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创新发展的路径研究
2022-05-28陆焱平刘凯
陆焱平 刘凯
摘要:后疫情时代,市场采购贸易成为“稳外贸”工作的主力军和拉动外贸增长的新引擎,实现市场采购贸易健康发展成为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本文在论述福建省石狮市开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工作积累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针对目前试点进一步深化发展存在的问题,认为推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需要做好几方面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深化试点改革、建立差异化协作发展机制、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关键词:市场采购贸易;外贸新模式;创新发展;路径研究
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要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作为发展态势良好、已经得到市场验证的一种外贸新模式,能否在世界经济前景不明、新冠疫情反复、国际政治局势混沌的情况下实现健康持续发展,有待各方通力协作、努力推进。2021年全国市场采购出口超9000亿元,同比增长32.1%。这种为“小批量、多品种、多批次”外贸量身定做的外贸方式,为广大中小外贸主体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出口通道,大大提升了外贸企业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的竞争力。
2013年4月,商務部等八部委批准义乌成为全国首个市场采购贸易试点,随着试点的推进,国家先后于2015、2016、2018、2020年批准设立第二、三、四、五批试点,试点数量由2013年的1个增长至目前31个,试点遍布全国东、中、西部共15个省份。
福建石狮服装城于2018年9月获批成为福建省第一个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并于2019年9月成功推动全国首个、目前唯一的市场采购预包装食品出口试点落地。作为第四批国家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城市,石狮市近年来不断探索和推动外贸模式创新。在推动试点发展过程中累积了较好的经验及做法,包括吸引市场主体、推动预包装食品出口等。因此,研究石狮的实例对于推动包括石狮在内的其他国家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健康持续创新发展,具有现实的启示和借鉴意义。为此,本文以石狮市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建设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为切入点,分析石狮市场采购贸易试点进一步深化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推动市场采购贸易健康持续创新发展的实现路径。
一、石狮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发展情况
(一)石狮推动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发展的主要成效
石狮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在31个试点城市中发展态势良好,试点运行三年多来交出了亮丽成绩单,有效地破解全球疫情、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带来的外贸紧缩问题。福建省拥有众多专业市场和中小微企业,市场采购贸易新模式可谓“量身定制”,对拉动出口增长意义重大,如表1所示,试点自运行以来己累计完成出口超890亿元。2020年全年通过石狮市场采购贸易平台出口343.13亿元人民币,逆势增长98.16%,拉动福建省外贸增长约4%。出口国家覆盖面广,出口菲律宾、韩国、美国、越南、泰国等约180个国家和地区,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额占比接近60%。市场主体集聚明显加速,市场入驻率从75%增加到95%,供应商9000多家,外贸公司接近500家,货代公司96家,报关公司125家。有效带动就业,有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服务全省1200家实体中小微企业,带动外贸、报关、货代、码头物流等新就业超3000人,带动生产和商贸流通新增就业超1.2万人。
(二)石狮推动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发展的主要做法
1.打破限制、合力推动试点走深走实。市场采购贸易提质扩容的堵点不仅涉及垂直条线部门、部门之间纵向与横向的沟通协调,还涉及试点城市对试点外其他城市的吸引。石狮积极打通堵点推动试点走深。一方面,积极打破海关关区限制。泉州海关驻石狮办事处由于行政级别受限,且福建海关“一省两关”(厦门、漳州、泉州和龙岩为厦门海关辖区;其他地市为福州关区)管理体制,制约试点全省深度推广。石狮积极向上沟通,突破传统货物转关出口“多次装运、多次查验”的模式,创新“采购地申报、全省口岸验放”福建省一体化通关模式,实现“就地采购、就近通关”,与原通关模式相比每标箱费用节省超千元人民币、时间减少超12小时。另一方面,积极打破地理空间限制,实现“一县试点、十地共享”,对省内周边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福州、厦门、莆田、漳州、三明和泉州其他县(市、区)备案企业超200家,累计出口超200亿元。
2.多举措培育供货商和采购商等市场主体。试点的发展繁荣很重要的一点在于“筑巢引风”,首先要“筑好巢”,石狮努力对试点的硬件设施进行完善,搭建“一联网三备案”(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和供货商、采购商、代理商备案)平台,建设石狮国际贸易服务中心,引导商务、市场监管、税务、海关、外汇等部门设立服务窗口,为供货商入驻和境外采购商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其次出台多元化的鼓励措施吸引市场主体,即“引来凤”。供货商方面,为入驻企业提供从注册备案、报关报检、通关放行、免税申报到外汇结汇的全过程“量体式”服务。创新产业集群馆实体入驻形式,对接福建各县市区,吸引德化陶瓷、惠安石雕、南安水暖等特色产品入驻设立产业集群馆。针对以集体入驻形式参与市场采购贸易的特色产业馆、供货商等执行3年免租,减免租金约5200万元;采购商方面,推行入境便利措施,简化办证服务流程,对境外采购商的邀请实行单列授权、统一收核,由市场采购贸易服务中心核收材料,统一代办邀请函并预先受理签证资料。截至目前常年往来石狮的国外采购商超过6万人次,常驻1300多名。
3.先行先试探索全国首个预包装食品出口试点政策。为严格把控出口食品安全风险,制定《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预包装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出口的预包装食品放宽三限条件(限定产品种类、限定产地、限定出口国别)。建成石狮国际食品城,积极吸引外地食品货源,主动对接南平政和、三明清流、宁夏同心、新疆、内蒙古等来石狮设立专门展示中心,拓宽闽宁合作、山海扶贫协作,促进特色农产品“出山”“出海”。积极探索食品出口特殊政策,实现食品出口三大“突破”。一是突破“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制度,即内销食品可实现直接出口。将福建省食品安全“一品一码”管理制度引入出口环节,对符合试点条件的企业和商户免除原需4-6个月方可办结的海关出口卫生备案资质,实现真正意义内外贸“同线同标同质”,帮助全国内贸食品生产商、市场流通商户开辟食品出口新通道,目前已有超百家企业获益。二是突破出口食品“产地检验”监管制度,即支持全国各地食品集拼出口。原本来自全国各地食品集拼出口前需要分别向全国多地海关申请检验,现在通过石狮试点平台就可以开展一站式采购并顺利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检验、一次放行”,有效地解决“数量少、款式杂、品类多”多地货物集拼出口的难题。三是突破食品出口专柜装载模式,即破解海外商超百家货采购集拼出口难题。改革传统模式下食品出口不得与其他商品(非食品)混装的“单一品种专柜”模式,允许多种商品混装出口,试点以来己放行食品约4000标箱,平均每柜集拼超30种食品。引进和培育具备国内国外通关“双清”能力的大型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食品出口实现大幅提速、降负、增效。
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创新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征管办法不明确
市场采购贸易的稅收征管办法不明确不仅是石狮试点面临的问题,也是全国所有试点面临的共性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市场经营户自营或委托市场采购经营者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执行增值税免征不退的优惠政策,但对经营活动所涉及的所得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其他税项尚未出台统一权威的政策指引。虽大部分市场主体都有主动纳税的意愿,却没有相关标准参照,均处于互相观望状态,企业顾虑较大。
(二)差异化发展方式亟待探索
《意见>中明确提出,“完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动态调整机制,设置综合评价指标”,这也意味着全国31个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如果没有实质性推动将面临摘牌风险,退出试点名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的发展不是追求简单的数量增长,而是更加注重试点的质量。2020年9月福建省晋江国际鞋纺城也获批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泉州市成为全国首个拥有双试点的地级市。石狮不仅面临和全国其他试点的竞争,更为严峻的是石狮、晋江两地试点距离过近,出口的商品类别存在较多重复和交叉,市场采购货源交融,面临着与晋江试点的同质竞争问题,这也将极大推动包括石狮在内的全国试点不断思考如何立足本地实际,培育试点内生发展动力,避免同质化竞争,积极探索差异化发展方式。
(三)贸易便利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贸易便利化程度决定货物出口贸易水平,对市场采购贸易的发展也极其重要。石狮在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特别是通关环境方面还面临着一些亟待优化的问题。一是外贸航线布局亟需优化,开通的外贸航线较少,覆盖的国家有限,特别是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发的航线不足,很多需要通过陆运或外贸内支线等方式转运至厦门等其他港口,且货物需要“转关申报、二次查验”,大大降低通关效率。二是海运成本上升,市场采购贸易出口的货物单小,附加价值一般较低,企业倾向于选择的运输方式为海运,但受疫情和国际形势等多重因素影响,海运费上涨、一柜难求、一舱难订导致物流成本和时间成本大幅上升。
(四)国内国际环境因素影响显著
市场采购贸易作为一种外贸方式,开展过程中面临国内国际环境因素的双重影响。一是企业融资难。市场采购贸易主体规模一般较小,对银行而言为这些主体提供授信贷款存在成本高、风险把控难等问题,目前金融机构针对市场采购贸易企业的融资支持十分有限,市场采购贸易主体普遍存在融资难问题。二是疫情影响深远。受疫情影响,展会、订货会等“线下”交易磋商形式开展受限,国际采购商无法入境到现场进行采购,采购商与供货商多数选择“线上”商洽,样品物流寄送时间过长,大大降低订单成交率。
三、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创新发展的实施路径
(一)积极探索,加大改革创新步伐
1.探索税收配套政策。建议参照跨境电商企业税收政策,制定市场采购贸易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同时对市场经营户个人所得税实行定期定额征收。
2.加强大数据应用,推动市场采购贸易数字化转型。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加强对市场采购目标市场的大数据搜集,建立采购商大数据管理库,分析海外市场喜好,精准把握客户需求,进一步改进完善产品类目和设计,推动市场采购往个性化、定制化方向发展,提高采购商黏性。充分利用石狮完整的纺织、染整、成衣加工生产等上下游纺织服装产业链,推动形成快速反应和柔性制造体系,实现设计开发、智能制造、精准营销、采购便捷的上下游产业链条高效联动。
(二)深化试点,推广预包装食品出口新经验新做法
《意见》明确提出,要求扩大市场采购预包装食品出口试点范围。石狮作为全国首个市场采购预包装食品出口试点,要深挖试点政策潜力,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着力推广食品出口生产企业备案制度、产地检验监管制度、专柜装载模式三大“突破”政策,拓宽食品出口通道。着力吸引供应商和采购商,繁荣食品市场的供需两端。着力吸引供应商,出台有力政策引导省内外特色、优质食品供应商进驻,加大面向省内试点外其他地市的招商力度,引导发动各地特别是内陆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特色食品入驻食品城。着力吸引采购商,积极开发欧美等发达国家,多元化布局出口目的国。注重打好“侨”牌,充分发挥侨亲、侨商优势。针对因疫情返乡的侨胞,加大试点政策宣传力度,实施精准“以商招商、以外引外”。借助RCEP叠加著名侨乡优势,适时组织开展面向RCEP成员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和华侨集中地区大力推介市场采购叠加预包装食品政策,吸引国外专业采购商、商协会前来参观考察、对接采购、设点办公。
(三)立足实际,建立差异化发展机制
引导出口产品类别差异化,立足石狮、晋江两地的优势,鼓励纺织服装与食品主要从石狮试点出口,鞋类主要从晋江试点出口。积极提升服务效能,建立由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外管局、海关、税务等相关部门联动参与的市场采购贸易工作小组,小组定期召开业务协调会,沟通对接市场采购贸易以及有关新业态业务推进过程的问题,及时协商出台解决方案。大力推动“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融合发展,近年石狮跨境电商发展迅猛,“一网一总部十园区”良好的跨境电商生态圈正在形成,积极探索建立“支持跨境电商货物线上成交后,线下灵活选择市场采购方式便捷出口,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全方位贸易服务”协同贸易机制。
(四)优化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1.优化通关环境,畅通货物出口通道。加大外贸航线培育,积极开辟和培育与当地联系紧密、出口业务往来较频繁国家的外贸直航航线,增加货物出口通道,缓解海运费上涨带来的一系列难题。泉州海关加强与厦门海关的沟通对接,推进泉厦以“组合港”形式一体化发展,解决转关申报二次查验难题。
2.加快创新,加大银行金融支持力度。一方面,推动银行端口与其他端口的接入,加强信息共享和企业数据沉淀。推动银行加大与总行层面的对接,实现银行国际收支系统与市场采购贸易信息平台进行对接,提升收结汇处理效率。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加大力度推出相应金融、保险产品服务。针对外贸新业态企业规模小、无发票等痛点,将服务市场采购贸易发展的几家关键企业所掌握的及时、准确的真实贸易背景、贸易流、物流及资金流进行有效归集,银行以这些企业作为核心企业,探索为其贸易链条的上下游企业进行融资支持,为企业赋能,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注释:
①2021年7月2日,国办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中提出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海外仓、外贸综合服务、保税维修、离岸贸易等6种外贸新业态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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