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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角下城乡住房融合研究

2022-05-30项英辉刘正朱小雪

中国集体经济 2022年25期
关键词:乡村振兴

项英辉 刘正 朱小雪

摘要:城乡融合发展是我国实现乡村经济振兴的一条重要路线,而推进城乡住房融合则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由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不明晰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城乡住房的二元特征明显,城乡住房融合任务艰巨。文章在对我国城乡住房融合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了一套包括2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和21个三级指标在内的城乡住房融合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熵权法计算确定主要指标的权重,采用因子分析法识别主要的驱动因素,并以河南省长垣市为例对其进行了实证分析,为推动城乡住房融合和乡村振兴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乡村振兴;城乡住房融合;宅基地流转;要素市场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了推动乡村经济振兴的重大战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中对这一战略的历史重要性和发展内涵分别做了深入理论阐述。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和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围绕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对乡村振兴战略具体化部署,在实施效果良好的基础上,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贯彻执行一系列政策部署。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及有利于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政策体制。

学界从城乡融合路径、土地市场、住房产权、城乡住房融合的内涵和案例研究等方面对城乡住房融合进行了研究。陈艳清基于对城乡融合内涵的解读,提出了城乡融合的六种路径,为稳步推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坚持走城乡结合型的城市发展道路;谢守红选取2007和2016的截面数据,运用全局主成分分析方法和聚类分析,对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城乡融合情况和推进路径进行分析。郑振源提出有序的土地市场可以促进城乡资本、技术、人才、信息和土地等经济要素的合理配置;赵之枫等提出面对因农村住房产权不明确、不完整导致的资源配置效率低等问题,应赋予农村住房完整的用益物权,以逐步消除农民住房出租、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转让等限制,提高农民住房财产化收益,实现城乡资源高效配置;钟荣桂等从推进我国城乡住房市场融合的角度出发,分析了土地制度和户籍体系的改革与我国城乡住房市场融合之间的关系,认为同步推进土地制度和户籍体系的改革能够有效助推我国城乡住房市场融合。

然而目前有关城乡住房融合的研究成果较少。城乡住房融合是推进城乡融合的一个重要方面,对其机理、评价和实现路径等方面开展研究十分必要。本文基于乡村振兴的视角,在深入分析我国城乡住房融合发展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构建了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识别主要驱动因素,以河南省长垣市为例进行实证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从而完善城乡住房融合的理论框架。

一、我国城乡住房融合现状及影响因素

(一)城乡住房现状

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农村地区的经济活力更多地被调动和激发,农村人口的物质生活和住房条件也得到了较大改善。农村居民已不再满足于单一的住房需求,而是更多地希望同城镇居民一样,在住房政策和市场等方面拥有平等权利,城乡住房融合是大势所趋。

在城市住房方面,我国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2010年的29.15平方米逐年增加至2020年的36.52平方米,增长率为25%。在居民收入方面,中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3年的8895元升至2020年的17131元,增长93%,居住消费支出占比也由13.9%增加至17.3%。在农村住房方面,我国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也由2010年的31.73平方米增加至2020年的46.8平方米,增长47%。由此可见,城乡居民住房水平明显提高,且伴随着“三农”政策的深入实施,农村住房状况得到了较大改善。在政策颁布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自2019年起,连续发布了617号文、532号文和493号文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多次提到应当大力发展乡村产业,积极推进农业农村相关的创新机制改革和政策落实,为城乡住房融合提供政策保障。在土地融合方面,受到土地產权制度的制约,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的价值未能得到最大效益化利用,仍需进一步释放土地活力。

(二)城乡住房融合影响因素

1. 制度因素

首先,普遍存在产权模糊且单一、财产权立法缺陷和相关机制体制不完善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保障性住房的长效运营与建设,不利于后续政府政策的推行,同时在保障性住房产权重构中存在瓶颈;其次,农村宅基地转让难度大,农村住宅转让率低,农民无法拥有农村住房的完整产权,无法将住房进行出租、抵押、担保等一系列交易,从而降低农村居民住房的财产化收益。最后,我国因为快速推进城镇化而直接导致的小产权房问题仍然是一个受到学者们广泛关注的话题,小产权房确权问题至今仍被认为是阻碍农村居民拥有完整住房财产权的一大难点。

2. 经济因素

住房市场在城市和乡村的市场化程度存在显著差异,城市具有开放、竞争、统一而有序的土地市场和住房买卖市场,反之乡村无论是在住房租赁与买卖市场,或者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交易市场都未能形成具有法律约束力和规范性的市场环境。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差距加剧了城乡住房供给能力和需求水平的差异。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滞后,特色产业示范区和田园综合体等发展水平不一,导致其对农村住房的互补支撑能力不足。许多地方乡级财政收入匮乏、“吃饭财政”问题突出,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财政收入的要素统筹能力不足,城乡之间的公共服务不均等化严重,城乡之间的基础设施建造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对农村住房建设提供的公共服务保障不足。农村金融信贷市场开发不足,农村住房信贷水平低。

3. 社会因素

城乡之间在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发展领域的二元特征明显,阻碍了城乡住房融合,而反过来也受到城乡住房二元特征的影响。近年来我国城镇化率不断加速,且预计未来仍将持续提升,农村剩余劳动力加速向城市转移导致大量农村住宅闲置和缺乏养护。血缘意识、宗族意识和传统农业思维影响了农村居民对新型村庄建设中新理念和新技术的接受程度。

4. 技术因素

村庄空间布局多靠历史习俗自然等因素形成,缺乏科学规划。近年新推出的许多村庄规划过于偏重建筑设计美观和技术层面,对乡村经济、社会、产业的综合统筹不够,给乡村可持续发展带来隐患。农村缺乏社会化、市场化的建设主体,人员和技术面临着本地化、低层次、单纯依赖经验的问题,对建筑、结构、材料、水暖、机械、信息、管理等各领域的现代技术缺乏了解和应用。目前城市建设已从数字城市向智慧城市过渡,而村庄的信息化建设起点低、任务艰巨。农村技术推广机构在村庄建设中发挥的作用有限。

二、指标体系与研究方法

(一)数据来源

基于可获取数据的完整性,本文数据采用2011年、2015年、2018年、2020年的时间数据,相关数据主要来源于《河南省统计年鉴》(2012年、2016年、2019年、2021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12年、2016年、2019年、2021年)及《长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因为部分数据可能在获取上存在一定困难,对于数据严重缺失的指标采用本文相近指标替代,对于个别缺失数据用插值法补齐。

(二)建立指标体系

本文对城乡住房融合的影响因素进行归纳总结,选取了城乡空间、经济、社会、生态环境融合和城乡住房经济、城乡宅基地可流转程度、城乡住房建设市场化水平、城乡住房融资水平及城乡住房商品市场化水平等9个方面构成城乡住房融合指标体系的二级指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分出三级指标,最终形成包含1个总体目标、2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21个三级指标的城乡住房融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具体指标体系见表1。

(三)构建评价模型

1. 确定指标权重

城乡住房融合是一个综合性的复杂系统,选取的各类指标对评价对象的影响不尽相同,为了能有效地、科学地发挥指标作用,多对指标进行权重赋值处理,本文选用熵值法进行权重赋权处理。

假设研究对象由n个样本组成,其中每个样本包含m个评价指标。根据各指标原始数据,可建立决策矩阵A=(Xij)m×n来表示评价指标集。其中,Xij为第i个样本的第j个指标数据。若数据的离散程度越高,则信息熵越小,其提供的信息量越大,该指标的权重也应越大;反之,各指标值差异越小,则信息熵就越大,其提供的信息量越小,该指标的权重亦应越小。其计算步骤如下:

(1)原始数据的无量纲化处理。

,当X■为正向指标时■,当X■为反向指标时(1)

(2)计算第j项样本下,第i个评价指标在该样本中的比重。

(3)计算第j项指标信息熵。

其中,k=1/ln(n),ej≥0;

(4)计算第j项指标信息熵冗余度。

(5)给第j项指标赋权,定义权重(wij)。

(6)计算第i个评价指标的单项得分。

其中,X■■为经过同度量化处理后的指标数值,n为指标层个数,m为分类层指标数量。

2. 模型构建

城乡住房融合发展的过程是一个涵盖多要素、具有动态性的复杂系统,在对其发展水平进行评价时具有一定的难度,可以通过识别系统中主要驱动因素的方法进行评价。根据各类评价方法的优缺点比较,本文选用因子分析法对城乡住房融合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1)原始数据的无量纲化处理:采用标准化方法对原始数据进行处理。

(2)计算相关系数矩阵:将相关系数矩阵表示为r■ … r■■ ?埙 ■r■ … r■,其计算公式为:

(3)計算特征根和特征向量:根据特征方程|R-λI|=0计算特征值,即解rnλp+rn-1λp-1+…+r1λ+r0=0的特征多项式,求λ1,λ2,…,λp,并使λ1按大小顺序排列,即λ1≥λ2≥…≥λp列出关于特征根λk的特征向量lk=[lk1,lk2,…lkp]T,Rlk=λlk。

(4)计算贡献率:λk/∑■■λi和累计贡献率∑■■(λk/∑■■λi),一般累计贡献率达85%~95%的特征值λ1,λ2,…,λm,(m≤p)对应的成分。

(5)计算主成分载荷:lij=p(Zk,li)=■,其中,i=1,2,…,p;k=1,2,…,m。

(6)计算主成分得分,根据

(7)得到主成分得分矩阵

三、实证分析

(一)长垣市城乡发展基本情况

1. 长垣市村级集体经济情况

长垣人民政府研究制订《长垣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计划(2018~2020年)》,以省定精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试点县农村优势地区为主要依托,通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实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

长垣在2018年全市有集体收入的村达到535个,占88.87%,村级集体收入共5646.61万元,村均10.55万元。截至2020年10月,全市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达576个,占比96.64%,村均收入36.31万元,收入在50万~100万元的36个,100万~200万元的25个,200万元以上的25个,如图1所示。

2. 长垣市非农产业与农业产业人均产值比

非农产业与农业产业人均产值比可以反映城乡经济融合水平,非农产业与农业产业人均产值比=二、三产业人均产值/第一产业人均产值。长垣市非农产业与农业产业人均产值比,自2011年的5.64逐年增加至2020年的8.42,体现了长垣市近十年来产业结构逐渐发生变化。

(二)长垣市指标权重的确定

将相关数据通过熵值法进行处理,确定长垣市城乡住房融合评价指标的权重,具体见表2。

(三)识别主要驱动因子

城乡住房融合发展是一个涉及到经济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社区服务、生态环境、宅基地流转等各个方面的综合性和复杂系统,因此要识别出系统中的主要驱动因素具有一定的难度,本文采用因子分析法识别长垣市城乡住房融合发展的主要驱动因素。

1. 计算判断矩阵系数

在对长垣市城乡融合评价体系提取公共因子之前,需对该体系指标的适用性进行巴特莱特球体和KMO检验。其中,巴特莱特球体检验中若在5%的置信水平下不能拒绝原假设,则说明各变量指标之间的相关性很小,不适宜做因子分析。当KMO的值小于0.5时则说明各变量指标之间相关性较小,不适合做因子分析。本文通过SPSS19软件平台,采用巴特莱特球体检验和KMO检验计算各变量指标的相关系数矩阵以判断各变量间的相关系数能否达到因子分析的要求值,其结果如表3所示。

根据表3显示KMO测度值为0.524>0.5,而巴特莱特球体检验的近似卡方值为510.6,Sig值为0.00,说明各变量指标之间存在相关关系,适宜做因子分析。

2. 计算公因子贡献率

通过特征值准则、碎石图和累积方差贡献率来确定提取公共因子的个数,表4中反映了所提取的公共因子方差贡献率和累计方差贡献率。

由表4可知,前3个成分的特征值均大于1,且其累计贡献率为92.599%,说明能解释数据标准变异的92.599%,表明其包含的原始分析指标的信息量已经足够。因此,本文确定提取3个主成分。

3. 计算旋转成分矩阵(见表5)

(四)评价结果分析

从表5可以看出,第一公共因子变量城乡人均固定资产投资比、非农产业与农业产业人均产值比、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877、0.932和0.912,远远大于其他几个变量的系数,将其概括为城乡住房融合经济因子,其中非农产业与农业产业人均产值比、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均达到0.9以上,表明长垣市在二、三产业增加值的提升对于促进长垣市经济发展发挥显著作用;第二公共因子在交通网运输密度、城乡互联网接入比、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的系数分别为0.703、0.739、0.991,可将其概括为城乡社会生活因子,其中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的系数非常接近于1,说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在促进城乡住房融合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第三公共因子在城乡人均住房面积比、农村宅基地转让程度和农村住房转让率为0.713、0.805、0.739,将其概括为农村宅基地流转程度因子,其中农村宅基地转让程度相较于其他两个变量在第三因子中更能促进城乡住房融合发展。

四、对策建议

(一)实施开放的人才政策

积极引进先进的建设技术和管理人才,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兼顾行政化手段与市场化手段吸引优秀人才进农村。为乡村振兴急需的技术人才、管理人才、投资者、退休贤能开辟人才绿色通道。为乡村振兴人才提供在教育、医疗、住房及其他社会保障上的城乡互通和选择权。

(二)畅通资金要素通道

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在农村房屋住宅及其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的引领与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对农村住房建设的资金保障作用。积极探索和推广在农村住房、田园综合体、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采用PPP,TOD、EOD、REITs 等新型投融资模式。探索成立乡村振兴建设基金。

(三)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流转

深化和推进农村土地所有产权分置制度改革,夯实所有产权基础,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项目和用地交易市场。依法推进农村宅基地流转,并允许村集体组织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依法将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抓紧贯彻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优惠政策,平等保护和进一步放活承包地的经营权,加速农用地流转,鼓励农业规模经营。允许把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本着因地制宜、与保障房改革相结合的原则,有序解决农村“小产权房”问题。以上的土地改革发展工作内容应本着不随便违反广大农民的基本意愿、不随意改变土地所有制的性质、不随便突破国有耕地集体使用权的基本红线、不随便侵犯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不随便突破其他的现有发展计划、不随意改变国有土地的实际用途等基本原则。

(四)引导先进的住房规划和建设技术进农村

进一步做好科技下乡,推进村庄建设规划的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积极将现代建设施工技术和工程项目管理引入到农村,鼓励建设类高校和科研院所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企业开展对接服务。

五、结语

本文立足于乡村振兴战略大背景,在对城乡住房融合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了包含2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和21个三级指标的城乡住房融合评价指标体系,其中特别是从城乡住房水平差异、城乡住房用地流转差异、城乡住房建設市场化水平差异、城乡住房融资水平差异、城乡住房商品市场化水平差异等方面来评价具体的城乡住房融合发展水平。采用熵权法计算指标权重,采用因子分析法识别主要驱动因素,并以长垣市为例进行实证分析。研究认为:城乡住房融合发展水平受到制度、经济、社会、技术等多因素影响和制约;应科学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对城乡住房融合发展水平和重点因子进行评价和识别;基于具体案例得出的主要公共因子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促进城乡间要素流动,健全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制度和宅基地制度,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是实现城乡住房融合的重要路径。

参考文献:

[1]陈艳清.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思考与实践——兼谈城乡融合的五种模式[J].中国农垦,2015(09):30-32.

[2]谢守红,周芳冰,吴天灵,傅春梅.长江三角洲城乡融合发展评价与空间格局演化[J].城市发展研究,2020,27(03):28-32.

[3]郑振源.建立开放、竞争、城乡统一而有序的土地市场[J].中国土地科学,2012,26(02):10-13.

[4]赵之枫,张建.城乡统筹视野下农村宅基地与住房制度的思考[J].城市规划,2011,35(03):72-76.

[5]钟荣桂,吕萍.中国城乡住房市场融合:土地制度改革与户籍制度改革[J].经济问题探索,2017(06):81-88.

[6]郑振源.建立开放、竞争、城乡统一而有序的土地市场[J].中国土地科学,2012,26(02):10-13.

[7]项英辉.基础设施投资,城乡融合与经济增长——基于协调发展的视角[M].沈阳:东北大学出版社,2019.

*基金项目:“支持辽宁城市更新行动的财政政策研究”(项目编号:21C012)。

(作者单位: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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