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区留守儿童家校合作问题及对策
——基于山东省Z市S区的调查
2022-03-17郝然然
郝然然,柳 颖
(齐齐哈尔大学 教师教育学院,黑龙江 齐齐哈尔 161006)
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家校合作对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起着重要作用。然而,由于留守儿童父母一方或双方在家庭教育中的缺位,使得留守儿童由隔代监护人照料,而隔代教育又有诸多不尽如人意处,使得部分留守儿童出现心理问题。由于监护不力,九年义务教育难以保证,学习受到影响。家校合作意识薄弱,共育意识不强,家庭教育弱化,导致家庭和学校信息沟通不畅,矛盾频发。如何突破困境成为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议题。
一、概念界定
(一)农村留守儿童
农村留守儿童指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父母一方或双方为生计在非本地工作6个月以上,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留在本地,由(外)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照看的儿童。本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25%的留守儿童是父母一方外出,43%的留守儿童是父母同时外出。留守儿童中的79%由隔代监护人抚养,13%被托付给亲戚、朋友,8%为不确定或无人监护。
(二)家校合作
家校合作是指为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家庭和学校两个教育责任主体应相互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对学生的教育工作。家长应积极主动参与学校教育及管理工作,学校也应对家庭教育作出帮助和指导,加强家庭和学校双方力量,形成教育合力,引导学生积极健康成长。
二、家校合作的理论基础
(一)社会资本理论
科尔曼在宗教学校和公立学校的比较研究中发现,宗教学校的辍学率远远低于公立学校的辍学率,分析原因发现,宗教学校的学生来自各个阶层,他们积极参加学校的宗教活动,从而促进了自身学习的积极性。另外,学生家长参加宗教活动的行为也影响孩子的表现,并认为这来自于社群归属感,是宗教学校内的社会资本。而科尔曼的社会资本理论认为,孩子和家长之间的亲密关系,是由学校和家庭之间的结构产生影响的,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社会资本[1]。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孩子与父母相处时间较少,导致孩子与父母之间的亲密关系较为疏远,家庭结构的不完整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留守儿童的辍学率较高,在校表现不尽如人意。
(二)重叠影响阈理论
美国学者爱普斯坦等人在主持研究家长与社区项目时,通过对美国中小学校、家庭、社区关系进行深入调查与研究后,认为:“家庭、学校和社区这三个场所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儿童发展产生了重叠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对儿童发展的作用是同时发生的,并且是基于生态系统理论和科尔曼的“社会资本”理论发展起来的[2]。爱普斯坦认为学校、家庭和社区之间成为亲密的伙伴关系,对教育孩子承担着共同的任务和目标,这三个场所进行高质量的互动,学生能从中感受到关怀,获取重要的学习信息,这样学校、家庭和社区就会对孩子产生重叠影响。重叠影响阈理论作为对学校、家庭与社区关系解释的理论基础具有其独特的观点[3]。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应来自学校、家庭、社会三方的力量,学校、家庭和社会各司其职形成教育合力,共同对留守儿童施加影响,使留守儿童从中感受到关怀,促进良好品格的形成,以积极乐观的态度学习和生活。
三、S区农村留守儿童家校合作调查及问题分析
山东省Z市S区大部分家庭父母外出打工谋生,将未成年的子女留在家乡。通过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对山东省Z市S区农村留守儿童家校合作情况进行调研,在全面分析农村留守儿童家校合作现状的基础上,探究农村地区家校合作存在的问题,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有建设性的建议,从而促进农村地区留守儿童的健康发展。本次问卷针对山东省Z市S区农村小学,调查对象为一至六年级的学生。共发放500分问卷,回收458份,其中有效问卷404份。
(一)学校方面
1.家校合作的形式单一,且流于形式
家校合作形式的制定学校起主导作用。通过教师访谈了解到:首先,家访是农村小学家校合作的主要形式,学校每周安排2—3名教师到特困生家里对学生情况进行摸底,并留有照片进行记录,家访的对象往往是特困生家庭或者智力有障碍学生,家访很难照顾到所有学生,接触到的监护人往往是孩子的(外)祖父母,常年在外的父母很难接触到。其次,学校每学期在期中考试之后举办一次家长会,参会的人数不及班级人数的三分之一,并且参会的大多是孩子的(外)祖父母。孩子对家长会很期待,但是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并没有很重视家长会,一方面是因为家中的农活太忙没时间参加,另一方面年纪大的隔代监护人认为自己没文化不想参加。再次,每个班级都建立了微信群,群内沟通呈现单向化,微信群大部分的作用是教师转发学校通知。另外,家长对家校合作形式的了解也过于单一。问卷结果显示,家长对家校合作形式的了解,家访、微信群、家长会这三种方式的比例分别占15%、44%、22%,而专家讲座、家长开放日这两种方式的比例分别占11%、8%。这说明家访、微信群、家长会这三种形式是家长亲身参与体验过的,专家讲座、家长开放日参与的较少。
2.家校合作制度不健全
切合实际的制度是约束、监督人们行为的一种方式,学校制定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家校合作制度能够支撑家校合作有效运行。S区农村小学能够认识到家庭、社区教育的重要性,也很清楚留守儿童家校合作存在的问题,但学校认为要办好教育是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于是在很多方面学校存在惰性,如在教育经费筹措上,学校单单只依靠政府拨款[4]。虽然办学经费得到了社区、企事业单位的资助,但是从整体上看是远远不够的。没有制度的制约,教师在家校合作工作上存在惰性。如:家访只是走过场,家访记录过于形式化;在对待家长和教师之间的关系上有些教师存在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另外,学校的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导致家长很难行使自身权力参与学校管理。
(二)家庭方面
1.家庭教育弱化,共育意识不强
苏霍姆林斯基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在孩子的教育中,尤其是启蒙教育阶段,父母的参与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它承担着孩子成长过程中心智培养、品格建立、情商培养等重要的作用[5]。农村地区家长教育观念落后,不少家长仍然存在“自己只要管好孩子的衣食住行,教育问题由学校负责就行了”的思想,忽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调查显示,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占43%,父母一方在外地工作的占25%,家长长期在外地打工,导致家庭教育缺失,留守儿童的教育只能由其他监护人负责。据统计,孩子的学习主要由(外)祖父母监督的占48%,由父母监督的占33%。隔代监护人年事已高,文化素质较低,基本没有能力辅导和监督孩子的学习。
2.父母配合程度低,共育能力受限
父母学历的高低决定对孩子教育的重视程度。一般情况下,家长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就越能积极主动与学校相互配合;相反,家长的受教育程度越低,对参与学校事务的自信心就越不足,很难参与学校管理,会导致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之间配合出现障碍。调查显示,家长为小学和初中学历的分别占40%和43%,而本科及以上的为0,因此低学历水平是留守儿童父母的典型特征。低文化水平使家长在教师面前产生自卑感,不知如何和教师沟通,往往在家校共育方面家长处于被动状态。留守儿童父母与教师联系的频率调查显示,二者偶尔联系位居第一,高达52%。低学历水平也导致家长缺乏正确的教育观,不少父母还存在落后的教育观念,认为学生在校就是学校的事情,应完全由教师负责,对家庭教育重视不够。教师与家长之间沟通也存在明显的障碍:一方面,由于父母不在家,教师只能与学生隔代监护人沟通,受文化水平、教育观念和对智能设备认知的影响,教师和隔代监护人之间存在很大的鸿沟。另一方面,受农村地区经济水平的影响,家长忙于生计,无暇顾及学生的学习,更无暇顾及与教师的沟通。
(三)教师方面
1.教师对自身责任认识不清,缺乏执行力
教师在家校合作中起着桥梁的作用,对待工作的尽职尽责不仅体现了教师的基本素质,也会对家长产生积极影响。调查发现,在农村小学中由于师资匮乏,许多教师身兼数,职工作繁忙,而且多数教师年龄偏大,教师的职业倦怠问题严重。数据显示S区小学教师总人数为13人,年龄在40岁以上的为7人,30—40岁的为4人,20—30岁的为2人。年龄稍大的教师把大部分精力放在学生学习上,几乎不会分出精力关注家校合作的事情,并不认为家校合作是本职工作,往往把它当作临时附加的任务,降低自我要求,缺乏责任感。
2.沟通内容单一,家庭教育指导效果不佳
在素质教育的背景下,教师和家长应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家校合作的过程中,教师和家长沟通的主题不仅仅围绕学生成绩,还要关注学生心理、道德、行为等方面的问题。受升学压力影响,农村地区家长和教师对学生成绩的重视程度仍然很高。教师和家长沟通提及最多的问题是学生的学习成绩。调查显示,在家校合作中教师提及学习成绩的占53%,占比最高。教师传统的教育观念在农村学校仍然根深蒂固,加之学校有关指导家长树立正确家庭教育观念的活动开展得较少,教师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不到位,效果甚微。调查显示,在家庭教育指导效果方面,家长认为指导效果一般的占52%,效果非常好的仅占10%。
四、农村留守儿童家校合作对策
(一)创新家校合作形式,建立家校合作制度
学校应深入了解家校合作内涵,致力于打破家校合作的常规界限,更广泛地服务于农村留守儿童,创新家校合作的形式,成立以家长为主要学习主体的线上家长学校,通过网络平台向家长宣传国内外先进的家教经验,以提升家庭教育的效果。学校可通过区内教育部门协助,调动全区资源,定期邀请区内优秀教师开展网络家庭教育宣讲。名师网络讲座应渗透家校合作的重要性、家校合作的方法、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让外出务工父母从思想上感悟到父母的陪伴对儿童成长的重要性,从行动上推动家校合作的发展。学校要调动社会力量,开展志愿服务。比如通过农村贫困地区教育基金会资助、企业捐助等方式,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为留守儿童创建良好的学习环境;招募大学生志愿者下乡支教,加强师资力量,提高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建立家校合作制度。首先,各学校要为家校合作制定长期规划,建立家校共育制度,用制度规范家校合作工作的开展。其次,强化全体教师家校合作意识。农村留守儿童缺乏父母的关爱,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对留守儿童付出更多的爱,要携手家长共同关注留守儿童成长,营造和谐的家校合作氛围,让家校合作为留守儿童的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再次,要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建立家校合作监督机制。将家校合作成果作为评估教师工作的一项指标,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家校合作监督员,主要负责评估教师家校合作工作成果,汇总家校合作工作记录,依据教师工作成果评优评先。
(二)转变家长教育观念,提升家长教育能力
家长作为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家校合作的另一方,要从思想上让他们正确认识到家校共育的重要性。首先,学校应选择在家校合作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家长作为典范,通过网络家长学校向家长分享家校共育的正确方法和实际做法,以启迪其他家长产生共鸣,反思自己在家庭教育中责任的缺失,体会到家校共育对孩子成长的重要作用。其次,集社会、政府的力量,对留守儿童成长进行追踪,对就读重点高中、考上大学的进行奖励,通过奖励提高家长对孩子教育的重视程度。
提升家长教育孩子的能力,一方面家长要正确看待与教师的关系,本着共同教育孩子的目的,不断提升自信心,积极主动与教师沟通交流,学习教师的教育方法,听取教师的意见和反馈,在教师的帮助下提高自身的家庭教育能力。另一方面,家长要树立不断学习的观念,利用网络学习家庭教育理论与方法。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微信群、QQ群等最便捷的学习渠道,共享家庭教育文章或视频,加强学习,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三)激发教师工作热情,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
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师资力量向农村地区倾斜,缓解农村地区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以便教师有更多精力开展家校合作。鼓励年轻教师下基层,为农村学校注入活力,用年轻教师的新想法、新观念引领家校合作。学校要定期开展家校合作活动,从活动中使教师明确自身责任,树立正确的职业观。
留守儿童教育面临着家长没时间教,没能力教的问题,而教师面临着没时间指导家长家庭教育的问题。为促进家校合作工作持续开展,提倡农村各学校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全体教师轮班担任,主要负责对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重点倾向于问题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为提升教师家庭教育的指导效果,学校应经常组织教师利用课余时间阅读有关家庭教育的论著,认真学习国内外家校合作的先进理念,潜心研究,撰写学习心得和体会,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教师应明确自身责任,将学习成果应用于实践,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促使家校合作取得良好效果。
五、结语
家校合作是一项长期工程,而农村地区留守儿童家校合作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只有家校双方明确自身教育责任,探究家校合作方式,拓宽家校合作渠道,提升留守儿童父母教育能力,才能使家校合作取得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