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生态振兴:内生逻辑、现实困境与实践路径
2022-03-25周波
摘要: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新时代乡村生态振兴具有坚守马克思主义根本立场、汲取生态环境治理历史智慧、遵循乡村社会发展一般规律、顺应乡村绿色发展未来走向等内生逻辑。浏阳市竹联村、田溪村、芦塘村、柏铃村的实践表明,乡村生态振兴成效显著,但仍存在生态伦理、法治建设、乡村发展、治理能力等现实困境。实现乡村生态振兴,必须加强乡村建设、强化法治保障、发展生态经济、提升治理能力。
关键词:乡村振兴;生态伦理;治理能力;乡村生态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3605(2022)01-0101-08
在乡村半城市化、生态污染等多重冲击下,乡村生态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早在2005年,时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浙江省安吉县余村考察时就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的相继提出,乡村生态振兴摆在了党执政兴国的重要位置,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基层的生动实践。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双重目标下,中国的乡村生态如何振兴、面临着哪些现实难题、如何实现生态振兴与经济发展同步等问题,成为学术界重点研究的理论和现实问题。本文将在探究乡村生态振兴之内生逻辑的基础上,以典型案例探析成功经验和现实困境,寻求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实践路径。
一、乡村生态振兴的内生逻辑
乡村生态振兴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提出有着深刻的理论、历史、实践与现实逻辑。
(一)理论逻辑:坚守了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立场
溯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恩格斯将生态问题作为人类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在论述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所阐述的生态价值观,成为乡村生态振兴的理论源泉。马克思、恩格斯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论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告诫人类要尊重自然规律,要“懂得在工业中向来就有那个很著名的‘人与自然的统一’,而且这种统一在每一个时代都随着工业或慢或快的发展而不断变化”[1]156。恩格斯进一步告诫人类:“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对我们都进行了报复。”[1]11《共产党宣言》中的“联合体”思想更是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存在价值共通。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生态价值观基础上,乡村生态振兴立足于中国具体实践,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具体国情的伟大结合和创新性发展。
(二)历史逻辑:汲取了生态环境治理的历史智慧
生态环境规律具有自然属性,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必须遵循的。在历史发展进程中,人类应对和治理生态环境的经验做法,对新时代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有着重要的借鉴和启示意义。从反向看,由于对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缺乏正确认识,一些国家为追求经济增长,采取“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发展模式以及为优先发展城市而不顾甚至牺牲乡村生态的做法,屡屡招来毁灭自己的灾难。如日本四日市哮喘事件、伦敦烟雾事件、日本水俣病事件等等,人类都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从正向看,历史上自古就有“天人合一”的治理经验,在发展中遵循自然规律、保护生态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国家或朝代都呈现出政通人和的景象,说明其对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有着重要促进作用。历史已经充分证明,以破坏生态环境赢得发展进步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不可持续的,这对我国走低碳的生态化农业发展之路具有重大借鉴意义。
(三)实践逻辑:遵循了乡村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
习近平总书记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重要指示时强调:“要坚持以实干促振兴,遵循乡村发展规律,规划先行,分类推进,加大投入,扎实苦干,推动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2]乡村生态振兴只有在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才能够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乡村健康可持续发展。纵观乡村社会发展历程,乡村的发展变迁总是伴随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和实践,体现出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有机平衡的一般规律。从乡村发展实践来看,环境是最稀缺的资源,生态是最宝贵的资源,只有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等生态经济优势,才能推动乡村社会不断发展进步。通过乡村生态振兴,保護利用生态资源、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培育现代生产生活方式、留住乡村独特的风情风貌和乡韵乡味,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方式,显然有效契合了乡村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
(四)现实逻辑:顺应了乡村绿色发展的未来走向
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关系人民的福祉。从实践来看,实施乡村生态振兴迫在眉睫。一是有效应对乡村环境危机的迫切需要。伴随着乡村变革和产业结构调整,生态资源过度开发、自然资源短缺、生态退化严重、环境污染突出等问题已成为制约乡村发展的现实难题。二是有效推动乡村振兴的迫切需要。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而生态振兴是关键。三是有效完成碳减排目标的迫切需要。当前,围绕生态保护的价值理念和实践活动正在发生深刻变革,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成为世界关注的重点,生态安全与生态环境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国家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表现。在此背景下,中国提出2030年前要实现碳达峰,2060前年实现碳中和。占90%国土面积、居住着全国近50%人口的乡村必然是碳减排的重要一环,因此,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必须提上日程并高度重视。
二、乡村生态振兴的实践探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各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行动来推进乡村生态振兴。以湖南浏阳市为例,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浏阳在乡村生态振兴上进行了有益探索与实践。
(一)整治优化乡村人居环境
通过加强“水电路网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了治厕、治垃圾、治水、治房、治风等人居环境整治,推出了留住独特的乡情乡貌和乡村传统文化等生态治理举措,打造出了一系列美丽庭院、美丽屋场、美丽宜居村庄。乡村生态环境明显提升,乡村面貌极大改善,村民幸福指数日益攀升。例如,浏阳市官渡镇竹联村,原是浏阳“无优势、无资源、无人才”的“三无”典型村庄,近年来通过整治环境、景观打造、产业引领走出了一条生态振兴之路。一方面,通过整治环境卫生、关停高污染企业、实施绿化行动、推动“五治”建设等,补齐了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改善了基础设施,村容村貌大为改观,生态环境形成良性循环;另一方面,注重保留传统村落机理、空间形态和村落结构,充分挖掘名人、古建筑、古桥等历史遗迹,保护山水文化、民俗文化、农耕文化,建设了村民活动中心、革命先烈生平事迹陈列室、农耕文化展示馆,做到乡土文化和地域特色有机结合。如今,这里已成为国家级“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浏阳故事 梦画田园——田园综合体建设”的核心区域。昔日的荒滩旱地上,不仅林木葱茏、路网如织、场舍俨然,而且形成了农林牧渔、加工、制造、餐饮、旅游等行业的三产融合体和城乡复合体。
(二)保护利用乡村生态资源
通过加强河流、山林、水土保护与综合治理,实施森林质量提升、水土防治、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地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等生态工程,在筑牢生态屏障的基础上有效保护、利用和开发生态资源,使乡村生态资源的价值得到最大彰显。浏阳市田溪村地处湘赣交界处,地理位置偏远,曾是湖南省级贫困村。境内有2000亩原始红豆杉林、独特的第四纪冰川石球石貌地质遗址和客家文化资源等丰富的乡村自然生态资源。近年来,通过美化生态环境、盘活生态资源、开发生态产品,对村域公共区域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对优美生态环境进行合理开发,对客家文化资源和传统民俗进行深度挖掘,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使优美风光和人文底蕴释放“叠加优势”,形成了留青山、保绿水、守净土的乡村新景观。田溪村被打造成宜居宜游的“富美乡村”,实现了从省定贫困村到全省文化旅游示范村的逆袭蝶变。
(三)培育发展乡村生态产业
通过有序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依托特色生态资源积极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生态观光等现代农业产业和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产业,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乡村生态资源向生态价值转化。浏阳市柏铃村位于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区的核心,拥有花卉苗木特色产业,是中南地区最大的花卉苗木生产示范基地。近年来,柏铃村按照统一规划建设,培育花卉苗木产业,推动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高度集中,引导村民在自家庭院、山地、湖畔等地种植花卉苗木,配套开发餐饮、休闲娱乐、苗木栽培体验、科创实践等生态休闲旅游项目,创建文化创意园、科创体验园等,推动产业由卖树逐步转向卖景、卖文化,“庭院经济”价值突显。如今的柏铃村已有效打通绿色变现通道,促进了“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双向转化,真正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
三、乡村生态振兴的现实困境
从浏阳实践来看,在实现生态资源向经济效益转化的有益探索过程中,虽然各村的生态优势不同,生态振兴模式也不尽相同,但在生态伦理、法治建设、乡村发展、治理能力上都面临着相同的现实困境。
(一)乡村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难有效均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3]这深刻阐明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然而,在乡村振兴实践中,却面临着保护与发展的现实矛盾。具体来说,其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在乡村振兴背景下,积极发展生态旅游、现代农业、红色研学等产业经济,往往会导致乡村资源过度开发、污染物过度排放、高耗能产业向农村转移等新的生态问题,忽视了乡村生态环境的承载力,导致生态开发与经济发展难以协调。二是风貌保护与人居环境改善的矛盾。乡村生态环境改善主要体现在设施的集中完善、景观的人工打造、风格的统一设计等。在实践中,水泥浇灌的道路和灌溉系统、大面积铺设的地膜等生产资料的过量或不当使用,对生态系统的破坏较为严重,原始风貌、建筑特色、地域风格等无形中也遭到了破坏,乡村半城市化建设较为突显。三是乡村发展与乡土社区的矛盾。在一些传统村落,过去不便捷的交通將外来文化和本地的乡土文化隔离开来,从而基本保持了村落的传统特色[4]。但是,随着城乡融合的推进,这种隔离很难继续下去,产业下乡、人员返乡、游客来乡将成为乡村必然趋势,这对传统乡土社区造成了很大的冲击。
(二)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制度供给与需求的结构性失衡
制度体系是促进乡村生态治理机制行之有效的保障,能够在新时代乡村生态振兴中确保乡村生态治理秩序的稳定性和规范性[5]。当前,乡村生态振兴的制度困境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乡村生态环境制度体系供给相对不足。相较于城市相对健全的生态环境制度体系而言,乡村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建设明显滞后。这既体现在缺乏乡村生态环境的专项立法上,也体现在涉及乡村生态的其他法律规范制度不成体系上,还体现在乡村生态环境的治理机制、生态资源的配置、资源要素的保障等制度不够完善上。二是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尚未定型。当前,已经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已经明显不适应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相关法律法规呈现滞后性,以致在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上存在着生态环境合理使用与生态补偿、生态修复与生态违法、传统伦理道德与现代法治理念间的法治冲突等结构性矛盾冲突。三是制度设计与实际执行存在差距。相关制度尽管有一定的刚性约束,但在实际执行中,乡村生态环境利益相关方的生态意识、生态责任、法治思维与制度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现实生活中,乱砍乱伐、乱采滥挖、违法排污等行为时常发生[6],究其原因,就在于制度设计的违法成本与实际违法获益不相匹配,低成本违法责任容易催生侥幸心理和行为。
(三)乡村生态资源与产品价值的有效实现机制不足
良好的生态资源是农村的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纵观乡村生态振兴实践,在提升乡村生态资源与产品价值上存在着诸多难题。一是乡村生态资源和产品的价值转化路径趋同。乡村通常采用保护生态资源、建设生态景观、发展产业经济等相对趋同的方式来提升生态产品价值,生态农业、乡村旅游、研学实践等产业比比皆是,乡村发展缺乏特色和竞争优势,生态资源和产品的价值较为低端,高质量的生态产品较为缺乏。二是生态资源开发的要素投入和保障不到位。在实践中,乡村生态振兴的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保障不均衡,生态产业化发展也参差不齐。在区位优势较好、经济实力较强的乡村,形成了“政府+企业+社会”的多元化生态环境保障机制和多元化的生态产业体系,生态资源与产品实现价值效果显著。但是,在偏远乡村,农村生态投入长期不足,乡村生态产业发展受限。三是生态产业开发的高投入与低收益的矛盾。受国土规划和生态定位的影响,一些位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的乡村不能发展现代农业和工业,只能利用有限资源发展生态种植、绿色养殖、林下经济等产业经济。这些产业不能形成连片的规模化、集约化的产业,无法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生态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也不能最大化。
(四)乡村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与治理效能有待提升
生态振兴,治理是前提和基础。从生态治理实践来看,当前乡村生态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主要表现在:一是生态治理各方的多元协同困境。实践中,乡村生态环境项目可能涉及林业、水利、住建、城管、乡镇(街道)等多个单位或部门,当面临生态修复、环境监管、环保执法等问题时,由于不同主体对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认知存在差异,对在生态治理中的职责权限不够明晰、协同治理机制不甚了解,治理措施行力差等,往往出现相互推诿与扯皮现象。二是政府生态管控与村民利益诉求的现实矛盾。在政府控制宅基地总量的前提下,乡村生态状况与政府管控有较大关系。对乡村建设管控较严格的乡村,村庄格局比较有秩序;对乡村建设管控较松散的乡村,乡村建设比较杂乱,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时常发生。当政府生态管控与村民建房、用地的需求存在矛盾冲突时,由于缺乏合理有效的治理手段,时常出现失控、失管等情形。三是现代治理技术应用不足。当前,对乡村饮用水源地、污水、垃圾、化肥农药污染等生态环境治理、生态资源信息调查、生态资源开发与产业监测等,更多采用的是人为管控的传统经验和技术手段,缺乏智能化的监测、响应,治理效能有待提高。
四、乡村生态振兴的实践向度
乡村生态振兴非一日之功,必须从生态建设、法治保障、产业培育、治理机制等方面综合发力,使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优势、民生福祉,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态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实现乡村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推进生态乡村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7]。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遍的民生福祉,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利用乡村生态资源。具体来说,一要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保护的成败,归根到底取决于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对乡村的山林、水土、空间等生态循环系统进行全面整治和修复,着力解决环境污染、自然资源短缺等突出问题。二是持续优化乡村人居环境。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重点实施村容村貌提质、水电路网改造、垃圾分类处置、污水排放、公共空间绿化等重点工程;要倡导生态建筑、低碳环保生活,积极营造乡村低污染、高品质的现代生产生活方式。由此,构筑天蓝、山青、水绿的优美乡村生态环境,建设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生态型美丽乡村。三是注重保留原始风情风貌。要在不破坏乡村原有风貌、历史底蕴和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对生态资源进行保护性开发利用,将各村优质的山水资源、丰富的红色资源、独特的文化资源等打造成富有地域特色和乡土本色的生态走廊、湿地公园、绿色园林等。以此彰显出乡村特有的生态景观、文化传统和地域风情,使之成为乡村最为靓丽的风情风貌、最具特色的地域符号和最受欢迎的人居场所。
(二)强化生态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这为乡村生态法治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加强乡村生态法治建设,一是要营造公平正义的生态法治文化。要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意识;要开展绿色GDP为导向的政绩考核,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要积极营造生态法治文化,使尊法守法、环境保护、生态优先等人与自然共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文化深入人心。二是加快乡村生态环境立法进度。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项立法;要进一步理顺和统筹涉及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等单项立法间的相互关系;要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创新生态补偿制度、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资源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等。特别是要强化乡村环境整治、生态资源开发等法治建设,合理配置和调整生态资源占有、使用和分配上的矛盾利益关系,实现环境正义。三是要强化生态环境法治执行效度。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以问题为导向、以法律为准绳,适时改革不适应当前生态环境发展现状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条文,提高立法权威性和执法有效性;要提高乡村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合力,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
(三)大力发展生态经济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经济发展不应是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应是舍弃经济发展的缘木求鱼,而是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8]。实施乡村生态振兴,要注重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的有机结合,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具体来说,一是要打造特色生态产业。要壮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依托乡村独特的自然、文化、产业等,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特种养殖、文化体验、养生休闲等个性化、品质化的特色产业;要积极探索生态农业发展新路径,打造独具特色、市场青睐、供不应求的生态产品与服务,培育具有影响力的特色产业或特色品牌。二是要做活“绿色+”产业。要引进市场机制,增强要素保障,充分做活“綠色+红色+古色+金色”四色文章,盘活古旧村落、革命遗址、废弃矿山、工业遗迹、戈壁荒漠、深山梯田、百年老宅等;要通过产业导入、项目准入等活化生态文化、红色遗产、农耕文明、现代产业;要大力发展文化体验、运动探险、养老服务等市场稀缺的“绿色+”产业项目,使资产变资源。三是要培育现代新产业。要摒弃损害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经济增长模式,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充分利用清洁、循环、低碳技术等改造落后产能;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等,促进产业提质提档和转型升级,提供更加优质的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延展乡村生态资源和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形式。
(四)提升生态治理能力
针对当前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现实问题,要遵循生态环境规律,补齐生态治理短板,努力推进乡村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要构筑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平台。要构建多元参与的乡村环境协同治理机制,把生态监测、生态保护、生态建设、生态监督等纳入到协同治理全过程;要明确各治理主体的职能权限、职责分工、参与途径等;要推进平等协商和协同共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乡村生态治理体系。二是要建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保障机制。要建立健全乡村生态振兴的人才、资金、技术、设备等要素保障;加大生态环境治理的硬件和软件投入,加强生态环境的技术研发和持续更新工作;探索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切实增强基层政府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和回应村民生态诉求的能力。三是要运用现代化乡村生态治理手段。充分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等现代技术建立智慧化智能监测系统和预警系统,建立乡村生态资源信息库,定期开展空气、水资源、土地、山林、湿地、荒漠等自然资源勘测,以及种植、养殖等生态产品的基础信息调查,使生态环境治理由人治为主向智治转变,促推乡村生态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探究乡村生态振兴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不难发现,乡村生态振兴的实质是重塑人与自然、城市与乡村的关系,使乡村功能回归自然本位,从而构筑起良好的生态循环系统。当前,乡村生态振兴的实践取得了明显效果,但现实困境也更加突显。如何化解这些困境,是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循环发展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与研究的课题。乡村生态振兴,必须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必须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科学发展理念,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必须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政府主导与社会协同、产业生态化与生态产业化等多种关系;必须摒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粗放型发展方式,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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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 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N].人民日报,2018-07-06(1).
[3]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2016:230.
[4]张立.乡村规划的现实问题与未来导向[EB/OL].(2017-05-17)[2021-09-26]. http://www.tjupdi.com/new/index.php?classid=9164&newsid=17228&t=show.
[5]朱卫卿,郑易平.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村生态治理长效机制构建研究[J].学习论坛,2021(9):80-85.
[6]习近平.之江新语:第1卷[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48.
[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19.
[8]李東成.治理之道: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N].人民日报,2019-07-22(17).
责任编辑:曹桂芝
收稿日期:2021-10-06
作者简介:周波,女,湖南浏阳人,中共浏阳市委党校教研室主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基层治理、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