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区域差异与分布动态演进
2022-05-07郭炳南姚霞飞唐利
郭炳南 姚霞飞 唐利
摘要:文章从人口、经济、空间、环境及社会五个维度选取21个指标,构建了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基于2005—2019年中国30个省份的数据测度了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运用基尼系数分解法、核密度估计方法以及σ收敛模型分析了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区域差异、分布动态和收敛性。研究发现:(1)样本期间,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提升较快,呈现“东-中-西”依次递减的阶梯式分布格局,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空间集聚效应显著增强。(2)中国整体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差异缩小,协同性增强,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差异主要来源于区域间差异,东部与西部的区域间差异最大,东部与中部的区域间差异次之,中部与西部的区域间差异最小,且均呈现不断缩小的态势。(3)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出现了σ收敛,东部、中部地区均呈显著单峰分布,并不存在极化现象和σ收敛,而西部地区极化趋势减弱,呈现σ收敛特征。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区域差异;分布动态
0引言
“十四五”时期是中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阶段,在新的发展阶段,为应对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中央果断提出,要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相互促进的“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新型城镇化作为加快国内大循环的重要抓手,对于国家实施“双循环”战略有重要意义。2011年我国城镇常住居民数量首次超过农村常住居民数量,占比达到51.27%,至2019年全国范围内城镇常住人口比率达到60.6%,城镇化率年均增长速度实现了1%。1979年美国城市地理学家Ray.M.Northam[1]提出“纳瑟姆曲线”,预测一个国家的城市化水平的拐点值为30%,当城市化率超过该点时,经济将进入迅猛增长的高速阶段,并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持续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根据该理论的预测,中国正处于城镇化高速发展阶段,然而高速的城镇化进程也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农村人口盲目向城镇涌入,城镇空间布局缺乏整体规划而呈现无序状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无法满足人口快速增长的需要,生态环境也遭到了严重破坏。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首次正式提出,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将新型城镇化确立为未来中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动力以及扩大内需的重要手段,摒弃盲目扩张的粗放型传统城镇化,更加注重以人的发展为核心,经济振兴为依托,协同空间布局为重点,资源环境友好型为特点,社会全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镇化。基于此,本文通过构建新型城镇化的评价指标体系测度了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水平,运用Dagum分析法及核密度分析法等方法系统地分析了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区域差异、动态演变与收敛特征。
1文献综述
新型城镇化是立足于我国国情的新式命题,对新型城镇化的研究属于典型的中国式交叉学科,其内涵与外延非常丰富。一方面,城镇化的表达是由城市化演进而来,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不同学者在不同文献中对“城市化”与“城镇化”的表述存在分歧,直到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新型城镇化”之后学术界的表述得以趋于统一。另一方面,新型城镇化涉及多个学科和视角,受到地理学、生态学、经济学、城市规划等多个领域学者的广泛关注,已有研究主要集中于新型城镇化内涵,新型城镇化水平测度等方面。
1.1新型城镇化内涵研究
国外对于城镇化的研究理论主要包括城镇化发展阶段理论、区位理论、人口迁移理论以及城乡结构理论等。20世纪70年代以后,国外学者开始从外围视角对中国城镇化进行观察和评价[2-4]。作为中国式新型城镇化的命题,国内学者基于不同的外延对新型城镇化的内涵进行了不同的理解和界定,王国刚[5]认为新型城镇化的本质在于资源集约集聚,环境宜居友好,产业结构优化,城乡统筹发展,人文优势凸显为指引的高质量城镇化。陈明星等[6]认为新型城镇化主要体现在于人本性、协同性、包容性和可持续性。任碧云等[7]认为新型城镇化的“新”在于以人为本的高质量包容性发展,涵盖环境友好、分配公平、资源共享、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以及城乡融合等方面。综合来看,以上观点均强调了要从人口、经济、环境、空间与社会等维度对新型城镇化的内涵进行分析。
1.2新型城镇化的测度研究
关于新型城镇化的测度研究成果颇为丰富,主要包括单一指标法和复合指标法。单一指标法是用来评价传统城镇化水平的主要手段,即根据居住在城区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衡量城镇化,其具有评价指标容易取得、方便比较的优势,然而该方法受到城镇人口统计标准变动的影响较大,且测度视角单一,难以全面反映多视角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真正面貌。新型城镇化的评价不仅需要涵盖人口数量扩张,还要描述城镇化质量提升的程度。因此,复合指标评价法多应用于对新型城镇化水平的评价。熊湘辉等[8]将城乡一体化、生活质量等纳入指标体系,构建新型城镇化综合指标体系,研究发现,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的新型城鎮化水平差异逐步拉大。赵磊等[9]构建了包括社会包容度、城乡统筹度等指标的评价体系实证分析了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地区差异,研究发现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持续上升,且存在区域差异。黄敦平等[10]从人口质量、公共服务质量等方面评价了我国新型城镇化的质量,研究发现我国新型城镇化质量总体水平不高,并存在较强的空间异质性。
综上,已有研究提供了重要借鉴,但尚有不足:第一,以往文献中新型城镇化的指标体系聚焦于人口城镇化、经济城镇化以及空间城镇化,而忽视了环境城镇化、社会城镇化。事实上,环境和社会因素也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组成。本文基于人口、经济、空间、环境以及社会五个维度,选取21个细化指标构建了一个系统全面的评价体系,采用熵值法测度了中国30个省份2005—2019年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第二,以往对于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时空分布的研究仅仅局限于二维横向对比或纵向比较,且无法反映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区域差异及差异来源,本文使用Dagum分析法、三维核密度图以及σ收敛模型呈现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动态变化、区域差异及收敛性。
2评价指标体系与分析方法
2.1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遵循科学性、代表性、可得性以及合理性等原则,从目标值、子系统和指标层三个层面构建我国新型城镇化水平评价的指标体系,从人口、经济、空间、环境、社会五个维度构建评价体系的子系统,最终选取21个具体指标来衡量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如表1。本文所用数据均来自于《中国统计年鉴》,研究区间为2005—2019年,不包括西藏和港澳台地区。
2.2熵值法
目前学界常用的复合指标评价包括主观评价法、客观评价法以及二者相结合的方法。主观赋权法是指由相关领域的专家根据自身主观经验对权重进行判断赋值,这类方法受到个人认知局限,主观性较强。客观赋权法利用数据本身所含信息经过计算得出一系列权重,熵值法、数据包络法、主成分分析法等都是客观赋权的常用手段,客观赋权法由于具有评价客观合理的优良特性,在研究中应用更为广泛。本文根据新型城镇化的内涵特点选取数据需求大、计算复杂但更为客观的熵值法作为评价手段对中国30个省份的新型城镇化水平进行测度。
熵值法本质上是用信息的随机性来衡量信息的效用值,通過测算系统内数据的无序度提取不确定因素的信息量,根据不确定因素在评价体系中的贡献率决定该因素在系统整体中的影响权重,系统的无序度越高,熵值越大,其所蕴含的有效信息量越少,随之赋予该指标的权重越小;反之熵值越小,反映系统更加有序,携带信息量越多,相应赋予的权数也越大。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第一步:构建原始矩阵。假设待测度n省份r年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为s,评价指标体系含m个具体指标,xθij(θ=1,2…,r;i=1,2…n;j=1,2…,m)为θ年度i省的第j个指标值,可以形成评价系统初始矩阵A。
第二步:指标无量纲化处理。各个指标具有不同的量纲和单位,且本文所选指标中既包含正向指标,也涵盖负向指标,在计算前需要对数据进行如下无量纲化处理,得到标准化后的新矩阵a′={x′θij}(θ=1,2…,r;i=1,2…,n;j=1,2…,m)。
2.3Dagum基尼系数分解
运用Dagum基尼系数分解法测度区域新型城镇化差异,该方法的优势在于能够将区域间的不平衡分解为区域间差异、区域内差异以及超变密度三部分。超变密度是指由于区域间的重叠引起的区域不平衡。基尼系数定义为:
本文把全国划分为三大综合区域,k表示区域划分数,即k=3。n表示全国省份数,n=30。yij(yhr)表示地区j(h)内省份i(r)的新型城镇化。y-表示全国各省份新型城镇化的均值。G越大,则表明新型城镇化越不平衡。
2.4Kernel核密度估计
核密度估计作为一种非参数估计方法,可以根据数据本身的特点和性质拟合出连续的密度曲线描述随机变量的分布。为更好体现全国及三大区域新型城镇化绝对差异的分布动态及演变规律,本文采用核密度估计方法分析新型城镇化的分布位置、形态和延展性特征。设定f(x)是新型城镇化x的密度函数:f带宽,K为核函数,Xi为独立同分布的观测值,x为均值。核函数为加权函数或平滑转换函数,需满足条件:
选择高斯核函数进行估计分析,除了核函数,带宽的选择对拟合结果也有很大影响,带宽过大会掩盖数据的基础结构,过小则导致估计曲线过于陡峭。本文选取使得平均积分误差函数值(MISE)最小的高斯核自适应带宽,计算方法为:h≈1.06σ︿n-15。
2.5σ收敛模型
σ收敛是指时间序列上各区域的新型城镇化的离差不断降低的趋势,计算公式为:
3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测度结果与比较分析
3.1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整体分布格局
采用熵值法使用人口、空间、经济、社会、环境五个维度测算了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为了更直观地刻画观察新型城镇化的空间分布格局,对测量结果进行可视化处理,运用Arcgis软件分别绘制了2005、2009、2014、2019年的空间分布地图(图1)。
从整体角度来看,图1显示,我国新型城镇化水平呈阶梯型分布结构,即东部的新型城镇化水平高于中部,同时中部普遍高于西部。具体来看,新型城镇化高水平发展区域主要集中在京津冀和沿海省份,内陆地区中四川省的新型城镇化水平处于领先地位,包含青海、甘肃等省份在内的西北地区、东北地区属于低值簇,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较低的区域,从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来看,我国整体空间分布上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在相对稳定的状态下,随着不同区域经济、人口等诸多外部因素影响的差异性传导,不同省份的新型城镇化水平也发生了小范围低程度的变迁。2005—2019年,以青海、甘肃为代表的西北地区较多省份的新型城镇化水平有所下降,始终处于全国30个省份的末尾位置。与此相反,包括湖南、湖北、江西在内的中部地区各个省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在逐年提升。
3.2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省域分析比较
2005—2019年中国30个省份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测度具体结果如表2。从表2的测度结果可以看出,除辽宁、云南、四川和甘肃外,2005—2019年各省份新型城镇化总体上呈现上升趋势,但上升速度存在差别。各省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从样本期内新型城镇化得分均值来看,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得分最低的海南与得分最高的广东相差为4.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