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双碳”对碳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探讨
2022-05-29杨龄玲徐丽军
杨龄玲 徐丽军
【摘要】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不可避免带来资源浪费、能源枯竭等问题,进而导致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时有发生,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人类和生态环境。由此我国在联合国大会上庄严承诺“双碳”的目标。文章介绍碳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现状、披露的方式和内容,分析碳会计信息披露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旨在提高碳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激励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双碳”贡献一份力量。
【关键词】碳会计信息披露;双碳;碳会计;低碳转型
【中图分类号】F275;F426
一、引言
人类自进入工业文明,在创造巨大财富的同时,也加速了对自然资源的掠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变成一句空话。极端天气频发,引发人们对自然问题的思考。据调查,预计2100年全球气温将上升1.4~5.8℃,全球变暖会导致冰川消融、海平面上升等生态系统失衡,甚至威胁人类的衣食起居,我们对大自然的肆虐,必将遭到大自然的惩罚。中国素来就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高度重视气候变暖的问题。2004年国家发改委发布我国第一个节能方针—《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2009年我国向全球宣告: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到2020年要下降40%~45%;2015年我国为《巴黎协定》的缔结、签订、生效和施行做出卓越贡献;2020年联合国大会上庄严承诺实施“双碳”政策,采取包括调整能源结构和碳税、削减碳排放量、建设碳市场等措施,推动高排放低精度企业与时俱进;2021年国务院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低碳转型迫在眉睫。
虽然低碳经济越来越重要,但有关碳会计的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没有成型的规范体系以及法律法规,碳会计信息的披露采取自愿披露的形式,披露内容零散、形式不一,披露的水平参差不齐。
二、“双碳”政策以及碳会计
我国的“双碳”政策指在2030年前达到碳排放峰值,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当然减碳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发达国家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经历了时间的洗礼,英国和法国历经59年,美国43年、日本39年,而我国承诺30年完成碳达峰到碳中和,显然是一份艰苦的工作,需要全民参与,政府指引,共同努力。碳达峰指在某个时间节点进入平台期并在一定区间内波动,随后稳定下降的阶段,并不单指碳排放量在某年达到最大化。碳中和是指在一段时间内通过节能减排、植树造林等形式抵消国家、企业和个人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CO2“零排放”。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节能和能源转型协同推进,杜绝“一刀切”。有条件的企业起带头作用,积极披露碳会计信息;有条件的城市先实现“双碳”目标,促进其他地区实现“双碳、双控”。同时要承认地区间的不平衡,具体措施政企间商议解决,市场机制让资源流向最有效的一方。
碳会计学是以能源环保规章制度为基础,通过货币或文字形式对企业承担“双碳”责任、节能减排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揭示企业资源效率和社会责任关系的一门新兴学科,涵盖会计、环保、生态等诸多领域。和基础会计一样,碳会计涉及碳资产、碳负债、碳利润及碳成本等内容,是对碳汇、碳排放交易等经济活动反映和监督的学科,遵循可持续发展,能更科学地反映GDP和企业营收,更合理地评价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和企业经营业绩,鞭策企业践行“双碳”行动,提高资源利用率,提供碳减排信息。
三、国内外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发展现状
美国在2010年发布了关于气候变化信息披露的指导,以提高信息披露的可比性和相关性,包括碳排放权配额交易、技术设备改进等财务成本、需求变化产生的市场风险、研发创新等技术风险。气候披露准则理事会(CDSB)注重碳风险信息的披露;气候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强调将气候风险分为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全球报告倡议组织(CRI)关注企业的碳排放量;碳信息披露项目(CDP)从保护企业和投资者角度强调碳减排行为的管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F)宣布成立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围绕为全球金融市场提供与气候,及其他可持续问题相关的高质量披露。英国2020年宣布2025年前针对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强制实行气候信息披露要求;新加坡宣布从2022年起半强制全部上市公司披露气候相关信息,之后分批对重点行业的企业实施强制披露。
我国继联合国大会宣布“双碳”目标后,颁布首个纲领性文件《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能源消费结构从化石原料转向以清洁能源为主,实现“双轮驱动”原则,政府和市场共同健全碳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要求相关企业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目前我国企业仍以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没有对碳会计信息披露起草专门的法律法规,所以企业披露意愿不高,不同企业披露内容形式参差不齐,可比性和可靠性低;缺乏碳会计信息披露标准,框架體系不健全,碳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不高。中国香港的可持续督导组在2021宣布在2025年前相关行业强制实施TCFD披露并发布了《气候信息披露指引》。
总的来说,国外碳会计市场较完善,研究碳会计信息披露较早,而我国碳会计信息披露研究较晚,且主要借鉴国外现有的研究方法和国内环境会计理论,发展并不充分。
四、我国碳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与分析
碳会计是环境会计的一个分支,碳会计信息披露是会计学领域的新方向,尚处初级阶段,政府部门没有出台正式的法律法规,框架体系处于百家争鸣的局面,学术界尚无统一定论。
国外关于碳会计理论的研究开始较早,但其属于综合研究,融合经济学、会计学、信息技术学、环境学等。由于全方位人才缺失,导致现在碳会计披露方面的研究后劲不足。国内也有这种现象,理论脱离实践,处于空中漂浮的状态,且国内研究大都基于CDP项目,数据不具普遍性。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不断削减碳排放强度,不断强化自主贡献目标,不断推进经济发展向全面绿色转变。2020年我国开放北京、上海、武汉为碳排放市场,利用市场交易机制分配碳排放权,从总量上限制排放,促进碳排放量减少,进而开放全国碳排放市场。将理论与实践结合,充分运用碳审计、碳资产、碳负债、投资性碳排放权的设置及应用和碳利润和费用的核算等知识,用理论推动并指导实践的发展,促进“双碳”顺利进行。
我国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信息披露体系和质量标准未成型。企业披露碳会计信息的数据不可查,投资者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依据不全或不准确数据信息来投资,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同时国家没有规划碳披露的总体框架,也未涉及披露的具体内容和格式标准、没有明确在哪些平台或报告中披露以及披露的形式,造成披露不具可比性。若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不易引起重视,报表附注本身包含信息太多,专业性强,增加碳信息披露方面的信息显得冗长复杂,不具时效性和可理解性。碳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不高则表现在企业为了树立良好形象,有选择披露想披露的内容,筛选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碳会计信息,甚至伪造数据,严重损害碳会计信息的质量标准。
最后碳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自主性较强,总体呈现不充分、不具体、不规范、不积极的特点。自减排以来,一些重污染企业像火电、造纸业等,由于政策影响不能正常生产,更有甚者直接关停,产能大大降低,这就不得不思考企业的生存发展和被管制的问题;企业披露碳会计信息意向不强,还因为披露的信息可能涉及企业的核心机密、技术创新和产业链升级等造成企业经济利益受损,且企业聘请的碳中和认证机构,取得碳排放权的资质以及对碳排放量测量等需要自己承担费用,既增加成本和治理精力,利润又无明显变化,即披露没有给企业带来便利或政策好处,不披露也未造成实质性伤害,既然无伤大雅企业就选择不披露,所以披露碳会计信息的积极性并不高;国家并没有颁布有关碳披露的标准和规则、内容和形式,可能存在企业有心披露,而不知道该披露什么的现象,从而不能高效披露碳会计信息。就目前为止很多企业对披露碳排放信息呈机动性,有的在公司官网上发布、有的在年报中披露、有的在招股书上注明且国内没有权威机构对碳披露数据进行审计,提供碳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无法验证。
五、完善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
(一)培养综合型人才
在校学生在全面掌握专业知识的同时加强实务操作训练,使其更适应会计工作;在岗人士则积极学习与环境学、经济学等相关知识,丰富专业储备,提高综合业务水平。我国高端人才缺失,导致实践中碳会计发展缓慢,所以要尽快培养高素质人才。可以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进行订单培养。学院针对企业的现实需求,为其培养技术人才,公司则对学员实操训练,进一步巩固理论知识,以高效适应社会对复合型人才需求。
(二)完善碳会计信息披露体系
建议企业披露与气候相关的风险治理情况和管理流程;相关风险对公司业务及财务造成的实质影响;相关风险对公司战略、商业模式及发展前景的影响;极端天气等气候相关事件、转型活动对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的估算方法和假设前提的影响。碳排放信息纳入强制披露范围包括自有设施的碳排放、外购电力热力碳排放、上下游价值链的碳排放等,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方面则分公司类型、分阶段引入审核机制。总体遵照TCFD公布的框架从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和目标方面,揭示公司面临的转型风险和实体风险。由于之前没有强制披露,可以先要求有能力的企业强制执行,先易后难,先定性披露再定量披露,立足于国情结合“双碳”政策及可持续发展现状和目前的市场状况逐步执行,提高企业碳会计披露的能力。政府也应建立统一的碳会计信息披露平台以便查询和追踪数据,对比行业标准获得更多可靠且有用的信息,实现披露形式多样化;同时应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行业特点、公司规模因材施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例如高排放企业强制披露,低排放企业自愿披露。最后严格监督,加大宣传力度,万众创新并以政府补助、表彰等形式樹立标杆,以先披露企业带动后披露企业。
(三)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企业需自主学习并积极主动披露碳会计信息,提高管理层对碳信息披露的关注度,着眼长远利益,规范企业碳会计信息的披露方式和内容,建立公司碳信息披露监督机制包括内部与外部监督两方面,解决碳信息披露真实性和完整性的问题。利用互联网,做好社会引导,舆论监督,同时提升第三方审计质量,以提高信息质量的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培养综合型人才且要留住人才,充分发挥高素质人才的作用,实现企业低碳转型。增强技术创新的能力,推进绿色能源替换,利用光伏发电、生物储能、智慧电网和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现代绿色低碳能源系统。与国际市场接轨,加强企业间的科技标准、再生能源利用等的协作交流,共同提升能源利用率,实现开源节流。实际上企业在吸引投资者时,披露碳会计信息不仅展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投资者提供高质量信息,而且表达合规合法绿色发展的信心,实现企业资源合理配置。
六、结语
国家已经开始建立制度体系,节能减排、绿色经济成为年度热词,显示我国实现“双碳”的决心。但我国碳会计信息披露包括内容方式、质量标准均不完善,所以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披露模式、理论范畴和应用体系仍是今后研究重点。对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创新和完善,有助于企业绿色减排,增加竞争资本,树立良好形象,从而促进企业低碳转型,全国可持续发展“双碳”目标顺利实现。
主要参考文献
[1]Vincenzo D’Apice,et al.Sustainable Disclosure Policies and Sustainable Performance of European Listed Companies[J].Sustainability,2020,12(15).
[2]陶莉娜.低碳经济视角下的碳会计信息披露研究[J].财政监督,2017(16):5.
[3]崔也光,周畅.碳排放权会计:研究回顾与展望[J].财会月刊,2020(9):53-58.
[4]马冰,章雁.我国企业强制性碳排放披露及框架构建[J].商业会计,2020(1):6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