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高质量文化消费:价值、维度及路径
2022-03-25王亚南
王亚南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1620)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须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1]实现高质量发展是有效化解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选择,而高质量文化消费则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精神生活需求、构筑美好精神家园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文化生活与物质生活相匹配、精神消费与物质生产相适应,人们的文化生活与精神世界才逐渐丰富发展起来。
一、高质量文化消费的价值显现
文化消费有广义与狭义之分,本文的文化消费选取广义层面,即消费者通过消费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自己的精神文化需求,从而丰富和充实自己精神世界与精神生活的过程。新时代的文化消费,面对消费优化升级,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品质与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快速升级不相适应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结构与消费需求结构之间的差距也比较明显。高质量文化消费的提出,意味着文化领域的高质量消费是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诉求和重要目标,文化消费主体更加注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品质,从而满足精神生活的多维需求;文化生产主体更加关注文化市场的需求变化,随着文化产业的不断繁荣,高质量文化供给为美好生活提供深厚的文化滋养和强大的精神指引,并为构建中华民族共同美好精神家园凝聚价值共识。
1.高质量文化消费驱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十四五”规划《建议》指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随着文化消费向高质量转型,只有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拓展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新境界,这是高质量文化消费的目标追求和战略方向。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我国精神文化建设发展成就显著,但文化消费领域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具体表现在:其一,文化供给不平衡、文化资源配置不充分,阻碍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释放。在文化市场中,有品质保证又有品牌影响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在不断增多,但相较于人民群众文化消费的层次性和个性化的需要,还是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而城乡、区域等文化资源配置的不充分,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潜力的释放。其二,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有待进一步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文化企业对文化发展规律以及自身承担社会责任的把握还不够自觉,等等。文化创新能力不高、创造精神不足,必然影响文化生产效益和文化消费质量,也影响国家文化繁荣兴盛和文化软实力提升。面对文化市场的刚性需要和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应继续推进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文化供给的规模效能,以高质量的文化消费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和推进文化强国建设,不断提升文化影响力、凝聚力和竞争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与中国力量。
2. 高质量文化消费丰富美好生活的精神内涵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始终把物质生活丰富而丰盈作为实现目标的必要前提。同时,人的需要并非一成不变,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物质条件的提高,人的需要存在发展的无限可能。物质生活的满足也只是美好生活最基础的阶段,美好生活也应该随着人的需要从生存向发展的历史转变中实现内涵的优化升级。当前,受文化消费主义的影响,在文化领域出现对好生活的向往演变成对美好生活的“贪婪”倾向,即把追求物质享乐等同于美好生活、认为有足够的休闲时间或者加重娱乐消遣比重就是高质量文化消费等错误认知。源于西方的文化消费主义是资本增殖逻辑与文化的结合,这种明显带有美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倡导西方消费主义生活方式的意识形态产物,不仅改变人们的文化消费观和价值观,致使人们越来越沉迷于物质享乐,而且在不当消费,过度消费的误导下,各种社会问题和生态问题也接踵而至。所幸的是,这种由于社会关系普遍物化而产生的“物的依赖性”并非是人们永恒的生活常态,它是可以消除和克服的。“一个民族要想在精神方面更自由地发展,就不应该再当自己的肉体需要的奴隶,不应该再当自己的肉体的奴仆。因此,他们首先必须有能够进行精神创造和精神享受的时间。”[2]十九大报告也指出,“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3]可见,美好生活既承认人的发展所需要的外在物质条件,又强调个人发展所蕴含的独特精神价值,通过个人努力可以将各种发展的可能变为现实,人的发展也从“对物的依赖”阶段向“自由个性”阶段迈进。因此,要避开文化消费主义诱发民众陷入“单向度”的深渊,破除单纯感官娱乐等于精神满足的消费魔咒,认清虚假需求的真实面目,舒缓消费欲望,积极引导人的物质欲望向精神需求转移、升华,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理念,引导文化消费理性、绿色和可持续发展,从而实现消费行为的价值提升、精神需求与物质消费的和谐统一。
3.高质量文化消费开辟人的发展崭新境界
人的发展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发展,但长期以来存在着一种把对物质绝对数量的占有当作发展的错误认知。虽然现代社会的生产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们对于物质占有的需要,但并没有缓解由此而带来的在需要与占有之间的精神压力,也没有改变由此形成的衡量发展的物质标准,反而进一步强化了主观体验的物质化倾向,从而导致人的存在物化、无差别个性以及人与自然、社会关系紧张的发展困境。这种把物质占有和享受当作人发展的价值判断,不仅蒙蔽了人真正发展的前途方向,也限制了人实现发展的前提条件。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发展理论来看,人的发展的确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和条件,但这不是发展的核心要义,也不是发展的全部价值,更不是未来发展的方向。丰富多样的精神生活,即精神境界的提升和多维精神需要的满足才有助于解决人在生命、个性、身份问题上面临的矛盾悖论问题。高质量文化消费,在满足精神文化需求、提升素养和塑造个性方面,更有助于激发人的活力、释放人的潜力,越来越多昂扬向上、多姿多彩、怡养情怀的精神食粮会让文化消费成为撬动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支点”,这也是高质量文化消费的核心要义。
二、高质量文化消费的三重维度
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文化的需求快速增长,我国的文化发展面临难得的机遇,同时,也要认清我国文化发展的现状:人们对于文化消费升级认识不到位,盲目消费、攀比消费时有发生;文化生产存在文化供给无效和供给不足的情况,文化消费与文化生产的错位,都不利于物质生活向精神生活的拓展。推动高质量文化消费就是消解因为文化生产的不平衡不充分造成的人们文化消费不足不当问题,为此,要从彰显美的角度优化文化消费,从平衡供需结构的角度优化文化生产,从感悟幸福的角度优化文化发展,实现从文化大国向文化强国的转变。
1.文化消费的审美选择
追求美是人类的天性,精神活动最能体现人的天性,因此,文化消费作为精神满足的目标,自然也要追求美、表达美、彰显美、引领美。
首先,文化消费要具有美育大众的作用。作为人民群众接受美的教育最常见也是最普通的方式,文化消费本身就内含提高人民群众审美情趣、增强审美鉴赏能力的功能,而随着人民群众文化消费从“有没有”转型到“好不好”,文化消费中“美”的内涵也从直观感受美、追求美,转变为对生活品质、生活格调、个性品位的美好升级。文化消费是人继物质消费之后的更高层次的消费,从美的价值角度而言是通过文化消费实现自我完善和发展,成为“美人”。此时的美育大众,就是通过高质量文化消费,让人民群众从单纯物质享乐、符号占有中解放出来,在对有形文化载体的把握中陶冶情操、丰富内心精神世界,构建独立而完整的审美价值体系,发现真正的自然美、生活美和心灵美,这理应成为高质量文化消费中“美”的内在要求。
其次,文化消费要美化繁荣文化市场。随着文化市场的发展壮大,文化市场在提供文化精品、丰富人民群众精神生活方面的确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文化产品和服务良莠不齐、各种庸俗低俗媚俗文化产品横流的情况。此外,文化市场也是众多社会思潮、思想观念交融交锋的重要阵地,尤其是互联网络规模的迅速扩大,网络文化生态复杂多变,以文化消费主义为代表的各种错误思潮以隐蔽的方式深入渗透进人民群众的思想,影响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观念。因此,文化消费要克服文化市场的逐利性和盲目性等缺陷,更要彰显美、引领美、批判丑、抵制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文艺不能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不能在为什么人的问题上发生偏差,否则文艺就没有生命力。”[4]高质量文化消费要以美化文化市场为根本任务,在夯实文化高原打造文化高峰的基础上,推动文艺繁荣发展,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
再次,文化消费要美化生活。新时代,美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一定要在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群众的精神力量上下功夫。西方社会的人在发展中陷入一种“怪圈”,即,越是物质丰裕的社会,人的发展越不自由,人的精神世界越是狭隘封闭,似乎人类所有美好的初衷最后都变成桎梏自己的枷锁,人被服务自己的力量控制、被自己生产出来的“物”奴役,而且在异化过程中那些紧张的关系、尖锐的矛盾成为人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所以,高质量文化消费应该传递给人们的是一种春风化雨的力量,不再过度消费、盲目消费,不给子孙后代留下满目疮痍的自然;不攀比消费、奢侈消费,不给社会增添不必要的消耗负担。简言之,美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一定是让人以更宽广的胸怀、更温暖的态度对待人、自然和世界,彰显的是人性的宽容与善良;体现的是人类文明对生命的热爱与尊重,能够让人们在生活中收获到超越生理感官的体验,由“诗和远方”构建的美好世界才是人们美好生活精神需要的重要补给,也只有那些能够丰富人们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精神力量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才是文化消费高质量发展中“美”的最终指引方向。
2.文化生产的系统平衡
当前文化生产存在“结构性”问题,即,基于自然禀赋、经济发展基础、物质生活条件等造成文化无效供给与供给不足并存的局面,这无疑对高质量文化消费产生严重阻滞,要解决这种“结构性”问题,需要从文化生产理念、规律、主体等入手把文化供给与消费纳入到“平衡——不平衡——再平衡”的系统运行中。
首先,要坚持“人民为中心”的生产理念。文化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离不开中华文化的繁荣兴盛、先进文化的积极引领和人民群众精神世界的极大丰富。文化生产要满足人民的文化需求,对人民群众精神境界的丰富负责。在此意义上说,高质量文化产品的供给,就是要解决为谁生产、靠谁生产、由谁共享的问题。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维文化需求作为文化生产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作为文化生产的根本方向,把人民群众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成果的共享主体。在文化生产中塑造灵魂、凝聚爱国情怀、追求真善美、彰显当代生活底蕴、传承文化传统血脉,弘扬中国精神。
其次,尊重文化生产的客观规律。文化生产也是生产,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产品生产,它也要遵循生产的一般规律,即,市场需求牵引生产供给。不过,这种特殊的市场需求除了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以外,还有自身的经济诉求,所以,文化生产必须要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同时,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形态上有着多样而多变的特征,这也与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多样多变有着内在的逻辑关联,随着文化生产环境、样态的不断变化,文化生产在对象内容和方式形态上也都有了网络化、数字化的发展趋势。此外,文化生产既要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普遍性文化需求,还要满足个性化的文化需求,这也反映出文化生产要兼顾文化需求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总之,文化生产要坚持价值引领与需求导向、内涵完善与模式创新、普遍供给与个性供给相统一,提升文化供给的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促进文化生产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再次,文化生产需要大而强的文化产业。高质量的文化供给、高效率的文化资源配置,离不开大而强的文化产业。文化产业是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从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战略高度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为此,文化产业承担着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任重,必须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3.文化发展的幸福定位
相对于物质消费,文化消费具有启蒙教化、益智身心、培养情操、塑造个性等功能,是人们提升幸福感的重要途径。同时,幸福感又是一种主观感受,判断标准、评判机制等都因个体差异存在很大的不同。因此,应立足高质量发展,通过文化消费感悟幸福。
其一,明确幸福感的目标定位。当前,人们对美好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强烈,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多彩、精神家园的和谐健康以及精神境界的凝练升华既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构建美好生活的重要目标。唯有此,才能确保人们精神家园建设的方向性,才能提升人们追求美好生活实践活动的层次与境界,才能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绝的精神动力。
其二,把握幸福感中的物质与精神的双重规定。美好生活的幸福感来源于人们摆脱物质控制以后对于生活呈现出来的富足感的体验与满足,这本身就包含着幸福是建立在一定物质基础之上的内在规定,但并不是物质占有越多越好,适度享受幸福感才会油然而生;同时,幸福感的核心是物质生活以外的文化、道德等,正是这些非物质生活因素对提升人们精神境界、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防止人们陷入物质享乐、精神困境的泥沼,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幸福感的获得,既得益于物质生活的富足,又得益于精神生活的充实,是物质利益与精神文化的有机统一。
其三,感悟幸福需要依托文化消费。生活是否幸福,需要每一个生活其中的个体来判断,需要把美好生活建设与个体自我发展结合起来,也就是个体要有追求美好生活的自觉自省的意识和能力。在培养个体追求美好生活自觉自省意识和能力的过程中,文化消费是不可忽视的精神力量和中介。文化消费直接作用于人们对生活意义的把握、生活方式的选择、生活资料的获取与配置、身心和谐之道等方面,也就是说一个人是否感受到幸福、感受到多少幸福、如何感受幸福,与他能否参与文化消费、能否在文化消费指引下对美好生活有所觉悟有着正相关的内在逻辑。总之,幸福不会从天而降,需要我们用勤劳的双手努力创造富足的物质条件,还需要我们拥有发现生活之美、感受生活之好的内心精神世界,这需要我们从社会生产生活实践中不断汲取精神力量。
三、高质量文化消费的路径选择
在高质量文化消费中,政府、文化企业、消费主体构成了完整的逻辑体系。其中,政府作为引领者、推动者,确保文化市场健康稳定有序发展;文化企业作为文化生产主体,保证有效文化供给的可持续性、文化创新创造能力的释放;广大人民群众作为文化消费主体,个体消费能力的提升,有助于增强美好精神生活的获得感与幸福感。为此,需要不断探索高质量文化消费的有效路径,实现更好生产与更美生活、高质量发展与高质量消费的有机统一。
1.政府转变职能科学引导赋能消费
在新时代,高质量的文化消费关乎国运昌盛、关乎民族兴旺。政府也通过积极转变职能,科学引导文化生产主体与消费主体,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等,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赋能文化消费,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文化消费市场健康发展。通过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升文化资源配置效率,避免供给错位导致文化资源浪费,推动文化消费市场健康发展。一方面,政府要把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多维需要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经济政策,为确保市场有效供给提供优质的营商环境;另一方面,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深入推进文化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充分调动文化市场各类主体的积极性,从而为文化市场构建公平高效的竞争环境。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赋能文化消费。一方面文化领域坚持“以文塑魂”的发展方向,无论是文化企业还是文化创造者,要以坚定文化自信、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作为新时代文化发展的根本遵循,文化产品都应以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为创作标准,以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民族的优秀作品,营造良好的文化消费氛围,实现文化消费高质量发展,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提供精神力量。另一方面,要坚持文化消费的创造性传承与创新性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忘历史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善于创新。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传承和发展的根本,如果丢掉了,就割断了精神命脉。我们要善于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发展现实文化有机统一起来,紧密结合起来,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7]因此,既要深度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要吸纳融汇各种外来优秀文化,还要以创新引领文化消费,让高质量的文化消费恩泽当代、惠及子孙。
注重对媒体传播高质量文化消费的引导,打造好品牌传播好文化。要提升媒体自觉肩负传播高质量文化消费的自觉和责任,无论是传统纸媒还是新兴的数字移动媒体,都负有培育广大人民群众提升文化修养的责任,也都应该积极倡导正确的文化消费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素养,避免陷入“见物不见人”的消费误区。并打造有影响力的媒体品牌,传播高品质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随着《中国诗词大会》《经典咏流传》《唐宫夜宴》等一系列“出圈”的文化爆品的出现,一批有影响力的媒体品牌运用数字新技术融合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政府推动以数字为媒,诠释文化新魅力,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大餐”。
2.文化企业创新驱动扩大中高端文化供给
推动高质量文化消费,关键还是要在文化供给方面下功夫,而最具人文关怀和情结的产业——文化产业,不仅可以直接创造出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而且在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在学习知识、明辨是非、滋养心灵、提升境界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文化企业要生产和提供更多、更好、更优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改变当前文化消费市场结构性失衡问题。
加快大数据、AR、VR、全息全景超高清、仿真技术、5G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文化产业的融合,打造沉浸式体验型文化消费新模式。随着信息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沉浸式体验”成为一种当前线下网红消费新模式,数字与文化的融合是文化产业提质增效的不错选择,同时还推动文化消费结构升级,释放更多的文化消费需求。根据《幻境·2020中国沉浸产业发展白皮书》显示,目前我国沉浸体验项目已经达到了1100项,在文化旅游、展览展陈、实景娱乐、商业地产等文化产业中也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数字技术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已经成为新业态发展趋势之一。总之,技术进步对文化生产方式革新、文化消费模式创新的意义明确而深远,文化企业要把握数字技术创造的新机遇,创造由此带来文化生产的无限可能。
积极探索市场资本的运营模式,创新社会资本、金融资本与文化企业的融合机制,吸引各种优质资本投资文化企业生产。文化生产也是社会生产的一种,也要遵循市场规律,追求经济效益。长期以来,文化企业投融资渠道狭窄,缺乏资金支持,导致企业竞争实力不强。在不断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要鼓励各种优质资本投资文化企业,加强资本融合、推动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只有在健康充足的资金支持下,文化企业才能在市场资本的助力下激发文化生产的活力,提高文化企业发展的规模效应,创造出更多质量高品质优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培养和壮大高端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尤其是文创人才队伍,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文化消费要持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起关键作用的就在于文化产品和服务背后的文化创造力,它赋予了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多的功能,它激发了不同消费群体的消费需要。要提供高品质的文化供给,必须要有能把文化产品和服务“盘活”的人才。要加强专业化培养,特别是专业学校,改革完善人才培养理念、教学方式方法,深化产学研培养渠道,依托各种创新创业平台,提升文化产业人才的创造能力,发挥好人才培养“蓄水池”的作用。还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发现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的体制机制,让优秀的文化产业人才积极涌现,实现文化事业繁荣兴旺、文化产业蓬勃发展。
3.人民群众提升文化消费能力
马克思认为,“一个人要多方面享受,他必须有享受能力。因此,他必须是具有高度文明的人。”[6]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能力,就是在全社会范围内树立科学的文化消费观、倡导新生活方式;积极汲取公共文化资源,提升对人民群众精神追求的引导;加强青年群体等重点人群的思想教育,提高青年群体的精神生活质量,促进青年群体全面发展。
树立科学的文化消费观,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新生活方式。受消费主义的影响,社会上一部分人贪图物质享乐,还有部分青年人因盲目消费、攀比陷入非法借贷的深渊,这都不利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精神生活的追求。因此,要坚持消费需求与消费能力相一致、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相统一、个体与他人、社会相和谐的文化消费观,做到理性消费、智慧消费、自觉消费,增强对各种错误文化消费观念的抵抗力。还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新生活方式,共筑提升人民群众文化消费能力的实践基础。这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引导人们有效抵制不正确的消费方式和生活陋习,进而将人们引向高质量生活的正确方向;这种着眼于未来的生活理念,对培养个人高雅的文化情趣和生活品味,积极推动个人文化消费水平从低端、单一向高端、丰富转变具有重要意义,从而提高个人的文化自信力、培养文化消费理性,让人们在文化消费中滋养心灵、提升境界。
积极汲取公共文化资源,提升对人民群众精神追求的引导。在政府继续加大对公共文化资源建设投入的同时,人民群众需要积极实践,提高对公共文化资源的使用率,让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剧院、纪念馆、电影院等公共文化场所成为人们文化消费的主阵地,让读书、观博、看戏、听歌成为其文化消费的日常行为,在优秀文化产品的强大感染力下,人们的精神追求会随着文化品位和文化涵养的提升实现潜移默化的升华。
加强青年群体等重点人群的思想教育,提高青年群体的精神生活质量,促进青年群体成长成才。与一般群体相比,青年群体的文化消费“更应该突出发展和自我实现的需要。”[7]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未来属于青年、希望寄予青年”。因此,集学校、社会、家庭之合力,开展系统的思想教育活动,丰富青年群体的精神生活内容,从而实现青年群体的全面发展。通过将个人价值与民族、国家发展结合起来,转变青年群体的精神生活理念;丰富青年群体的闲暇生活,陶冶情操提升精神生活质量、优化精神生活方式;顺应数字时代,加强数字新技术与文化的融合,拓展青年群体的精神生活渠道;要倍加呵护青年群体对精神生活的美好向往,创设各种精神文化消费平台,提升青年群体的精神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