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态视角下探讨聋人的社会适应问题
2022-03-18王紫嫣黄丽娇
王紫嫣 黄丽娇
(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辽宁大连 116029)
社会适应是指个体逐步接受现存社会的生活方式、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过程[1]。社会适应贯穿人的一生,我们身处社会中,每一个人都需要去学习和适应社会生活。聋人也一样,聋人要真正融入社会,要取得社会成员的资格,就必须接受社会化的洗礼[2]。每个人在社会适应过程中都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而聋人由于自身生理、心理和行为表现的独特性,更加体现了他们社会适应过程的不易,所以聋人在社会适应中面临着更多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聋人的社会适应问题逐渐凸显出来,如何使聋人更好地适应主流社会也就成了研究者们思考的话题。本文从社会生态系统理论的角度出发,探讨聋人社会适应问题的成因,并从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面就提高聋人社会适应能力提出相关建议。
一、社会生态系统理论概述
社会生态系统理论是由布朗芬布伦纳提出的,用以考察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交互关系的理论,它指出社会环境对于个体心理及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3]。
社会生态系统理论模型强调个体的发展嵌套于相互影响的一系列环境系统中,由内到外分为微观系统、中间系统、外层系统和宏观系统。微观系统是环境层次的最里层,指个体活动和交往的直接环境,这个环境是不断变化与发展的,随着个体的成长逐渐从家庭扩展到学校,对个体产生影响。中间系统是指个体所处的各微观系统之间的联系或相互关系,比如,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联系,如果各微观系统间保持积极联系,可能会促进个体发展,如果是非积极联系则会产生消极后果。外层系统是指个体并未生活其中却仍对其未来发展带来一定影响的系统,它包括父母工作单位、学校管理部门、邻里社区等。宏观系统是指存在于三个系统中的文化、亚文化和社会环境,实际上是一个广阔的意识形态,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个体经验知识的获得[4]。
该理论认为个体在发展过程中并非是孤立的存在,应把个体放在环境系统中加以考察,关注个体与周围环境的相互影响[5],所以探讨聋人的社会适应问题,可以把聋人生存成长的环境(如家庭、学校等)看作是一种社会性的环境系统,强调各环境系统对于聋人社会适应的重要性,揭示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因素对聋人社会适应的重要影响。
二、聋人社会适应存在的问题
本文中的“社会适应”是指聋人适应主流社会的过程。当前,我国有很多研究者阐述了聋人在适应主流社会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张宁生教授认为,聋童在社会认知、社会态度、社会动机和社会交往能力上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比如,聋童社会认知发展较慢,一般儿童在3岁左右自我意识就已经建立,但聋童由于听觉受损,进入学校后真正的自我意识才开始形成;易产生消极的社会态度,有些聋生会用“丑、笨”来形容自己;学习动机与成就动机较低;聋健交流能力有待提高等[1]。肖阳梅从社会适应心理发展的角度出发,指出聋生的社会情感比较外露易变,容易冲动[2]。成彦针对聋人大学毕业生的社会适应进行质性研究,指出聋人大学生毕业后求职之路比较艰辛,在日常生活中他们渴望融入主流社会但很少受到重视,与社区邻里的交流也比较少等[6]。陈海林、许昆仑把走上社会的聋人归为这几个类型:幸福滋润型、埋头苦干型、贪图享乐型和违法犯罪型,贪图享乐型表现为不愿吃苦,整天吃喝玩乐,游离于社会的边缘;违法犯罪型常见的是传销犯罪,这两种聋人的社会适应现状不那么乐观,究其原因,更主要的还是教育的缺失[7]。由此可见,聋人在不同的年龄阶段都面临着社会适应问题,所以这些问题如何解决也需要更多的人去思考。
三、社会生态系统理论视角下的原因分析
(一)微观系统——家庭、学校的教养教育方式问题。家庭是儿童出生后接触的第一个社会环境,会对儿童社会适应产生基础性的影响。家庭条件、家长观念、家长行为及教育方式都会影响聋生的社会适应。一般来说,作为健听人的父母是无法接受自己的孩子耳聋的,大多数听人父母对孩子耳聋持负面态度,这些负面态度可能会影响到儿童,容易使他们产生自卑等心理;其次,语言的差异导致亲子沟通不畅,由于听人父母对聋童个体发展特点的知识知之甚少,受社会主流环境的影响,他们迫切希望孩子能够像听人一样通过口语进行交流,所以致力于为聋童提供好的语言和听力康复训练,但多数聋童无法有效感受有声语言,康复训练对他们来说有可能是一种折磨。
学校相当于一个雏形的社会,对聋生的社会适应发展意义重大,学校的教学、教师和同伴等都会对聋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首先,我国聋校的现行教学计划都将发展主流语言(口语和书面语)作为最主要的教学目标,但教学以口语为主、手势汉语为辅,并不符合大多数聋生语言发展的规律[8],所以会出现聋生听不懂课或看不懂手语的情况。其次,聋校教师在聋生社会化过程中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教师不仅要关注聋生的知识学习,也要关注其心理问题,但多数教师不是特殊教育背景出身,在处理聋生的情绪或心理问题时难免会遇到瓶颈,无法对聋生的社会化进行更好地指导。最后,聋生大多数时间是和聋人同伴在一起,但他们由于听力损伤获取的社会信息比较少,而学校又相对封闭,所以只局限于聋生群体之间的交流是不利于社会适应的。
(二)中间系统——家校互动问题。中间系统主要指聋生生活环境中构成的个人关系网络总和系统[6]。家庭系统和学校系统组成了对聋生社会适应影响较大的中间系统,家庭和学校之间的良性互动,对解决聋生社会适应问题具有重要作用。首先,学校对聋生社会适应的教育也是需要依托于家庭教育的,但其实聋生家长与孩子沟通较少,不了解孩子在学校存在什么问题,可能无法与学校达成有效沟通,了解学校的需求。其次,聋生的家长一般不会对自己的孩子有太大的期望,近年来,聋生多通过“单考单招”进行考学,这就减轻了他们高考的学业压力,所以家长也不会对聋生的学习有过高的要求,进而对学校教育也不会提出具体的要求。在家庭与学校的双向互动中,无论缺少哪一方的支持,都可能对聋生的社会适应产生不好的影响。
(三)外层系统——社会支持问题。与聋人相关的外层系统主要包括社会组织服务、法律政策的落实及实施力度和信息无障碍建设等等。国家针对残疾人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都是为了保障其合法权益,但一些法律法规尚无完备的配套措施,只表现为法律条文上的平等,聋人难以实现真正的享有权利。社会组织比如残联组织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有研究表明,残联较少去接触聋人基层生活,不了解聋人的真正诉求,对聋人就业没能提供实际的帮助[6]。2012年,随着《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颁布,国家越来越重视无障碍环境的建设,但目前社会上对聋人无障碍信息建设还是有待完善的,比如,电视新闻中手语翻译人员专业化程度不够,难以实现手势汉语与自然手语之间的合理转换[9]。这些外层因素虽说没有对聋人产生很直接的影响,但也是聋人社会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
(四)宏观系统——医学康复观的影响。宏观系统是指聋生所处的贯穿于上述三种系统而形成的文化、亚文化和社会环境。聋人群体由于生理差异造成与有声世界的隔离,正因为这种隔离使他们形成了聋人社会,进而形成聋人文化[8]。当前,我国对“聋”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是临床医学角度的理解,一种是社会文化角度的理解。从医学角度看,聋人必须通过口语来与他人交流,最终完全融入主流社会;从文化角度来看,聋人和健听人之间的差别只是文化和语言上的差异,他们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生理特点的生活方式[1]。但社会上大部分人还是认同前者的观点,对聋人处于一种怜悯或排斥的姿态,形成对聋人的一种刻板印象。所以无论聋人最终口语能力如何,社会都无法真正地接纳他们。
四、建议
(一)转变家庭教养方式。家庭教养主要靠父母,而父母的教育素养需要通过学习来提高。首先,家长要能够接受自己孩子耳聋的事实,不要把自己的负面情绪传染给孩子;家长需要主动去了解和关注聋及聋人文化的相关知识,可以参加一些聋人活动,创造自己孩子与聋人接触的条件,对于聋的认识要保持一种理性的态度。
其次,家长要重视亲职教育的作用。当前,多数家长的教育经验与能力不足,更何况是有特殊需要的家庭,更需要接受专业的、系统的亲职教育,这样有助于提升聋生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使自身素质得到提升和完善;也能够帮助家长了解聋童的身心发展规律,掌握合适的教育方法与沟通技巧,为聋童未来的社会适应打基础。
(二)优化学校教育方式。开设双语双文化教育的课程。双语是指自然手语和主流语言(书面语和口语)。双文化教育是指聋生在学习主流文化的同时也要了解聋文化。这要求学校不仅要教授主流文化所包含的内容,也要教授聋人文化的内容,使聋生了解自己的生理、心理和行为特点,在适应主流社会中能够正视自己的聋人身份,有助于其在高等教育阶段及未来生活的社会适应。
开设专门的社会适应教育课程。聋生相对于健听生在成长的道路上遇到的困难更多,面对的社会适应也更加困难。因此除了学习普校课程外,还应为其开设社会适应方面的相关课程,开展相应的心理或实践活动,比如,“社交技巧课”“社会实践课”,帮助聋生了解听人社会的社交规则,带领聋生实地体验听人社会的交往。
培养新时代特教教师。学校应重视教师的职前培训与在职教育,以期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入职前可以对教师进行问卷调查,以了解其对聋及聋教育的认知水平,进而对将入职的教师进行培训;学校可以尽力为在职的教师创造一些学术交流的机会,教师可以分享自己在教学或与聋生交流中遇到的问题或想法,以期能切实帮助到聋生的学习及社会化;学校可以招聘一定比例的聋人教师,相对于普通教师来说,聋人教师更能够了解聋生的心理活动及行为特点,能够对聋生的社会适应提供一些现实的帮助。
(三)完善社会支持系统。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学校可以采用智能化的教学设备,在一些紧急疏散系统声音报警的基础上增加视觉报警等;政府尽力创造条件为聋人提供图画和文字提示等信息交流服务,加大对手语翻译教育的投入,重视对电视新闻手语翻译任职资格的考察。
完善相关部门支持系统。一些社会组织在社会与残疾人之间起着中介、桥梁的作用,所以残联组织或社区组织应该深入聋人基层,了解聋人的真正诉求,在聋人与社会之间搭建一个桥梁。比如,社区可以配备懂手语和沟通技巧的工作人员,设置聋人活动场所等;残联可以为聋人建立档案,掌握其基本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援助。
完善法律政策,加大监管力度与宣传力度。要以新型公民社会福利权观念立法,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政策,加大对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执行残疾人相关法律的监管力度[6]。另外,还需要法律工作人员开展相关的法制宣传活动,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使大家认识到残疾人享有和健全人同样的权利,从法律的层面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10]。
(四)接纳认同聋文化的存在。国外的研究者比较普遍的认识到了从社会文化角度来理解“聋”的重要性[1]。从社会文化的角度来看,无论聋人最终的口语如何,都具有与健听人相同的机会,他们的价值和尊严被认可,进而帮助聋人形成积极的身份认同,能够轻松表达自己的想法与情感,并建立与他人密切的情感联系,能够适应主流社会的生活。所以聋人的语言及文化需要得到更广泛的认同与接纳。
聋人作为特殊人群中生活参与能力较高、社会意识较完善的群体,他们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虽然他们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化,但实际上也是在主流社会中生活和发展的,他们不可能不受主流社会文化的影响或脱离主流社会而生活。所以为了使聋人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家庭、学校、社会三方应该团结一致,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