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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生共在”理念下道德与法治的教学转向研究

2022-05-12王双

江苏教育研究 2022年11期
关键词:自然观

摘要:培养儿童“共生共在”自然观,是道德与法治学科育人过程中需要不断思考实践的问题。道德与法治教师在学科育人的实践中,应当进一步明确自然是儿童成长的不可替代的德育路径、不可或缺的童年伙伴、不可忽视的学习场域。通过组织学生的研究性学习、促进学生与自然的亲近互动、塑造学生的价值观念、引导学生批判性的思考等方式,推动德法学科的教学转向,培育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自然观。

关键词:“共生共在”;自然观;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

中图分类号:G623.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22)04B-0057-04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让我们警醒并深刻反思人类与自然的关系。长期以来,忽视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传统自然观教育,使得部分教师在内心深处始终秉持“人类中心观”,在教学时有意无意地传递了大自然为人类服务的观点,这样有失偏颇的“自然观”教育值得深思。

往前追溯,早在几千年前,中国的传统文化就提出了“共生共在”这一理念。老子在《齐物论》中写道:“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在老子看来,天地与人的关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老子的“并生”就是指人与万物普遍和谐、人与自然“共生共在”。这一理念在今天看来依然具有无限启发意义。作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教师,在学科教学过程中,我们应当在发扬传统文化、深入反思“传统”自然观教育误区的基础上,推动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教学转向,引领儿童亲近自然,培养儿童敬畏自然、敬畏生命的情感,形成“共生共在”的和谐自然观,肩负起关怀自然的道德责任。

一、自然对于儿童成长的价值

鲁洁教授提出了“德育的自然性功能”的理念,她指出,德育的自然性功能首先是使受教育者在思想上樹立起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观念,还表现为使人们懂得与自然交往之中的是非善恶,由此对个人行为做出正确的道德判断。实现德育的自然性功能的主要途径是使个体建立一种共生共在的价值取向。诚如鲁教授所言,每个个体都是与“他者”、与自然共在于一个生态圈中,每一个个体对于另一个个体都是不可或缺的。“人类只是自然大家庭一名成员,与其他成员之间只能是和睦共处,爱护与关心,唯有这样,人类的自我实现和幸福才能得到完全保障。”[1]

(一)不可替代的德育路径

自然对于儿童的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儿童亲近自然,万物的繁衍生息,生命的更迭轮回,这些无一不在启迪着儿童的心灵。在开放且丰富的自然世界中,儿童用双手、用眼睛去观察去创造,用心灵去体悟生命的美好、学习理解自然的法则,大自然就是儿童最好的老师!动物的共栖互助、植物的芬芳高洁,这些都是滋养儿童道德成长最好的养分。显而易见,自然于儿童而言是任何事物都不可替代的一种道德教育[2]。

(二)不可或缺的童年伙伴

自然是儿童不可或缺的童年伙伴。思想家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说,培养人的秘诀就是让他在大自然中生活,感受大地之美。水、树林、枯枝、鸟虫、泥土……当儿童真正地融入它们,就会被它们深深地吸引。觉察力、审美力、创新力、探究力、想象力都可得到很大程度的开发,并且这种发展是多元而全面的。因为儿童通过与自然的对话、互动、交流可以逐步形成对生活世界的感性体验、理性认识和行动实践,最终促进儿童整体性的发展[3]。

(三)不可忽视的游玩空间

随着时代的发展,儿童亲近大自然的机会越来越少,节假日带孩子去游乐场游玩已经成为了城市父母的普遍选择,花样繁多的娱乐设施让我们逐渐遗忘掉了大自然这一宝贵的游玩空间。美国户外教育工作者约瑟夫·克奈尔提出了“大自然缺失症”这一概念,他认为,与大自然接触过少的儿童容易出现行为偏差和心理认知问题,而解决问题的关键就是让儿童在自然中玩耍[4]。儿童是天生的自然探秘者,研究显示,自然对儿童心理压力的疏导及情绪的放松有着积极作用,全情投入在自然中,儿童能释放天性,变得热情、开朗,真正地“乐在其中”。

二、儿童回归自然的阻抗因素

由于长期以来“人类中心论”的传播,很多人只承认自然对人的价值,而否认自然自身的价值,这种错误观念恰恰是造成当代人类生存危机的思想根源。表现在教育领域即为“共生共在”理念的缺失,使儿童向自然的“回归”面临着很多困扰。

(一)城市化的生活疏远儿童与自然的距离

当下的儿童常常被“束缚”在城市的水泥丛林中,校园中可供学生玩耍的户外场地也逐渐减少。除此以外,电子大屏与各种塑料学具也频频出现在儿童的学习生活中。笔者抽取了南京市几所小学作为研究对象进行了儿童亲近自然现状调查,结果显示,每周带学生亲近自然的班级寥寥无几,学生们的日常学习完全在钢筋水泥的楼房中进行,成为名副其实的“宅”学,这让儿童与自然的心理距离日渐遥远。

(二)知识的短径获取抑制儿童探究自然的欲望

城市里的儿童最常通过什么途径获得自然常识或科学认知?调查结果显示,通过自然观察这一途径获得知识的儿童仅占13%,而通过手机或电脑查询的占比87%,可见儿童对自然知识的获取呈短径化,这显然抑制了儿童探究自然的欲望。自然知识获取途径不仅单一狭窄且过度简单,这逐渐让儿童的探究心理、好奇心退化,不仅如此,儿童没有真正地接触、融入自然,他们的道德发展以及智力生长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成人的过度保护阻碍儿童与自然的亲近

调查结果还显示,只有13%的教师积极鼓励儿童与校园里的植物亲近融合,有62%的教师向学生灌输过“草地有泥、沙子很脏、树枝有刺”等卫生安全观念,更有不少父母训斥过正在泥巴中玩耍的孩子,浇灭了他们探索的热情。成人的过度保护阻碍了儿童与自然的亲近,让儿童对大自然产生了排斥心理甚至心生敌意与恐惧,长此以往,无疑是因噎废食,无形中让学生与自然之间产生了厚厚的壁垒与障碍。

(四)功利主义的价值导向扭曲人与自然的关系

由于受到功利主义的影响,有些教师在教学时常强调“人是万物的尺度”,认为大自然的价值是为人类服务,从人类的自我需要出发去评价自然界的万物。例如:“蜜蜂可以酿蜜,我们不能伤害它们;青蛙是益虫,因为它可以吃害虫。”这样的话语导向极具功利性,折射的是思想深处的“人类中心观”,将自然存在的意义建立在为人类服务、满足人类利益的基础上,扭曲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如此,在儿童内心深处涂上了“你对我有用,满足我的需要,我才喜欢你”的功利色彩,这样他们又怎么能理解人与自然是互为尺度的关系呢?[5]

由此可见,正确自然观的培养尤为必要。我们亟待在道德与法治课堂,培养儿童敬畏自然、敬畏生命的情感,将“共生共在”的理念内化于儿童心中,让每一位儿童成为守护大自然的良善公民。

三、儿童自然观培养的有效策略

(一)从坐而论道转向与自然的亲近互动

道德与法治教学培养儿童的自然观,不能只靠空谈。课堂空间一定要向外延伸、向外拓展,让儿童调动所有的感官充分感受大自然,亲身体验与自然的互动,从而读懂大自然,儿童与自然的隔阂才能消融,以此树立“共生共在”自然观。例如“风儿轻轻吹”一课,教师可带领学生走出教室走到校外,带上羽毛、带上气球、带上小旗、戴上帽子,就能找到风;看看河面、看看树叶、闻闻花香,感受风的流动性;再用嘴巴、用扇子、用手,自己制造风,了解生活中人们对风的利用。虽然风看不见摸不着,但如此互动,让儿童在与自然的亲近中观察生活,变抽象的认知为可摸可触的感受,体会融入自然的快乐,共在感油然而生。

(二)从道德说教转向对他者的共情理解

简单化的道德说教必然不能走进儿童内心,引发道德认同的重要一步就是唤起儿童的共鸣、共情,理解他人他物的感受,只有设身处地站在他人、他物的角度进行獨立的道德思考,才能真正在生活中践行道德。围绕“可爱的动物”一课中“怎样才是真正的喜欢”这一话题,教师可引导学生在《我与小鸟》故事中,理解小鸟的情绪感受。“想象一下自己是一只小鸟,现在课桌下就是你的鸟笼,请你钻进你的鸟笼里,试着张开你的翅膀,伸伸你的腿。”“小鸟”们被困在其中,百般难受。“小鸟们请出笼子,请飞出笼子的小鸟们‘展翅高飞’,对比一下,你有什么感受?”通过这样的共情理解,学生们真正明白“动物需要自由,需要回归大自然”的道理,理解“真的喜爱”不是自私地占有,从而遵守与自然交往的基本行为准则,道德地对待自然界的万物。这种以理解为基础生发出的道德行为与道德关怀,不是他人强制的,而是主动且稳定的,更体现了温暖的且富有爱心的道德关怀。

(三)从知识灌输转向对问题的深入研究

自然知识的获得、规则的熟记不是学习的最终目的,我们呼唤儿童在道德与法治学科的学习进程中经历可持续的发展与提升。如何点燃儿童思维的火光?如何让儿童从对自然浅显的认识转向发自内心的敬畏?我们必须回归教育现场,选择具有真实性、意义性和道德性的问题,引发儿童在问题中探究。笔者在教学中,运用研究性学习引导儿童进行连贯、严谨的问题探索,具体过程为:问题甄选、持续研究、解决问题、多元评价以及成果展示等。例如,六年级“地球,我们的家园”一课,学生就“日本怪病”的产生开展研究行动。你想解决什么问题?哪些问题值得研究?基于自身的道德困惑,学生进行问题的自主选择后开展研究。“人类把有毒物质排到下水道中,会产生一系列什么样的反应?试着画出连锁反应图。”在绘制反应图的过程中,学生的思维之窗就打开了。原来,有毒物质不仅会污染水质,毒害鱼虾,而且会通过生物富集,最终又反作用到人类自己身上,真是“害人终害己”!经过查阅资料他们发现人类发展史上类似水俣病的事件还有不少,看来,大自然早就向人类发出警告了。那么,人与自然到底该怎么相处,两者最理想的关系是什么样?最后,学生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向全班汇报展示。至此,他们得出的结论绝非知识的移植复制,亦不是资料的简单堆叠。这样的研究串起了学生碎片式、扁平化的认识,让学生对大自然的认识更具深刻性,明白人类与自然是相依相偎的生命共同体,只有平等对待自然,守护家园,才能可持续发展的道理。

(四)从是非判别转向在道德冲突中思辨

道德与法治的课堂上,如果学生只是单纯地站在道德制高点进行“不痛不痒”的简单判断,就会产生学与用脱节、知与行割裂的“两张皮”现象,因为生活不是非黑即白的,儿童面对的世界是复杂多元的,我们不是要教给学生“对与错”的道德准则,而是要抓住儿童关注不到的思维盲点,有意地“制造”矛盾冲突,使学生在不同观点中博弈、抉择、思辨,学会从不同的视角辩证地看待问题。四年级“给生活多一些绿色”的主要话题是“塑料制品”。对白色污染大加批判就是本课的终点吗?不,我们的思考还需再向前一步:“塑料制品真的一无是处吗,塑料真的是最糟糕的发明吗?”学生的思维在观点不一的讨论中走向了纵深,他们对塑料的利弊问题不再做简单的是非判断,而是有了全新的理解——塑料发明者的初衷是造福人类,塑料本身无罪,它并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错的是人类自己,只有合理地、有节制地使用,对塑料制品进行科学回收再利用,才能还自然以绿色。在道德冲突中,学生自然而然会深化道德认识,促发道德思考,最终外显为道德行为。

参考文献:

[1]鲁洁.试述德育的自然性功能[J].教育研究与实验,1994(2):14.

[2]张玮尹,林红,王欣.自然是儿童最好的学校——基于中国自然教育的一些思考[J].福建教育,2021(40):6.

[3]刘宽红.追寻自然的精神价值——解读生存论视角下的爱默生自然思想及其现实意义[J].自然辩证法通讯,2006(6):23.

[4]王晓晓.儿童的“自然缺失症”:成因与因应[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19:19.

[5]檀传宝,欧阳广敏.鲁洁先生生活德育论所实现的三重超越[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4):24.

责任编辑:贾凌燕

*本文系2021年度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南京市小学生道德认同的现状与培育研究”(21YB38)的研究成果。

收稿日期:2022-01-10

作者简介:王双,南京市锁金新村第一小学,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小学道德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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