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道两家早期乐教思想比较研究
——以孔子与老子为例
2022-03-17黄剑敏
李 莉,黄剑敏
(豫章师范学院 音乐舞蹈学院 江西 南昌 330103)
一 导言
儒家思想以孔子为鼻祖,在教育上,有着比较完整的体系,但儒家教育思想并不是没有缺陷的,我们的先人们很早就发现了这点。儒道两家分别以孔子和老子为代表,在思想指向与理论宗旨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这一点成为儒道互补的主要因素和基本条件,正是如此,儒道两家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其中,音乐教育思想也是这个主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笔者以主题词“老子音乐教育”进行文献检索,发现这方面的论文极少,可见很少有音乐学者对这个问题进行研究;而以主题词“老子音乐思想”进行文献检索,大概有一百多篇学术论文,显然,大多数音乐学者的关注点都在老子音乐思想方面。
但实际上,老子是以哲学为依托,来阐述他的音乐教育思想,以“圣人”和“士”为音乐教育对象,培养自身修养,他否定的是传统的奴隶制社会的音乐教育思想和内容,但这并不能说明老子没有音乐教育思想内容。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以主题词“老子教育”进行文献检索,发现这方面的论文成果颇丰,据学者刘峻杉[1]研究发现,我国关于老子教育思想的研究曾一直为潜隐状态,20世纪九十年代之后才逐渐为教育领域关注,很多学者提出老子的哲学思想对于中国古代传统文化教育的影响力是不容忽视的。然而,关于老子音乐教育思想的研究,仍然是欠缺。
因此,笔者提出,老子不仅仅是中国音乐文化史上具有开创性的哲学家,而且也是教育家。世人大都把老子只看成是哲学家 ,至于在音乐教育思想上的建树却很少有人提及。事实上 ,正是老子的音乐思想,在长达几千年的中国古代音乐教育过程中 ,能够从另一个侧面对我国传统儒家音乐教育思想的不足之处进行补充。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和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学派,立足于各自不同的思想核心,提出了许多重要的音乐教育命题与观点,奠定了我国封建社会音乐教育思想的基础。
最后,笔者再查看文献进一步发现,对儒道两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孔子与老子,大多数文献只是探讨其音乐思想的差异,而缺乏从音乐教育学的角度对两者的音乐教育思想加以比较和进行系统概述,正是出于这样的观察和思考,本文做了一些初步的研究。
二 孔子与老子的音乐教育思想概述
孔子(前551—前479年),春秋末期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他不仅一直被公认为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政治家和思想家,而且他还是被世界所公认的一个伟大的教育家,在教育史上影响深远,在音乐教育方面也有突出贡献,他曾“学琴师襄子”。他的音乐教育思想主要体现在《论语》中,主要有:(1)乐教是教育活动的核心内容,贯穿教育过程的始终,《史记》中记载的“孔子不仕,退而修《诗》、《书》、《礼》、《乐》,……”[2]其中,《诗》与《乐》都是音乐课,由此可见,乐教所占的比重之大。《诗》的内容主要是《诗经》,是要歌唱的,诗就是歌。正如司马迁所说:“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3]617。《诗经》实实在在的就是孔子从事教育活动所采用的音乐教材。(2)要重视培养人的审美情感,实现音乐教育的美育功能。孔子认为一个读书人只有接受音乐教育后才算是具备了更为全面的人文素养。“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3]628。孔子认为,教育活动应当从学唱《诗经》开始,建立于礼,完成于乐。(3)乐教的主要价值在于道德教化,提高人的道德品行。(4)乐教的目的是要改变社会不良风尚,培养人 “仁”和“礼”的精神。乐教和“仁”“礼”的关系,正如孔子所说:“歌乐者,仁之和也”[4]。“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5]显然,孔子认为乐教都是为了表现“仁”“礼”的内容。
老子(约前571—前471年),春秋末期道家学派的创始人,是我国古代一位具有极大智慧的哲学家和教育家。关于老子的教育思想,学界已经有很多论述,其中一个共同特点是,一致认为老子的教育思想与其哲学思想一样颇为深刻,同样的,他的音乐教育思想也表现出内容丰富而且有着深刻的哲学意蕴。他的音乐教育思想主要体现在著作《老子》中,该书提出了四个乐教的核心观点:(1)“音声相和”,就是说“音”和“声”两者之间的美丑不仅是相互依存的,而且是会相互转变的;“音”和“声”的和谐程度不仅是相互对立的,而且又是相互协和的。“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6](2)“五音令人耳聋”[7]148,音乐使人丧失本性。(3)“乐与饵,过客止”[7]38,音乐和“道”比较是不一样的,音乐能够激发起人们的享乐欲望,这样的结果是有害的,而“道”则是追求一种“淡乎其无味”,平淡人们的心境,所以,其用无穷。(4)“大音希声”[7]91,说明的是这样一种境界,理想的音乐,是一种无声之乐,是一种极其自然的、极其美丽的、极其平淡而无味的、用之不尽的音乐。
三 孔子与老子音乐教育思想的共同点
身处在相同的时代背景下,孔子与老子的音乐教育思想存在着一些相似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音乐教育的对象
孔子和老子均认为音乐教育“有教无类”“无弃人”。
孔子在音乐教育对象上强调“有教无类”,即主张在教育面前,人人平等,无贵族与平民的等级之分,只要虚心求教,人人均可以入学接受教育。孔子将这一教育主张贯穿于自己办学实践的始终,譬如,我们都知道孔子有七十二贤弟子,据考证,这些弟子绝大部分是可以归为“无教”之人,孔子对这些弟子施教,同时把弟子们培育为名士,可以称得上是孔子在中国古代音乐教育实践中富有道德的教育行为[7]110。“有教无类”属于孔子音乐教育思想中比较代表性的,这种教育思想跨越了古代音乐教育的阶层分界线,把音乐教育的对象扩大到了普通民众,为古代音乐文化的普及和社会音乐教育开创了新的天地,对我国古代音乐教育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老子在音乐教育对象上也同样主张“无弃人”。“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8]。“无弃人”,是指不放弃对任何人的教育,不论聪明与否、健康与否、年轻与否、富裕与否,只要诚心求学,人人都有平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应通过教育把他们都培养成合格的公民。
(二)音乐教育的方法
孔子和老子在音乐教育的方法上都主张“因材施教,循循而善诱”。
孔子在音乐教育的方法上持有“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语上也”[7]70、“性相近,习相远”[9]、“欲速则不达”[10]的观点,因此,他提出了“因材施教,循循而善诱”的乐教方法,“因材施教”源自宋代程颐《河南程氏遗书》:“孔子教人,各因其材”[11]。强调在音乐教育过程中,要考虑到教育对象的个体差异,根据每个教育对象的不同特质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尽可能地满足每个教育对象的不同需求;并且在教育过程中,切勿贪多求快,要有步骤有计划地循序渐进。
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到:“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计不用筹策;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7]4。他认为人与人是不同的,善行车的人、善言谈的人、善于计算的人、善于关门的人、善于捆绑的人等各有所长,要从每个人的实际出发,因材施教,发挥其特长,可以让“高者仰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7]69。另外,老子又提出:“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12]。即人的教育过程是一个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量变过程,因此,应采用循序渐进的教育方法。
(三)音乐教育的准则
孔子和老子均以平和恬淡为美,以“中和”为音乐教育的准则。
孔子将“中和”作为音乐教育的基本准则,认为音乐应“发乎情,止乎礼义”、“乐而不淫,哀而不伤”[13]。这也就是说音乐教育应以感情合乎礼、声音合乎度为美,以感情和声音逾礼、过度为丑。“中和”的音乐教育准则也是孔子的中庸思想在音乐教育中的表现。
老子认为“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泰。乐于饵,过客止。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足既”[14]。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老子厌恶那些令人口爽的五味,令人目盲的五色,令人耳聋的五音,相反提倡“淡乎无其味”的“淡和”的审美准则。此外老子也认为:“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7]256。即以“无为”这样一种心理状态去有所作为,以“无事”的办事准则去做事情,以“平淡”的思想态度去思考各种物象。同样地,老子也把他的这一“平淡、中和”的审美准则运用到他的音乐教育中,为他的音乐教育思想增添了许多“中和、恬淡”的色彩。
四 孔子与老子音乐教育思想比较
尽管说来,孔子与老子是基本上生活在同一段历史时期,但由于孔子与老子的哲学观、思想观、政治观和教育观的差异性,他们二人的音乐教育思想也有很大的对比性,下面对此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音乐教育的核心
关于音乐教育的核心问题,两者都可以用一个字来高度概括,那就是,孔子的核心是“仁”,老子的核心是“道”。
孔子的音乐教育思想的本源是出于西周时期的礼乐教育思想,所以,孔子的音乐教育与礼乐教育一样强调“仁”教。孔子曾说:“克己复礼以为仁”[7]225。“仁”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与人相处的过程中要时刻为他人着想,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7]319。在孔子看来,实施礼乐教育的前提是培养“仁”的品德,只有在社会中建立起“仁爱”的情感基础,才有利于礼乐教育的实施,维护社会中“礼”所要求的道德秩序与行为规范。孔子还曾说过:“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15]17人如果不行“仁道”,那么乐有什么作用呢?可见,“乐”的实施要依赖于“仁”,而“乐”的实践也能将“仁”加以发扬。因此说,“乐”只是一种手段,“仁”才是真正的目的,“仁”是“乐”的宗旨,“仁”也是孔子音乐教育思想的核心。
老子是一位朴素的唯物主义者,他的哲学思想核心是对“道”的认识,他主张“道法自然”,认为万事万物的矛盾变化均由“道”的自然法则支配,万物相对立而存在,“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15]80。因此,老子追求无为而治,以自然而然为法则,因任自然。对于音乐教育,老子同样也是采取这种“道法自然”的态度,认为“乐”与“道”是紧密结合的,老子对“乐”的理解也采用了这种哲学的思维,指出“乐”也是一种自然的“道”,至于对“乐”的把握问题,只需要在自然的境界中去思考就可以了。由此可见,“道”是老子乐教思想的核心。
(二)音乐教育的目的
孔子乐教的目的是培养学而优则仕的“君子”;而老子乐教的目的是培养悟道、体道、弘道、唯道是从的“圣人”。
孔子强调通过音乐教育在平民中培养出德才兼备的从政君子。孔子提出:“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之,则吾从先进”[15]133。这段话的意思是指:先接受礼乐教育然后再做官的属于普通民众,先做上了官然后再去接受礼乐教育的属于贵族家庭的子弟。如果是要对二者做人才选用,我还是主张选用先接受礼乐教育的人。可见,音乐教育与培养“仁爱”从仕君子具有密切关系,“乐”具有教化君子成“仁”的作用。“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15]59。显然,这里反映出我国古代音乐教育在选拔从政人才中的地位,礼乐教育能够教化君子成“仁”,这是统治者的共识。因此,从以上两个层面来说,孔子音乐教育的主要目的在于培养“仁爱”的、利于国家发展的从政“君子”。
“道”是老子音乐教育思想的核心,因此,老子音乐教育目的主要在于培养出悟道、体道、弘道、唯道是从的“圣人”。老子认为,培养“圣人”是教育目的,“圣人”可以做到力行身教,能够坚持崇柔不争,“知荣守辱”、“复归于朴”[7]75。老子认为这样心存“道”的人才是能够治理好国家的圣人,因此,音乐教育的目标就是培养这样的“圣人”。
(三)音乐教育的社会功能
孔子非常重视乐教的社会功能,而老子从根本上否定了乐教的社会功能。
孔子看重的不是音乐的娱乐作用和美感作用,而是音乐对社会的教化功能,孔子认为:“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16]。他又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15]159。从这些文字中可以看出,孔子是非常重视音乐教育的社会功能的;认为“乐”是“礼”的艺术表现形式,“乐”应服务于“礼”;并且因为人“成于乐”,所以应极大地发挥“乐”的陶冶作用,培养人的完美人格。这些都反映了孔子对乐教社会功能的重视。
老子与孔子在对音乐教育的社会功能上,看法是完全不一样的。首先,老子对音乐的审美观不同于孔子,老子强调美的音乐应该是“大音希声”[7]108——“无声之乐”,是极其自然的、淡而无味的,这种音乐只能存在于个人的意识中,它并不能存在于社会共同的心理状态中。其次,老子认为:“民之难治,以其智多。”他又说,“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7]22要想社会安定,必须要用“道”来感化民众,必须采取让人们“无知无欲”[7]18的愚民政策。因此,老子从“道”的自然无为出发,推崇无为而自然的“大音希声”, 否定了人为的而失之自然的有声音乐,否定了音乐教育对国家社会的影响与作用。
五 结语
总之,孔子和老子作为一代宗师,其音乐教育思想都是为政治理想服务的,因服务对象的不同,他们的音乐教育思想也走到各自的层面。通过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尽管孔子与老子的音乐教育思想有较大的差异性,但两者在音乐教育的对象、方法和准则上是较为相似的:都认为音乐教育“有教无类”;在乐教过程中要采用“因材施教”“循序渐进”的教育方法;而且均以“中和”为音乐教育的准则。
很显然,由孔子与老子始创的儒家和道家因其秉承的不同方式也为以后的中国音乐教育史的发展形成了很大的影响,从音乐教育思想出发,追溯孔子和老子的思想源头,也可以更加清晰的把握中国的传统音乐教育思想是如何延续的,更加有利于现在的音乐教育改革,并就孔子与老子的一些宝贵的音乐教育理念予以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