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中的公民教育实践路径分析
2022-05-07朱晓玲
朱晓玲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对公民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小学生是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的基础,因此,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公民意识、公民行为既是社会变革与发展的需要,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目前,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中就涵盖了大量的公民教育资源,教师可充分利用这些资源为开展学生的公民教育,进而为改善、提升学生的公民意识与公民素养奠定基础。本文就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中的公民教育实践路径进行系统详述。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公民教育;公民素养;小学;教学实践
随着社会的发展,学校的公民教育对国家发展、民族振兴均具有重要的作用与现实意义。小学作为义务教育的基础阶段,在该阶段进行公民教育既有利于促进学生公民意识、公民行为的形成,还可以为其健康成长形成良好的奠基性作用,并对学生接受、理解更深层次的公民教育发挥出积极的促进作用[1]。
1、强化教师公民教育意识,明确公民教育目标
德育教师必须要不断强化自身公民教育意识,明确公民教育既是“育人”、“树人”的基础,也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基础,更是真正实现素质教育的基础。因此,德育教师应通过各种渠道、途径来丰富自身公民教育的理论知识体系,进而才能在《道德与法治》教学活动中真正明确公民教育目标,为学生开发、设计更多的公民教育内容,以满足公民教育需求[2]。
教师要结合《道德与法治》教材明确公民教育的阶段目标,以实现公民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进而才能为提高公民教育质量。如在1~2年级时,要基于生活化、情境化教学使学生能够了解自己与家庭的关系、自己与社会的关系、自己与大自然的关系,使之能够对自己的生活加以深度思考,并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的自理能力。如在3~6年级时,则要使学生了解、理解社会生活的各种形态以及自身的公民义务、公民权利,并培养学生能够形成公民意识,并在生活中践行自己的公民义务或权利。
2、基于“家校合作”教育模式,改变公民教育理念
公民教育是一项涉及较广泛的教育,其既需要学校具有健全完善的公民教育体制,也需要教师具有较高的教育水平,同时也需要家庭作为公民教育的有力支撑。因此,教师应立足于“家校合作”教育模式的构建与实施来改变学生家长对公民教育的理解,进而才能切实落实学校公民教育以及《道德与法治》中的公民教育,最终为提高学校公民教育质量与效率提供保障。
首先,教师要基于“家校合作”平台积极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使学生家长能够了解公民教育的意义、重要性以及家庭是开展公民教育的重要途径。其次,教师在“家校合作”模式下的家庭公民教育指导过程中,还要主动地就公民教育特点、家庭公民教育方法、教育需求等问题积极与学生家长进行深度交流,并在交流中整理学生家长的家庭公民教育指导需求、家庭公民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或是困惑等,积极开发一些家庭公民教育指导手册(或是PPT等),以此来更新学生家长的家庭公民教育理念、公民教育方法等,进而为促进“家校合作”模式下的“家”、“校”公民教育质量提供保障。
3、公民教育与德育教学的有机整合
德育教学是《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核心内容,而公民教育恰恰与德育教育存在广泛的重合之处。两者的核心目标均是从根本上提升学生的品质与素养。因此,小学德育教师应有机地将公民教育与德育教学进行深层次的整合式教学,进而实现“双赢”的目的。
如,在低学段的“我是班级值日生”教学时,该节的教育目标就是培养低学段小学生集体责任感。此时,学生缺乏对公民的概念、公民的义务等缺乏相应的了解,因此,教师在教学时,可以通过培养学生的责任感来对学生进行公民意识、公民义务等知识的渗透,以帮助学生能够逐步认知到承担公共责任是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应尽的义务。如教师可以帮助学生了解值日生的重要性以及学生为维护学校、教室卫生的义务,使学生能够通过值日活动切身理解自己在承担公共卫生中的责任,教师还要引导学生既使不是值日生时,也要承担起学校、教室、社区、家庭的卫生工作,使学生能够从“做好自己的事”逐步跨越到“承担自己的责任”,这对促使学生逐步认识到公共责任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最终达到培养、提升学生公民素养的目的。再如,在“我们是公民”教学时,教师必须要帮助学生准确地把握公民概念的界定之后,则可以及时地引入“公民的身份意识”、“公民的道德意识”、“公民的法治意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意识”、“公民的参与意识”等,并通过相应的情境化教学模式、生活化教学模式、实践化教学模式等来逐步增强学生对“公民”及相关道德品质的联系,并在增强学生公民意识的同时,也提高了学生的公民素养与道德品质。
又如,在“我是中国公民”的教学时,教师可为学生创设一个真实的、生活化的教学情境,并在该教学情境中合理地融入一些互动、讨论以及分享环节,以进一步提高公民教育的质量。首先,教师在“我是中国公民”教学时,采用交流、对话的情境来引发学生对“公民”、“中国公民”的思考,并就“公民”和“中国公民”进行对比式的分析。其次,教师再为学生搭建一个关于“我是中国公民”的交流平台,并引导学生就自己对“中国公民”的理解进行交流与阐述,以此来促进学生对“中国公民”概念、内涵的理解。第三,教师再通过互动、分享的教学情境,鼓励学生就自己如何做一名优秀的、合格的中国公民进行互动与分享(教师可以为学生提供一些相关的讨论主题,如本次新冠疫情的防控等),如有的學生认为:具有公共责任、社会责任感、遵守各种规则的就是一名合格的中国公民;也有的学生提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家、爱人民、爱劳动、守公德就是一名合格的中国公民;也有的学生进行了补充:遵纪守法、履行自己的义务、积极参考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合理使用自己的权利就是一名合格的中国公司。
五、结语
教师在《道德与法治》课堂中开展公民教育时,既要提升自身的公民教育意识,也要改变自身的教育理念与及学生家长的公民教育理念,并通过创新公民教育教学模式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环境、实践内容,最终为提高公民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公民素养及道德素养的形成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陈元珍,曾水兵. 统编版小学《道德与法治》中的公民教育分析[J].教学与管理,202()2:68-70.
[2]黄泽锋.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实施中公民教育的探讨[J].文理导航,2020(3):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