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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防范中大学生观念安全的培育

2022-04-01蔡正娜

教育观察 2022年8期
关键词:诈骗者受害者诈骗

蔡正娜,李 丹

(江西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江西赣州,341000)

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落实打防管控措施,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1]近年来,频发的网络诈骗不断危害着大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并且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校园的秩序以及社会的稳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在大学生网络诈骗防范中,除了网络自身安全环境的影响,内在隐含的大学生观念安全问题值得深思。曾琰在研究中指出,观念是个体对客观世界和现实生活认知和态度的集合,安全是指主体不受威胁。[2]本文中的观念安全是指个体基于对客观世界和现实生活的认知和态度,能动地输出安全防范的行为,帮助个体处于不受威胁的状态并实现健康安全的生存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观念安全与否直接影响到行为方式和结果,网络诈骗的频发与大学生网络行为中的观念安全有着密切的联系。本文通过分析网络诈骗中影响大学生安全观念形成的因素,探讨培育大学生的观念安全的有效路径,以实现有效帮助大学生防范网络诈骗的目的。

一、大学生遭受网络诈骗的新态势

随着国家对电信网络诈骗的严厉打击和防诈骗教育的深入推进,国家反诈中心平台成立,它在打击、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推进全民网络诈骗防范知识教育、宣传、引导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网络诈骗在国家高压态势下依然屡禁不止,大学生仍然是当前网络诈骗的主要对象。

本研究以在校大学生为研究对象,主要采用问卷调研法和案例追踪法。样本来源有两个:一是对赣州市J大学的在校大学生进行抽样调查,回收调查问卷有效样本共1397份;二是以J大学自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以来,大学生遭受网络诈骗的30个真实案例为研究对象,聚焦案例中大学生在诈骗行为发生过程中与施骗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通过对收集到的信息和数据进行研究,对当前大学生遭受网络诈骗呈现的新态势分析如下。

(一)兼职刷单是主要诈骗类型

调查显示,有14.2%的大学生参与过兼职刷单,其中有少部分大学生(2.3%)经常参加。在30起真实受骗案例中(图1),因兼职刷单受骗的共计9起,占比30.0%,在所有诈骗类型中排行第一。这说明,兼职刷单已成为大学生遭受网络诈骗的主要类型。

图1 30起真实受骗案例的诈骗类型分析

通过进一步对兼职刷单诈骗案例进行分析,发现其呈现以下特点:第一,兼职刷单行为的发生是大学生自愿参与的过程。这与顾海艳的研究结论一致,其研究指出,受害人是兼职刷单行为的自愿参与者。[3]9名调查对象都是通过主动点击电子邮件的刷单广告、添加刷单人员社交软件账号等方式开始兼职刷单行为,这一受诈骗行为的发生是他们单方面主动选择的结果。例如:有的调查对象是在电子邮件中看到招聘兼职刷单的信息后,便加了对方联系方式;有的调查对象是通过社交软件上的一个“学姐”了解到兼职刷单,并通过“学姐”加了相关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第二,兼职刷单行为通常以增加个人收入为目的。9名调查对象大都认为兼职刷单来钱快、操作简单,进而通过网络寻找兼职刷单信息,最终遭受网络诈骗。第三,遭受兼职刷单诈骗的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对刷单这一违法行为认识不够,甚至将其等同于常规兼职。

(二)网游交易成为新的诈骗内容

随着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的普及,手机端游戏作为一种新的娱乐形式出现在大众视野,其拟真炫酷的画面、刺激诱人的玩法以及碎片化的形式吸引了大批大学生。不可否认,游戏已经成为大部分大学生生活的一部分,但长期处于网络游戏的虚拟场景中,大学生容易模糊现实生活和虚拟游戏的界限以及自身的价值体系,进而逐步降低警戒性,成为网游交易诈骗的受害者。

在本次调研的30起真实受骗案例中,因网游交易受骗的共计4起,在所有诈骗类型中排行第三。对网游交易诈骗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后发现,当前网游交易诈骗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游戏币充值诈骗,诈骗者以低价买卖游戏币为诱饵吸引受害者,再通过第三方平台实施诈骗。例如,调查对象在游戏聊天频道看见有人宣称可以买卖游戏币,便私信并添加对方为好友,之后转账给对方3260元。第二种是游戏账号交易诈骗,诈骗者以购买游戏账号为由,通过转账不成功、账号有风险等陷阱设计,一步步引导受害者将自己的资金转账诈骗者指定的银行账号。第三种是游戏代练诈骗,诈骗者发布招聘代练信息,受害者应聘时,诈骗者通过让受害者缴纳押金和管理费用实施诈骗。例如,有调查对象在搜索到某公司发布的游戏代练信息后,便按照联系方式申请该职位,之后该公司“负责人”发来私信,并以缴纳押金和管理费为由进行多次诈骗。

(三)诈骗方式不断更新、花样繁多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网络世界兼具复杂、多样、开放、可交互、巨大信息量和受众广泛等特点,诈骗方式也不断更新、花样繁多。本次追踪的30起真实诈骗案例主要集中于兼职刷单、冒充大公司客服、网游交易、熟人、二手货物、征信六种诈骗类型,并且每种类型受害案例数量均在2起以上。

上述网络诈骗的骗术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贴近大学生实际生活,尤其是针对大学生的消费习惯来实施诈骗,实现了针对特定人群的精准诈骗。例如,诈骗者提出某平台占用受害者的贷款额度,要协助其注销账户,不然影响征信;或是某平台有助学贷款额度,要注销账号额度;或是要取消受害者之前申请的校园网贷,需要银行流水等。二是用虚假身份利用权威认知进行诈骗。近年来,诈骗者不断冒充购物网站客服、金融平台工作人员,以此获取受害者的信任,试图用“合法”的形式掩盖虚拟网络中的诈骗,使得受害者往往服从其要求。[4]三是诈骗“话术”千变万化,利用受害者“捡便宜”“天上掉馅饼”的心理,设计缜密、精细的布局,结合高科技手段,让诈骗行为以看似合规合理的形式和复杂的连环套路来呈现。

二、大学生遭受网络诈骗的原因分析

大学生往往会将自身的价值取向、行为模式投射到网络生活中。在网络诈骗中,诈骗者通过互动取得大学生的信任,这个过程是思想碰撞的过程,大学生若缺乏“观念安全”,会影响他们在网络中的行为方式和行动选择。

(一)网络信任错觉

对大学生网络诈骗防范中的观念安全现状问卷调查发现,在预设的网络诈骗情境下,大学生对网络诈骗行为能够进行清晰的辨识并做出理性的选择。调查显示:在面对学长推荐下载校园贷软件的情境时,绝大多数调查对象(90.34%)选择果断拒绝;在收到陌生电话或信息告知有高额奖金待领取时,绝大多数调查对象(87.12%)选择不可信,无视消息。但是,在对网络诈骗真实案例进行研究时发现,绝大多数调查对象在受骗的整个行为过程中几乎毫无防范,他们认为自己置身于完全“安全”的网络环境中,没有产生任何安全防范行为,并对诈骗者产生了高度信任,进而在短时间内遭遇整个诈骗环节。究其原因,主要在于“00后”大学生是在互联网高速发展下成长的一代,在手机、iPad等移动终端的影响下,网络成为大学生日常生活的主要据点。大学生往往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购物、交友、学习、娱乐。在这一“超真实”的世界中,有些大学生会通过自身在网络空间的存在感来掩盖其在现实社会中的缺位。久而久之,在网络与现实的综合交错中,部分大学生模糊了两者的边界,加之大学生社会阅历浅、较容易信任他人、防范意识差等特点,他们容易在网络世界中产生信任错觉。同时,网络的全方位、立体式渗透使大学生无法有效辨识多样化和碎片化的信息。

(二)不正当的财富观

部分大学生遭受网络诈骗,与“薅羊毛”“捡便宜”“追求不当利益”等不正当财富观有一定关联。根据调查显示:在看到社交群内点击红包并叫帮忙点击链接时,少部分大学生(13.31%)仍然会选择领取红包,并帮忙点击发送链接。财富的获取要遵循其固有的法则,劳动是创造价值和财富的源泉。但是,在选择兼职时,部分大学生更多关注工作报酬多少、工作内容是否轻松,较少考虑工作本身是否合法合规以及报酬提供方是否可信,诈骗者往往是利用大学生的这种心理,以高报酬实施诈骗。诈骗者一般会在初始阶段给予受害者较多好处,待受害者获取少量利润放松警惕后,再以各种看似“正当”的理由反过来向受害者要钱。

(三)熟人社会中的不安全因素

网络诈骗预防教育中的陌生人排斥逻辑,一定程度上会导致网络交往行为中的亲密化倾向。但网络行为中的亲密化倾向并不能确保网络行为的安全化。部分网络诈骗的成功实施,是源于受害者对诈骗者产生了信任,信任是诈骗形成的关键环节。在熟人关系的构建中,关系越熟络,信任度也会越来越高,以致当一方向另一方推荐某种事物或发出某些请求时,另一方接受的可能性就会大大提高。调查显示,有70.15%的调查对象在收到社交好友以紧急情况为由,要求其转账的请求时会选择“问清楚缘由再考虑”,其中有少部分调查对象(5.01%)选择“是熟人,立即转账”。在本次调研的30起真实受骗案例中,因熟人受骗的共计4起,受害者因对方的同学、老乡、好友、亲戚等身份而放松警惕,导致受骗。而大学生对网络社交的依赖,也导致其很容易在网络虚拟空间里与诈骗者冒充的虚假人员建立关系,逐渐成为彼此的“熟人”,进而诈骗者利用“熟人”身份向其求助,以看似合法的形式掩盖诈骗行径。

三、观念安全培育:大学生防范网络诈骗的对策

作为遭受网络诈骗的重要群体之一,大学生群体是特殊的,他们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并稳定的关键期,做好大学生观念安全的培育以有效防范网络诈骗,对于大学生的发展和成熟具有重要意义。

(一)强化源于现实生活的知识普及

观念作为人类支配行为的主体意识,它的形成源于对客观世界中真理和原则的把握。只有当大学生对当前生活世界中的知识性内容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获得时,其个人观念安全的建立才能获得有效的支持。大学生遭受兼职刷单、征信、冒充大公司客服等网络诈骗,与大学生对现实生活中的社会服务部门、金融机构、司法机关等缺乏基本了解有关。5]这些知识性缺失会导致大学生在熟悉而陌生的网络环境中面对各种诱惑时,无法进行有效辨别和认知,进而将自身置于不安全的环境中。因此,高校应加强大学生适应社会和体验生活的教育实践,通过与社会服务部门、金融机构、司法机关等单位开展联动教育,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锻炼,帮助大学生树立观念安全意识。

(二)加强正确财富观的引导和教育

财富观是大学生对财富的态度和观念以及为了获得财富而采取的途径和方法的观念。[2]大学生遭受网络诈骗的直接影响是个人财产的大量损失,而财产损失的背后与大学生的财富观有着一定的关联,正确的财富观是大学生观念安全的重要构成内容,也是大学生价值观和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大学生正确财富观的引导和教育,学校要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勤工助学岗位、创新创业大赛、假期的集中实习等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参与财富的创造过程形成对合理合法财富获取方式的认同、对劳动和奉献创造价值理念的认同、对金钱与人生价值的有效认知。积极引导大学生树立符合时代精神的健康财富观,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帮助大学生防范网络诈骗的重要手段。

(三)引导大学生形成合理的自我认同

吉登斯认为,自我认同是个体依据自身的经历而反思性地理解到的自我。[6]当前,消费主义、物化逻辑等思想影响着大学生的价值认同形成,也深深影响着大学生观念安全的建立。高校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通过常态化的教育引导和实践养成,协同学校与社会的力量,引导大学生全面认识人类生活和自我价值,树立国家、社会和个人相统一的正确价值理念,建立正确的价值取向,最终形成合理的自我认同,保障观念安全,从而有效地防范网络诈骗。

本文通过调查文件和真实案例分析发现,以大学生为对象的网络诈骗呈现出兼职刷单是主要诈骗类型、网游交易成为新的诈骗内容、诈骗方式不断更新且花样繁多的新态势。大学生遭受网络诈骗与大学生网络行为中的观念安全有着密切联系。观念安全直接关系到大学生进入网络空间的行为方式、态度以及产生的行为后果,也会影响到其进入网络生活的质量,进而影响现实生活的质量。高校应协同社会,通过多种努力帮助大学生实现观念安全的回归,以此帮助大学生有效防范网络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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