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城镇化视角下传统学徒教育再审视
——以英国为例
2022-03-16王瑞红
王瑞红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中国 福州 350108)
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职业群体成为城市社会的主体群体,他们为城市社会发展创造了财富,输送了活力,拓展了城市社会生活的空间,增加了城市社会治理的复杂内容。在城镇化庞大的系统工程中,最关键的是人的城镇化。而推动人的城镇化,提升人的综合素质的最有效途径就是办好职业教育。因此,办好现代职业教育就成为了加快实现人的城镇化,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追溯前工业化时期的英国,人的城镇化中学徒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据资料显示,1530~1609年伦敦十二大行会自由人中的85~90%,[1]2921600—1609年伦敦市政官员中的84%,詹姆士一世时的伦敦呢绒商行会成员中的76%,都是通过做学徒获取自由人身份的。[2]140学徒制是一项古老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据伦敦1600—1749年十二大公会现存资料保守推算,这一时期大约招纳了354 000名学徒。这些学徒来自广阔的地方省城和乡村腹地,他们汇集在伦敦接受职业培训,学成后通过考核成为城市市民。伦敦学徒大概占全国的9%,据此推算,该时段全国大约有3百多万学徒,而且这个数据是在伴随城市和职业领域的拓展,行会控制力减弱,学徒数目呈减少趋势背景下的一个估计。[3]419可见学徒制是多么广泛地存在。它在伦敦成为欧洲经济、金融中心,英国成为欧洲经济领头羊中起着毋庸置疑的作用。
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为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技能人才,适应城市化、现代化的需要,党和政府也非常重视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而现实中,技能人才的施教主体——学校与聘用人才的单位——企业却是分开的,致使学校培养的人才与企业社会的需求脱节。解决这个“硬伤”的最佳路径就是深化校企合作,推动产教融合,打造工学一体,构建现代学徒制。这在某种程度上看就是对传统学徒制的现代化创新。基于此,本文对传统学徒制进行再审视,以梳理出些许启发。
笔者通过梳理发现:1)传统学徒制度是城市社会治理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与行会制度、城市管理制度共生共息。其角色是为城市不断输送人力资源。2)传统学徒制存在和延续本身是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和工商业管理的必需,满足了城市对综合人才的需要。3)传统学徒制立足行业内部培养,有一以贯之的招生、培养、考核和就业体系,采用的是“浸泡式”技能培养和“榜样示范”式的道德价值观引导,学徒有非常明确的职业导向和奋斗目标。4)传统学徒制虽已衰落,但是学徒教育模式依旧在延续,其精神之于当今职业人才培养和人的城镇化推动具有启迪意义。
1 传统学徒教育制度是城市的子系统,为城市培养和输送人才,与城市共生共息
与中国城市起源不同,西方城市最初多是工商业者的汇聚地,最初的市民是摆脱了封建农奴制束缚的自由人。相对于封建领主管控的广大乡村来讲,城市是一个自治团体。市民(burgher)群体实行自我控制,自我管理。城市公民宣誓遵守城市法律,维护城市的利益。行会或者兄弟会是商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和对商业活动进行规范而自愿组成的行业共同体。它们是城市最早的自治机构,是工商业领域中的主要组织单位,也是城市管理工商业的半官方机构。城市规章规定,只有市民才准许操一种手艺或生意,要想在城市里过体面的生活就必须成为市民。市民身份的取得,一般有三种途径,一是继承,二是赎买,三是做学徒,学徒期满考核合格即可成为行会新成员,进而获得市民身份。史料显示,成为市民最为通常的方式就是做学徒。
在英国,关于学徒制最早的文献记载是12世纪诺里季的圣威廉跟从剥皮商做学徒的故事。学徒招纳最初纯属师徒私人约定,作为一种行业培训新成员的正规制度是逐渐地被行会加以确立和完善的。15世纪时学徒制在城市工商业领域中已非常普遍。16世纪时学徒制的发展达到历史顶峰,其标志是1563年《学徒法令》出台。《学徒法令》使学徒制由一个行业自发形成和维持的培训制度上升到国家层面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并将学徒制的实施领域扩大到除工商业领域外的,如医学、法学、建筑、造船等专业水平比较高的行业,学徒制变得更加普遍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学徒制也就正式成为行业纳新的主要渠道,成为城市人力资源补给的主要渠道。
学徒规章一般是由行会起草,提交给市政当局予以批准,然后由行会和市政当局共同监督执行。行会的基本权利有:1)招聘城市劳动力,招谁为学徒,服务多久,能不能和什么时候能成为行会成员和城市自由人;2)学徒期满后做帮工的工作条件、工资和技术标准、独立开业的要求等;3)师傅什么时候可以带学徒,带多少个学徒,店铺的规模,生产的标准等。4)管理城市经济社会活动。早在1523年王室法令中,就有授权行会管理伦敦城内及其周围2英里内的工匠和零售商的经济活动。行会的检查官有权进入商店、仓库和船舱等城市所有的地方搜查违法工具、工匠或次品货物,对违犯条令者严惩。[1]187
可见,城市、行会和学徒制是一个共生共息的整体。城市依托行会实现其对工商业管理,依托行会学徒制实现对新成员的吸纳,与行会共同监督、培养和管理,保证学徒制的正常运行。这样一个体制下,来自城镇周围农村的学徒,有的是贵族绅士阶层的次幼子,有的是约曼和农夫的后代,经过学徒期的培训和历练,最终实现自己进入工商界的梦想,成为城市市民或者管理者。
2 传统学徒制是满足城市综合管理人才的需要
谈到现代工商业,脑海里就会浮现出批量生产、机械操作和广阔的销售市场。其实,这种商业模式对于前工业化时代的行会师傅来讲并不算复杂。前工业化时代师傅们所面临的经济社会环境那才叫异常复杂。
先来列数一下一个师傅的内部职责。作为一个商务管理者,他要与前来购买商品的顾客和原料商打交道,做好原料购买和产品销售。作为作坊里的技术主管,他要监督雇工和帮工做活并保证产品质量。作为作坊里的师傅,他要做好分工,处理好工资问题,制定好规则,安排好做工时间,配备一切生产工具,改善做工条件等等。他还要按照师徒契约,培养和教导好学徒,保证学徒的吃喝衣物等用度。同时他自己也是员工,也要做一部分活。所有这些,行会师傅必须能够应对自如。
然而,对于师傅来讲,更为复杂的是外部关系的处理。他犹如舵手率领着商务团队在社会的海洋中遨游,要行稳致远,需要处理好三类关系:一是与行会组织的关系;二是与城市和国家的关系;三是与市场的关系。这三类关系往往又是交织在一起。首先,行会组织是一个行业的兄弟协会,成员加入组织的目的是为了寻求组织的帮助和保护,降低市场竞争中的非显性成本。当然,成员也要承担组织联合行动中的一些责任和义务,处理共同面临的问题。其次,行会组织依存在城市里,而城市又是依据国王特许状授权创建的,因此,行会组织既是城市当局,又是中央政府用来管理和控制工商业的机构。这样,身为行会成员,是一位师傅,一个商务管理者,同时身为一个市民,又是被管理者。如果再是行会资深会员的话,需要兼任市政当局的监管员、执事或者市政议会的议员,甚或是市长,那身份就成了城市的管理者。多重角色汇聚一体,要求行会成员身份、市民身份,以及城市管理者身份要经常保持一致。这样的背景下,一个商务管理者要使行会、城市以及国家的规章制度与自己原料的收购、产品的生产、市场上的销售等等之间相协调,处理好个人利益与行会利益、个人与城市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冲突,处理好与其生意有关的外部控制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关于各种社会控制和商务管理者个人利益之间的复杂关系,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案例证明:1)产品销售方面。作为商务管理者必不可少的任务之一就是确保他的商品有市场。这就需要展示商品或者采用其他简单的广告形式,单单这些就会遭到社会规章的限制。伦敦制造踢马刺商行会的规章就规定,“任何人不得在星期天或者双宗教节日的任何一天悬挂出他的踢马刺。并且,这些踢马刺只有在它确实要卖的时候,才能在他们自己的店铺里展示和销售,不要从商店的门窗处暴露出来,否则受到处罚。”[4]591类似的规章很多,内容都是要求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摆放要销售的商品,以保证公平竞争;2)产品质量方面。在产品质量上做文章是最有利可图的,市政规章或者行会条例中可以看出会员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伎俩与社会控制之间的博弈最为激烈。比如,伦敦剥兽皮商行会条例要求该行业任何人都不得将劣质腹皮与纯的、优等的毛皮呢混合在一起。一旦违反,毛皮将被行会没收,若拒绝执行将被监禁,交罚款后方可释放。伦敦白锡器皿商行会详细规定圆的和方的器皿的金属含量,并且必须在高级市政官员测定过金属的质量之后才可以生产,他们甚至把对劣质品的惩罚权交给高级市政官员(也就是第三方)斟酌决定。手套商行会也禁止成员出售劣质品,一旦发现就没收并当众销毁。打磨商规定钝刀要重新锻造,刀鞘的皮革种类也有详细规定。为了监管产品质量,防止外来产品的竞争,城市规章还规定所有作坊产品都必须统一标记,便于寻找责任人,类似现代的商标。3)做工时间和做工条件方面。作坊通常情况下都是白天做工,而夜间做工可以躲过高级市政官员随时巡查做工程序和质量。伦敦踢马刺制造商行会发现“该行业的很多人知道怎样通过夜间做工去欺骗。……他们用废铁(这些铁有裂纹)代替马口铁,往劣质的有裂纹的铜上镀金以次充好。”对此,行会规章禁止夜间做工。比如手套商行会不但禁止夜间搞欺骗性做工,而且还禁止夜间出售产品。[4]592以上诸方面的案例都反映了商务管理者(行会会员)与社会控制之间的博弈。而且要知道,这些社会规章大多都是他们自己在行会大厅里协商做出的,这说明这些商业管理者往往在自己的店铺里是一个立场,而在行会大厅里又是另外一个立场,体现了其处境的复杂性。
可见,一个城市工商业者(行会师傅),要使个人业务适应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并兴旺发达,处理好各种内外事务十分必要。他们必须同时从多个角度来考虑问题,无论是工资发放、劳动力雇佣、做工时间、做工条件、产品质量、做广告,还是竞争的适当性等等,都不能从单一角度来考虑。作为一个商务管理者,同时又是师傅、雇主、工匠、立法者、市民或许同时还是市政官员,身兼多重身份,是多重利益的触点。可想而知,在这个任务艰巨、世态复杂的位置上,行会师傅们认同新成员必须经过学徒之路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而且学徒培养目的绝不止于掌握一技之长,而是要培养一个综合性人才。
3 传统学徒制教育是“培养—就业”无缝对接体制
纵观学徒制漫长的发展史,不同行业不同领域招生规则都有所不同,但大致发展趋势和步骤是相似的,形成了一个大体一致的招生、培养、考核和就业机制。
3.1 学徒招收准入机制
14世纪时招生年龄通常是15—16岁,读写算基础知识在做学徒初期完成。17世纪时,招收学徒的门槛不断提高,普遍要求要有基础的商业读写技能,年龄门槛也随之提高满18或19岁,伦敦绸布商、呢绒商、裁缝商等行会都拒绝年龄不足16岁的学徒。对于不足18岁的,要将学徒期延长至9年。[1]297
通常当孩子到适合做学徒的年龄,父母或监护人要为孩子物色行业和师傅,之后,师徒双方择时就学徒期间的相关事项达成协议,签订师徒契约。典型的师徒契约内容包括:培训期限7年,年龄较小的适当增加年限。服务期内学徒忠诚地为师傅服务,替师傅保守秘密,维护师傅的财产和信誉,遵从师傅的一切合法要求;不准私通,不准订婚、结婚;不准玩牌、骰子或其他非法游戏;不准在酒馆或者剧场闲逛,不准擅自离开师傅家。师傅则要管教好学徒,对学徒进行宗教教育和道德教育,教授其行业需要的所有知识和技能;提供给学徒食宿和衣物,以及其他按照惯例应该提供的必需品。学徒缴纳学徒费给师傅。学徒费由双方视市场行情、学徒家庭经济状况、师傅所能提供的教育资源和教育质量以及学徒的发展前景等等协商而定。
师徒契约签订好后要到行会执事处备案,学徒期满后,除非一方因死亡而终止契约外,也要登记备案,否则皆会受到处罚。[5]19416世纪时,行会通常都会安排固定的时间集中登记已经协商好的师徒协议,还会举办一个庄重的招徒的仪式。在择定的日子,师傅们带着新学徒到行会法庭。在师傅、市长或者市政其他官员见证下学徒承认自己成为某个师傅的学徒,宣誓学徒期内信守契约条款,遵守行会规章,服从市政府管理。师傅也要宣誓信守契约,对招收的学徒负责,将师徒契约副本交于行会保存以便其监督执行。此外,自14世纪始所有的行会都要求缴纳入出费。入费标志着学徒期正式开始,出费标志着学徒可以作为师傅和城市自由人加入行会。缴纳程序由市政规章明文规定,额度在4便士至2英镑之间。[6]8
签订师徒契约是招收学徒最为关键的一步,标志着师徒关系确立,规定的权力和义务生效。
3.2 学徒监督管理机制
在学徒制形成和完善的过程中,行会逐渐掌握了师徒契约执行的监督和管理权力。行会的监管确保师徒双方权利和责任的实现,保证了学徒的教育质量。15世纪末,几乎每个行会都设有两名监察官,其职责除了检查行会成员做工和交易中的不良行为外,还监督学徒是否得到师傅好的照顾或者是否接受了适合的教育。
3.2.1 监督师傅,保障学徒利益
如果师傅在学徒的教育和生活上没有充分履行其承诺或虐待学徒,就会被起诉,并受到处罚。行会法庭纪录中有很多这样的案件,一位裁缝商因非法打学徒被罚5先令。另一位则因没提供给学徒合适的衣服被罚10先令。[5]201除管教不当和物质供应不足遭起诉外,更为重要的是,没有提供很好的教导,学徒也可以向行会法庭申诉,师傅也要受到惩罚。1568年,一个呢绒商受到2英镑的罚款,因为行会执事检测到他没有教导其学徒掌握一项技能。这方面监管极其严格公正,甚至一些著名的行会成员也常因此受到处罚。[1]235
3.2.2 监管学徒,保障师傅利益
如果学徒有了恶劣的行为,师傅也可以上诉行会或行会法庭进行处理。如鱼商行会的学徒条令规定:任何不经师傅允许而擅自离开的学徒,将被开除本行业,除非他保证将来有良好行为,并交纳40先令的罚款。如若不服,师傅可将其剩余的学徒期出售;做学徒期间,行为恶劣不服从管束的,如去玩骰子、牌或任何诸如此类的游戏,或经常到酒馆闲逛,或者有其他不良行为的都由行会执事视情节轻重而进行不同程度的惩罚。[7]36
3.2.3 化解矛盾,仲裁纠纷
行会肩负着化解矛盾于基层的任务,16世纪呢绒商行会纪录中有这样一些处理决定:让一个学徒服务到复活节,就不再为其师傅服务,除非他的师傅给予他较好的培养;另有一位师傅则被要求出资送他的学徒到书写学校学习半年;还有一学徒被师傅非法打成重伤,剩余学徒被转移给另外一位师傅。[8]28
除了以上监督管理职责外,行会还从行业整体利益和发展前途出发,协助师傅对学徒进行总体管理,培养其道德品质和市民意识。
3.3 学徒考核就业机制
在前工业化时期的英国城市中,财富和政治权利很大程度上是市民团体掌握。市民团体内依据财富多少,和由此产生的社会威望、政治经济特权等依次分成市政官员、号服成员、普通师傅和帮工四个高低不同的等级。个人财富是城市评价体系中最根本的依据,而财富的获得要看获取财富的能力。这个能力的培养要依赖学徒期培训。做学徒是获取市民身份、争取师傅资格、晋入号服成员行列、当选市政官员、获取有威望的社会地位和享有种种政治经济特权的奠基石。
浸泡在如此社会评价体系中的学徒,很自然地会将取得城市自由人资格、赚取财富、在城市中赢取社会地位和威望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这个评价体系从内外两面激励和鞭策着学徒奋进。那么学徒期满能否成为自由人呢?对此行会有非常严格的考核评定体制。这可以从布里斯托尔裁缝商行会备忘录中窥见一斑: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仪式,包括几个步骤。首先学徒要向行会执事提交学徒契约证明学徒期满。接着由他的师傅在全体师傅和行会执事面前当众证实该学徒在整个学徒期间表现良好。跟下来,学徒要接受其中四个师傅的考查以证实他的确在技术上和品行上合格而且交际处事能力良好。然后才能由他的师傅、行会执事和行会的老师傅们将学徒推荐给市长和市府参事,并根据该城的规定,由学徒交付成为自由人的入会费。最后,新自由人在全体行会成员面前手按《圣经》宣誓拥护行会规章、保守行业秘密、捍卫行会尊严。[9]75过程中,学徒不仅要当众展示自己的行业技能,响亮地对答行会老师傅们提出的问题,师傅们还要综合考察其整个学徒期间的表现。只有对该行业技术已经成竹在胸,并且品行得到行会师傅公认的学徒,方能成为自由人,进而取得独立开业和作师傅的资格。可见,学徒期的考核评定与城市社会的评价体系紧密衔接在一起,这使学徒不仅有着安全的就业保障,而且还有着明确的个人发展方向。
4 传统学徒制教育的启迪意义
笔者认为传统学徒制衰落是一个经济社会问题。具体地说就是,行会伴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长,在工商业管理、城市稳定的维护、忠诚王室的能力、规范城市经济社会等领域的控制力弱化,作为一种制度逐渐走向解体。这使学徒教育模式赖以生存的制度基础瓦解,因而呈现出学徒招收上种种局限,教学质量监管上不力,师徒关系异化等等诸多弊端,因而在人才培养质上和量上难以满足工业化时代规模化生产的需求,进而造成学徒制度退出历史舞台。这并非学徒制职业教育模式的问题。作为一种职业教育模式,传统学徒制还是有很多可资借鉴之处。
4.1 传统学徒制立足于行业需要和城市发展来培养人才
传统学徒制最初是师徒之间传承工商业技能的自发行为,后来由行会组织、市政府,进而又由伊丽莎白时期的国家不断地加以规范、监督、管理和完善,最终形成了一套国家层面的职业教育制度。它从13世纪兴起至19世纪被取消,绵绵延续了近7个世纪。如此漫长的历史足以说明,它是一项非常成功的制度,满足了社会的某种重要需求。它之所以能得到行业和城市的重视,恰恰是因为它满足了行业延续和城市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的补给。后来民族国家之所以重视和促进学徒制发展则是出于工业化发展对技工人才战略的需求。也正是学徒制能够带来这些经济社会利益,至今仍然有许多国家不断地呼吁采用这种教育方式。从传统学徒制生成和发展的历程来看,这种教育方式是一种内生模式,行业需要、城市监管起着关键作用,整个培养过程中行业参与其中,考核评价也依据行业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为标准,这样,人才培养目标才更为精准、实用和专业。业界优秀者的榜样示范作用更能激发受教者积极进取的精神,使他们有一个明确的职业发展方向,出道之后也自然能够更好地满足工业化、城市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鉴于此,现代学徒制的发展完善就离不开行业的参与,离不开师傅作用的发挥,国家应该采取适当措施鼓励行会主动参与,特别是在学徒的培养过程和考核上,以及职业培养标准的制定和监管上。
4.2 传统学徒制定位于综合人才的培养
传统学徒制作为技能人才的培养模式绝非仅仅是技能的传承和职业实践能力的培养,更是“职业人”“社会人”的综合塑造,与职业技能相比,职业道德、职业素质的培养则更受重视。学徒期大概是孩子16~25岁时段,正是他们由青少年向成年转变的时期,也是由家庭和学校跨入社会的过渡阶段。传统学徒制比较有利于培养学徒最基本的吃苦耐劳、坚韧不拔的精神。首先,学徒要能够忍受孤独和委屈。学徒在青少年时期离开自己温暖的家,长途跋涉到遥远的陌生城市,16世纪早期时,学徒家乡至伦敦的平均里程是115英里,1710年代时平均为60英里。[10]109很多学徒是第一次来到城市,生活在大公会里,面对满是陌生的脸孔和歧视的眼光,严厉的或尖刻的责骂,还要马上承担起师徒契约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开始繁忙的劳作。其次,学徒要忍受恶劣的生活环境。学徒期间食宿衣着一般都比较差。衣服非常简朴,不管什么等级身份都必须住在师傅家的阁楼里或者更糟糕的地方,吃饭时与家仆一起。虽不同行业工作环境有所不同,但时间都非常长,一般是从早上7点到晚上9点,中午有2个小时午饭时间。[11]101再次,要能够持之以恒地抵制各种物质和精神诱惑。学徒管理条令非常严格,学徒必须能够克制自己的物欲、食欲、赌欲、性欲等,否则触犯管理条令,会遭到严厉惩罚,严重者甚至会被逐出师门,没收保证金。学徒期教育绝对是一种挫折教育或者说磨砺教育,是未来工商业者基本品质的考验期、锻炼期和铸造期。长达7年的学徒期前1~2年通常是帮助师傅做杂务,这门必修课主要是磨炼学徒意志,培养规则意识、服从意识和时间观念,锤炼勤奋、刻苦和坚韧的品质,兼学基础文化知识,熟悉工作环境。之后的第3~5年学徒才会由师傅带在身边通过现场示范、榜样引导逐步地学习行业内知识技能和如何为人处世。最后两年则主要是实践操作,学徒尝试独当一面。整个学徒期,为人为商的道德品质培养贯穿其中,这方面的培养师傅责任重大,培养方式也是多种多样。比如,签订协议约束不良行为,交行为品质保证金,师傅以身作则,榜样示范,依据契约进行督促、引导和告诫等。与此同时,行会和市政府规章中也有对学徒行为品质及装束的严格规定,还经常举办节日庆典等大型活动,让学徒参与其中,身临其境体会城市的等级观念、市民的忠诚服从意识,培养其对城市价值观念的认同,提高适应城市社会的能力。现代学徒制也应该站位高远,不能局限于一时一域的技能培训,要注重学徒的道德品质和适应社会能力的培养,要使其成为有技能、有素养、有情怀、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4.3 传统学徒制是在契约精神和制度保障下运行的
通过追溯传统学徒的招生准入制度可见,师徒关系的建立是在双方相互需要而且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议定而最终确立的,协议的内容既有约定俗成的权力和义务条款,又有针对双方需求的个性套餐,师徒协议达成之后交由第三方备案、监督和执行,整个过程体现了鲜明的契约精神。再者,学徒期内师傅依照契约授徒,徒弟依照契约服务师傅并得到培养。针对双方权益和责任又由详细的行业规章和城市规章加以制度保障。假如过程中权益受到损害,师徒双方都可以寻求法律救济,或者由第三方仲裁解决。对照我国现代学徒制,整体上看,还处于试点阶段,目前推动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都是在尝试解决职业教育中行业和师傅的缺场状态,而要想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使现代学徒制得以普遍推广和应用,形成支撑现代化强国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确立有序的师徒关系,明确企业、学校和政府的责权利关系,顶层设计制度平台,构建法律保障等等都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