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资助和心理协同育人质量提升研究
——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例
2022-04-18白荣耀
白荣耀
(泉州师范学院 文学与传播学院,福建 泉州 362000)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高校学生群体的一部分,其家庭背景往往较复杂,心理压力较大,呈现出较明显的敏感、自卑和焦虑等心理特征。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这类学生的教育问题和心理健康问题,不断完善资助政策体系,同时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数以万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和实现就业,进而推动了家庭稳定可持续性地脱贫致富。教育和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资助育人和心理育人共同的工作内容。高校要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必须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统一,形成资助和心理协同育人合力,久久为功。但现实中,高校资助和心理协同育人还存在“两张皮”现象,当然也就谈不上实现有效协同联动。因此,分析其理论逻辑、现实状况和质量提升对策,对于促进二者形成协同育人合力,以及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高校资助育人和心理育人概述
(一)高校资助育人取得的进展和面临的困境
我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经历了公费教育制度阶段、免费加人民助学金制度阶段、人民助学金和奖学金并存阶段、以奖学金为主阶段和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混合资助体系阶段等五个阶段[1]。高校资助育人已经帮助千千万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为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高校资助育人取得的进展,概括起来有两个方面:一是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各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资助标准不断提高,覆盖面不断扩大。2007年以来逐步构建起了“奖、助、贷、勤、补、减、免”的立体化显性资助体系,在制度上有效保障了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2]。二是高校积极开展隐性精神帮扶活动。高校通过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开展学业辅导、社会实践、素质拓展、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指导、心理疏导等精神层面帮扶活动,隐性资助协同发力,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党的十八大以来,资助育人在理念、内涵、方式上都有重大发展,逐步凸显显性资助与隐性资助的协同效应。当前,高校更注重在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上下功夫。
不过,应该清醒地看到,高校重资助轻育人现象依然突出,资助育人面临两个方面的困境:一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健康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有待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遍存在自卑、敏感、焦虑等心理问题,部分受助学生还有较为严重的“等、靠、要”思想,缺少自立自强意识和诚信感恩意识[3]。这两类问题是单纯的经济资助解决不了的。二是资助育人工作缺乏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学校往往重视完成显性的经济资助工作,却忽视精神帮扶;受助学生也往往简单地将资助工作理解为“发钱”。换句话说,如果学校未能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多元化的个性特点和内在需求,制定和落实个性化帮扶方案,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就难以得到提升,也难以激发受助学生的内生动力,学校育人功能也将被弱化。
(二)高校心理育人取得的进展和面临的困境
我国高校心理育人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北京、上海等地的一些高校率先开始探索心理咨询。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速度较快,从最初在少数高校开始探索心理咨询,到后来在多数高校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再到今日在所有高校开展心理育人,心理育人的理念、目标、内容、方法、覆盖面和受益面等都有了与时俱进的巨大飞跃[4]。高校心理育人取得的进展有两个方面:一是心理育人得到广泛普及和规范化开展。从1994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第一次提出“心理健康教育”概念,到2018年教育部党组印发《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多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和促进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性文件[5]。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支撑和科学管理进一步加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显现,有力促进了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二是心理育人理论和实践研究不断丰富。30多年来,我国学者积极学习和借鉴美国、英国、日本、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心理健康教育的先进理论和实践经验,努力探索本土化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理论和模式,有关教学、实践的研究文献及论著不断增多[6]。进入新时代,心理育人越来越受关注和重视,与思想政治教育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在多学科交叉中不断向前发展。
但应该清醒地看到,高校重育心轻育人现象依然明显,心理育人还面临两个方面的困境:一是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有待提升。当前,我国大学生心理健康状态总体表现良好,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过,大学生存在一定比例的抑郁、焦虑、睡眠不足等问题不容忽视,因心理问题而休学、退学、自杀的也不在少数,心理问题学生数量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二是心理育人的覆盖面和受益面有待扩大。高校心理育人缺位现象普遍存在。多数高校心理咨询师数量不足,育人意识和能力不强,导致心理咨询服务总量和个性化均不足,质量有待提高[7]。高校教育教学各环节蕴含的心理育人资源尚未得到有效挖掘和利用,学校、家庭和社会相结合的心理育人网络尚未有效建立[8]。
二、高校资助和心理协同育人理论逻辑
高校资助育人和心理育人在各自领域均取得了长足的进展,逐渐走上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助力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高校资助育人工作普遍重经济资助、轻精神帮扶,优势在于:相对完善的资助工作体系能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给予差异化资助;不足在于:缺乏心理疏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遍存在的自卑、敏感、焦虑等心理问题,以及“等、靠、要”思想问题难以得到同步解决。高校心理育人工作优势在于:通过构建相对完善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个性化咨询服务,以解决其心理问题;不足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遍存在的经济困难、就业困难等实际问题难以得到同步解决。
资助育人存在的不足可以用心理育人的优势来弥补,心理育人存在的不足也可以用资助育人的优势来弥补,二者统一于立德树人这个根本任务,因此存在天然的协同育人逻辑。德国物理学家赫尔曼·哈肯提出协同理论认为,通过加强协同联动,有利于减少无序状况和机会成本,形成协同效应[9]。本文在实践基础上,尝试构建起高校资助和心理协同育人理论模式(图1),以期助力高校资助育人和心理育人更好地总结工作优势与不足,在目标上保持一致、行动上加强联动、资源上强化聚合,进而形成协同育人合力和提升育人质量。
图1 高校资助和心理协同育人理论模式
三、高校资助和心理协同育人现状分析
资助育人和心理育人同属于思想政治工作范畴,都是高校“十大育人”体系之一,应主动将自身发展融入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和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大局中去。二者有着共同的工作目标和对象,有着各自的工作体系和优势,有着天然的协同育人基础和条件。但是,资助育人工作常常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经济资助,却忽视了思想价值引导、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心理育人工作常常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疏导,却忽视了经济资助和思想引导。协同育人缺乏有机结合,难以实现优势互补,育人合力尚未形成。高校资助和心理协同育人被虚化弱化,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高校资助和心理协同育人制度体系尚未健全。高校尚未做好资助育人和心理育人协同联动机制的顶层设计,缺乏相应的协同育人制度体系,协同育人资源和力量分散化,未能实现协同效应。二是高校资助和心理协同育人组织架构亟待优化。目前,高校只有资助育人和心理育人主体职能部门,未能建立起协同育人的组织架构。三是高校资助和心理协同育人长效机制有待建立。高校立德树人是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形成合力,久久为功。目前高校尚未建立资助和心理协同育人长效机制,难以为后续持续协同育人保驾护航。高校资助和心理协同育人的现状与立德树人的要求相距甚远,已经影响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必须反思和改进。
四、高校资助和心理协同育人质量提升对策
为了有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全面推动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高校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资助和心理协同育人质量提升对策。
(一)健全协同育人制度体系是关键
制度体系构建有利于实现推动事物发展的各种力量由分散到聚合,以最大化形成工作合力[10]。资助育人和心理育人要在学校“三全育人”一体化育人格局下协同联动,需要以系统思维来审视协同育人制度体系构建。健全高校资助和心理协同育人制度体系可以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做好协同育人顶层制度设计。高校构建协同育人工作格局的关键,在于党委统一领导,并着力顶层制度设计,科学制定协同育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资助育人和心理育人的主体部门、配合部门及其工作职责。二是完善协同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制度。高校通过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联动来推进协同育人工作,进而推动联席会议制度、督促指导制度、评估优化制度等相关联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三是健全协同育人评价与考核制度。协同育人评价与考核制度要以育人实效为导向并加强过程督导,注重激发协同育人原生动力;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将协同育人的履职尽责情况和成效纳入到各有关部门和个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中,并与年终绩效工资、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评先评优等挂钩。
(二)优化协同育人组织架构是重点
协同育人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高校教育教学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11]。形成协同育人效应,重点是优化协同育人组织架构,加强各个组织系统协同联动,以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高校优化资助和心理协同育人组织架构,可以从四个方面考虑:一是建立协同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协同育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部长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宣传部、教务处、团委、保卫处、资助管理中心、心理咨询中心、二级学院党委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安排全校资助和心理协同育人工作,协调解决协同育人中出现的问题,巩固扩展协同育人成效。二是健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体系。中心主任可以由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兼任,选好配足中心工作人员,明确分工协作职责,强化发展型资助和有偿资助,加强过程监督指导,确保各项资助育人和协同育人工作有效开展。三是健全心理咨询中心组织体系。配备足够办公场所和设备,配足配强专兼职心理咨询师,优化障碍性和发展性心理咨询服务供给,坚持育心和育人并举,确保心理育人和协同育人工作有效开展。四是完善院系学生工作组织体系。院系作为高校具体的人才培养单位,是资助育人和心理育人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务必组织好和实施好资助育人和心理育人工作,打通协同育人“最后一公里”,确保协同育人落地生根见成效。
(三)完善协同育人长效机制是保障
为了形成资助和心理协同育人效应,高校还要完善协同育人长效机制,以保障协同育人制度体系稳定、有效和持续运行。从结构上而言,长效机制应包括动力机制、协同机制、保障机制、反馈调节机制,以形成体系运行的闭环[14]。从功能上而言,长效机制就是比较规范、稳定的配套制度体系,具有保证制度长期正常运行的功能,并随着时间、条件的变化而不断丰富和完善。现实中,资助育人和心理育人往往缺乏持续的内生动力推动,如果没有配套政策的激励和约束,“重资助、轻育人,重育心、轻育人”现象和“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将会长期存在,协同育人效应难以形成。因此,增强相关主体内生动力,可以从职称职级晋升、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下功夫,并从资助和心理协同育人工作相关的平台建设、管理制度、经费安排、人员配备、场地设施、技术支持、师资交流培训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协同育人能够长期有效进行下去,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