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心理视域下少数民族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研究
2022-03-17马晓彤
马晓彤
(西安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西安 710600)
“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1],“各族人民亲如一家,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定要实现的根本保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1]。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主线的讲话使我们深刻认识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极其重要性,同时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离不开中华56个民族的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少数民族大学生作为少数民族中的知识分子,是未来少数民族各地区、各行业的中坚力量,是少数民族人民群众思想和意识形态的领导者。因此,必须铸牢少数民族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其少数民族思想领导者的作用,带领少数民族群众树立正确的民族观与国家观,共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关注少数民族大学生的个体心理特征,采取针对性措施帮助他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职责和使命。
一、在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的对立统一中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
将民族一词作广义与狭义的理解,可以产生对民族意识的不同理解。作狭义理解时,民族意指我国少数民族,民族意识理解为我国各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作广义理解时,民族意指种族共同体,如中华民族,民族意识所指范围也相应扩大,指整个中华民族的共同意识。
对民族一词作狭义理解时,张世富教授将民族意识定义为“人们对自己归属于某个民族共同体的认识,亦即认同,是具有民族特点的各种心理和观念的总和,民族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应,而民族的社会存在主要指民族生活环境,民族存在和发展的客观条件、现实状况,以及民族的特征与历史传统等,由此构成的民族心理主要包括民族认同和民族归属、民族共同心理和民族情感,民族自尊、平等、自卑、歧视,以及关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的环境、条件和出路的认识等内容。”[2]
对民族一词作广义理解时,亦可将其称为国家意识,国家意识就是“人们对自己国家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即一个人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心理上认为国家是自己的国家,是自己生活所依恃的国家,同时明确地意识到自己是该国的一分子”[3]。中华民族是56个民族的统称,中华民族共同体与各民族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即我国56个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以及由此产生的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各方面认同的情感与态度,对全国人民患难与共的命运共同体认同的情感与态度。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的有机统一。事物的客观本质就是事物内部以及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提出:“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4]在对立统一规律下分析民族意识和国家意识的关系,既有助于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涵,同时对解决少数民族大学生心中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的矛盾有重要意义。
1.两者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展的内在动力
“矛盾是普遍的、绝对的,存在于事物发展的一切过程中,又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4]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相互斗争而又联结,组成了民族共同体意识总体,双方不断产生矛盾、解决矛盾,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发展。如果没有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的矛盾、没有解决这些矛盾的思想,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就不复存在。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的矛盾是贯穿始终的,在中华民族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持续存在,这种矛盾随着国家统一与民族融合逐渐由激烈变为温和,由外显变为内隐。矛盾的普遍性要求我们必须认识到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之间的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不能否认他们之间存在矛盾,同时也必须认识到这种矛盾是贯穿始终的,以前存在,现今存在,并且未来也将长期存在,只是随着社会发展,客观世界矛盾发生变化,历史处于新的阶段,这两者之间的矛盾也会处于新的阶段,产生新的特点。
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的矛盾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构成两者矛盾的诸多矛盾及其原因不同,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的矛盾主要体现在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民族语言与主流语言、信仰宗教与信仰马克思主义三个方面,其中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又是诸多矛盾中的主要矛盾。而产生这些矛盾的原因也不同,现代化程度、语言、宗教、族际交往等情况造成了这些矛盾。其次,不同阶段中矛盾的特殊性也不同。在中国古代,民族意识在各民族心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因为这一阶段各民族各有其领地、文化、习俗,而且生产力水平低,文化交流融合少。但是近现代以来,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文化交织相融,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在各民族心中地位差异很小,但是不能说此时民族意识消失,只是表现为内隐性特征。在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时,不仅要了解民族意识,也要了解国家意识;不仅要了解造成矛盾的各种原因,还要知道各阶段的差异。只有调查研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更好地解决矛盾。
2.两者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是影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谐与冲突的内在因素
一方面,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共处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统一体中。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的同一性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首先,在中国五千多年的历史中,各民族相互交往相互联系,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的人口分布状况,以往相互隔离的情形被打破,民族交往加深了文化的交流。同时,汉语成为各民族的通用语言加速了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各民族文化相互交融,统一成了中华文化。文化间的共通性为民族意识向国家意识的转化提供了条件。其次,在近代,各民族为中华民族救亡图存作出了极大努力,抗日战争中涌现出一批杰出的少数民族抗日英雄,如周宝中、马本斋、安顺福、乌兰夫、粟裕等。马本斋带领冀中回民支队在河北、山东一带进行抗日活动;乌兰夫带领蒙古族人民进行抗日武装活动,打响了内蒙古蒙古民族武装抗日第一枪。在抗日战争中,少数民族人民群众为中华民族救亡图存奉献了自己最大的力量,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这一共同抗日的历史促成各民族命运共同体的形成。再次,在新中国成立后,少数民族人民群众也同汉族一起接受教育,在受教育过程中,思想政治教育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促进了民族政治社会化的发展。民族政治社会化指少数民族在接受政治学习、参与社会实践后,接受并认同党的政治态度、政治信念、政治准则和政治价值观,并在实际生活中遵守、践行的过程。这一过程促进了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的整合。矛盾的同一性还体现为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陈理与祁进玉调查研究显示,“少数民族的民族认同感高于汉族青年,而汉族青年的国家认同感略高于少数民族青年”[5],从民族意识占据主导地位到现在的良好共生,已经体现出矛盾双方转化的趋势。
另一方面,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相互排斥、相互分离。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作为两种相矛盾着的事物,它们之间必然存在着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倾向与趋势,两者的力量相互竞争,此消彼长。在几千年的竞争中,国家意识在少数民族心中逐渐与民族意识趋平,两者处于和谐状态,此时的斗争形式是非对抗性形式。但是这种和谐状态并不一定保持不变,双方的力量对比一旦受外界条件的刺激和影响发生改变,就会向两个方面发展:一是如果受到西方的影响与蛊惑,狭隘的民族意识抬头,国家意识处于弱势,国家就面临分裂的危险;二是如果国家采取同化政策,想用国家意识逐渐取代民族意识,又会面临另一种危险,即少数民族意识到压迫与同化,自发地进行反抗,民族矛盾加深,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剧。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处于和谐状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会处于稳定状态,不至分崩瓦解。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的对立统一关系为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了要求:以尊重少数民族民族意识、谋求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的统一为原则,探寻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与途径,提高少数民族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时效性与针对性。
二、加强少数民族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重要意义
对个人来说,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可以帮助少数民族大学生实现知行统一。青少年时期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阶段,少数民族大学生在出生后受到家庭、环境、教育、文化、习俗、宗教、语言、个体心理等多重因素影响,形成了具有本民族烙印的独特的民族意识。在基础教育阶段,要求学生必须掌握政治课中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哲学、科学社会主义的内容,政治课较好地发挥了意识形态的灌输功能,外加此时学生处于同一民族成员构成的相对封闭环境中,生活和谐稳定,在个体心里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处于和谐状态。进入大学后,原本相对封闭的由同一民族人群构成的生活圈层被打破,他们要面对的是与自己所处的封闭环境大不相同的多元环境,一旦出现语言不通、习俗不同、信仰冲突、消费水平差异、文化差异等情况,就容易产生自卑、社会不公平、受到歧视等感受,个体心理失衡,此时如果不对少数民族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很容易造成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割裂,很容易受到西方思潮的渗透与影响,进而陷入狭隘民族主义的怪圈。思想是行为的先导,个体心理的失衡容易引发一系列负面行为,这种心理失衡如果不能及时疏导和解决,会严重影响少数民族大学生生活与心理健康。大学生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群,这种失衡不会表现为直接的暴力行为,而是体现在生活、学习中的“不合群”,最直接的表现为:孤僻、不愿意与班级同学交流,身边的其他民族朋友较少,只愿意与本民族学生交流,生活学习的圈层局限于本民族学生内部,对其他民族同学冷漠、甚至敌视。所以,必须加强少数民族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加强对个体心理的重视与关怀,让少数民族大学生形成正确的民族观与国家观,促进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相协调。
对社会来说,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可以促进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心理失衡从短期看会影响个人生活与心理健康,从长期看会影响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这种失衡在工作后表现为重视个人及本民族利益,一旦受到西方民族分裂势力的挑唆,极易作出危害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行为。西方民族分裂势力从未放弃对我国少数民族进行挑唆和干预,他们打着民族、宗教的幌子,煽动民族仇恨,挑起暴动骚乱,制造社会恐慌,以期达到破坏我国社会稳定、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少数民族大学生是这种分裂活动的重要目标,心理失衡会为其找到心理突破口创造条件。心理失衡状态下的少数民族大学生一旦与这些势力产生联系,很容易受到蛊惑而作出危害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行为。加强少数民族大学生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提高他们的爱国意识、认清西方民族分裂势力的阴谋、自觉抵制西方分裂势力的挑唆与蛊惑具有重要作用。
对国家来说,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可以促进国家统一和中国梦的实现。我国长期坚持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原则,长期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系列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制度与原则成为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对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起到了极其重大的作用,这也将是我党未来长期坚持的正确道路。民族问题是影响国家统一与发展的重要因素,加强少数民族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正是抓住了民族主体中影响力最大的这一部分群体,使其成为国家与少数民族群众之间的重要桥梁与纽带,将正确的、积极的民族观与国家观传输到少数民族群众的意识中,充分发挥党和国家意识形态传声筒的作用,促进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同时,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离不开各民族的共同努力,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抓好民族团结的基础性工作,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三、个体心理视域下少数民族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原则与途径
对少数民族大学生进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过程其实就是通过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手段,改变或调整少数民族大学生对民族与国家的认知、态度、情感等,对其输入正确的民族观与国家观内容,使其行为符合促进民族团结、国家统一要求的过程。由于个体心理影响大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接受效果、个体心理研究的结果决定教育过程中采取的方法、个体心理研究的结果决定教育过程遵从的原则,所以遵循少数民族大学生个体心理发展规律,是对其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基础。
1.坚持理解、尊重、关怀原则,为少数民族大学生接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创设积极情感体验
理解并尊重少数民族大学生的信仰、习俗、习惯是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前提和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2001年修正)》第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信仰、习俗、习惯、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等一经形成便极难改变,这些要素、尤其是习俗和信仰,不是区分文明与野蛮的标志。在教育过程中如果不遵从相互理解和尊重的原则,很容易引起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反感、逆反心理,这种心理一旦形成便很难消解,很可能造成学生对教育者的抵触、对教育内容的抵触,进而影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效果。尊重少数民族大学生的信仰、习俗、习惯,要求教育者在交流中要注意自己的语言、态度、行为,不能歧视少数民族学生,要以真诚的情感、真诚的态度同学生交流,接纳学生的信仰、习俗、习惯、 认知、行为、情绪、个性、态度。接纳不代表认同,正向的要加以鼓励,负面的应科学引导使其改正。同时教育者要坚持人文关怀原则,对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关怀包括物质关怀与心理关怀两个层面。经济差异是产生心理失衡的重要原因,物质需要的满足是促进心理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要有针对性地对困难少数民族大学生进行帮扶,学校要制定困难少数民族大学生帮扶政策,完善常态化少数民族大学生帮扶机制,畅通高校内外帮扶渠道,由辅导员、学工部高质量落实帮扶政策。加强对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心理关怀,就是要对少数民族大学生的个性、思想、态度、情绪、价值观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关怀,及时把握其情绪、态度等方面的变化,做到及时沟通交流,让学生感觉自己时刻被关怀和呵护,产生温暖和被关爱的感觉。对少数民族大学生的人文关怀对其接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有很强的促进作用。在教育者的理解、尊重、关怀下,少数民族大学生能够形成积极的情感体验,在与他人交往中更容易形成积极的人际交往关系,而且容易形成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正向情感态度,为后续教育内容的接纳打下良好的情感基础。
2.坚持疏通与引导原则,挖掘少数民族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我教育内动力
少数民族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我教育内动力的形成既离不开疏通也离不开引导。疏通就是要解开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心结,解决其心理困惑和心理负担,形成积极健康的心理环境。疏通是引导的前提,解决了心理困惑和心理障碍会促使其更好地接受引导。引导是疏通的目的,引导是要使其进入正确轨道,不被其他分裂思想侵蚀。引导的主要目标是使其形成正确的民族观与国家观,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的主要内容是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对少数民族大学生进行心理引导,要注重分导、利导和诱导相结合,“所谓分导,就是分而导之;所谓利导,就是因势利导;所谓诱导,就是教育者指导教育对象主动、积极、自觉提高思想认识和心理素质”[6]。“心理是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情感、意志、性格、能力等心理现象的总称”[7],加强少数民族大学生自我教育内动力,首先要对其不良情绪进行疏导,帮助他们形成稳定良好的情绪。其次要认识到态度与情感是自我教育内动力形成的关键,“态度是个体对某一对象所持有的较为稳定的心理和行为倾向”[7],态度影响人的行为并且可以预定人的行为模式。对待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不同态度会导致不同的行为结果。这就要求教育者通过观察法、交谈法或问卷法了解少数民族大学生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态度,对其积极态度进行情感加强,对其消极态度进行教育引导。最后要对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情感进行关注。少数民族大学生对民族与国家的情感会影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效果。要了解少数民族大学生对民族与国家的情感,以此为基础,引导积极情感,纠正错误情感,抑制消极情感。
3.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原则,创新少数民族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内容与方法
理论和实践教育是高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理论教育是少数民族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核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出以来,学界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内容、意义、特征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在第五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地位与作用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解读会在新时代、新形势、新背景下更加丰富、科学、多样。理论教育作为少数民族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重要一环,要出现在课本里、课堂上、生活中,在不同情境下引导大学生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产生的历史渊源、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科学内涵与价值意蕴。实践教育是高校少数民族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关键。民族交往交流的实践是民族认识产生的根源,少数民族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能有效地了解世界、了解社会、正确认识自我,在此基础上改造自己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最终形成正确的民族观。因此,高校有必要面向大学生开展专门的民族交往交流教育实践活动。值得注意的是,大学生民族交往交流教育实践活动是面向全体大学生的活动,不应局限于少数民族大学生,应强调所有民族大学生的参与。通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报告会、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文艺汇演、民族团结主题团日、参观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借助丰富多样的新媒体手段,将不同民族大学生头脑中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确立起来,在潜移默化中帮助他们树立民族平等、相互团结、友好交往交流的牢固理念。理论教学很难真正让学生理解和接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民族交往交流实践环节的设置可以弥补理论教学的不足,使不同民族大学生在课堂外有共同学习交流的机会,这对于激发少数民族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五个认同”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