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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助推美好生活

2022-03-15刘卫东杨兆峰

山东人大工作 2022年2期

□刘卫东 杨兆峰

“现在环境好了、空气清新了,我们老人每天上午和下午,都会来这里晒晒太阳,锻炼身体,心里暖暖的,感谢县检察院给我们办了件大好事!”高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前往养老院进行回访时,老人们欣慰地说。

去年3月以来,高唐县检察院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集中办理一批“硬骨头”案件,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高唐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守初心担使命,公益诉讼维护人民权益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高唐县检察院及时向县委作专题报告,介绍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开展及重点案件监督情况。县委要求,县检察院要及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为高唐县美丽乡村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同时高唐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形成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工作的机制。从立项、实施方案制定到专项活动开展,县人大常委会分阶段听取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工作情况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意见建议。在人大代表、第一书记、基层干部中聘请公益诉讼联络员12名,畅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交渠道,促进办案质效显著提升。高唐县检察院进一步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进行公益诉讼视察,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助力公益诉讼程序更加健全、效果不断优化。

高唐县检察院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找准人民群众期盼与公益诉讼的结合点,聚焦群众最关心、社会最关切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与被监督部门单位共商、共治,共同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彰显检察责任和担当。

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高唐县检察院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重点监督农村饮用水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耕地保护、文物保护等领域,覆盖乡村治理痛点难点,并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服务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助推15处垃圾堆清除、16条河道清理,实力守护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安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环境美、空气清、河道畅。

高唐县检察院干警回访检查县道德广场纪念碑保护设施,确保检察建议落实

目标明措施细,督促整改更加有底气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夯实乡村振兴基础。高唐县检察院“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重点明确,注重强化综合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首先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中最突出的生活垃圾、河道污染等具体个案入手,再到英烈纪念设施保护、耕地保护等领域,监督保护范围逐渐扩大。

农村生态资源保护呈现新亮点。针对部分农村土地、宅基地长期闲置,造成集体财产浪费或流失的现象,检察机关适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依法有效维护村集体公共利益。高唐县检察院在开展专项活动中,对农村闲置土地、宅基地开展实地调查,通过诉前检察建议,进行共同协商,督促整改落实,让闲散的土地变为村集体财产新的增长点,为乡村振兴增添活力。

聚焦“四边”,调查核实工作全面覆盖,让诉前检察建议更有依据、督促整改更有底气。针对农村案发区域案件线索点多面广、隐蔽分散的特点,高唐县检察院按照公益诉讼工作重点,将12个街道和镇分成两个小组,沿河边、沿路边、沿沟边、沿村边,开展地毯式巡查,勤跑勤问重发现,及时更新整理证据。比如在三十里铺镇王架子社区生活废水导致河水污染案件中,检察院工作人员发现河中还存有污水,遂沿河边步行800多米,仔细勘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终于找到了隐藏在草丛中,正在排泄污水的排污口。

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努力实现良好的社会治理效果。针对破坏环境问题,高唐县检察院向有关行政部门发送检察建议33件,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加快改造文化活动广场8处、维护下水道管网16条、增添养殖粪便处置设施3处;在交通安全领域,推动建设国道、县道桥梁2座。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强化了自身监管,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彰显检察温度,赢得社会认可,高唐县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密切协调配合,公益诉讼工作合力强

“自从沟内河水被污染后,我们村民都不敢用河水浇地了。”检察官根据群众的举报,对师保沟水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和取证,查找污染源,发现是养殖禽畜粪便直接排放进水沟所致。依据法律法规,高唐县检察院确定琉璃寺镇政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等行政机关都有监管责任,遂向上述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并召开沟通协调会议,共同探讨解决方案,最终师保沟水污染问题顺利解决,村民生活环境得到改善、粮食安全得到守护。

聚焦结案评估,系统治理效果显著。高唐县检察院与收到诉前检察建议的相关行政机关,适时进行沟通,探讨整改方案,督促落实到位;成立以双方单位相关负责人为组长的评估整改领导小组,通过专业评估、实地验收、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确保办案实效。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深入调研和认真总结,以检察建议、调查报告、信息简报等形式,依法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共性问题在源头上解决。

聚焦技术支持,疑难问题共同解决。高唐县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共同签订《公益诉讼联席会议会商机制》,确定案件线索双向移送、业务交流、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制度,明确检察人员在办案中遇到专业性证据收集、损失鉴定等问题时,相关行政机关应予以协助,加强统筹协调,严格依法履职,群策群力,共绘公益诉讼同心圆。

同时,高唐县检察院注重强化内外职能部门对接。外部主动对接12345政府热线,内部衔接12309检察服务热线,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制度、公益诉讼联席会议会商制度、机关内部协作制度等,为扎实开展专项活动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制定《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内部协作暂行规定》,加强公益诉讼部门与刑事检察、法警、技术等部门的办案协作,完善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案件查询、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等工作制度,下好检察一盘棋,凝聚公益诉讼工作合力。

为进一步推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落地落实,高唐县检察院将随意倾倒垃圾、污染水资源等行为的危害,公益诉讼工作的重点,美丽乡村建设的必要性等信息制作成宣传页,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搭建专项活动与群众的沟通桥梁。同时,联合高唐县环境保护部门、各村委会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引导村民自觉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身边做起,为美丽乡村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