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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互联网+激励”模式研究

2022-05-30严可欣杨舒媛张丹徐靖张长江

中国集体经济 2022年25期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互联网

严可欣 杨舒媛 张丹 徐靖 张长江

摘要:城市垃圾分类处理在有效改善环境之余,还能将垃圾转化为资源,实现资源合理利用。“互联网+激励”模式基于以往经验和现代科技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并通过实行激励制度调动了大众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通过惩罚制度有效监督了大众生活垃圾分类的正确性。文章从前、中、末三端概括了“互联网+激励”现有模式的主要内容,分析了现有模式的机遇与挑战,并针对其利弊提出了相关优化方案,为今后更有效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供建议。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互联网+”

自2000年北京、上海等八座城市被定为全国首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之试点城市以来,中国探索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已经有二十多年历史。随着互联网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我国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面已经初步构建了基本模型,取得了显著成效。本文综合研究探讨北京、上海、杭州、南京等多个城市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现状,总结出了一种运用“互联网+激励”并形成一条从前端投放,到中端清运,最后再到末端处理的产业链的现有模式。

然而,该模式目前仍存在着不少问题,亟待寻找新路径来进一步完善。我们探索了如何才能够发挥互联网的最大优势,思索了如何才能够激励各个环节的主体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不断献策出力,以求真正达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目标。

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互联网+激励”现有模式

(一)前端投放

1. 智能垃圾回收设备

居民在社区投放生活垃圾的时候,可以根据所投放的物品,在智能回收设备的屏幕上选择相对应的投放箱体,并通过扫描设备上的二维码或者直接人脸识别打开垃圾设备。此外,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也可以采用人脸识别或者刷智能卡的方式来启动垃圾设备。在垃圾被投放到对应的箱体后,智能生活垃圾箱会根据所扔垃圾进行自动称重,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的不同类别折算规则生成积分,返至居民对应的账户中。这些电子积分可以用来兑换生活用品或者享受部分物业服务。经过实践表明,适当的实质性奖励有助于提高居民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 网上预约,上门服务

很多城市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可以通过APP预约回收人员进行上门服务。这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一些住在没有电梯的高楼层的老年人或者没有时间进行垃圾分类定时投放的年轻上班群体。此外,上门回收废品的回收人员都是专业的废品公司的员工,相对于普通居民,他们对可再次进行回收利用的垃圾有着更加全面地认识,回收后的废品也能够直接运送到废品公司,这样不仅提高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效率,而且还解决了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

(二)中端清运

城市生活垃圾依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评价标准》被分门别类地投放之后,由社区配备的智能回收设备对各类垃圾的投放频率以及数量进行监测,并且会将具体的投放数据实时反馈给平台,平台通过这些数据分析出需要投入的清运人员数以及清运车辆数,接着再由第三方垃圾清运企业分配分类运输的专用车辆,每日定时到各个社区清运生活垃圾。清运人员到达社区后,需要扫描垃圾箱上的专属二维码,这样就实现了生活垃圾清运程序化与政府监管信息化。除此之外,政府还会通过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等大数据信息合理地计算清运企业的绩效和运行成本,以此作为依据给予企业相应的服务费用和补贴。这样一来,清运企业的积极性也能得到相应的提高。

(三)末端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到达垃圾处理厂之后,将会被工作人员依据不同的分类进行焚烧处理、堆肥处理、卫生填埋或者综合利用。

剩饭剩菜、骨头等食品类废物的厨余垃圾,经过生物堆肥之后可以生成有机肥料,不仅可以灌溉庄稼,还可以通过买卖获利,实现资源的重复利用;剩余无法进行堆肥的一些垃圾,则会被高温焚烧发电。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金属、塑料、玻璃等,会在综合处理之后进行回收利用,以达到节约资源的目的。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过期药品等,则需要依据专业知识进行特殊的安全处理。除了金属、塑料等不可降解的垃圾和有害垃圾外,其他生活垃圾都可以进行卫生填埋,填埋产生的沼气可以通过发电盈利。这种做法能够有效减少环境污染。

(四)产生者付费,源头减量

目前,我国正在稳步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各地区主要采取以户或居民人数为单位收取的方式,将处理费附征于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收费,或者通过居民自治组织以及物业管理机构直接向公众收取垃圾处理费。

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与处理。同时政府会对相关企业进行一定的补贴,以保证相关企业有一定的营业利润和长期发展空间,提高相关企业的积极性。此外,产生者付费,一方面减少政府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方面的支出,节约社会资源;另一方面减少不必要的生活垃圾的产出,从源头上做到垃圾减量化。

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互联网+激励”现有模式存在的问题

现有的“互联网+激励”模式大幅度缩减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人力成本,简化了分类过程,提高了垃圾分类的速度与效率,同时也使得城市生活垃圾监管透明化得到进一步发展。尽管“互联网+激励”的现有模式已經卓有成效,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居民自主分类积极性太低,社区自治化程度不高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迅速发展,现代城市社会生活节奏相比以前也加快了很多,这就造成城市居民普遍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学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此外,社区也没有积极寻找针对这类情况的相应对策,垃圾分类主要还是依靠和照搬政府下发的措施与指令,“性价比”低。

(二)回收设备投入成本较高,而回收企业所获得的利润较少

由于垃圾分类各项技术还没有完全发展成熟,城市生活垃圾回收设备普遍存在成本高的现象;而政府以及社会对回收企业的补贴又比较少,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设备研发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压缩了企业发展的空间。

(三)生活垃圾收费政策和政府各项激励政策效果不理想

现有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政策存在着“一刀切”的问题,没有根据实际产生的城市生活垃圾的数量制定更加细分和合理的档次来进行收费;而政府各项激励政策也没有全部落实到位,这导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各个环节的主体没有足够的动力来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

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互联网+激励”模式优化路径

我国有非常好的基础条件去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互联网+激励”模式。首先,政府有大量的相关政策支持,为进一步优化“互联网+激励”模式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其次,在互联网时代将会有更多的科研人员致力于互联网相关工作的研究,也会有更多的企业发现垃圾分类处理中互联网的发展前景并且为此投入资金,推动现有模式不断向前发展。优化路径见图1。

(一)前端投放:在政府引导下,实现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自治管理

目前,虽然我国相关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相关制度提出了设立居民监督举报制度,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并没有把居民放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而事实上,在这项工作中,居民应当占据重要地位,至少应处于前端投放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在这样的前提下,提高社区自治,即实现居民自治,能够让居民感受到自己在社区中的“主人翁”地位,提高居民城市垃圾分类处理的积极性,同时也可以降低政府的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成本,推动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机制的创新。

首先,从政府的角度出发,政府可以有意识地通过下发社区城市生活垃圾自治通知以及工作建议、定期拨款补助社区自治工作、定期奖励治理成效良好的社区等措施,引导社区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自治管理工作,通过适当的激励政策促进社区管理不断地进行自我完善。

其次,从社区自治的角度出发,每个社区可以成立專门的城市生活垃圾自治管理小组,在制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主要作用。同时在条例及办法实施前,社区管理人员应当组织居民听证会,广泛听取居民的有效意见及建议,积极采纳有建设性的提议;对于居民提出的不合理的地方也要充分重视,及时改进,借此保证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及办法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也能从侧面上提高居民的参与感,促进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管理。

关于社区城市生活垃圾自治管理办法,可以在现有模式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互联网和激励的作用。例如,在互联网利用方面,可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可视化,在原有的APP与回收设备的后台以及垃圾处理厂之间建立关系,运用现有的大数据平台,让居民对本户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垃圾的处理流程还有最后的再利用情况有更加直观的了解,提高居民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中的参与度和积极性。此外,还可以加入当前流行的“打赏”机制,居民可以直接使用账户里的积分对处理厂进行打赏,此积分将以相应的比例被兑换成现金发放给相关垃圾处理厂,使之更好地改善其处理设备和服务。在激励运用方面,除了原有的积分兑换制度外,社区还可设立积分排行榜,定期在社区内进行公示并对积分榜前几名的居民进行表彰,也可以采取实物奖励,营造良性的生活垃圾分类竞争环境,以此提高居民正确分类生活垃圾的自主积极性。对于通过举报信息或者回收设备智能查实发现有错误分类投放行为的居民,社区也应该对其进行及时提醒或者适度惩罚,以此规范居民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行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社区可以结合学校教育,在专业人员的支持下对社区小朋友进行分类投放知识的普及和鼓励,利用小朋友的带动作用,激励家庭成员更好地完成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

(二)中端清运:设备细节改进,合理激励

相关厂家可以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进行优化改进,注重城市生活垃圾回收产品的细节设计。厂家可以设置一个自动感应和提醒装置,同时请专业人员设计一款APP,与清运工账号绑定,这样一来,清运工人可以随时查看垃圾投放装置内的垃圾量。当垃圾量接近饱和之时,自动感应和提醒装置会马上反馈到App,提醒清运人员做好工作准备。App再根据实时数据分析出需要的清运人员数与清运车辆数,分配好分类运输专用车辆,通知清运工人进行工作。清运工人能在某段时间之内及时并且积极地清运垃圾的,则会被记入后台记录,不断累积,最终以奖金形式发放给他们给予激励。

(三)末端处理:内外双把控,奖惩兼施

垃圾处理厂的内部应确保对各类城市生活垃圾的精确处理及正确的利用。通过设计并投入使用类似于城市生活垃圾分拣机器人的设备,利用计算机视觉扫描垃圾,通过材质、颜色、成分、质量等来区分城市生活垃圾的种类,实现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安检”之后的再确认。

城市生活垃圾到达处理厂之后的处理以及最终流向应被进行可视化监管。基于云端大数据与AI技术,可以建立“互联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大数据实时可视化监管平台,社区、政府均可通过平台查看监督。城市生活垃圾利用企业也可以定时向政府或社会公开相关利用情况,让垃圾资源的最后流向透明化。

除此之外,政府可以制定多种激励政策。除税收和财政补贴之外,还可以按照指标对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合理利用资源的垃圾处理厂与企业进行相应的资金支持。处理厂不按照规定,私自排放城市生活垃圾或者与企业进行其他不合规的行为,将会通过大数据平台被直接反馈给政府,由政府实施相应的惩罚。在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利用率方面,政府可以加大对科技研发的支持,激励科研人员开发更高效便利的垃圾资源多途径利用方法,从而提高资源转化率,降低资源转化成本。

以上做法不仅可以让末端处理流程公开透明,还可以激励处理厂及资源利用企业合法、合规、合理地处理和利用城市生活垃圾资源。

(四)生活垃圾处理费

我国目前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应该摒弃现行的“一刀切”的方式,采用计量差别收费,即根据每户的人数以及城市生活垃圾投放量协调收取处理费。若城市生活垃圾投放较多,则待缴的处理费就多,以此来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同时,为了防止居民采取不合规的方式倾倒垃圾以减少处理费的行为,应该在特殊地域安装监控并且设置监督举报制度。除此之外,对于经过提醒之后仍迟迟未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居民户,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方法,采取断水断电等极端措施,督促其及时缴费,以此保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有效实施。

四、结语

目前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仍然存在着集中发力环节不到位、技术环节限制大、居民对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失去信心、企业同行之间的风评较差、实际盈利水平低下等众多问题。我们希望通过“互联网+激励”的优化模式,创造政府主导、社区自治、居民自主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大环境;希望通过回收设备细节改进、处理厂“安检”再确认和大数据平台实施监管透明公开化等诸多方式,能够进一步协调和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各个环节,激励各个环节的主体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优化不断献策出力,以此真正达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目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要将政府监管和市场激励有机结合,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段,构建长效运行机制。

参考文献:

[1]徐美才,邵颖,司益,丁爱芳.“互联网+垃圾分类”模式介绍及发展前景分析[J].环境卫生工程,2017,25(05):6-8.

[2]孙旭友.“互联网+”垃圾分类的乡村实践——浙江省X镇个案研究[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19(02):37-44+111.

[3]徐晓莉.服务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产品设计策略研究[J].美术大观,2020(12):11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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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孟海亮,葛新权,尹洁林.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及其收费制度改革研究[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6(10):152-155.

*基金项目: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项目编号:202110291188Y)。

(作者单位: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张长江为通信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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