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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民办高校《声乐演唱》课程“N+1”考试模式改革研究

2022-03-21马兵

文化产业 2022年5期
关键词:考官声乐演唱期末考试

马兵

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指出:加强学习过程管理。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过程考核,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健全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的多元化学业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学生学习过程监测、评估与反馈机制[ 1 ]。科学合理的课程考核模式及评价机制不仅对教师教学效果及学生学习成效具有引导、反馈、激励、调整的作用,而且还能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及自主性,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良好的教、学、评循环机制,提高教学效果,从而达到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的。

《声乐演唱》课程特点

声乐演唱課程是民办高校音乐学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系统阐述了声乐艺术发展历史、歌唱解剖学、歌唱心理学、歌唱发声原理、中低声区训练、混声训练、高声区训练、歌唱咬字吐字、作品分析及处理能力培养、声乐教学等内容,其要求学生在掌握声乐演唱等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具备歌唱表演能力、舞台艺术实践能力以及声乐教学的能力。此外,它还肩负着继承与发扬中国传统文化的责任与使命。

民办高校《声乐演唱》课程传统考核机制问题分析

重终结性考核,轻过程性考核

过程性考核主要是针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考核;终结性考核主要是考核学生的学习结果。对于传统考核模式来说,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部分高校对学生没有过程性考核,只有终结性考核;还有一部分高校存在过程性考核比例偏小(仅包含出勤和课堂表现等),终结性考核所占比例偏大的情况;以上两种情况的共同问题是重终结性考核,忽视了对学生的过程性考核。对于期末考核成绩比例偏大或仅有期末考核的民办高校,容易存在期末考试“一锤定音”的情况,期末考试形同虚设,对学生的真实学习情况考核不出来,没有发挥出期末考试的真正意义,容易让学生养成平时不努力学习,期末考试前临时抱佛脚的不良习惯,这不利于激励学生的学习兴趣、积极性及自主性,长期下去会影响教学效果,更不利于应用型人才质量的提升。

考核形式单一,成绩评定办法简单化

在传统考试模式中,普通民办高校声乐演唱一般只在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考试,现场由学生演唱1-2首声乐作品,考官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水平给出评分,评分标准大都是考官根据多年的主观经验和感觉判断,其考核形式过于单一,成绩评定办法过于简单,评定出来的结果也有失公平性和客观性。在声乐学习中,一方面由于部分学生接受知识与技能的速度相对较慢,但是他们上课十分认真,从未违反过课堂纪律,但他们最终期末考试的成绩可能还不如平时在课堂上表现不太好的同学;另一方面学生嗓音条件的好坏也会影响声乐学习的效果,部分学生本身嗓音条件好,平时上课却不认真,甚至还出现违反纪律的现象,但期末考试成绩依旧处于优良以上等级。这种差距不是后天形成的,而是先天就存在的,那么这种结果性的考核与评价难免过于单一,也反映不出学生平时的真实学习情况。鉴于以上两种情况,期末考核不仅体现不出公平性,对学生也起不到促进与激励作用。

期末考试考官评分情感色彩偏重,缺乏公平性与客观性

民办高校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在入学测评后,将根据唱法的不同及专业教师课时量的多少进行分配,教学方式一般采用一对一、分组教学、线上与线下课堂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特殊的教学方式可以促进师生之间浓厚的情谊;在声乐演唱的终结性考核时,部分专业教师对自己的学生打分未采取回避措施,未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导致评分标准形同虚设。当考官遇到自己的学生考试时,由于师生情谊,可能会故意抬高评分;遇到其他学生时,也可能会压低分数。如此,就会出现考官情感色彩偏重导致打分不公平、不客观的现象,也就反映不出学生的真实学习情况,这种现象会导致学生平时不努力学习,将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及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声乐演唱》课程“N+1”考核模式构成要素及评分标准

在“N+1”考核模式中,1代表期末终结性考核,N代表多元化的过程性考核,要求过程性考核包括2次以上的阶段性评价,即出勤、课堂表现、课后作业、半期考查等。根据声乐演唱课程教学大纲制订过程性考核的具体考核要素及评分标准。“N+1”考核模式充分结合了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的优点,体现了考核方式的多元化、客观性、全面性、公平性,同时也规避了传统性考核的一些弊端。详见文末表格。

《声乐演唱》课程“N+1”考核模式优势

“N+1”考核模式注重全程化

全程化的“N+1”考核模式注重平时(N)的考核与结果性考核的结合,打破了原有传统的“一锤定音”的考核模式,将学习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纳入考核指标,使过程性考核方式更加具体化,这有助于学生更加注重学习过程,从而实现了对学生学习效果及学习过程考核的全程化。这一考核模式一方面给予了天生嗓音条件不好,而课堂及课后比较努力的学生以公平、客观的评价,也有助于该部分学生获得自信心及成就感;另一方面,由于要对学生学习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那些课堂表现不好靠临时抱佛脚就可以取得不错成绩的学生不得不从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激发了该部分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与积极性。

“N+1”考核模式注重学生阶段性学习情况,有利于提升教学效果

除了对学生进行出勤、课堂表现及课后作业三个环节的考核以外,每学期的半期考查将会对学生半期以来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测,其目的是通过过程性考核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观察、记录、实时反馈。这一考核一方面可以使学生清楚认识到自身对专业知识及技能的掌握情况,明白自身存在的不足,确定以后应该努力的方向;另一方面,也可以让教师通过学生阶段性结果及时判断教学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足,随时调整教学计划与方法,以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N+1”考核模式最终是以过程性考核辅助教学,以过程性考核促进学生努力学习,目的是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及求知欲,让教师与学生都得到进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的同时,也提升教学效果。

避免了期末考试考官情感色彩偏重、评分不公平的情况

由于在终结性考核中采取了任课教师回避的机制,任课教师失去了给自己学生打分的机会,也就避免了考官在打分中出现主观情感色彩偏重、打分不公平的现象。终结性考核所反馈的结果极大程度上反映了学生的真实学习情况,能促使学生发现自身的不足,在今后的学习中不断改进与调整,也可以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养成自主学习与实践的意识。

注重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

在期末终结性考核时,按照“N+1”考核模式要求,监考教师要检查学生专业笔记的记录情况,并根据学生记录的内容随机进行抽问,其目的是考查学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及运用情况,以达到学以致用、举一反三的效果,这对培养学生的主动思考及创新性思维十分有利。

“N+1”考试模式符合我国素质教育的理念

“N+1”考试模式将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的优点相结合,可以有效缓解学生期末考试的压力,让学生有更加充足的精力应对每一个过程性考核的环节,这有利于挖掘学生的学习潜能,让所有学生都能从教学评价中得到新的动力,同时也符合我国素质教育的基本理念。

综上所述,结合本校音乐学专业声乐演唱课程的考核实践,构建适用于民办高校《声乐演唱》课程的“N+1”考核模式及评价体系,对于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学习积极性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持续提高民办高校教学质量,达到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目标具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支慧.论高校声乐演唱教学中民族音乐的运用——以雷佳声乐演唱艺术分析为例[J].艺术教育,2021(12):63-66.

[2]李文坦.声乐演唱中综合音乐素质的培养探究[J].大观(论坛),2021(11):41-42.

【基金項目】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课题《民办高校声乐课堂教学模式及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创新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MBXH20YB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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