态的确立具有双面性质,既给新声俗乐提供了一定的发展空间,也导致了传统的雅乐地位的下降。例如《郊祀歌》十九章,從音声特点、作者、歌辞内容等方面来看,都存在风与雅的相互结合。又如《相和歌辞》,在同一类目下的“风雅通歌”,使得这一类目具有多样化的组合色彩。因此,“风雅通歌”是两汉时期乐府诗演唱特征与形态的体现。

① [三国魏]嵇康著,戴明扬校注《嵇康集校注》卷五《声无哀乐

论》,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347页。

② [清]严可均校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之《全晋文》卷七十一皇甫谧《三都赋序》,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

1873页。

③ [宋]郑樵撰,王树民点校《通志二十略》之《乐略》第一,北

京: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928页。

④ [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卷二十二《礼乐志》第二,

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070页。

⑤ 同,第1071页。

⑥⑨ 同?譻,第886页。

⑦ [元]马端临撰,上海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华东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点校《文献通考》卷一百四十一《乐考》十四《乐

歌》,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4281页。

⑧ 同,第1043页。

⑩ [汉]司马迁撰,[宋]裴骃集解《史记》卷二十四《乐书》第二,

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178页。

同,第884页。

[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第二十六,第2499页。

同第1033-1034页。

[南朝梁]刘勰、周振甫《文心雕龙今译》,北京:中华书局

2013年版,第72页。

[宋]郑樵撰,王树民点校《通志二十略》之《乐略》第一,北

京: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925页。

[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卷八十一《匡张孔马传》第

五十一,第3337页。

同,第1072页。

同,第1073页。

[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卷四十下《班彪列传》第

三十下,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363页。

同,第1364页。

[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卷三十五《张曹郑列传》

第二十五,第1197页。

[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卷五十七《杜栾刘李刘

谢列传》第四十七,第1857页。

[东汉]刘珍等撰,吴树平校注《东观汉记校注》卷五《乐志》,

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158页。

[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卷四十九《王充王符仲

长统列传》第三十九,第1646页。

[宋]郑樵撰,王树民点校《通志二十略》之《乐略》第一,第

886页。

同,第1045页。

[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卷九《孝献帝纪》第九注

引《续汉书》,第391页。

[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卷九十三《佞幸传》第六十

三,第3725页。

[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卷六十四下《严朱吾丘主

父徐严终王贾传》第三十四下,第2821-2822页。

同,第2822页。

同,第1043页。

[清]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栾保群、吕宗力校点《日知录》

卷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286页。

《史记·封禅书》所记的“房中、堂上”(《史记》卷二十八,中 华书局1959年版,第1378-1379页。)陈本礼《汉诗统笺》中的“宫中之庙”,[清]陈本礼《汉诗统笺》(影印本),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7,第6页。梁启超认为的“在陈主房奏”,梁启超著《中国之美文及其历史》第一章,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36页。许云和认为:“在高帝庙中表演的宗庙乐歌。” (参见许云和《汉〈房中祠乐〉与〈安世房中歌〉十七章》,《中

山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

[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卷五十七上《司马相如传》

第二十七上,第2569页。

[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卷八十六《南蛮西南夷

列传》第七十六,第2842页。

同,第2571页。

[宋]郑樵撰,王树民点校《通志二十略》之《乐略》第一,第

886页。

[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卷六《武帝纪》第六,第

203页。

[宋]郭茂倩编《乐府诗集》卷十六《鼓吹曲辞》一,北京:中华

书局1979年版,第227页。

同,第226页。

萧涤非著,萧海川辑补《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增补本)第

三编,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57页。

同,第1072页。

[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卷九十八《元后传》第六十

八,第4028页。

[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卷七十九上《儒林列传

第》六十九上,第2549页。

[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漢书》卷八十三《逸民列传》第

七十三,第2774页。

同,第67页。

[清]刘宝楠撰,高流水点校《论语正义》卷二十《阳货》第十

七,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697页。

[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礼记正义》卷

三十九《乐记》,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3340页。

[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卷二十六《伏侯宋蔡冯

赵牟韦列传》第十六,第904页。

[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之《礼乐志》第五,第

3131-3132页。

[宋]郑樵撰,王树民点校《通志二十略》之《乐略》第一,第

886页。

王运熙认为:“若黄门鼓吹,则显然为轻松的俗乐,故蔡邕 以:‘坎坎鼓我,蹲蹲舞我的诗句来形容它。……四品中的黄门鼓吹一项,包括相和歌和杂舞曲。”(参见王运熙《乐府诗论丛》中编《说黄门鼓吹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227页。)许继起认为:“汉代的黄门鼓吹乐又称散乐、杂乐等,它与汉代所谓‘官乐相区别。”(参见许继起《汉代黄门乐署考》,《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

[基金项目: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拔尖人才项目(BJ202108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岳洋峰 博士,河北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   荣英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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