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与审计失败研究
2022-04-29康馨元
康馨元
摘要: 2018年12月28日,证监会对康美药业展开立案调查,发现其在2016—2018年涉嫌通过财务造假获取巨额利润,金额高达299亿元。基于GONE理论研究了康美药业财务舞弊事件的形成动因,从中得到要注重内部控制等启示,提出应提高道德水平、完善相应制度、提高审计独立性并保持怀疑的审计态度,充分利用分析性复核,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等,防止审计失败。这有利于我国证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减少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
关键词: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审计失败;康美药业
0 引言
我国证券市场发展30多年来,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频发,舞弊手法也越来越隐蔽与复杂。2016—2018年,曾经的医药“白马”——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涉嫌通过财务造假获取巨额利润,金额高达299亿元。通过GONE理论分析其财务舞弊的原因,与广东正中兴业珠江国际会计师咨询事务所公司(以下简称“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对康美药业进行审计的情况相结合,指出其审计失败的原因包括审计独立性缺失、缺少职业怀疑态度与相应的关注、没有完善的比较分析等。建议提高道德水平,减少财务舞弊,同时完善相应制度,防范财务舞弊的发生;提高审计独立性并保持怀疑的审计态度,充分利用分析性复核,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等,防止审计失败。
1 康美药业财务舞弊事件简介
1.1 康美药业简介
康美药业于1997年成立,之后用5年时间成功上市,在中国医药产品制造业中一直居于领先地位,主要以生产和销售中药保健食品等中医药调理方面的产品。在此次财务舞弊案件发生前,马兴田被选为康美药业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
1.2 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8月22日,总部位于广州,主要经营范围包括IPO(首次公开募股)及多家上市公司企业的财务审计。在经历康美药业事件后,因对其审计未尽责被罚款5 700万元,对公司的信誉与未来发展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1.3 财务舞弊事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于2018年12月28日对康美药业展开立案调查。2019年,康美药业发布《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文件明确指出,康美药业的前期营业业务收入、营业费用及其他财务款项的收付都可能存在与公司实际结算有出入的情况。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费用收入成本累计88.98亿元,营业费用业务总成本收入累计76.62亿元,销售费用、存货、其他预付应收款及应付实收账户存款等业务费用成本累计减少26.26亿元,导致康美药业货币资金累计多计299.45亿元。鉴于上述审查公告,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向康美药业提交了资产审计审查报告。
1.4 康美药业财务舞弊方式
1.4.1 资产造假
康美药业通过开具虚假票据虚增资金,对已经验收的入库原材料不做入账处理,采购原材料的成本费用及相应付的工程费直接发给供货商,财务部门也不做出账记录,以此虚增公司的其他货币资金;伪造财务报表的内容,把不能够满足财务会计确认和核算计量要求的项目列为财务报表,达到虚增公司资产的目的。
通过查阅康美药业历年的财务报表,特别对其2017年和2018年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后发现,2017年的货币资金约341亿元,2018年却为18亿元,323亿元的货币资金迅速蒸发,其中以银行存款资金减少最为明显。康美药业将此事归结于会计处理时的不当操作,包括采购业务应付账款、确认业务款项等的错误填写。
1.4.2 收入造假
康美药业为虚增资金采用的多种手段包括:伪造银行存单、伪造增值税发票、将入账时间递延等。2016年,其营业总收入约为216亿元,2017年为264亿元,2018年为193亿元,在进行立案调查后,其2019年的营业总收入降至114亿元,即便排除正常的商誉减值,其余资金也来路不明。可见康美药业2016—2018年虚增收入之巨大。
1.4.3 利用关联公司买卖自家的股票
内幕交易、恶意操控股价也是康美药业财务舞弊的手法之一。利用关联公司买卖本公司的股票,哄抬股价后卖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不利于证券市场的良好发展,对公司未来长久发展也产生了不利影响。通过一系列的操作使净资产增多,从而可以获得更多贷款的资格,扩大了融资资本。资本的增加和一定范围内负债率的增加,一方面可以扩大公司规模,另一方面可以继续在财务报表中虚增利润,这种恶性循环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违反了证券市场的相关规定。
2 康美药业财务舞弊事件动因——基于GONE理论
GONE理论是企业会计舞弊与反会计舞弊的著名理论。该理论认为:企业会计舞弊由G、O、N、E 4个因子组成,它们相互作用,密不可分,共同决定了企业舞弊风险的程度,没有哪一个因子比其他因子更重要。其中,G为Greed,指贪婪因子;O为Opportunity,指机会因子;N为Need,指需要因子;E为Exposure,指暴露因子。这4个因子实质上表明了财务舞弊产生的4个条件。
2.1 贪婪因子
对于利益的过度追求与不择手段,是舞弊者贪婪的一种表现。康美药业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兴田为了追求巨额的利润,将公司大量资金投入房地产行业。在利益的驱使下,康美药业放弃了自己的道德底线,用虚假报表屡次欺骗投资者,走上了财务舞弊的不归之路。
2.2 机会因子
2.2.1 内部控制缺陷
康美药业的内部控制存在以下缺陷:一是高层管理人员的权力过大,与其他部门不能形成相互牵制关系,致使内部控制部门监督职能缺失;二是费用开支明细不够公开透明,未制定严格的条例规范企业内部花销;三是会计制度存在漏洞。其中,高层管理人员权力过大是财务舞弊的主要因素。具体可以参照康美药业的股权分配情况,见图1。
由图1可以看出,马兴田夫妇的持股比例极高,掌握着公司的话语权,所以决策失误的可能性也升高,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也会出现独断等行为,其他股东的意见因为没有权力支持所以难以被采纳,导致康美药业不能做出最优决策。董事长兼任其他职务无法使利益关系相互牵制,破坏了权力的平衡。形同虚设的独立董事无法对公司决策起到应尽义务,对会议内容很少或根本无法提出质疑,没有起到对公司决策负责的作用。内部审计机构只负责对首席执行官汇报工作,审计独立性不足,造成牵扯首席执行官利益的问题存在无法解决的情况。
对递增的财务风险处理不当。根据数据统计,康美药业营运资金需求量逐年大幅增加,但其货币资金逐年大幅减少,导致长期负债经营。短期借款的弊端在于还款期限短,在有限的时间内有资金周转不开的风险,造成了极高的财务风险。然而,高风险财务问题并没有引起管理层的重视,其依然盲目扩展无关业务,对公司发展造成恶劣影响。
企业上下级间信息传递不及时。康美药业没有自觉履行上市公司应及时准确地披露企业相关信息的责任,且多年年报存在造假。同时,马兴田夫妇利用自身持股比重大的优势,实际控制企业的发展,令其余中小股东丧失话语权。相比执行层,管理层可以实际支配更多资源与信息,致使上下级部门间信息传递不及时,从而使早期财务舞弊行为很难被发现。
2.2.2 外部监管失效
康美药业的数次行贿行为,也使外部监管失效。据统计,康美药业有5次行贿记录,向药监部门和政府官员行贿数额累计高达537.83万元,从而使外部监管部门的监管形同虚设。5次行贿记录的前4次信息如下:
2000—2012年,李量利用担任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行审核一处处长、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副主任等职务的便利,为康美药业等9家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提供帮助,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约694 万元。
2004—2011年,康美药业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兴田曾行贿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共计500万港元。陈弘平为马兴田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提供帮助。
2000—2014年,马兴田行贿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涉及金额200万港元和60万元。
2014年8月—2015年11月,原任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生产监管处处长蔡明利用职务便利,为康美药业谋取利益,先后3次收受康美药业董事长兼总裁马某、副总经理李某贿赂的现金共计30万港元。
2.3 需要因子
康美药业财务舞弊的主要动机是充分满足其在资本市场上获得较高利润和维护大股东权益的目标。其股价能长期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在于内部操作,新增的融资与证券资金都被公司的大股东直接买卖,通过提升公司市值间接获取公司股票的投资和收益,同时也提高了对股权的质押和贷款金额,降低了被平仓的风险。
2.4 暴露因子
2.4.1 从财务舞弊行为被曝光的可能性角度看
第一,康美药业近几年屡次向药监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行贿,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信息不公开透明,致使许多投资者的利益受损[1]。
第二,康美药业的审计长期依靠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该事务所在明确了解康美药业内部存在控制风险、伪造单据、有效地审计证明材料缺乏后,依然对其2018年年报给出“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拒绝修订。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责就是对上市公司的资金货币交易进行证实,在与银行函证后做出正确评价。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的失职,极可能是与康美药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使审计失去了独立性,降低了财务舞弊行为的曝光概率。
2.4.2 从财务舞弊行为被公布以后的惩罚力度看
当下,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舞弊的惩罚力度较轻,对财务舞弊主要以行政处罚为主,且法院受理和审查的效率较低,导致财务舞弊给公司带来的收益远比受到的惩罚大,受到损失的中小股东和投资者由于维权所需时间成本大等很难获得赔偿。
从刑事责任角度分析,康美药业财务舞弊涉案金额巨大,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需要长时间的取证和讨论。
综上,由于处罚金额上限很低、民事赔偿制度不够完善、刑事追责难度大,涉案公司管理层在做出决策时一定衡量过代价与收益[2- 4]。
3 康美药业案对防范财务舞弊事件的启示
3.1 注重职业道德培养 ,消灭贪婪因子
企业应完善和推广企业特色文化,着重培养员工的职业道德,使管理者树立清廉自律的思想意识,提升全体员工的道德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文化,从根源上杜绝贪污思想的产生和传播。此外,企业还要完善各部门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机制,避免因为某个部门或个体权力过大而导致财务舞弊,进而降低财务舞弊发生的可能性。
3.2 增强内部控制 ,消灭机会因子
康美药业财务舞弊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内部风险控制体系不健全,给了一些人可乘之机。所以,要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的各项控制制度体系,让高层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员都能始终严格、自觉地服从和维护好这些制度体系。
第一,加强全体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康美药业财务舞弊事件是我国目前涉嫌金额数量最大、情节最为恶劣的财务造假案之一。负有责任的绝不应单单是财务人员,其全体员工都应该担负监督责任,提高全员的内部控制意识。
第二,对于财务管理人员的选拔、培养和考核要具备明确的标准。
第三,各部门之间要多交流沟通,发挥内部监督机制的作用,及时、高效地发现和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
3.3 合理融资 ,避免不良需要因子的产生
康美药业财务舞弊主要是为募集更多的资金,用来降低公司的资金压力和增加上市获利。企业扩张需要循序渐进,合理、合法的规划才能使企业获得长久发展,应制订合理、可行的计划,拓宽融资渠道。
3.4 加大监管与处罚力度 ,提高暴露风险
对于涉案资金巨大的财务舞弊事件,应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力度,追回其违法所得的款项,建立健全管理举报等机制,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对多种情形进行处罚。诉讼流程的优化也是极为重要的,应简化流程,节约时间成本,提高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5- 6]。
4 康美药业案对防范审计失败的相关启示
4.1 提高审计独立性
独立性是审计监督最本质的特征,是审计的灵魂。现在仍然存在许多类似康美药业这样十几年从未更换过会计事务所的公司,这是不符合行业规范的。为了缓解审计机构独立性减弱的症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更严厉的政策措施,防范和阻止审计机构与之产生有损其独立性的关系。
第一,改变审计业务委托制度。委托制度下,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会产生不确定性,如果在审计中涉及许多利害关系,便不能完全做到客观、公正。可以委托经营管理人员和股东“第三方”进行审计。例如,可以由审计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共同决定审计受托人人选。另外,从风险审计成本角度看,也可以考虑让投资人或保险公司作为付款方先对其风险程度进行评价,然后再做出决策,确定其支付金额,最后的风险全部都由投资人或保险公司承担。这样一来,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就回避了直接利害关系,保险机构的利益也就和其他社会公众、审计机构的利益达成一致。
第二, 将鉴证业务和非鉴证业务分开。为了尽量避免非鉴证服务对鉴证行为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这两种行为不应该被同一家事务所承担。事务所内部可以分别成立专门负责2个领域的独立机构,或者创建独立自主的鉴证服务中心,有效地把这两项业务隔绝和拆散。
第三,聘请主审会计师。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主审会计师决定的,如果被审计单位长时间地任用同一个主审会计师,就很容易使其产生思维定式,这对于敏锐发现审计问题来说是不利的。
4.2 保持怀疑的审计态度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当时刻保持职业操守,用怀疑的眼光看待财务数据,这样才能尽可能减少疏漏。审计师首先应该对于企业提供的各种财务数据和材料,以及来自不同国家和地方的审计数据保持必要的怀疑,这样才能迅速找到问题所在,有效防范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在与客户沟通时,要对其诚信度进行判断。如果客户的信用出现问题,便立刻解除合作关系,这样才能降低事务所需要承担的风险。
4.3 充分利用分析性复核
会计师事务所希望能够在保障审计质量的前提下获得巨额利润,所以要综合考虑审计成本。分析性复核法是指审计人员通过分析被审计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趋势,包括调查这些比率或趋势的异常变动及其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而获取初步审计线索的方法。这种方法能够大大提升审计工作的效率,合理地使用审计信息资源,从而达到审计工作的质量与收益之间的平衡。
4.4 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素质
第一,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首先,要进一步提高高级会计师从业人才考试选拔的质量标准,完善高级会计师从业技术人才选拔资格考试的相关制度,增加与选拔会计师从业人才相关的基础知识。其次,应该加快建立更加健全和完善的高级会计师人员后续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等职业相关保障制度,把一些行业现有的高级会计师职业年龄较大、学历偏低的难点问题给予有效的解决,可以每年都按需要分别给予一次高级会计师职业认定考核,如果考试未通过就将其职业资格证书吊销。只要能够有这样一个规范制度的持续传承,注册会计师对于日常工作业务能力提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都将增强。再次,定期组织考核、评估被严格审计过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防止他们在工作岗位上“不谋其事”。对于行政审计工作人员的入职招聘及入职聘用情况,不仅要进行严格考核挑选,还要逐步建立一套相应的技术培训、考核及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对于股权转移,也同样应该严格按照合理的法律规定或者程序制度来依法进行,让碌碌无为者退出,让能够胜任企业管理能力的员工更有力量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最后,监管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对各类律师事务所的监督执法和管理监督,对于涉嫌犯罪或者违规执法的事务所还应当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做出惩戒性的行政处罚。
第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培养职业道德意识。职业道德的培养与会计师工作的独立性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关系。前者是后者的根本依据和内生驱动力。会计师只有真正地具备了较高标准的职业道德,才能够抵御利益的诱惑,才能够受到更多的尊重和信赖。每一名审计行业中的会计人员都应将荣誉置于首位。而职业道德是获得荣誉的先决条件。所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会计师的法律道德修养,把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唯有这样,才能够培养和提高我国企业和注册会计师的综合素质。
4.5 进行风险导向审计
风险导向审计(Risk Leading Audit )是指注册会计师以审计风险模型为基础进行的审计,是以战略观和系统观思想指导重大错报风险评估和整个审计流程,其核心思想可以概括为:审计风险主要来源于企业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风险,而错报风险主要来源于整个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舞弊风险。其着眼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高度,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相比传统的审计方法,可以更加有效地找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它要求审计人员对企业首先要具备一个清晰透彻的认识,从根本上防范企业的投资风险。此种新型方法的有效性与科学度都被实际研究所验证。所以我国相关部门应当将此类审计手段进行大力推广。
总而言之,康美药业审计失败的原因包括审计独立性缺失、缺少职业怀疑态度与相应的关注、没有完善的比较分析等。所以,应提高道德水平,以减少财务舞弊的可乘之机,同时完善相应制度,防范财务舞弊的发生;用怀疑的态度审计材料,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充分利用分析性复核及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等,防止审计失败。
5 结语
此次康美药业财务舞弊事件在全国引起极大轰动,上市公司仅凭借简单手段多年进行财务舞弊,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权益。值得关注的不单单是这个事件本身,更应该从源头开始,加强审计、完善相关制度、加大企业处罚力度、培养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等,形成良好的市场氛围,保护投资者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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