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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有善育”目标下幼儿发展评价实施策略

2022-03-17曹筱一

滁州学院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幼儿评价发展

曹筱一

在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宏观背景下,在对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深刻反思中,人们日益发觉到幼儿发展评价的重要性。幼儿发展评价是对幼儿身体、认知、品德与社会性等各方面的发展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是一种教育行为。[1]党和国家在政策层面对幼儿发展评价提出了具体要求。2020年10月,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到,“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要坚持‘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的原则,完善幼儿园评价”。[2]2022年2月,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以下简称《评估指南》)提出,“坚持儿童为本、科学评估、以评促建原则”“注重幼儿发展的整体性和连续性”“完善评估内容,突出评估重点,改进评估方式”“充分发挥评估的引导、诊断、改进和激励功能,注重过程性、发展性评估”。[3]

2019年以来,国家围绕“幼有所育”的民生承诺,进一步提出“幼有善育”的目标。“幼有善育”的核心是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保育教育,[4]昭示着学前教育从规范化、普及化走向优质化的过程。“善”,不是满足于较好,而是努力达到“最好”的境界。[5]近年来,国家在保障学前教育公益性与普惠性的同时,日益重视学前教育内涵式发展,追求高质量的幼儿教育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期望。因此,新时代的“幼有善育”目标不能仅限于托幼机构“数量”的供给,必须扎实推进保教质量的全面提升。幼儿发展水平是衡量幼儿园保教质量的重要因素,作为保教质量评估体系的一部分,幼儿发展评价已成为提升保教质量的重要抓手。科学、系统地对幼儿发展进行评价既反映了幼教工作者在意识层面加强了对保教质量的关注,也是促进保教质量提高的不竭动力,是迈向更高质量学前教育的基础,是实现“幼有善育”的重要途径。然而,纵使有政策支持和意识引领,幼儿发展评价仍存在诸多问题。“幼有善育”目标下,如何科学有效地开展幼儿发展评价工作?基于此,提出幼儿发展评价实施策略,以保障评价工作良性运行,为幼儿的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的保育教育提供清晰路径。

一、明确幼儿发展评价主体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幼儿园教育工作评价实行以教师自评为主,园长以及有关管理人员、其他教师和家长等参与评价的制度”“评价过程是各方共同参与、相互支持与合作的过程”。以政策为依据,幼儿发展评价应是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可划分为内部评价主体和外部评价主体。内部评价主体即直接与幼儿接触,经常性地观察、分析幼儿发展情况的相关人员,主要包括教师、教育机构内部管理者(如园长)、家长、幼儿。外部评价主体即不直接或不经常与幼儿接触的相关人员,主要包括教育机构外部管理者(如政府)、区教研员、专业评价团体、社会群体。这些与幼儿发展相关的责任承担者所连接而成的合作共同体有着统一的价值取向,即促进幼儿的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仅解决“谁来评”的问题已经不适应学前高质量发展的需求,需要省思评价主体所形成的教育合力对促进幼儿发展的重要性。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多元评价主体自愿介入幼儿发展评价过程,建构一种民主和谐的关系,以合作共同体的形式平等、互补地多途径收集幼儿在不同情境中的丰富信息,共同交流分析、综合判断幼儿的现实发展水平,并协商交流后继教育措施,多方合力促进幼儿的持续进步和发展。然而,要想发挥整体功能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的效益,还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将家长权利保障和教师专业引导相结合

“家长参与”日渐成为国家政策强调的教育突破点,常被视为教育发展的重要表现,是有效学校的重要表征。[6]作为幼儿的主要照顾者也是最持久的教育工作者,家长对幼儿发展评价有着重要的贡献,家长的参与是确保评价真实性的前提,能够更全面地反映幼儿发展的实际水平,也能提高家长参与幼儿教育的获得感。在幼儿发展评价过程中,要保障家长参评的权利,防止因教师单一主体评价造成权利偏向、评价不全面的现象。同时,家长的参评必然需要教师的专业引导。教师应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评价观,结合自身专业特长提升家长的参评能力,引导并协同家长共同收集、分析幼儿的表现信息,以更好地了解幼儿的发展水平,形成家园合力有效促进幼儿朝向教育目标的持续发展和进步。

(二)为幼儿创设自我评价的途径

评价必须为了幼儿发展,幼儿是评价的直接受益者。考虑到幼儿的主观感受,伴随自我意识的发展,幼儿有了自评和互评的初步愿望和能力,让幼儿作为主体参与对自我及同伴的评价,既可充分发挥幼儿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幼儿在评价中的自主性,又可激励幼儿对照同伴水平促进自身发展的积极性,还可丰富和补充教师的评价信息。对此,教师应当为幼儿创设自我评价的途径,将自我评价融入幼儿园一日生活各个环节之中,为幼儿营造轻松的评价氛围。教师可以建立一个自我评价记录墙,引导幼儿进行自我标记,如大拇指表示做得很棒、小拳头表示再接再厉。同时,还可以鼓励幼儿用绘画、贴纸等喜欢的方式评价自己的行为,以充分发挥幼儿在评价中的主体性和积极性。

(三)促进评价主体间的交流共享

在评价前需要多方主体树立共同的评价理念;在评价时需要多方主体充分发挥教育合力,观察、收集幼儿发展信息;在评价结束后需要多方主体协同分析、研讨、反馈幼儿发展情况。在评价过程的循环体中,各评价主体是一个民主平等、互动协商的合作共同体。无论是内部评价主体之间的交流对话,如教师和家长的沟通;还是外部评价主体之间的研讨评判,如教研员和专业评价团体的合作;亦或是内外部之间的切磋共享,如教师、园长和教研员的双向反馈,都应平等对话、积极协商、交流互鉴、共享共赢,共同致力于高质量的幼儿发展。

二、厘清幼儿发展评价标准

所谓评价的标准,是对一切教育活动质量和数量要求的规定,包括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是对评价内容的规定,而评价标准是根据指标体系,判断被评价对象达到了什么程度。[7]

(一)落实指标体系全面化,关注指向学习品质的评价指标

指标体系在方向上必须与国家对人才素质的要求相一致,要体现与教育目标的内在一致性。[8]《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提出了幼儿园教育的目标是“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在教育目标指引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出台并成为幼儿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纲领性文件。以《指南》为依据,幼儿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五大领域内容:一是健康领域,涉及身心状况、动作发展、生活习惯与生活能力;二是语言领域,涉及倾听与表达能力、阅读与书写准备;三是社会领域,涉及人际交往和社会适应能力;四是科学领域,涉及科学探究和数学认知能力;五是艺术领域,涉及幼儿感受与欣赏、表现与创造能力。

《评估指南》指出,要“完善评估内容,突出评估重点”,在落实指标体系全面化的基础上,立足“幼有善育”目标,根据指标评价幼儿的发展水平不再局限于数量上所掌握的具体知识和技能,更强调那些幼儿能够适应未来社会发展而当前学前教育培养力度不够或重视程度不够的学习品质要素。《指南》指出,学习品质是幼儿在活动过程中表现出的“积极态度和良好行为倾向”,能反映儿童自己以多种方式进行学习的倾向、态度、习惯和风格等。[9]学习品质具体包含“好奇心与学习兴趣”“主动性”“坚持与专注”“想象与创造”“反思与解释”五个要素,对于幼儿学习品质的评价可以围绕这五个指标开展。[10]如幼儿在活动中提问的次数、问题的质量等,可作为教师评价幼儿“好奇心”的重要依据。幼儿在游戏中的投入程度、专注的时长、尝试的次数等,可作为教师评价幼儿“坚持与专注”的重要依据。学习品质是幼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幼儿当前及未来学习与发展的内在推动力。[11]相较于对幼儿在某一个方面知识或技能获取程度的评价,对幼儿学习品质的评价具有更深层次和更长远的价值。

(二)基于增值评价原则,探索评价标准的弹性化

在对幼儿发展水平进行评价时,要有一个具体、可观察、可操作的统一化判断标准,以便进行科学评价。然而,新时代教育评价观念提出了一种新的实践范式——增值评价。增值评价并非参照某一固定标准而进行横向比较,而是注重学生自主发展潜能的培养和挖掘,将学生进步作为核心评价指标,主张开展纵向比较。[12]

基于增值评价原则,由于不同幼儿在学习和发展水平上具有差异性,在用统一标准观察、分析、判断幼儿发展水平时,应积极探索评价标准的弹性化,思考如何评价才能体现幼儿的个性化发展,促进幼儿的自由成长、自主发展、自为进步。一方面,在评价时,不再以固定统一的标准横向比较幼儿的发展水平,而是围绕一个标准常模,以发展性视角纵向观察、分析、评价每一位幼儿在某一领域的阶段性发展情况,通过弹性化的评价标准,既看到幼儿发展的前后轨迹,又能捕捉到幼儿发展的独特之处,同时也能挖掘幼儿的发展潜能和增值空间。另一方面,评价标准的表述方式也需要弹性化。在高质量学前教育重视每位幼儿自由、个性化发展的目标下,强调对幼儿发展的价值理性判断,而不是工具理性判断。评价标准的表述摒弃原有的“优、良、中、差”或“合格、不合格”等含有等级划分的冰冷字眼,不再一刀切式、工具式地判断幼儿是否达到应有发展水平。取而代之以“能、指导下能、加油”这类充满情感色彩和人文关怀的鼓励式表达,评价标准不再是区分好坏的一道坎,而是突显教育对幼儿发展价值的体现。

三、整合幼儿发展评价方式

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指标体系的全面化和评价标准的弹性化决定了幼儿发展评价方法不能采用单一的、机械的方式,应基于各评价主体自身需要和特点,通过不同的评价工具、不同的评价场域,形成一套稳定的、系统的评价方式。

(一)综合使用多种评价工具

幼儿发展评价需要系统的组织和规划,科学使用评价工具便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必须考虑到评价工具是否能反映幼儿在某一指标方面的发展水平和典型行为表现;是否适用于不同的评价主体。

具体而言,一是质性评价工具和量化评价工具有机结合。幼儿发展水平既不能简单地质性评价,也不能刻板地量化评价,而是需要二者相辅相成,质量结合。将轶事记录、谈话记录、作品取样分析、档案袋等质性评价工具与观察记录表、检核表等量化评价工具综合使用,从而更客观地收集幼儿相关的行为表现信息,并在此基础上观察、分析、评价幼儿的发展水平。比如,幼儿科学领域其中一条评价指标是“能用多种感官或动作去探索物体,关注动作所产生的结果”。评价幼儿在此方面的发展情况,可以先列举最能体现该指标的典型行为表现并观察幼儿是否出现这些行为及出现频率,以量化检核表作为工具展开评价。同时还要持续性地、细致地观察幼儿在此指标方面的特有行为表现,拍照记录、形成案例并给出分析,以此质量结合才能充分客观、科学地进行评价工作。

二是制定适用于不同评价主体的评价工具。由于各评价主体的需求、能力不同,评价工具不能“一劳永逸”,教师使用的专业评价工具家长并非能熟练掌握,成人使用的评价工具并不适合幼儿的自我评价。因此,教师作为评价工具的制定者,要为家长提供简单、便捷的评价工具,为幼儿提供创造性强、表现性强,符合幼儿认知水平和思维能力的评价工具。以此才能全方位、多视角地进行评价工作。

(二)嵌入不同的评价场域

为了能够全面地收集幼儿真实的、典型的行为表现,为幼儿发展评价提供依据,评价需要嵌入不同的场域之中进行,主要包括园内评价场域和园外评价场域。

园内评价场域依托幼儿园课程与活动实施的真实场景。幼儿园课程从一日活动组织的角度主要划分成四类活动:生活活动、学习活动、游戏活动和运动活动。相应地,园内评价场域涵盖生活、学习、游戏和运动四个部分,即在幼儿园生活活动、学习活动、游戏活动和运动活动之中评价幼儿的发展水平。一方面,同一个评价指标可以嵌入不同的活动之中。如幼儿健康领域其中一条评价指标是“情绪安定愉快”,教师可以通过生活活动、学习活动、游戏活动和运动活动来评价幼儿的情绪稳定性,从而更全面、真实、客观地分析幼儿的身心状况。另一方面,同一类活动可以观察到幼儿发展的多项指标。如在游戏活动中,能够评价幼儿的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意识、创造性等。

园外评价场域依托家庭、社区等真实场景。家庭、社区的教育资源十分丰富,只要留心观察,就能发掘幼儿在园内没有表现出来的行为特点,幼儿在园外的表现往往更加真实,做育儿有心人,随时关注和留意孩子每一处发展的小细节,更有助于家园合力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四、有效反馈幼儿发展评价结果

结果反馈是评价与幼儿发展之间的桥梁,桥梁的畅通与否取决于评价功能的发挥。有效反馈幼儿发展评价结果并运用于实践,充分发挥评价的改进、诊断、激励功能,以评促优、以评促教、以评促发展。

(一)以评促优

课程活动是幼儿发展情况信息收集的重要来源之一,幼儿发展评价的结果不仅指向幼儿的发展水平,还隐射着对课程的反思,足以窥见课程实施的效果。[13]故而,幼儿发展评价结果也应当应用于课程优化之中,以促进课程的完善和幼儿的持续发展。幼儿发展评价结果的反馈是课程“设计—实施—改进—再设计”有机循环的重要部分,要充分发挥评价的改进功能,以评促优。首先,依据幼儿发展评价结果省思课程内容的选择。评价结果呈现了幼儿在五大领域的阶段性发展情况,那么课程内容是否体现了五大领域的关键经验?课程内容是否能为幼儿习得这些经验提供支架?从评价结果反思课程内容凸显了儿童为中心的人本主义课程设计取向,要以幼儿的生活和学习经验选择课程内容,强调幼儿基本素质和能力的发展。其次,依据幼儿发展评价结果省思课程实施的原则。以往课程实施都强调目标中心原则,即课程紧紧围绕教育目标展开,幼儿发展评价也相应地以教育目标作为幼儿预期达到的发展水平和标准。在增值评价和发展性评估理念的指导下,幼儿发展评价不再只注重结果的唯一性,与此同时,课程实施也应当遵循过程性原则,在活动中注重每位幼儿的个体差异和发展轨迹,关注幼儿在课程这条“跑道”上“奔跑”的经历和感受。

(二)以评促教

通过评价活动能更好地了解幼儿发展,在获得评价结果的基础上,改善教育过程,更有效地为幼儿发展服务,以评促教。一方面,基于评价结果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有效运用评价结果,指导下一步教育活动的开展。要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功能,整理幼儿发展的相关信息,分析幼儿行为表现特点,对照评价标准反馈幼儿在各个领域发展中的优势与不足,分析结果产生的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根据幼儿发展实际需要调整教学策略,反思教学内容的适宜性、教学方法的合理性、教学手段的有效性,将教学改进建立在评价结果之上。以此,教师不断反思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促进幼儿朝向《指南》期望的发展水平前进。另一方面,基于评价结果提升教师的评价素养。评价素养是教学评价观念和教学评价能力、品格的综合化结晶与表达。[14]幼儿发展评价是一个不断推进的螺旋式上升过程,每一阶段的评价结果仅仅是过程性评价结果,并不代表评价的结束,还要为下一阶段的教育活动提供依据,评价始终贯穿于幼儿教育活动之中。因此,要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促进教师提升评价素养,树立正确的评价观,在对评价结果进行深刻反思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自身的信息收集能力、幼儿发展情况分析能力、评价信息运用和反馈能力,研讨研修与反思能力,逐渐丰富和提升教学与评价融为一体的评价素养。

(三)以评促发展

幼儿发展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因此,评价结果的反馈也必然指向发展。无论是以评促优”还是“以评促教”,最终都回归“幼儿为本,发展放在首位”。幼儿发展评价结果需要反馈给外部评价主体,以此作为修订评价体系的重要参考,同时也是保教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此外,幼儿发展评价结果需要反馈给与幼儿发展有关的直接责任者——家长。教师将幼儿的过程性评价结果反馈给家长,取得家长的信任、支持和积极配合。从评价准备到评价过程再到评价结果的获得,每一位参与者都应树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评价观,形成价值认同和评价自觉,真正看见幼儿的成长。在“幼有善育”的目标引领下,在多元立体的幼儿发展评价过程中,能够不断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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