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书多存书外意
——读《书内书外:沈鹏书法十九讲》
2022-05-20王博
⊙ 王博
2020年,沈鹏先生的书法著作《书内书外:沈鹏书法十九讲》(以下简称《书内书外》)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此书收录了沈鹏先生在中国国家画院、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央文史馆等单位所做的书法专题讲座,由其学生整理成书,在讲座文稿中酌情加上大小标题以点明主旨,行文整体保持着沈鹏先生漫谈型讲课风格,体现了沈鹏先生真实的授课情形,呈现出沈鹏先生对书法艺术及书法文化的思考与探索。此前,沈鹏先生曾把他2007年至2010年在中国国家画院进行的授课八讲先汇编成《书学漫谈》,由河北教育出版社于2011年出版发行。此次《书内书外》收录讲演文稿时对这些内容做出调整,使结构与细节更加完善。加上书后附录《“书法热”及其他》《中国书法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两篇专题论文,时间跨越25年,共近28万字,是沈鹏先生最完整的书法讲演集。《书内书外》对当代书法教育、创作与研究具有重要的引领指导作用。沈鹏先生由古贯今谈论中西,不拘泥于书法本体,把书法研习过程中对书法的认识与学习、个性原创与博取融通、逻辑辩证与人文科技等能接触的领域连接成为一个整体,主张“弘扬原创,尊重个性,书内书外,艺道并进”。陈洪武先生评论:“沈鹏先生的《书法十九讲》以一种田园漫步的方式,神游于书内书外互为交织的世界,以哲人诗家的方式探寻其中蕴藉的美。”[1]
认识书法是读《书内书外》的一个核心议题,也是体会沈鹏先生书内书外艺术人文思想内涵的重要前提。清末以降,受西学东渐影响,学界对书法是艺术或美术的讨论的说法众多。如清末孙宝瑄认为书画、篆刻、诗赋、词曲皆为美术;而又有学者由西方美术体系中有绘画无书法进而把书、画分开单独讨论,出现否定书法为艺术的观点;同时梁启超则直接认为“书法为艺术之最高境”;之后邓以蛰、林语堂等人亦有相似观点。至今书法是否是艺术也是书坛讨论的重要话题。对此,沈鹏先生认为:“书法艺术是独立存在的,所书写的文辞并不能左右书写者的思想。”[2]明确指出书法是艺术,并认为书法是相对于书写内容独立出来的由“线”和“结体”构成的艺术,其本质是纯粹审美的。“比较”是沈鹏先生探究问题的常用方式,其依托对中国古代器乐的艺术欣赏与英国美学家克莱夫·贝尔的艺术与形式本质关系论等观点的比较分析,得出书法本身与书写内容文字的表意作用并无关系的结论,认为书法纯粹审美的本质在于书法形式本身。依靠对文字的书写为前提,通过书法的形式本身表现出美感,达到我们所需要的审美需求,证明“表达情绪、情操、意趣,是中国书法艺术的一个优良传统”[3]。书法艺术作为审美表现最终反馈给人精神上的享受。
《书内书外:沈鹏书法十九讲》书影
书法理论的学习对书法创作也尤为重要,沈鹏先生认为:“作家中曾有人提出‘学者化’的要求,书法家学者化更为重要。”[6]沈鹏先生讲演中对古代书论也多有涉及,部分体现在其对古代书论的辩证分析中,指出书论中常见的误用。如宗白华先生在其书法美学文章中引用欧阳询《三十六法》全文,但《三十六法》文中出现欧阳询时代以后的人物言论,岂能为欧阳询所记载。对于《题卫夫人〈笔阵图〉》《〈笔势图十二章〉并序》两篇传王羲之书论,或分析指出文字错误,或指为伪作。他认为:“什么东西都要多想一想,不能轻易相信前人的结论。”[7]沈鹏先生也常引用古代书论来阐述自己的书学主张。他认为赵壹《非草书》虽站在儒家立场对草书持非议,但对赵壹认为古代草书大家有学问的论述持赞同观,既对书法与传统文化的关系做出阐述,又对指导人多读书具有积极意义。在分析蔡邕《笔论》“为书之体”一段文字时指出:“‘书’可以表示天、地、人以及各种器物、各种动作,静的、动的什么都有,够宽泛吧?”[8]体会“书”的包容性如此之大。
讲演即传道授业,作为书法专题讲座的内容处处流露出沈鹏先生的教学观,传输给学生学习书法的方法。他主张书法学习的方向是多样化,培养人才的途径不是单一的,应有教无类,善于发现学生自身优点,尊重不同学生的才能,因材施教,扬长避短。并认为学生置身于当代书法环境中,首先应当进行自我反思,认清自我。同时积极引导学生打破思维定式,分析自己的发展前景,不断调整自己的学习状态,克服与补足短板,以表现自己的特长。同时指出学习书法在发挥自身优势的前提下,还要积极探索在古与今之间寻找自己的方位,在学与创之间探索自己的书法选择。沈鹏先生主张书家应注重自我学习与思考,提高个人学习素养,对于国外的思想,他认为应借鉴鲁迅所说的“拿来主义”有选择地吸收,放置于书法外的其他领域也可依此为参考,而引出孔子“今之学者为人”观点在书法中进行反思,对应如何把控书法、自然与吸引人、共性与个性的关系等方面的观点分析。“读书”在沈鹏先生教学中经常被提及,他认为从事书法创作同时也需要多加学习书法理论知识,学书法就是做学问,读经典好书有助于拔高自己做学问的水平。喜欢的书都可以多读,书的选择不必局限在书法专业内,要注重读书要有自己的见解,不可人云亦云、不加思考,要通过读书开拓眼力。
辩证思维是沈鹏先生治学思考的显著特点。先生对书法源流、取舍、美丑真伪的分析巧妙地运用辩证思维的对立统一规律看待书法面对的问题。梁认为:“作书下笔,须步趋古人,勿依傍。”[16]是对书法的“源”与“流”、“取”与“舍”的辩证分析,沈鹏先生认为书法的“源”出现得早,更纯粹、更高雅,代表着书法选择追寻的方向,书法的“流”相较于“源”更明显地表现出“做”的风格,是自我追寻原创的表现,在对“源”的追寻过程中还需要思考“取”与“舍”的关系,追寻的过程是一种学习,但学习的积淀过程又需要丢弃一些东西,选取自己需要的部分进而融合自己的原创进行表现,正是“辩证法的否定,是在继承基础上的创造”[17]。历代书法名家也都是在对前人典范学习选择的基础上融合自己的理解,做好“源”与“流”、“取”与“舍”的辩证表现,也就是“书法的表现性与创作者的个性之间不但没有冲突,而且后者还是前者的必然要求”[18]。传统与创作作为对立统一中的矛盾,相互作用,缺一不可。同时在看待书法“美”与“丑”的关系时,沈鹏先生尊重书法审美与书法传统两者多样性的一致统一,讨论“丑”不同概念下的辩证关系,理清美学意义上“丑”的概念,进而以求确立“美”与“丑”的合适定义。在研究书法、品读书论之时,还需要注重事实与逻辑的统一,沈鹏先生认为:“我们写文章也好,讲话也好,要求事实与逻辑的统一。”[19]尤其是在古代书论辨伪的问题上,需要认识到:“有些观点我们不要轻易相信,对于现成的结论,要加以思考,再做自己的判断。”[20]
沈鹏先生涉足领域众多,书法家、诗人、编辑等多种身份让其人文思想充分贯通。沈鹏先生从事出版编辑的时间远早于在书法事业的专业任职,他曾说:“当编辑客观上要求我成为杂家,要从比较广阔的角度衡量艺术作品的得失、取舍等。”[21]沈鹏先生又是一位优秀的诗人,诗词与书法创造在他的艺术人生中相辅相成,沈鹏先生认为“诗、书的‘言志’与‘心画’根本上一致。扩大来说,与中国艺文传统也是一致的。”“诗的节奏、韵律与书法可以融通,所谓融通,不是生搬硬套,而是个性中寻找通感。”[22]沈鹏先生对国学研究颇深,他认为:“国学,中国传统的学问儒释道,很多都是交叉在一块儿,有的要加以融化,形成我们的传统。”[23]传统儒释道思想对其学术思想的形成发挥着重要作用,他强调:“书法不能给人以知识。”“它只给你精神上的享受,给你一种感悟,提高你的精神境界。”[24]学书要做的是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发挥个性,让书法创作提高境界。沈鹏先生认为:“书法家要提高人文思想,提高书法的创作意识、原创意识,但不能说有一些看起来对书法创作没有直接帮助的知识,就没有用。如果我们的整个思想境界提高了,人文意识提高了,自然而然地就会对我们的创作产生影响,而且这种影响是很深远的。”[25]
沈鹏先生对科技于艺术的作用也有其独到且实用的见解。现代科技的进步对艺术有着革新作用,近年来艺术与科技的讨论也是热点话题。沈鹏先生在借鉴科学家对基本粒子的发现及爱因斯坦26岁靠知识更靠想象力发表“相对论”等科学观点,论证好奇心对培养创造力的重要性。还对爱因斯坦E=MC²公式简练而内涵丰富的美的理解,以及讨论数学中有规律具有逻辑性的东西对应美学意义则是“简朴又很高的美”,认为“数学里面的逻辑性对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很有益”[26]。沈鹏先生常常旁参对科学技术的理解与比较指导其教学,主要体现在由数学与科学技术引出想象力对创作的作用,认为以此“可以激发科学家的探索欲望,激活想象力”[27],也可以以此指导学生通过想象力激发对书法创作的探索。
沈鹏先生是一位长者、一位智者,广博的思想贯通其书法人生,他认为:“书法不仅仅是技巧,还有远比技巧更重要的素质。”[28]“书外”是无限的,学书需要在书外的空间中下功夫,做出探索,把探索的经验融入书法的学习。他不仅执着于书法创作,更着力于普及书法与书法教育,为书坛输送大量中坚人才。《书内书外》作为其讲演合集,充满了对学生的殷殷期待,学书教学是此书始终贯彻的话题。
适逢沈鹏先生鲐背之年,在中国图书评论学会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主办的“中国好书”评选活动中,《书内书外》被评选为“2020年度中国好书”,值得祝贺,倍感欣喜。近期还在中国美术馆举行了“闻道未迟——沈鹏诗书作品展”,这是对沈鹏先生书法人生的集中梳理,体现其长期孜孜不倦的辛勤耕耘。沈鹏先生认为:“书法不妨视为一种生活方式、一种哲学,其中蕴含着一种精神的力量、一种自我的气概。于书艺,内外不离,于书道,艺道不离。”[29]“道”无穷尽,艺无止境,令人钦佩。
注释:
[1]沈鹏.书内书外:沈鹏书法十九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6.
[2]沈鹏.书内书外:沈鹏书法十九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53.
[3]沈鹏.沈鹏谈书法[M].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15:9.
[5]沈鹏.书内书外:沈鹏书法十九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23.
[6]沈鹏.桃李正酣[M].深圳:海天出版社,2017:25.
[7]沈鹏.书内书外:沈鹏书法十九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49.
[8]沈鹏.书内书外:沈鹏书法十九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266.
[10]沈鹏.沈鹏谈书法[M].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15:221.
[11]沈鹏.书内书外:沈鹏书法十九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70.
[12]沈鹏.沈鹏谈书法[M].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15:87.
[13]沈鹏.书内书外:沈鹏书法十九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70.
[14]沈鹏.书内书外:沈鹏书法十九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11.
[15]沈鹏.书内书外:沈鹏书法十九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46.
[17]沈鹏.书内书外:沈鹏书法十九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199—200.
[18]沈鹏.桃李正酣[M].深圳:海天出版社,2017:53.
[19]沈鹏.书内书外:沈鹏书法十九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46.
[20]沈鹏.书内书外:沈鹏书法十九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47.
[21]沈鹏.桃李正酣[M].深圳:海天出版社,2017:5.
[22]沈鹏.桃李正酣[M].深圳:海天出版社,2017:323.
[23]沈鹏.书内书外:沈鹏书法十九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209.
[24]沈鹏.书内书外:沈鹏书法十九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95.
[25]沈鹏.书内书外:沈鹏书法十九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24.
[26]沈鹏.书内书外:沈鹏书法十九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236.
[27]沈鹏.书内书外:沈鹏书法十九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237.
[28]沈鹏.沈鹏谈书法[M].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15:46.
[29]沈鹏.书内书外:沈鹏书法十九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