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发挥独董外董作用做优董事会
2022-04-13
中国电建自成立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权责明確、规范运作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体系,制定完善了有关公司治理、运作、管理的基本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在具体运作中,各治理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做到了按现代企业制度及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规范运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的持续良好发展。
中国电建不断加强董事会独立性与多样性的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专业、客观的咨询、决策作用,确保公司董事会依法合规高效运作。中国电建董事会成员共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外部专职董事1名,占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专业、经验构成体现多元化特点,董事会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均在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任职,其中审计风险委员会全部由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组成;为保障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能够通过专委会充分、独立发挥专业咨询作用,公司要求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事先提交董事会各专委会充分讨论研究。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等文件要求,公司修订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董事会相关工作制度,推进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和工作规则。研究制定了公司《外部董事履职保障管理办法》《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通过强化外部董事履职保障和董事会议案管理,提升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同时,为保障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积极发挥其独立客观专业作用,更好地参与公司决策,中国电建建立了日报、周报、月报和专题报告的董事沟通机制,及时将涉及行业、资本市场、公司经营方面的信息和内容,全方位、多渠道与董事加强沟通,保证信息沟通的及时性、全面性、对称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公司建立了外部/独立董事调研机制,定期组织董事对公司重要子企业、重大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对于董事在调研工作中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编制董事调研报告,通过董事长转报经理层会商研究和推进落实,并定期汇报推进落实进展,使董事的专业性意见和建议真正转化为促进公司改进管理的动力。
中国电建董事会严格依法依规履责行权,向股东和出资人负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建立并完善董事会决议执行定期反馈机制和决策事项情况季报机制,强化董事会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闭环管理,为董事会及时掌握了解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发现并解决决议执行重点难点提供了重要保障,董事会决策效率效果明显提高。2021年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会会议,对63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决策,董事会会议召开与重大事项决策合法合规。
2021年,中国电建董事会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和经营环境,抢抓市场机遇,推动公司“十四五”战略和战略规划的落实落地,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发展创新,公司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服务国家战略更加坚决有力;发展动力活力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步伐更加坚定有力,改革发展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要进展,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电建董事会全面构建起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的制度框架。完成全部二级企业“党建进章程”,二级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均由一人担任,健全完善三级企业领导体制,确保基层党组织有效履行职责。通过积极推动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作用更加明确巩固,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领导作用充分发挥,有力确保了公司改革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