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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图书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与保护

2022-03-21刘娉婷

河南图书馆学刊 2022年2期
关键词: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作者简介:刘娉婷(1988— ),福建省图书馆助理馆员。

摘 要:文章从宣传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要性入手,介绍了福建省图书馆通过依托丰富的古籍资源充实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内容、联合社会各界力量举办各类宣传展示活动、建设丰富的数字资源库等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宣传与保护,提出了通过加强与文化事业机构的合作、创新文创产品、利用新媒体助力宣传与推广、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等方式,以期增强大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了解,引导大众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图分类号:G2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88(2022)02-0082-04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福建省图书馆;宣传;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于农耕时期,积淀了古老的文化传统、社会意识和民族情感,成为创建、传承本民族哲学、宗教、文化、科学实践和民族精神的载体。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能千百年流传至今,在于其在传承中不断演变出来的多种社会功用[1]。2005年,韩国的“江陵端午祭”申遗成功,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引发国人热议。虽然韩国在申报“端午祭”的文本中提到“端午节原本是中国的节日,传到韩国已经有1,500多年了”,肯定了端午节源于中国,但暴露出我国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意识薄弱,同时也让大众更加认识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要性。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2]。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更好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将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意在传播中华文明、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导和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保护工作。2011年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并于当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明确规定:“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3]2019年3月,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并于当年6月1日起施行[4]。202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对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等提出了明确要求[5]。作为大众学习交流的公共场所,我国公共圖书馆承担着向社会传播中华文化的责任,其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也是公共图书馆的一项重要工作。

1 福建省图书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与保护

1.1 依托丰富的古籍资源,充实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内容

200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在“十一五”期间大力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2007年9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福建省古籍保护中心”,地点设在福建省图书馆,负责全省古籍普查登记和培训等工作。截至目前,福建省图书馆拥有古籍特藏文献30万册/件、善本近30,000册/件,其中98部古籍先后入选第一至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6]。古籍是传统文化的载体,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是记忆和口头传承的艺术或技能,二者往往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7]。福建省图书馆结合丰富的古籍资源,以“文化遗产日”、传统节日为切入口,举办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讲座和咨询服务等活动,广泛调动了全社会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大限度的宣传和推广就是最好的保护,随着活动的开展和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逐步深入人心,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常态化、持续性、系统性地传承、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图书馆对人类文化传承的使命担当。

1.2 联合社会各界力量,举办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

1.2.1 展览。福建省图书馆面向公众举办各类古籍保护成果展,一方面能让民众了解古籍基本知识,另一方面能让民众意识到保护古籍、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性,如:2014年举办福建省古籍保护成果展和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出版物成果展;2015年组织省内各级图书馆同步举办“我与中华古籍”摄影大赛优秀摄影作品成果展暨古籍“复活记”摄影展,内容为当年的优秀摄影作品、“古籍背后的故事”、古籍保护知识及成果、古籍的现代功用等;与腾讯大闽网联合主办“老手艺的网络新生”——腾讯大闽网《守艺》栏目线下摄影展,以图文形式展出围绕17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拍摄的100多幅代表性照片,展现了福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神韵;2016年承办“创客@图书馆——‘我与中华古籍’创客大赛”优秀作品展,不仅在全省设立40个巡展站点,还在福州市海峡会展中心举办展览,吸引了海峡两岸众多观展者的目光;2019年举办馆藏珍贵古籍“晒宝”活动,现场抄写《永乐大典》和《四库全书》经典古籍书叶(复制件)。

1.2.2 专题讲座。福建省图书馆邀请古籍保护专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高校教师等专业人士举办传统文化等系列讲座,面向民众讲授古籍知识,如:2014年的“古籍阅读,从小众走向大众”讲座以古籍的定义和古籍的历史为主题,启发馆员对古籍如何走向大众这一问题进行思考,并指导馆员掌握阅读古籍的方法。2016年,国图公开课策划“传统艺术公开课”系列课程,邀请10家省级公共图书馆共同参与录制,内容涉及我国各民族与各文化区域的主要艺术种类。福建省图书馆参与了该项目,以福建南音为选题策划与录制了“千古绝唱——解密世界‘非遗’福建南音”,力求突出福建文化特色,在课程中展现传统艺术变迁。

1.2.3 体验。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加强,宣传效果日益凸显,福建省图书馆积极寻找合作单位,结合中华传统节日,开展富有特色的节庆文化活动,采用多元化的宣传方式,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加深大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了解,在举办讲座的同时还辅以体验活动。2021年,福建省图书馆面向儿童举办了7场“读赏非遗二十四节气系列”阅读推广活动,通过绘本故事表演、童谣手势舞、动动小手等体验活动,强化了儿童对二十四节气知识的了解;在正谊书院举办了多场非物质文化遗产讲座及体验活动,如“读朱子·赏非遗——古籍制作、修复、传拓体验活动”,结合朱子文化,通过古籍修复技艺展示、线装书制作体验、雕版印刷体验等环节,让读者近距离感受“我在书院修文物”的乐趣;“庆端午·迎世遗——听琴品茗赏文化体验活动”通过古琴艺术欣赏、茶道表演与传统手工制作等方式,让读者在书香古厝中读赏非物质文化遗产。

1.3 建设数字资源库,利用媒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2002年,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启动。从2007年始,福建省图书馆将建设重点放在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上,建设大型数字资源库——“福建文化记忆”。其中,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数据库涵盖福建的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美术、传统医药、传统戏剧、传统手工技艺、曲艺、杂技、竞技与民俗;拍摄专题纪录片,如《福建文化记忆·茶文化》《福建文化记忆·丝路百工》等;设立三坊七巷单元,包括图文介绍、相关文章、文献书目;上传电子书,如《妈祖信俗》《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寿山石文化》《八闽古村落闽台宗祠文化》《福建工艺美术》《船政文化》《畲族文化》等;寻访老艺人,通过15集大型电视专题片,讲述福建艺人的传统手艺,如傩舞、土陶、纸扎面塑、莆仙戏等,让社会大众了解民间技艺的传承,感受民间艺人的工匠精神。在2019年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福建主会场启动仪式上,福建省图书馆将十余年建设成果“福建文化记忆”资源授权新华网福建频道、“学习强国”福建分平台等7家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媒体平台使用,秉持资源共建共享理念,进一步宣传推广福建文化,拓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路径,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实践的影响力。2021年7月,福建省图书馆借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在福州举办之机,在《福建新闻联播》节目展播“福建文化记忆”专题资源,意在向社会大众宣传福建文化,邀请社会各界加入福建文化资源建设队伍,让文化遗产“活”起来,提升人民的文化获得感。

2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与保护的启示

2.1 加强与文化事业机构的合作

图书馆、文化艺术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和学校都是文化教育事业机构,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上发挥着各自的作用。每年的“文化遗产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福建省图书馆都与各级公共图书馆联合开展,却较少与其他文化教育事业机构合作。今后,福建省图书馆应加强与学校的合作。

2.1.1 加强与高校图书馆的合作。目前,高校图书馆参与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和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资料库、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数据库为主[8]。福建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中心设在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8年,福州大学依托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9]。虽然福建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中心的高校越来越多,但这些高校把主要精力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并没有对高校师生进行广泛宣传。与高校图书馆相比,公共图书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方面经验丰富,但在深入研究及挖掘方面存在不足,在资金及人才方面也不具备优势。因此,公共图书馆与高校图书馆联合宣传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既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又能相互借鉴、相互促进。高校师生是一个十分庞大的受众群体,他们思想活跃,极具创造力。因此,公共图书馆把各项宣传活动延伸到高校,并及时做好意见反馈,搭建与大学生交流的平台,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深远意义。

2.1.2 加强与中小学校图书馆的合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指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国民教育体系,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识教育读本。在中小学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课程,鼓励建设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特色中小学传承基地。”[10]福建省图书馆与中小学校图书馆的合作应主要以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提高中小学生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兴趣为主,以丰富多彩的动手活动为辅,让中小学生从小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爱上非物质文化遗产;组织中小学生到图书馆看展览、听讲座、体验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培训,广泛开展社会实践和研学活动,组织学生参观书院、历史文化景点等。福建省图书馆还可走进中小学校,面向中小学校图书馆馆员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专题讲座,介绍图书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与保护方面的措施与成效,向中小学校图书馆馆员传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知识,帮助中小学校培养一批热心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教育的馆员队伍,加强中小学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教育。

2.2 树立创新意识

福建省图书馆应在学习借鉴成功案例的基础上创新文创产品的开发模式,例如:由故宫博物院和北京电视台出品、华传文化联合出品、春田影视制作的大型文化季播节目《上新了·故宫》,由影视明星担任故宫文创新品开发员,打破了大众对故宫的刻板印象,让故宫“零距离”走进公众视野,开发承载故宫故事的文创产品,打造了“创新”与“故宫”相结合的制作模式。虽然福建省图书馆近年来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及财力拍摄制作“福建文化记忆”,并进行广泛宣传,但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普及效果。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于群众,必然需要群众共同保护[11]。福建省圖书馆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创作出一批文创产品,如“闽南文化”系列、茶文创系列,但产品局限于书签、抱枕套、书袋、冰箱贴、明信片、挂件等较常见的小物件,产生的影响力有限。因此,福建省图书馆可邀请全国图书馆工作者、古籍保护工作者、专业艺术院系、创客团队、专业设计人员、相关单位及社会大众根据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设计文创产品,打造创新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结合的模式,加强本土文化建设,响应习总书记“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的号召,最大限度地满足民众的多元化需求;把制作出的文创产品在人流量较多的景点陈列、销售,或免费发给到馆参加活动的读者,提升图书馆的人文内涵,进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保护提供资金保障。

2.3 利用新媒体助力宣传与推广

图书馆可利用“两微一端”拓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渠道,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传播速度。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非遗购物节”“非遗音乐周”等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延伸到线上成为“网红”。2021年5月,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提出,要利用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培育一批“网红”品牌[12]。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核心的活态传承,因此,图书馆应综合考量社会文化教育机构、传承人和公众的特点,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注入更活跃的生命力。虽然短视频、直播等方式能够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听得见”“摸得着”“带得走”,但数字媒介也具有一定局限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既需要保护传统技艺,也需要不断拓宽传播渠道。

2.4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明确规定: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保护机构等,应当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研究、学术交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宣传、展示[13]。图书馆承担着保护、传播优秀传统文化的职责,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有助于拓宽图书馆学的研究领域,提升其学科地位。图书馆可通过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方式,记录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促使其融入现代生活,为社会所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奠定基础;鼓励馆员,特别是年轻馆员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工作,支持馆员向高校、研究机构专家学习,提高他们的理论研究水平;举办相关学术会议,加强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学习,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成果的宣传、展示活动。

3 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与保护工作绝不仅仅是政府、保护单位和图书馆的责任,还是社会大众共同努力的目标。宣传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方允璋.图书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D].武汉:武汉大学,2005.

[2][5][10]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EB/OL].[2021-12-16].http://www.gov.cn/zhengce/2021-08/12/content_5630974.htm.

[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EB/OL].[2021-12-16].http://www.gov.cn/flfg/2011-02/25/content_1857449.htm.

[4] 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EB/OL].[2021-12-16].http://www.fujian.gov.cn/xw/fjyw/201904/t20190409_4846529.htm.

[6] 福建省圖书馆8部古籍入选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EB/OL].[2021-12-16].http://www.fjlib.net/zt/gjbh/dtxw/202011/t20201103_445099.htm.

[7] 程毅中.读文学古籍如何结合“非遗”传承[J].古典文学知识,2018(5):31-33.

[8] 赵林英.高校图书馆参与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与对策研究[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1(31):63-65.

[9] 福州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一览表[EB/OL].[2021-12-16].http://skc.fzu.edu.cn/html/skjg/1.html.

[11] 杨咏,王子朝.浅析非遗博物馆文创产品的开发策略[J].艺术与设计(理论),2018(3):93-95.

[12]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通知[EB/OL].[2021-12-16].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6/09/content_5616511.htm.

(编校:孙新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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