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教融合:我国学校体育事业发展新的历史走向
2022-03-17隋晓航
隋晓航
(南阳理工学院 体育教学部 河南 南阳 473004)
2020年8月31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体教融合”是新时期深入推进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改革的具体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体育与教育融合发展,进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的指导性意见。《意见》强调,要创新青少年体育工作机制,打通阻碍“体教融合”的壁垒,发挥体育教育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特有作用。“体教融合”是新时代体育与教育协同育人的顶层设计,亦是体育强国建设和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我国学校体育事业发展新的历史走向。
一 “体教融合”提出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1],明确了建设教育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的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有关建设教育强国的论述中,十分重视体育工作,认为体育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抓手,强调学校体育要“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开齐开足体育课,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2]习近平总书记在论及新时期体育强国建设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实施时,强调“体育强则中国强”,强调要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为我国体育事业特别是学校体育事业的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体育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命题——挖掘体育的教育功能,加快体育与教育的深度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从青少年抓起,夯实体育强国建设基础;从青少年抓起,推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实施。
二 推进体育与教育深度融合的方法和路径
(一)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夯实学校体育工作基础
(1)开足开齐体育课
2007年,为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要求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重智育、轻体育的倾向,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开足开齐体育课,将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确保青少年每天锻炼一小时。我国首份《中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报告》(2015—2017年)中的数据显示,四年级“体育周课时数少于3节的学校占比为44.3%”[3]。从这份数据看,我国中小学不能“开足开齐”体育课问题依然严重,因此必须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动“开足开齐”体育课要求的落实,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2)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活动
2006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要求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在全国亿万学生中掀起群众性体育锻炼的热潮,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是体育课堂教学的有效延伸,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气氛活跃的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具有强烈的示范引导作用,对于青少年身体锻炼兴趣的培养、强健体魄的塑造、良好个性品质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意见》对学校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点明了学校体育创新发展的聚焦点。
一是整合多方力量,打造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学校体育训练和竞赛体系。体育训练和竞赛是内容最丰富、形式最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组织形式。学校体育赛事对于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兴趣的培养、终身体育锻炼习惯和能力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意见》提出,在学校体育训练和竞赛体系构建中,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多方力量要携手合作,合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课余训练和竞赛活动:其一,学校有计划地开展不同层级(班级、年级、体育社团、学校)、覆盖面广、参与度高的校内体育训练和竞赛活动,以赛带练、以训促学,促进运动健身锻炼知识和运动技能的普及;在普及的基础上,层层选拔,组建校级运动代表队参加校际体育竞赛,提高青少年运动竞技水平。通过丰富的校内、校际体育竞赛活动,强健学生体魄,培养奋发向上、尊重对手、遵守规则、不畏挑战、拼搏争先的优良体育精神和良好意志品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在激发学生参加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兴趣的同时,也要注重激发体育教师(教练员)投身于学生课余体育健身锻炼指导的积极性,遵循按劳取酬的原则,依据教学管理和财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按时足额发放课外体育健身辅导、体育社团活动组织指导、课余体育竞赛活动组织裁判等方面的工作报酬,保障体育教师(教练员)的正当权益。其二,政府、学校和社会多方合力,促进学校体育活动与地方群众性体育活动有机融合。在学校推广普及优秀传统体育项目、大众喜闻乐见的健身体育项目以及适合于在学校广泛开展的竞技体育项目,通过体育训练和竞赛活动,使得青少年在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中体验快乐、体验良好有序竞争,培养学生的终身体育意识、习惯和能力,夯实全民健身基础。 其三,学校、家庭和社会联动,开展冬夏令营选拔性竞赛活动。冬夏令营活动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是学校体育教育和家庭健身教育的良好补充。青少年在游泳、登山、篮球、足球、滑雪、越野等体育项目训练和竞赛中,感受一种不同于学校和家庭的生活,尝试一种全新的生活体验。青少年在一起训练竞赛、一起活动的集体生活中,会培养起团结协作精神、互助友爱精神、勇于接受挑战精神等,并通过运动体验快乐、体验成功和失败、体验友谊与竞争,使得体育锻炼意识根植于青少年内心。其四,支持大中小学校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促进学校体育和社会体育融合发展,拓展学校体育内容,为青少年参加社会化体育技能训练、竞赛等活动提供便利的平台。
二是全面建立学校代表队,夯实体育强国建设基础。邓小平同志曾多次提到竞技体育人才培养问题。1974年,邓小平同志在接见原国家体委负责同志的谈话中指出,要加强学校体育,做好学校体育工作,发展少年儿童业余训练;对于中国足球运动的发展,邓小平同志指示要“从娃娃抓起”。《意见》提出,大中小学校要在广泛开展校内竞赛活动的基础上建设学校代表队,重点促进“三大球”(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类项目运动竞技水平的提升。“青少年强中国强”“体育强中国强”,体育强国建设需要夯实青少年体育基础,青少年体育竞技水平是衡量体育强国建设目标达成的重要指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以“建设体育强国”为目标,为中国体育事业助威、为中国体育发展铺路,将“体育强国梦”的烙印深深地打在了每一个中国人的心上。他是个体育迷,十分喜爱足球、篮球、排球等体育项目,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到要提高“三大球”竞技水平。以亿万青少年投身体育运动为基础的人才培养体系为依托,大中小学校建设学校代表队,重点建立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球类项目队伍,是我国竞技体育人才梯队建设的重要举措,必将为体育强国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3)为有序开展学校体育工作提供法律法规依据
《意见》提出,要研究修订与学校体育工作需要相适应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和体育主管部门共同制定不同类别、不同层级的学校体育工作标准,依据标准,对学校体育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性保障,推进学校体育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学校体育是关乎亿万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大事,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必须共同研究制定适应新时代新发展理念的学校体育工作标准,加快旨在以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根本目的的学校体育新发展格局的形成。
(4)体育纳入学业水平考评范围
1979年,我国首次在上海试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2006年开始全面铺开。“我国体育中考制度经过了40多年改革与发展,体育中考的根本目的是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形成长效机制,促进终身体育行为习惯养成。”[4]《意见》提出,要逐步提高体育在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占有的分值,探索在高校招生中体育素养评价使用的具体方式、方法。体育纳入青少年学业水平考评力度的加强、范围的扩大,是新时代新发展理念下,我国学校体育工作评价制度和青少年体育促进机制的一次重大导向性创新发展之举,对于引导青少年加强体育锻炼、推进全民健身战略实施、建设健康中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改革体育发展制度:实质性推进体育与教育深度融合
(1)打造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青少年赛事体系,提升学校体育发展水平
在我国,由于受长期推行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影响,使得体育、教育部门均建立了各自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教育部门主导的青少年体育赛事,在国家和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下,由各级学生体育协会、大学生体育协会各分支机构、中学生体育协会各分支机构组织实施大学生体育竞赛计划、中学生体育竞赛计划、国际学校体育交流计划。体育部门主导的青少年体育赛事计划,由体育主管部门监管下的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负责开展。2020年1月17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2020年5月1日起实施)的第三条规定,“国家体育总局负责全国范围内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地方体育总会、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地方性单项体育协会以及其他体育协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负责相关体育赛事活动的服务、引导和规范。”[5]为了破解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双轨并行的不和谐局面,《意见》提出了具体改革措施:一是联合开展普及性的学校体育赛事。教育、体育部门联合建立覆盖全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扩大学生体育训练、竞赛的覆盖面和参与度,以体育竞赛为引领,激发学生健身锻炼的热情,营造活跃的学校体育文化氛围,实现“以体育智”“以体育人”。二是一体化推进提高性的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教育主管部门和体育主管部门联合组织体育赛事,把运动员资格注册纳入一个平台,统一运动水平等级认定标准,实现赛事融合、运动员身份“互联互通”、运动员的成绩奖励“互认互评”,提升学校体育对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的贡献度。
(2)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引领学校体育发展
2019年,经体育、教育部门认定体育传统项目学校8567所;2020年,教育部认定5000余所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意见》要求,一是在整合原有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的基础上,打造“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具有鲜明特色的体育与教育融合新模式;二是支持优秀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立高水平运动队,夯实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础;三是推动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学生开放;四是开展冬夏令营活动,实施体育项目技能培训;五是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全面深入推进校园有关项目教学改革,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2020年,教育部宣布北京大学等283所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高校通过评估,并将它们确定为2020年举办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意见》提出,要将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与国家队、省队建设改革有效衔接,建立双向良性循环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制。
(3)多方携手合作,活跃学校体育组织形式
一是支持体校与当地中小学校合作建立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在教学训练、场地设施、师资力量等方面为中小学提供支持性服务,补齐学校体育发展短板。二是鼓励学校与社会体育组织合作,推荐选拔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进入校园,与学校体育教师(教练员)共同开展运动技能教学与竞赛训练,活跃学校体育组织形式。
(4)改革学校教师聘用制度,充实学校体育师资力量
201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53.01万所,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2.82亿人[6]。面向近3亿学生群体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教学、训练、竞赛,需要数量庞大的体育师资队伍。师资数量的短缺,将会制约青少年体育活动的开展。为此,《意见》提出,一是提供制度性保障,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和教练员入校园兼任、专任体育教师的渠道,发挥其在体育运动技能教学、体育运动训练等方面的特长,带动学校体育活动整体水平的提升;二是改进学校体育教师聘用和职称评定制度,在学校教师序列之外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增强体育教学特别是课余体育训练能力;三是建立常态化的体育系统体育教师、教练员进入中小学任教制度,补齐中小学体育教学和体育训练的短板;四是教育系统和体育系统携手解决教师岗位聘用难题,为优秀退役运动员进入校园担任专兼职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开辟制度性绿色通道;五是强化学校体育师资培养,选派体育教师参加各种体育运动项目技能培训,充实学校体育师资力量。
三 结语
体教融合是新发展理念下,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体育和教育协调发展的顶层设计。为了贯彻落实《意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针对体教融合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关促进政策,打通体育与教育融合的堵点,形成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协同发力的良好局面。“建成教育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之一。体教融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一思想认识,以问题为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实现体育与教育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