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扩招社会生源已有学习成果的认定办法与机制
2022-03-23高晓霞
○杨 妙 高晓霞
2019年,国家开始实施高职扩招。两年来已有近300万社会生源步入高等职业院校的大门,接受正规的高等职业教育。高职扩招的社会生源包括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社会考生(农民工、下岗职工、退役军人、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生源中有很高比例的学生已经通过工作、生活获得了一些从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这些证书成果是与正规学习成果同等宝贵的实践智慧,对这些成果的认定是我国建设学习成果认定体系的重要内容[1]。高职扩招培养过程中,对社会生源已有学习成果进行认定,可以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和发展需要,提升扩招吸引力,最终达到畅通学生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之间的转换。
一、已有学习成果认定的国内外研究概况
从国外的研究和实践看,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建设,经过了漫长的探索和实践应用阶段,已经成为各国教育、培训和制度改革的重要趋势。国际上比较普遍的做法是推行“学分银行”制度,其中美国的联盟协议制度、英国的“资格框架”制度、欧洲学分转换与积累制度都极具代表性。比如在英国,通过先前学习认定主要可以达成取得入学资格、减免学分、获得资格证书等三个目的[2]。
2010年,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以来,“学分银行”这一概念频繁出现于一系列政策文件中。2016年,教育部颁发的《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提出:“探索建立国家学分银行,构建分级认证服务网络,对学习者不同形式学习成果及学分进行认定、记录和存储。鼓励区域、联盟学校建立学分认定、积累及转换系统。”2019年,教育部公布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职业教育体系》一章中明确提到“国家建立国家资历框架制度,建立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推进职业教育各类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10年来,我国在学分银行的顶层设计、制度建设、区域实践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上海市、广东省、重庆市以及山东省在学分银行建设上走在了前列,但还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难题[3]。截至2020年11月,全国共有16个省、直辖市进行了学分银行建设,而学分银行中的“央行”,即国家级学分银行,还在进行施工蓝图设计[4]。
以“学分银行”为关键词在中国知网上进行搜索,可以搜索到1297篇研究论文,但是绝大多数论文仅介绍了我国近些年学分银行发展历史、困境、制度设计等方面的进度和成果,少数在理论层面探讨“学分银行”的建设意义、模式、制度、对策建议,而学分银行建设中的重点——对已有学习成果认定的办法、机制和效果方面的研究不足。以“高职扩招学习成果”为主题进行搜索,仅搜到9篇文献,其中3篇与高职扩招学习成果认定相关。彭愈强和曹卉认为高职扩招学生群体具有特殊性,在推进扩招学生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工作中,应加强标准规则建设,形成综合改革运行机制,积极开展“1+X”证书实践[5]。邱德军以学分银行制度为出发点,先对学分银行制度对高职教育的作用进行了简要阐述,接着对其在运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最后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改善措施,以期让学分银行制度更好地为新生群体进行个性化学习设计[6]。侯维磊和张慧锋通过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归纳出SY职业技术学院以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构成的特殊生源的学习特点与面临问题,提出高职院校应坚持“三全育人”,学生为中心、成果导向,分层分类、个性化教育,标准不降等原则,从加强学习管理与指导、加强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职业技能、加强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探索学分银行制度和成果认证制度等方面,保证高职扩招特殊生源人才培养质量[7]。
建立学分银行制度,可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构建终身教育的“立交桥”[8]。但是,对于高职扩招的社会生源而言,学分银行“远水解不了近渴”,高职扩招社会生源的迫切诉求是在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3—5年间,能够通过对已有学习成果的认定,减轻工作和家庭带来的课业压力,缩短修业年限,减少已掌握知识与技能的重复学习。因此,合理认定社会生源已有学习成果是摆在职业院校高质量完成高职扩招“标准不降、模式多元”目标前的首要问题。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9—2020年高职扩招招生2674人,其中70%的学生是企业职工,并且60%以上的学生从事岗位与录取专业相关度较高。录取学生中有1/2的在企业接受过专项培训,已经取得了职业资格从业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能力证书,还有1/6的学生在工作中参加过对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较高的各级各类技能大赛并取得了优异成绩。这些非正规学历教育取得的成果中有很大一部分与现有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内容高度匹配。因此,对学生已有学习成果以学分或课程替代等形式予以正确评价和承认,对于避免重复学习,降低学生的学习压力具有重要意义。笔者团队通过对高职扩招学生现在有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各级各类技能大赛获奖等信息进行梳理,对高职扩招社会生源已有学习成果的认定办法与机制进行了深入研究,以课程置换的方式对学生已有学习成果进行认定,为同类院校开展高职扩招社会生源已有学习成果认定提供了有益借鉴和参考。
二、已有学习成果认定的现实意义
(一)促进创新培养,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
高职扩招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先行决策,是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机遇,将对我国教育发展产生重大积极影响。但是高职扩招面向的生源群体决定了大部分生源面临兼顾工作与学习的双重压力,不能脱岗学习,因此不能完全套用学历教育的模式,依靠学习时间的累积来达到“质量型扩招”和“标准不降”的目标。社会生源的特点之一就是他们通过工作和生活已经获得了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将通过非正式途径获得的学习成果予以正确评价,并以课程置换的方式予以正式承认,对于社会生源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同时,进行已有学习成果认定满足了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需求,为学生提供了多样化发展平台,有利于学生开发潜力[9]。
(二)促进社会培训与职业教育对接,增强人才培养合力
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痛点之一是高职院校的评价标准和企业的用人标准错位,社会培训与职业教育不对接,造成重复培养,教育资源严重浪费[1]。高职扩招社会生源已经取得的学习成果中,部分与专业匹配度很高。例如,考取电工等级资格证,需要具备大量的电工、电子、电机、低压电器、可编程序控制器和安全操作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对于就读电气相关专业的学生来讲,这一部分内容与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电工基础、电子技术、电气维修基础、可编程序控制器等课程内容重合度高。如果要求具有相应等级资格证书的社会生源再进行相应课程的学习,容易造成重复培养,导致学生、企业不认可,学校教育资源浪费。因此,进行已有学习成果的认定可以避免重复培养和教育资源浪费问题,使得学生、企业、学校三方受益,增强人才培养合力。
三、已有学习成果的认定机制探索
(一)已有学习成果认定的基本原则
已有学习成果认定的出发点是正确评价学生已经取得的非正规、非正式学习成果,鼓励学生通过职业教育更好地提升个人职业素养,具备更高的就业竞争力。因此,已有学习成果认定的首要原则是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建立有效通道,将学生获得的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非学历学习成果予以认定、转换和积累。其次,已有学习成果认定要坚持实质等效原则,综合考察非学历学习成果所体现的知识、能力及水平等因素,按照其与学科、专业和课程的相关度,确定能转换学分的课程类别,建立与校内学习成绩的对应关系。
(二)已有学习成果认定的基本范围
根据非学历学习成果的性质和展现形式,通过梳理,我们将与专业匹配度较高的已有学习成果分为五大类,分别是能力等级证书类、职业准入证书类、从业资历证书类、技能大赛证书类、其他证书类,各类别下分设若干项目,基本涵盖了学生获得的全部非学历学习成果。具体分类与项目如图1所示,图1由于篇幅有限,仅是列举出部分证书。
图1 已有学习成果认定的基本范围
(三)已有学习成果认定的基本依据
对已有学习成果认定的难点之一是如何确认证书与所学专业相关度,即成果认定的依据是否具有权威性和科学性。笔者团队在认定过程中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判定成果与专业的相关度。例如,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公布的相应专业《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第四条,本专业职业面向的所属专业大类、所属专业类、对应行业、主要职业类别、主要岗位群或技术领域,参考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的职业分类描述及职业资格标准,结合各类证书的考试、测评、评审国家标准或条件,进行已有学习成果与专业相关度的综合考量。以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为例,依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教育部发布),确定专业面向职业如表1所示。
表1 高等职业学校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面向职业
在职业面向的基础上依据《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在国家职业资格框架内判断某种职业对应的能力等级证书、从业资历证书等与所学专业相关性,将相关性分为相关与强相关两种。相关代表已有成果获取过程中的知识与技能积累与专业人才培养中部分基础课程学习内容有关联,强相关代表已有成果获取过程中的知识与技能积累与专业人才培养中部分核心课程学习内容关联度高。学生获得与专业相关的从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可以认定部分基础课程已经达到了学习要求,可以进行课程置换,学生获得了与专业强相关的从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可以认定部分核心课程已经达到了学习要求,可以进行课程置换。以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为例,表2列举了部分与专业相关的职业,可认为从事该职业的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表2 已有成果与专业的相关度
(四)已有学习成果认定、累积、转换规则
已有学习成果认定、累积、转换的基本规则是已有学习成果根据成果类型及成果级别可以置换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某些课程,所能置换的课程前提是成果在获取过程中所需要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与该课程的学习内容关联度高。
1.公共基础类课。非学历学习成果所体现的知识和技能水平,能体现学生人文素质、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的可认定和转换为公共必修课程的学习成绩。例如,由高等学校教学考试管理中心颁发的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证书可以置换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高职英语课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颁发的退役证可以置换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军事理论课程。
2.专业类课程。非学历学习成果所体现的知识和技能水平达到校内必修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要求,可以认定和转换为专业必修课程学习成绩。例如,能力等级证书类中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该证书由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分为五个级别:初级技能(五级)、中级技能(四级)、高级技能(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考虑到证书级别对学生知识和技能的要求范围和程度不同,在置换工种对应的专业课学分时在成绩上给予区分。以电工工种为例,职业技能等级分为五个级别,从五级到一级,知识与技能要求从低到高,范围和程度大不一样,已有学习成果认定标准如表3所示。
表3 已有学习成果认定标准(电工工种)
(五)已有学习成果认定流程
非正规和非正式学习活动形式多样,学习过程不可控制,这对学习成果认证程序实施的规范性和有效性都提出了很高要求[10]。已有学习成果认定需要建立公开透明的操作机制。认定操作公开透明体现在认定标准、认定方式、认定流程、质量监管等能为公众知晓和理解[1]。首先,学生需要在能够充分了解已有学习成果认定范围、认定依据、认定规则的前提下,才能正确申请已有学习成果认定。其次,已有学习成果认定需要指派专人负责认定政策的解读、材料的收取、结果的反馈。最后,已有学习成果认定的全过程要接受内部和外部的监督,确保认定标准是公开、确定、一致的,认定过程有质量保证机制[1]。已有学习成果认定流程如表4所示。首先由高职扩招人才培养办公室组织和监督已有学习成果认定全过程。高职扩招学习成果认定工作组发布已有学习成果认定工作通知,企业教学点负责人或班主任收取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的材料交由高职扩招学习成果认定工作组进行复审,复审过程中新增的特殊材料报高职扩招办公室合议确定处理办法,复审通过的材料予以公示并报高职扩招办公室备案,公示无异议后认定归档。至此,一轮学生已有学习成果认定工作结束。
表4 已有学习成果认定流程
四、结语
高职扩招社会生源已有学习成果认定、积累与转换机制的建立是教育领域的重要创新,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9]。对学生已有学习成果认定,前提是成果与所学专业有关联;与所学专业无关联的成果,即使对个人成长、社会发展有益,也不应该被认定,否则容易产生成果认定门槛低而公信力不足的问题,这也是现有长期存在的问题之一。已有成果与所学专业的关联度判定应该依据于国家标准,在国家职业资格框架内进行判断,以保证已有学习成果认定的权威性。已有学习成果认定过程需要透明,学生可以容易地获取到已有学习成果认定的信息,整个认定过程有质量保障机制。
对高职扩招社会生源已有学生成果的认定,可以促进学生多样化学习和发展,提升高职扩招对社会生源的吸引力,畅通学生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之间的转换通道。因此,需要发挥其在高职扩招教育过程中的作用,让更多院校和企业参与到开展已有学习成果认定、积累与转换的研究和实践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