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院(系)党组织的百年历史沿革与经验研究
2022-03-25张晶晶
张 丽, 张晶晶
大连理工大学 外国语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3)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高校设立党的基层组织体现了教育与政治的辩证统一关系。现代大学的主要特点是“底部沉重”,主要表现为基层学院是大学核心竞争力和骨干力量的聚力点与生发源,建设好高校的基层院(系)组织是加强中国共产党对高校全面领导的重要任务,是办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大学的必然要求[1]。回溯百年来党对高等教育的改革历史进程,深刻考察高校基层党组织的制度变迁,以史为鉴,对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高校基层得到贯彻落实,使高校更好地履行育人职能,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高校院(系)党组织的历史沿革
1.萌芽期:1921年-1949年高校基层党组织的孕育和探索
自1919年“五四运动”后,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就有组织、有目的地在高校开展活动,包括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7所高校设立了党支部,积极传播马克思主义思想,吸引了一批有志爱国青年走上革命道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对高校基层党建进行了成功探索,在国统区采用“据点”式的组织建设路径,发展“种子党员”通过学生团体等不断向外延展。在延安,高校各级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检查、督促和保证学校教育计划的执行与完成,通过党的组织工作与思想教育发挥党员和先进分子的先锋模范作用[2]。1944年战略反攻后,高校党组织又开创了“从思想上建设党”和“在运动中建设党”的高校党建创新模式[3],高校党的组织建设也由边缘化转变到“桥梁”和“中心”的位置。在这一时期,高校的发展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一直保持着良好的互动,培养出大批优秀人才投身革命,为最后的胜利做出贡献。
2.形成期:1949年-1966年高校院(系)党组织初见规模
(1)“人大模式”下系党总支的萌发与确定(1949年-195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人民大学作为我党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是全国工业规模整顿和创办新大学的先驱,其组织、结构和特点都备受关注。1950年2月,中国人民大学在党中央的指导下率先在中国高校中实行了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同年9月,中国人民大学首次在高校基层二级组织(系)中根据党员人数单独建立党总支或直属支部,第一批共建立5个系党总支和3个系直属党支部。系党总支主要负责执行上级的各项政治政务,其中包括发展党员、组织政治学习,进行知识分子思想改造等,取得了良好效果。随着高校大规模、有计划的院系调整,中国人民大学在基层设置系党总支的探索举措,对于其他高校的改造与发展起到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2)“以党代政、党政不分”到“纠偏”(1958年-1966年) 1958年随着“大跃进”运动的实施,导致“教育大革命”兴起。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提出,由党来领导教育工作,即党对学校以及系级的政治思想、行政管理、教学科研等方面实行全面的领导。然而,这个时期大学及其基层组织中出现了“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情形,高校教育发展陷入困惑期。1961年9月,中共中央正式批准实行《教育部直属高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其中规定:系的党总支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团结和教育全系人员,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员会、校务委员会的决议,保证和监督系务委员会决议的执行和本系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4]文件中明确了院系中党总支委员会的职责范围,既保障了党的监督保证作用,又体现了系主任行政管理的领导地位。[5]这个时期,党中央第一次以正式文件厘清了高校二级学院(系)的党政关系,是我国高校基层组织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节点,对促进当时高校基层学术组织的教学和科研正常发展起到正向引导作用。
3.破坏期:1966年-1976年系党总支地位的缺失
1966年开始,国家对学校乃至高校的领导体制、管理体制都进行了彻底的改变。大学及系的领导演变成了以军、工宣队和革命师生、革命领导干部的三结合,党对高校基层组织(系)的保证监督权力被逐步被瓦解,原有系务会和系党总支的政治领导地位也荡然无存,极大地阻碍了中国高校教育的发展和进步。
4.恢复期:1976年-1989年系党总支重建与再次迷失
1978年10月,《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出台:在高校的二级组织则实行“系总支委员会领导下的系主任分工负责制”。系总支委员会(或分党委)负责“领导全系工作,执行校党委会的决议,讨论和决定系内重大事件,上报学校党委会批准后实行”[6]。这个文件重新明确了系党总支、系主任的关系和职责。1983年3月发布的《关于调整改革和加速发展高等教育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系总支委员的主要任务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对全系工作的正确完成起保证监督作用”[7]。这个时期,高校基层组织(系)的领导地位得以恢复并加强,系党总支地位和作用得到充分凸显,学校基层工作快速走向正轨。80年代中期,在“党政分工”“书记开明”等口号影响下,高校党委及其基层组织被迫主动让位,各种社会文化思潮涌入高校,党的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一步步被削弱,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思想严重混乱[8]。
5.重构期:1989年-2007年系党总支政治核心地位确立与发展
1989年8月,党中央出台了《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指出“党委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对于较大的二级组织(系)应该配备专职总书记”[9]。1990年4月,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明确提出“系党总支是全系的政治核心”。伴随着党的领导深化发展,院系单位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愈发突出,党总支在院系单位的重要地位和突出作用逐步强化。中共中央于1996年3月颁布《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指出“系级党总支应参与和讨论本单位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系级单位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同系级单位行政领导一起,做好本单位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监督工作,以及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并负责政治审查”[10]。这一时期,院(系)党总支作为高校二级组织的政治核心,具有参与院(系)行政管理工作和重大问题决策的职能,随之党总支书记也承担起负责学院参与重要事务管理的职责和角色。
6.深化期:2007年至今党政合作机制的确定与丰富
(1)2007年-2012年——党政联席会制度的提出 2007年5月,《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中首次规定要“建立健全院系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院(系)的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要经过党政联席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院(系)党委(党总支)要充分发挥其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的作用,支持行政负责人能够独立行使职权”[11]。2010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进一步强化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的基础上,又指出院系党组织还具有“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职能。这一系列政策的规定,促使我国高校管理体制建设,乃至院系管理体制建设步伐的加快,同时也丰富了高校院系党组织的职能。
(2)党的十八大以来——新时代治理视域下基层党组织的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趋势不断推进,随着高等教育领域改革深化和大学院系内部治理体制的完善,对新时代高校院系党组织的要求和内涵建设不断丰富。
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中强调,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加强创新,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2017年的高校工作文件中提出了“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形成“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的七个育人机制,对基层党组织增加了“育人”功能的新要求。2018年9月,全国教育大会再次提出“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同年10月,中共教育部党组出台《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明确“院(系)党组织是办学治校的中坚力量”,提出“谋划推进、保障落实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管理等重大改革、重要事项、重点安排坚强有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和维稳工作体系建设有机融合”[12],重申了保障落实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新要求。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后,“中国之治”开辟了新的境界,学院治理现代化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大学治理提出的目标要求,也是扎根中国大地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保障。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继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严密党的组织体系”,这意味着对高校基层党组织体系持续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2021年4月16日,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发布,突出强调了高校院(系)党组织要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的要求,明确党政联席会议、党组织会议的定位,细化了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关于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内容,进一步适应新时代要求丰富拓展了高校院(系)的主要职责。
二、高校院(系)党组织的演变趋势
高校基层党组织的职能范围、内涵定位等随着时代变迁而发展。中国共产党一贯高度重视高校基层组织的建设,始终呼应时代要求和高等教育事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不断革新完善,使得高校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愈加合理,功能发挥更加全面。
1.基本职能:从“单一职能”向“多重职能”演变
在高校院(系)党组织组建初期,其主要职能是发展党员、组织政治学习、进行知识分子思想改造、培养革命战争需要等。随着高等教育发展需求,院(系)党组织逐步明确了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职能不断丰富拓展。进入新时期后,高校院(系)党组织职能进一步强化,履行政治责任的要求更突出,明确院(系)党组织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把各项重大决策、重大问题的政治关卡;院(系)党组织抓基层党建的职能要求更高、涉及领域更广,明确要全面增强基层组织活力,对于领导好纪检工作、全面加强党员教育、开展主题教育、抓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都负有主要责任;参与院系内行政管理工作和重大问题讨论的要求更明确具体,“育人”功能逐步成为当下及未来一个重要的议题,在加强院(系)思想政治工作,铸牢意识形态主阵地等方面职能越来越强化。总之,高校院(系)党组织的职能逐步丰富拓展为领导、教育、监督、管理、服务的“多重职能”。
2.执行方式:从“贯彻执行”向“领导、决策、协调”演变
从初期主要以执行上级下达的政治任务为主要工作定位,到新中国成立后“领导和监督本单位的行政机构和群众组织”“积极地实现上级党组织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之后,院(系)党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逐步承担起全面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逐渐到既要履行各项政治责任,又要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完成、以党政联席会议机制参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等。自教育部明确“建立健全党政联席会制度”以来,院(系)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功能进一步加强,同时也在协调党政关系加强沟通、提升班子领导力、保障本单位科学民主决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干部选拔、人才培养、学科布局等事业发展大事上起到把方向、谋大局的作用,充分参与决策。可见,院(系)党组织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发挥,制度建设和民主管理等进一步加强,已经逐渐演变为管方向、把大局、做决策、保落实的“领导、决策、协调”中心。
3.领导体制:从“系主任负责制”向“党政分工、共同合作”演变
高校院(系)领导体制经历了借鉴初创、混乱失范、恢复整顿、巩固强化、探索创新等五个阶段的变化,在发展和完善中积累了许多经验和教训。借鉴初创阶段,照搬苏联经验采取系主任负责制,后发展为系总支委员会领导下的系务委员会负责制、系总支委员会保证和监督下的系主任负责制。混乱失范阶段,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以工宣队为主的革命委员会负责制,受到巨大损失。恢复整顿阶段,高校以系总支委员会领导下的系主任分工负责制加强系一级党组织的作用。巩固强化阶段,通过系党总支参与系行政工作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探索创新阶段,党中央探索“党政分工、共同合作”的领导体制,随着高校体制机制改革和管理中心下移,高校院系工作体制的要求和内涵逐渐丰富,逐渐发展到今天的“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机制,为院系党组织履行好职责提供保障和支持。
三、高校院(系)党组织百年发展变迁的主要经验
在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程中,高校党的院(系)党组织不断适应新形势,承担新职能,迎接新挑战,在高校最基层发挥作用,保证党的方针和政策落地生根。系统梳理高校基层党组织发展经验,对于在新时代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基层各项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1.坚持和完善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的发挥
院(系)党组织是高校党组织中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载体,承担着基层管党治党等的主体责任。纵观高校院(系)党组织的发展与变迁,只有坚持院(系)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其政治功能,才能保证国家的发展战略和教育方针落实,才能促进学校事业蓬勃发展。一旦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甚至“党政不分、职能迷失”,高校院(系)事业发展则受到阻碍或者停滞,学校事业发展则失去根基。因此,新时代坚持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需要高校院(系)党组织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远大的政治理想和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同时,要不断健全院(系)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确保院(系)级党组织对学院重大办学问题的政治把关作用和推动改革发展等方面的引领保障作用。
2.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增强党在高知群体中的凝聚力,筑牢思想基础
高校院(系)是知识分子的聚集地,高校基层党组织自成立时起,就担负起传播新思想、发展党员,为革命事业培养人才的任务,担负起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责任。增强党在知识分子中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是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事业成功的宝贵经验,也是新时期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迫切要求。历史经验表明,注重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是中国共产党的鲜明特色和光荣传统,百年来高校基层党组织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武装全党,自觉承担着牢固树立师生理想信念、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成为保证院(系)教学和科研等工作顺利实现的战斗堡垒。当今世界思想文化交流交锋更为激烈,高校始终是意识形态的前沿阵地,基层党组织应提升党在高知群体中的凝聚力,强化高水平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特别是将年轻教师的培养放在突出的位置上,着力培养出党性强、业务精的“双带头人”,创立“党建+学术”深度融合的创新型党建模式。
3.坚持牢牢把握办学方向,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围绕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高校基层党组织自萌芽时期就以为中国革命培养人才为主要目标,到新中国成立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接班人”,再到十八大以来以立德树人为核心,努力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高校院(系)党组织始终秉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以服务党和国家需求为人才培养目标。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高校院(系)党组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才培养特色,牢牢把握人才成长规律,实现人才工作的政治性、时代性、实践性和社会性的统一。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高校院(系)党组织仍要始终坚持围绕党的伟大事业需求,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始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功能和作用。要更好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命线作用,构建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通过“润物无声”的工作方式教育人、感召人、影响人,通过凝聚科技报国的使命文化、科研团队的特色文化,引导师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自觉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
4.坚持党建引领,推动高校党建和事业发展深度融合
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特征,因此坚持院(系)党组织对本单位事业发展的全面领导,保证了各个基层单位与学校发展大局相统一,进而与国家发展需求同向同行。院(系)党组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工作能力和水平,从而更充分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更好地推动事业发展,解决党建与业务“两层皮”问题,使融合发展走深走实。将党建与学科建设、专业发展相融合已经成为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国家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已经将党建思政工作纳入到考核指标体系中,同时在教育评价改革中也作为“一流学科”建设评估的重要指标。院(系)党组织更加深入地参与到学科布局、发展规划、机制体制建设中去中,定期分析研判本单位发展情况,协调督导重点任务的推进落实,保证事业高速、高质量向前。高校院(系)党组织在不同时期,依据环境大势、职责要求、党员成长需要等切实主动与事业发展融合,不断找准融合的切入点和衔接点。院(系)党组织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作风建设,涵养风清气正的单位氛围,提振师生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将干部、教师思想统一到培养时代新人的共识上来,将学生的思想凝聚到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上来,使他们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奋力干事创业。
5.坚持与时俱进,推进中国特色大学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领导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核心要义。百年历程表明,党领导的高校基层领导体制机制不断调整和优化,学院(系)的党政关系也经历探索期、形成期、内部治理结构完善期的院系治理变迁过程。优化二级学院治理是大学治理现代化的必要途径,要在过程中提升和加强基层党委的治理能力,不断夯实干事创业的共识。推进高校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最根本的就是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核心作用,健全在院(系)基层治理中的议事决策机制。高校基层党组织要引领基层治理,提升治理效能,激发高校基层的内生动力。一方面,要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做好学院内部治理结构的设置工作,压实主体责任;另一方面,要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党组织会议决策机制,加深依法治院、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水平,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