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域”下的小学道德与法治专册教学例谈
2022-03-16茅亚平
茅亚平
“问题域”下的小学道德与法治专册教学例谈
茅亚平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辛丰中心小学,江苏镇江212141)
小学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是法治专册,面对纷繁复杂的法律知识,学生和教师都有苦恼,如何学得轻松、学得专业,就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小学高年段道德与法治以学生学习活动所指的问题域作为教材的基本结构,法治专册也不例外。笔者以“问题域”为切入口,结合具体案例对整册书的教学做了探索。
法治专册;问题域;教学例谈
从统编版道德与法治教材施行以来,围绕“法治专册”的研究不断深入。由于学生初次这么密集地接触法律知识,再加上法律内容本身就比较枯燥乏味,所以学生学习兴趣不浓,教师教学也显得有些费力。那么,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他们参与课堂教学的积极性,这就需要教师们积极探索理解教材。
今天,笔者将结合教材和具体课例,以“问题域”作为切入口,一起探索法治专册的教学途径。
一、读好教材要素,看准“问题”
翻看法治专册,可以发现教材处处都能看见“问题”,这是和其他十一册教材不同的地方。
(一)课题
如第三课《公民意味着什么》,第五课《国家机构有哪些》。
这两课的课题就是问题式的,直接通过问题引出本课的教学内容。如《公民意味着什么》一课,就围绕着“公民身份”展开教学。首先带领学生认识“公民”与“中国公民”标志,在此基础上明晰中国公民的意义,感受到作为中国公民的自豪感。再如,《国家机构有哪些》这一课的三个板块就是对这一问题的解决:身边的国家机构,指导学生了解国家机构的组织形态,形成初步的知识框架;国家机关的职权,了解国家机关的主要职权与他们之间的组织性与协调性;国家机关的产生,引导学生知道我国的政治制度。
(二)板块框题
如第一课《感受生活中的法律》第一框“法律是什么”;第三课《公民意味着什么》第一框“公民身份从何而来”。
这样的课时框题,直接告诉了本课时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就是本课时的核心探究内容。如第一课《感受生活中的法律》第一框“法律是什么”,教材开始就给出了生活场景,这对于刚刚接触法律的学生来说很有必要,学生能够快速感知:原来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就在我们生活中。接着,教师再带领学生去生活中寻找公民的权利、义务。第三课《公民意味着什么》第一框“公民身份从何而来”,教学的核心内容就是围绕公民与国籍的关系以及国籍的取得与丧失展开,同时渗透“公民”的起源与由来,增强了解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优越性。
(三)课文正文
如,第六课《人大代表为人民》第一框正文:“你知道人民是如何选出代表的吗?”第二框正文:“人大代表有哪些职责?他们是如何履行这些职责的呢?”
正文部分即明确指出了本课时的教学内容。根据第六课《人大代表为人民》第一框正文:“你知道人民是如何选出代表的吗?”可以将本节课分为三个部分:了解通过选举产生人大代表——了解人大代表的选举程序——了解选举资格。教学第二框时,可以将正文的两个问题作为预习作业,将学生分为固定小组进行探究,课上进行交流,这样学生掌握起来也比较容易些。
再如第七课《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的第一框正文:“我国国家机关的职能是什么,行使哪些权力,如何行使权力,宪法和法律中有明确规定。”虽然这是一个设问,但也同样明确了教师们的教学方向。为什么权力需要受到制约和监督,这是法律中规定的。只有这样,各部门才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服务于人民。
(四)相关栏目
为了丰富法治教学,使法治教育更具生活化,教材安排了“活动园”“阅读角”“知识窗”等栏目。而这些栏目,恰恰就给教学者提供了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指明了教学方向。
如P21活动园:“为什么要进行宪法宣誓?你知道我国的宪法宣誓制度自诞生之日起有哪些发展吗?”P87活动园:“鲁某为什么欺负王然?你能接受他欺负同学的理由吗?”这些问题的提出,为学生的学习打开了思维之门,并且对课后延伸学习提供了方向。
翻看教材,可以发现“活动园”“阅读角”“知识窗”等栏目的问题设置多种多样,有连线题、选择题、判断题、图表题、问答题等,但不管形式如何变化,都是指向教学重难点的突破。
在第八课《我们受特殊保护》第一框“我们是未成年”中的第一个活动园,就提出了“你认同这些看法吗?说一说,与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还有哪些特殊之处。”这个问题放在这一板块的开始,旨在激发学生的自我认识,能够了解自己作为未成年人是容易受到侵害的,也为学生理解未成年人需要专门法律保护作铺垫。
可见,教师在备课的时候,要充分阅读教材,抓住教材中的问题点,这样在进行法治教学时就能把握住重点。
二、抓住课文中心,提好“问题”
虽然笔者发现教材中有不少“问题”的出现,但是仍有很大一部分的教材内容是叙述性的语言。那教师们如何抓住中心呢?
《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在“能力与方法”的目标中就提到了“学习从不同的角度观察社会事物和现象,对生活中遇到的道德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尝试合理地、有创意地探究和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力所能及地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出问题——探究问题——解决问题,这三步即应该是学生学习法治专册的方式。提出问题、探究解决问题是一种重要的学习方式,让学生作为主体直接参与这一过程,有助于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逐步学会探究、发展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在第六课《人大代表为人民》第一框“人民选出的人大代表”一课时中,正文明确提出了学习问题:人民是如何选出人大代表的?教材中选取了刘力看到“选举区人大代表的公告”以及回家和家人的讨论为情景。这一部分的内容教材试图更加接近学生生活,但作为农村的学生来说,还是相距甚远。基于此,笔者尝试着让学生进行预习提问:
问题1:我们班级班干部竞选是什么流程?
问题2:人大代表的选举和我们班干部竞选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问题3:人大代表选举的流程是怎样的?
问题4:我们怎么知道选举者的信息呢?
问题5:我们小学生可以参加选举吗?
问题6:村民进行选举有什么好处呢?
问题7:人大代表需要做什么?
问题8:人大代表人人都能参加吗?
……
学生通过预习,针对本课时的内容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这么多的问题,该如何处理呢?此时,教师的穿引就显得比较重要了。教师将学生提的问题贴在黑板上一起讨论,看看哪些问题可以进行合并,哪些问题可以进行归类、概括?于是在大家的群策群力下最终形成了:选举方式、选举资格、选举程序这三个关键词,而这三个关键词恰恰就是本课时的教学重难点。
再如第八课《我们受特殊保护》一课,其实转化题目就是本课的教学重点——我们为什么受特殊保护?我们受到什么特殊保护?根据这样的问题我们可以结合教材将课堂教学分为两个板块。教学第一板块重点探讨我们受到特殊保护的原因:(1)我们自身层面:好奇心强、喜欢模仿、缺乏安全意识等;(2)家庭层面:家庭暴力、家长的认知等;(3)社会(包括校园)层面:校园暴力、社会犯罪诱导等。教学第二板块重点探讨我们受到什么特殊保护,重点关注我们国家出台的几部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关注社会上给予未成年人的照顾。
课堂上同样的教学内容,这样的设计和教师直接告知教学内容的方法相比,“问题”更能引导学生抓住教材的中心。同时,也让活动本身体现出了对学生民主观念的培养。
此外,通过学生的“问题”也能发现,他们的角度多是以自己的生活问题为起点,如“人大代表的选举和我们班干部竞选有什么不同的地方?”而这些问题的提出,恰恰是教师需要帮助他们整理与提升的生活经验,让他们能够透过“法治”看待生活中的问题,进而逐步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
三、跟踪新闻热点,激活“问题”
随着社会的进步,新闻的传播渠道在不断发生着变化。往往一个热点事件会通过短视频、微信、QQ、网站等多途径迅速传播开来。小学生自然对这些新闻有了和以往不同的接受程度,他们也会根据自己的经验、喜好等作出判断。这种判断甚至会影响其价值观的形成与发展。其实这些新闻热点问题,就是学生“在场因素”的体现。“在场因素”即指儿童自身的经验、体验,以及儿童生活直接相关的因素。从“在场因素”出发的教学中,由于师生处在平等的地位,师生都有话可说,都有说的欲望。
基于“在场因素”和六年级学生的思维,教师应该因势引导学生有意识地关注、思考身边的事件和法律之间的关系,鼓励学生能带着这些问题进行自主探讨,从而不断深化法治对生活经验的理解,从而获得积极的、有意义的法治体验,比如最近热议的“新疆棉”事件,就成了学生平日里谈论的话题。在第三课《公民意味着什么》这一课第三框“我是中国公民”中,就可以渗透这一热点问题。在热点问题的讨论中增强学生作为中国公民的自豪感。
同样是这一课,教师还可以引入“华为事件”等科技事件。华为公司为什么会遭到美国的制裁,教师可以带领学生挖掘深层次原因:仅仅是华为的麒麟芯片有赶超美国高通的趋势吗?华为在其他国家真的会利用科技层面进行技术窃听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由“华为事件”展开,学生通过探究,会发现这些科技事件背后反映的恰恰是中国的日益强大,进而树立学生作为一名中国公民的自豪感!
再如“校园欺凌”这一话题,在平时的班会、晨会教育中,也会有提到,学生也会在平时进行议论。翻看教材,教师们也能发现多有提及,教师们可以将教材内容进行整合,在不同课的内容里也需要有所侧重。
比如,教师在教第八课《我们受特殊保护》一课时,“一些重要的年龄节点”的内容中14周岁“因违法行为而可能受到刑法处罚的最低年龄”这一条文时,就可以用这个事例进行佐证,并进行提问“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做?”与学生生活实际相关联。再如教授第九课《知法守法依法维权》第二框“守法不违法”时,可以引入热映电影《少年的你》,并提问“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样自护自救呢?”同时关注书上活动园的问题:“鲁某为什么欺负王然?你能接受他欺负同学的理由吗?”
通过新闻热点引出的问题,重在引导学生用“法眼”看待相关法治案例,强化法治意识,逐步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也让法律融进他们的生活之中。
四、巧用“我”的问题,解决“问题”
如何让法治教育深入学生的内心呢?除了之前提到的方法之外,还应当注意学生的“已有生活”,让枯燥无味的法治问题变成学生自己的问题,即“我”的问题,让学生主动和法律建立联系。
比如第六课《人大代表为人民》这一课中对于“人大代表”的介绍看似与学生相距甚远,但是实际上却有着密切关系。教学伊始,教师可以出示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提问:“这部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是怎样面世的。”学生通过第五课的学习,自然知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的。那么,为什么会诞生这部法律呢?这一问题和学生密切相关,也就激发了学生的思考热情。教师乘势进行讲解。人大代表又是怎么产生的呢?学生同样具有好奇心。笔者在教学这一课时,利用了本校校长是区人大代表这一生活资源,带领学生进行采访、记录,课上汇报,学生也就明白了人大代表的职责。在此基础上,笔者在班级进行人大代表模拟选举,学生切身感受到选举人大代表的神圣,这样的教学,看似与学生遥不可及的内容,转化为了“我”的问题,学生也就有了深入探讨的欲望!
法治专册第四单元第9课《知法守法依法维权》一课中“活动园”出示了一个讨论案例——广场舞。书中的例子引导学生思考:无限制的广场舞是否超越权利边界,侵害他人权利?合法维权的方法有哪些?
但在教学时,也有学生提出:在小区外面的广场上跳“广场舞”也是这群人的合法权利。这一问题的出现,显然是在上课时没有预设的,这就是学生生活中“我”的问题。于是,这一案例激活了学生的已有经验,打开了话匣。笔者也趁势而为,把这一话题变成了道德两难题,“小区门口的广场上能不能跳广场舞?”就此问题学生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辩论。学生充分发掘生活中的生活经历,更有不少学生从自己家爷爷奶奶的生活状态出发为广场舞“正名”。这样的教学中,学生渐渐明白了在做事情时,要在法律范围内合法行事。
长此以往,这样的活动开展必然使学生的理性得到了提升与发展,也让法治思维在学生心中落地生根。
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教学是与学生生活紧密联系的,特别是法治教学。因此,教师教学时应在问题中提升学生法治思维,在具体情境中加以实践,学生的感受会更深刻。
[1] 成尚荣.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案例式解读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2:64
[2] 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中心小学德育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义务教育教科书教师教学用书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15
[3] 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中心小学德育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义务教育教科书教师教学用书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18
[4] 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中心小学德育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义务教育教科书教师教学用书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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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7661(2022)03-016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