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价值观探析
2022-03-17鲁伟
鲁 伟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常州 21316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加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社会进步的角度看,给予贫困生资助是社会福利,这个“福利”的设立必须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观。按照美国学者尼尔·吉尔伯特和保罗·特雷尔对社会福利政策的分析可以看出,资助的价值观可以解读为资助对象是谁、资助内容是什么、资助方式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高等教育的资助制度几经变迁,逐步完善,构建了符合当前实际的“奖、助、贷、补、减”资助体系。这个资助体系的价值观体现了“公平、充足、激励[2]”的原则。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高校资助工作的价值观是什么?是延续这个原则还是重构?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探析。
一、高校资助工作价值观演进历程
现行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为脱贫攻坚贡献了巨大力量。“公平、充足、激励”的资助工作价值观确保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分析高校资助工作价值观的演进历程有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高校资助工作价值观的重构。
(一)高校资助工作“公平”价值观时期:1949—198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在接管、改造旧教育的同时,对大学生的资助工作也非常重视,政务院于1952年颁布了《关于调整全国高等学校及中等学校学生人民助学金的通知》,标志着我国免费上大学制度的诞生,同时正式确立了以人民助学金为资助手段的大学生资助政策[2]。1978年以后,这个政策做了部分调整,规定了大部分大学生可以获得人民助学金,其中师范生、艰苦行业、部分特殊专业就读的学生获得人民助学金的比例为100%。这一时期,高等教育实行免费和人民助学金制度,追求的更多的是“公平”的原则。
(二)高校资助工作“效率、激励”价值观时期:1983—1998年
由于“人民助学金”大面积的发放,不利于调动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1983年7月,教育部和财政部下发文件,除高等师范、体育(含体育专业)、农林和民族学院的学生仍按100%享受人民助学金外,规定煤炭、矿业、地质、石油院校学生按80%比例享受一般人民助学金,其他各类院校学生按60%比例享受一般人民助学金[3],并设立奖学金这种资助手段作为替代措施。到了1988年,人民助学金不再发放,奖学金和助学贷款成为国家资助大学生的主要形式,但这一时期高校依然是不收学费和住宿费的。从1989年起,中国大学开始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之后,特困补助、勤工俭学、减免学杂费等陆续登上了历史舞台。这一时期,受国家“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发展战略影响,以奖学金代替免费加人民助学金制度就是体现“效率与激励”的原则。
(三)高校资助工作“公平、充足、激励”价值观时期:1999年至今
高校扩招,使得上大学的人数激增。尽管我国国民收入不断提高,但贫困人口基数较大,而交费上大学给当时一些收入不高的家庭带来了一定的经济负担。因此,尽管高校学生数量较以往有了大幅度提高,但贫困学生数也呈几何数量级增加,以奖学金为主的资助制度已经不能适应需要。顺应形势的发展,国家在1999年开启了助学贷款之旅,并连续出台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推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到2007年,由“奖、助、贷、补、减”构成的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基本成型,并一直延续至今。这一时期,贫困学生数量相对比较多,困难的程度也有差别,区别“真困”“假困”是高校非常繁重的工作。由于识别“贫困”涉及各方面的利益,处理不当有失公平,影响社会稳定,因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贫困生建档立卡的意见和办法。因此,这一时期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关注公平、关注弱势人群是主旋律,提供充足的资助额度“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上得起学”是这一体系的显著特点;激励导向是“在努力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享有受教育机会的同时,鼓励学生刻苦学习,接受职业教育,报考国家最需要的专业,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
二、探析高校资助工作价值观的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进教育精准扶贫,重点帮助贫困人口子女接受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让每一个孩子对自己有信心,对未来有希望。教育部原部长陈宝生指出,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脱贫攻坚,事关社会公平[4]。高校资助工作的价值观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它事关资助政策的制定,事关社会公平。当前,高校资助工作的价值观是“公平、充足、激励”,是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这是高校资助工作的“最低纲领”,是“扶贫”;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是建设人力强国的迫切需要[4]13”,通过高校资助工作,“提升贫困学生的科技文化素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4]13”,这是高校资助工作的“最高纲领”,是“扶智”更是“扶志”,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从“确保”到“提升”,高校资助工作的价值观发生了根本变化,它的导向作用将体现在政策制定、资金安排、服务理念等方面。
三、未来高校资助工作价值观发展探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这个重要讲话也为高校资助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高校资助工作也面临转型,如何转型?这就涉及价值观的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高校资助工作的价值观应该体现在“精准”“发展”和“双扶”三个方面。
(一)高校资助工作的价值观体现在政策制定上要“精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制定政策、推动工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扶贫工作的压力应该有所减轻,但并不意味着工作结束或没有,而是向更高层次发展。这个更高层次就是巩固脱贫成果,挖断穷根,防止返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事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高校的贫困生数量、贫困程度、资助额度相比以往肯定有一定的变化,如果还继续沿用“公平、充足、激励”的价值观,势必会造成经济的浪费,引起新的不公平。因此,未来高校资助工作政策主体要精准规定,政策客体要精准界定,政策目标要精准设定,政策工具要精准选定。
1.高校资助工作政策主体要精准规定。从目前来看,高校资助工作涉及部门较多,存在“资助体系承载主体不到位[5]”“各主体的职能划分不清、政府承担的责任过少,而高校承担的责任过多[6]”等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大面积的贫困不再存在,各级政府很容易掌握全部贫困人口数量。所以,可借鉴英国的做法“在校大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用都由生源所在的地方当局来支付[7]”。每年高考结束后根据录取情况,贫困家庭大学生凭借录取通知书到当地资助部门备案。学生每年通过“绿色通道”入学注册后,把高校开具的收费票据反馈给当地资助部门,当地资助部门把款项打入学校账号,国家或省(市)把这些费用拨付给当地政府资助部门。未来高校资助工作的发展方向应该以政府为主体,学校处于辅助地位;由生源地政府或资助部门负责学生助学金或助学贷款的发放,高校只负责奖学金的评定、发放和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2.高校资助工作政策客体要精准界定。找准政策主体活动所针对的对象非常关键,一旦对象错了,整个后续活动自然全错,甚至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高校资助工作的对象是高校的贫困生,但贫困生的界定一直困扰着高校,目前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资助对象模糊,影响政策信用评价;实施过程中不够严谨,弱化资助应有成效”[8]等问题。从收费上大学开始,国家就非常关注贫困生资助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既有关于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和校内助学贷款的内容,也包括甄别贫困生的办法等。一直以来,识别贫困生是困扰高校资助工作的难题。从事高校资助的工作者尤其是一线辅导员每年在新生入学后为甄别贫困生可谓忙昏了头,结果还不一定令人满意。未来贫困生的认定要将关口前移,大数据时代各地民政部门的资助数据都非常齐全,贫困生的认定应当以当地民政部门的认定为主,上学期间突发的致贫事件,由学校掌握并通知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这样可以避免认定贫困生时的尴尬,避免贫困生遭受心理的二次伤害,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尊严地享有资助,尊重他们的隐私、维护他们的自尊心。
3.高校资助工作政策目标要精准设定。高校资助工作的资助资金向谁分配、分配多少、何时分配等基本问题的考量与处理必然涉及价值观的选择问题。目前,高校资助工作存在“国家和省里的政策大多一刀切,没有考虑地域原因而分类支持”[9]“资助资源分配出现马太效应,即向重点高校和优质学生倾斜,身处经济低端的学生呈现出资源分配校际与校内的双重不公平,政策初衷难以实现”[10]“政策资源总体投入充足,但资源分配不平等,资助不充分,影响了政策目标的顺利实现”[11]等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高校资助工作就是要避免大水漫灌,杜绝一刀切的懒政行为。未来高校资助额度不应该再是简单地按照人数和学校类别分配到高校,而是应直接分到贫困地区,具体怎么分配根据当年各地的贫困数据进行预算,年底决算时多退少补,同时加强监督,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侵占。
4.高校资助工作政策工具要精准选定。目前,高校资助工作采取的“工具箱”是“奖、助、贷、补、减”等形式,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资助项目不协调,难以有序地配置资助资源;资助结构不合理,不利于学生的自强自立”[5]186等问题。十八大以来,高校资助经费逐年上涨,《2020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显示,2020年高校资助经费达到1 243.79亿元[12]。从2020年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各类助学金”的占比达28.20%,“国家助学贷款”占比达30.40%,“校内外各类资助”占比达20.59% ,“各类奖学金”占比达20.8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这些资助内容应根据现实情况进行目标转换,而不能一成不变。因为每个贫困生的特点不一样,贫困程度不一样,资助额度也不一样。在实践中,要针对不同困难群体应用不同资助政策工具达到精准扶贫。
(二)高校资助工作的价值观体现在资金安排上要“发展”
目前,我国已经实现了“让全国人民一个不落地过上小康生活”。高校资助工作必须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资金的配置比例也应该发展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校资助额度从2013年的574.11亿元[13],上升到2020年的1 243.79亿元。这期间主要是脱贫攻坚的关键期,投入巨额资助金额是为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打通“最后一公里”。虽然国家投入了巨额资助资金,但“获得奖学金对学生继续就学有积极作用,而助学金、学生贷款和勤工助学的作用不是很显著[14]”。全面建成小康后,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按照小康社会的标准,虽然相对贫困人口依然存在,但特别贫困人口基本消除,区域性整体贫困不再存在。未来高校资助体系中的“国家助学贷款”的额度应该逐年减少,而不是逐年增加;“各类助学金”“校内外各种补助”也不能像现在这样始终处于“高位”,更不能年年增加,而应维持一定的额度用来“救急”;对“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群体的资助”“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师范生公费教育资助”等不但要保留而且还要加大比例、增加额度;“高校学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制度随着“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取消而取消,取而代之的应是建立奖励制度,去基层或艰苦行业就业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到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后,高校资助体系应该以“奖学金”为主、“助学金”为辅,其他资助为补充,“国家助学贷款”必将退出历史的舞台。
(三)高校资助工作的价值观体现在服务理念上要“双扶”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当前,高校资助工作的价值观更多地侧重于经济上的资助,但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教育扶贫凸显不足,育人内涵亟待挖掘”[8]81“精神扶助不重视,忽视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5]187等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就不能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巩固脱贫成果,扶志和扶智是关键。高校资助工作一定要“志智双扶”,知识和智慧最能改变贫困的样貌,如果要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必须智随志走、志以智强。高校资助工作不但要让贫困学生实现不愁吃、不愁穿甚至有所结余的“物质脱贫”,更重要的是提升贫困学生的知识和技能水平,培养其参与社会的积极主动意识的“精神脱贫”。
高校让贫困学生“精神脱贫”就是将已经步入高校的贫困大学生培养成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卓越创新创业能力、强烈爱国情怀的优秀大学生,为地区脱贫和家庭脱贫输送有用的人才。因此,高校要在人才培养模式上深入探索和创新,不论什么样的高校,大学生的出路无非就是升学深造、自主创业、工作就业。高校要为每一个贫困大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要满足他们个性化的发展需求,建立多元化的培养方式,完善能力素质教育,有针对性地选修相关课程,通过在校学习挖掘大学生的潜能并不断完善、实现超越。
高校资助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防止返贫的战略工程,是高校的民生工程和育人工程,它汇集了教育公平、扶贫脱贫、人才战略等方面因素。高校资助工作价值观就是对上述因素的综合考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国家要结合时代发展、社会变化,创新工作思路,重构资助工作价值观,让高校资助工作目标上体现“精准”,方式上体现“发展”,理念上体现“双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