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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创业生态系统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2-04-16巫英涂佳航万子卿

中国国情国力 2022年3期
关键词:长三角协同区域

巫英 涂佳航 万子卿

长三角涵盖三省一市,即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面积超过3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26。常住人口约2.2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约1/6。经济总量超19万亿元,占全国近1/4。长三角地区集中了全国1/4的双一流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地区经济发达,文化背景相似,创新创业生态建设具有良好的资源禀赋。当前,在新一轮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大背景下,创业生态系统培育呈现新特征,面临新问题,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一、长三角创业生态系统的发展现状

(一)创业要素丰富多样

1.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合作模式丰富多样。在生物医药企业领域,宁波鲲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南通建立原料药基地,与无锡的江南大学、上海的华东理工大学等合作,进行菌种筛选、纯化技术等研发;万邦医药与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中国药科大学等知名研发机构进行开放式合作,并与国内知名临床试验机构围绕产品生命周期展开长期合作;杭州中翰盛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交大成立了医学诊断技术联合实验室,为旗下的孵化器“医智汇创新工场”提供智力支持。在集成电路领域、“互联网+”创新领域也有以企业为主导形成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2.长三角创新创业主体交流合作十分紧密。2010—2019年,长三角地区国际科技论文合作数量持续增长,科研协同整体上呈现出更加紧密的态势。2019年,长三角区域国际科技论文合作数量达到24600篇。其中,2010—2018年,上海、江苏、浙江与安徽国际科技论文发表数量保持高速增长,与2017年比较,该数量2018年分别同比增长11.28%、16.70%、16.30%、18.98%,其中江苏发展速度最快,2015年国际科技论文发文数量超过上海,实现赶超。

3.长三角合作发明专利数量快速增长。2010—2018年,长三角合作发明专利数2402件,9年间增长将近3倍。其中,上海和江苏合作申请的发明专利数量最多,2010年两地合作申请国内发明专利数量共计233件,占长三角区域间合作发明专利总量的36.9%;2018年这一数量增加到920件,占比为38.3%,是长三角跨区域合作最为紧密的两个地区。上海与浙江的合作紧密度位居第二,合作数量从2010年的168件增加至2018年的603件,9年间合作数量增长超过2.6倍,占长三角地区合作总量比例的25%。江苏和浙江之间的合作数量也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从2010年的141件增加至2018年的463件。

4.创新创业人才集聚且在长三角区域内的流动性较高。长三角区域研发人员数量占比是区域内每一万人中研发人员数量所占据比例,反映了区域创新人力资本汇聚情况。长三角区域研发人员集聚效应不断加强,区域内研发人员从2010年的738436人增加到2019年的1543966人。其中2019年,长三角地区每一万人中研发人员达67.97人,比2010年的34.2人增长了98.7%,大幅高于2019年全国每万人中研发人员数量34.29人,这体现了长三角地区研发人员集聚度相对较高,为区域创新创业生态提供智力支撑。

(二)创业孵化体系较为成熟

1.长三角创业产业园区协同创新模式。长三角地区生物医药产业呈现集群化发展趋势,医药产业园区是产业集群的主要载体,从职能上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总部研发型园区,具备突出的研发优势,同时也是国内外各大药企总部和研发中心的集聚地。第二类是“研发+生产”结合型园区。这类园区通常具备深厚的制造业基础,近年来研发实力快速崛起,涌现一批自主创新型医药企业。第三类是生产基地型园区,主要承接产业链制造环节,是长三角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重地。

2.多样化的创业协同创新模式。长三角两种创业协同创新模式成为亮点,包括腾讯众创空间长三角孵化联盟和双向离岸孵化模式。

“长江创服”是联合了腾讯众创空间长三角16个基地形成的合作联盟。一方面,它是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进行的全方位战略布局;另一方面,全面整合腾讯众创空间长三角的载体运营、企业服务、创业学院、金融投资等创业资源,致力打造国内领先的科技创新载体综合服务运营商和产业导入平台(见图)。

图 腾讯众创空间长三角孵化联盟

长三角双向离岸孵化园区合作模式中,除上海、南京、苏州、杭州等中心城市的高校院所、科技园区向其他城市进行辐射以外,其他城市到上海等中心城市设立离岸孵化器和创新中心的做法也成为重要趋势。早年,衢州设立上海张江(衢州)生物医药孵化基地,通过在上海张江设立研发飞地,接轨生物医药领先技术。嘉善上海创新中心、上海虹桥苏州(相城)数字经济创新产业园、蚌埠禹会“双城孵化,双城创业”上海孵化创业基地等相继在上海建成落地。

3.上海在长三角共建创业产业园区方面发挥龙头作用。长三角地区参与合作共建园区已超过200个,涉及到政府部门、园区、企业、机构等约500家。按照产业结构分类,苏浙皖三地合作共建园区多数以编织服装、机械制造、电子器械、化工医药、食品等产业为主,而上海多依托自身产业和园区优势,开发新能源、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在共建园区实践中,上海充分发挥长三角龙头城市作用,在苏浙等地建立了一系列合作园区和开发区分园,如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市北高新(南通)科技城、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海宁分园,影响力不断扩大。

(三)专业化服务平台百花齐放

1.跨区域开放共享平台协同效应明显。2006年起,长三角先后建设了大型科学仪器、科技文献、技术转移服务等创新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并探索通过“创新券”加速各类创新要素跨区域开放、共享和流动。截至2022年1月,“长三角区域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已集聚区域内价值5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施达36326台(套),总价值超过431亿元人民币。其中,上海的大型仪器设施共享数量达16072台(套)、江苏7257台(套)、浙江9447台(套)、安徽5136台(套)。另外,5000万元以上的大科学装置共计23个,上海10个、江苏10个、安徽3个。

2.长三角外资不断融入长三角创业生态体系。《长三角外资科创报告》指出,截至2019年7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开市的首批25家上市企业中,长三角地区企业12家,其中外商投资企业有6家,上海的5家上市企业均为外商投资企业。这表明科创板正给外资科创带来重大发展机遇,有望进一步吸引跨国公司投资科技产业,将我国的创新业务分拆在科创板上市,进而吸引国外风险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并吸引国外科技人才来华创业,而长三角外企也将逐渐融入长三角创业生态体系当中。

3.共建创新平台为长三角创新生态提供载体支撑。以上海张江、安徽合肥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牵引,长三角地区正加快建设一批世界级的大科学设施群,以及一批高水平、开放式的创新机构或创新平台,成为支撑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基石型”载体。如张江将建成世界一流光子大科学设施群,提升长三角地区在物质科学、生命科学、信息科学等领域的策源能力;依托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将构建跨区域脑科学协同研究网络,并探索发起大科学计划。以克隆猴技术为基础“G60脑智科创基地”,将带动“G60科创走廊”新型脑智科技产业发展。

(四)创业政策协同机制基本建立

1.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长创联办”)的设立意味着探索区域协同发展的实体推进。2003年11月,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就在科技部的指导下签订了《沪苏浙共同推进长三角创新体系建设协议书》,在此协议的基础上,建立了由两省一市主管领导组成的长三角创新体系建设的联席会议制度。2005年安徽省也加入了列席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简称“长联办”),由三省一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具体任务的落实和协调,下设12个专题组。“长创联办”作为科技专题组,由三省一市科技厅(委)组成,重点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共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区域内的信息互通和交流,通过开展区域科技交流与合作,推动区域内科技公共资源的共享共用,营造和优化区域创新创业氛围。

2.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设立,探索区域资源一体化。2018年4月,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在上海正式成立,首批成员25家,连续每年召开联盟大会和双创示范基地工作交流会。截至2021年底,成员单位由25家增至40家,长三角创业地图覆盖“三省一市”27个核心城市,累计用户17027人,覆盖服务机构856个,平台项目14112个,服务大企业85家,对接创业企业205家。加强示范基地间的互联互访;开展长三角双创人才联合培养,建立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制度;通过联合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学习交流活动、文化体育比赛等,营造双创良好氛围;加强企业与企业之间、项目与资本之间的对接,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形成产业生态链布局。

3.创新券通用通兑,探索区域政策一体化。上海依托区域内科研机构、高层次科技人才等优质创新资源,与其他区域开展科技创新券的合作,促进创新服务与研发需求的跨区域对接,发挥了科创中心辐射效应。上海先后与浙江、江苏合作,探索“创新券”区域内通用通兑机制,当地企业使用上海的仪器和技术服务,可获得当地科技券补贴支持。2018年12月,长三角首张通用通兑科技创新券在昆山发放,实现沪昆两地科技创新券的跨区域使用、跨区域兑现。2019年2月,“昆山—上海券”首个项目完成兑付,兑付金额30万元,项目完成后,将每年为企业带来超过500万元的利润。2021年,双创券通用通兑“一券通”平台入驻服务机构668家,注册企业548家,发放双创券1400万元,促成订单286个。同时,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也在积极向长三角其他区域推广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模式,以优质科技服务助力长三角企业技术创新,发挥科创中心建设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长三角创业生态系统发展的主要瓶颈

(一)创业要素协同不足

1.创业主体之间要素协同不足。调研发现,长三角地区创新合作受制行政壁垒,存在条块分割现象,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流动不畅,缺乏系统设计。20世纪80年代,“星期日工程师”曾为长三角跨界技术合作作出了重要贡献。虽然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业之间的合作屡有所闻,但跨越行政边界的行业协会缺乏,区域协调的体制机制不顺。在条块分割的背景下,大型科学装置利用率不高,技术转移转化效率不高,各地政府不断更新引进人才政策和措施,人才争夺大战持续上演,引起了人才不合理流动,影响了市场在高端人才资源配置上正常作用的发挥。

2.区域内部资源禀赋有差异。长三角地区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仍有一定差异,“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极化效应”现象仍然存在。长三角约八成的高校、科研院所、大型科学仪器与装置、重点实验室等集中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无锡、宁波等中心城市,而位于边缘地区的中小城市科技资源占比较小,享受上级政府创新政策的优惠较少,部分城市还存在人才流失问题,影响了其参与长三角人才资源共享计划的积极性。

上海市教委数据显示,在上海高校就读的长三角地区生源,毕业后回到江浙皖工作的比例不足30%(而且其中绝大多数回到了省会城市),另外70%的毕业生则留在了上海。调研发现,各地过于重视人才“帽子”,对于人才的实际应用价值、应用效果关心不多,客观上造成了各地区、各部门人才“帽子”的攀比和竞争,一些地方存在重引进、轻使用、轻管理、轻培养,甚至高价买人才指标的现象。

3.创业资源区域共享不充分。创新创业生态的要素资源区域共享难度大。如在科技资源方面,一方面,长三角区域的开放共享,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和科技资源管理单位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处罚,构建科技资源共享制度缺乏法律基础;另一方面,由于跨区域推进工作机制不够紧密,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目前还没有形成一套相对成熟、固定的专人管理模式,限制了其跨区域服务能力;此外,大部分地区创新券仅限于本地区,未实现长三角区域互通。

相关调查报告显示,行政区划管理使长三角地区公共数据资源的获取与流动比较困难,这是制约联合攻关项目进一步扩大、复制的关键因素。公共数据供给机制不足,由于省市之间信息基础设施发展不均衡、统计口径的差异,连续数据较难获取、无法进行横向比较,使得数据客观上难以协同、共享。

(二)垂直领域的创业协同不深

1.专业化的“硬科技”创业服务平台作用发挥不显著。长三角区域内缺乏全球顶尖的“基石型”载体,上海张江、安徽合肥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的前沿引领能力有待提升,重大科学设施、张江实验室、之江实验室、江苏产研院、上海功能性平台等区域内重大创新平台、功能单元和研发组织,尚待形成从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到产业转化等梯次衔接的共建共享机制。对于“卡脖子”的重大科研任务和关键性技术,缺乏长期、稳定的联合攻关组织形式。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尤其对于核心技术、关键部件和关键材料,缺乏系统性布局和战略性谋划,创新资源重复配置和低效使用。例如,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作为三省一市科技管理部门共同推进建设的功能性服务平台,在区域条件资源共享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但成员单位开展服务缺乏协调性,限制其跨区域服务能力的发挥:尚未形成与开发共享共用的要求相适应的评价、考核与长效激励机制,管理、科研及实验技术人员对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开发和维护等缺乏主动性;未将区域内仪器资源进行系统的归纳整合,不利于用户的查找运用;各地仪器共享环境、条件不一致,受理跨区域服务请求时,仍按照服务提供方所在地的共享管理方法实施服务及补贴。

2.跨区域专业化中介机构服务能力不足。创新创业生态的协同依赖于大量公共性、功能性服务平台的支撑,但此类平台数量、规模还不适应实际需求,相关配套措施仍不到位,限制了平台作用发挥。长三角各省市内部都建有多种类型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但跨区域协同创新中介机构数量少、作用小、服务手段单一,围绕重点方向进行协同创新的能力不足。

在工作机制方面,科技服务中介的组织相对松散。三省一市的科技服务机构在2004年共同发起成立了长三角科技中介服务战略联盟,围绕科技创新服务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共同编写统一教材、共同培养技术经纪人等进行了许多尝试,但并未以跨区域承接具体职能、推进具体项目为核心内容建立起稳定、常态、固化的工作机制。

在服务手段方面,现有的平台、联盟或各类服务机构牵头组织的跨区域科技中介服务,都还局限于相对传统的推介、交流、洽谈、供需对接、考察调研等方式方法,对于探索形成协同机制、开展共性需求挖掘、培育遴选区域重点项目等专业服务方面还缺少新的实践。

(三)创业协同机制不够

1.长三角创业协同体系尚未建立。虽然目前“长创联办”作为长三角科技协同创新的重要载体,对长三角协同创新和创业协同等做了大量的推动工作,但工作推进缺乏系统性、专业性,创业协同深度和广度都不足。

2.长三角创业合作机制不健全。尽管长三角区域创业合作已形成“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三级运作机制,但创业政策、创业人才、成果转化、孵化服务、创业投资等创业要素、创业资源的跨区域流动存在障碍,尚未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长三角创业生态系统。首先,缺乏国家层面的实体性统筹协调机构。难以创新突破区域行政体制障碍,影响专项合作的效果、效率。其次,毗邻地区的行政级别不对称导致协调难、对接难。部分城市反映,发展能级较高的部分城市,与周边城市合作意愿不强,对接机制不顺畅。再次,上海范围内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在专题合作方面,上海各相关部门与外省市部门单线联系多,本市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对接;青浦、松江、嘉定、金山等区与毗邻县、市沟通良好,但市级层面对各区工作的统筹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三、优化长三角创业生态系统的对策建议

(一)建设世界一流的创业生态系统

长三角的创业资源是全国最丰富的区域之一,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下的长三角一体化应立足区域、放眼全球、面向未来,以“全球一流品质的世界级城市群”为战略目标,以责任共担、利益共享为原则,构建共生、共建、共赢、共享的长三角区域发展利益共同体,把长三角地区建设成为全国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引领示范区、全球资源配置的亚太门户、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在建设世界级城市群的视角下,努力将长三角创业生态系统建设为世界级的创业生态系统。

(二)建设三省一市创业制度协同机制

1.提升创业协同的作用认识。建议在国家层面建立长三角一体化领导小组以及区域跨省市高层级的推进机构,并在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尽快出台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同时,深化专业领域合作机制,争取国家部委的指导支持,形成部委与长三角三省一市实质性的共商机制。

2.形成创业政策的战略合力。三省一市要凝聚战略共识,立足区域整体发展,共同推进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在推进自贸区的建设中,以长三角港口群、机场群的联动发展为契机,共同申请建设“一港多区”“一区多园”的长三角自由贸易港;在推进科创中心的建设中,整合区域创新资源,集合城市群的力量共建国家实验室,打造一批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形成大科学设施集群,为提升长三角城市群的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提供支撑。

3.搭建高层次的创业协调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强化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功能,建立健全三省一市各级对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完善长三角地区相关市、县(区)的协同推进机制,畅通跨行政级别的沟通渠道。针对港口运输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的区域协同治理,探索设立跨省市的专业管理机构。

(三)搭建长三角创业信息共享交流机制

1.加强创业领域的高层对话。定期举办长三角高峰论坛,搭建高层次交流和对话研讨平台。充分发挥政协的重要智库作用,支持建立三省一市政协主席联系会议等机制,凝聚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共识。推动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市长联席会议作用发挥,以务实合作精神促进城市区域合作发展。

2.深化民间领域的创业交流。以传承、弘扬江南文化、红色文化、海派文化为重点,支持区域非政府社团组织或民间组织发展,成立一批长三角行业协会、智库和企业家联合会。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促进长三角民间文化交流,共同举办长三角地区旅游节、艺术节等大型文化活动,合力打造江南水乡文化带、新海派文化岸线、长三角红色文化圈等特色文化品牌,增强区域价值认同。

3.共同举办长三角创业活动或会议。共同举办长三角创业活动周等重要会展和会议,增强公众对长三角一体化创业发展的认同感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搭建长三角创业资源互通机制

1.建立长三角创业资源共享平台。将长三角重点城市和区域的创业资源进行梳理,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和共享平台,上海的创业者到其他城市创业也可以同样与当地的机构、平台进行交流合作,互帮互助,方便各个创业主体共享。

2.探索建立长三角相关创业政策和认定机制互通。例如在上海获得的市级众创空间认定,到其他省市也同样可以享受,不再需要重新评定;在浙江获得的高企认定,到上海也可以“免评”。

3.探索空间—租金等共享机制。如腾讯众创空间上海的初创企业到南京的基地也可以免费入住,实现租金共享,同时还可以参加南京基地的所有创新创业活动。

①星期日工程师又称科技人员业余兼职,主要是指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通过事先联系利用星期天或节假日等业余时间,在完成本职工作、不侵害国家和单位技术、经济利益的前提下,为民营经济和各类企业提供各种无偿和有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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