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路径研究
——基于山东省H社区的案例分析
2022-03-12罗家德梁肖月
罗家德,梁肖月
(1.2.清华大学 社会科学学院社会学系,北京 100084)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时代变迁与社会转型,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经历了从单位制到街居制再到社区制的变化过程[1]。社区社会组织作为社区建设的新社会元素,正在引发社区服务模式的积极变迁[2]。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首次将社区社会组织作为社区协商的主体之一。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2016年,《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民发〔2016〕191号)确定了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的量化指标。在此期间,虽然在多份政府文件中提到社区社会组织的特征,然而,直到2017年,民政部发布的《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民发〔2017〕191号)才首次正式明确社区社会组织的定义和作用。2020年,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民办发〔2020〕36号)明确将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作为专项行动,并为此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由此可见,虽然社区社会组织的组织形态还不成熟,却是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
随着制度环境的变化,基层政府对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从而投入大量的财政资金购买专业社会组织开展的孵化培育项目,支持社区社会组织的日常活动,改善社区社会组织的活动空间。然而,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过程易步入“组织化不高”与“过度组织化”的两种误区。例如,基层政府将阶段性兴趣班视为社区兴趣类组织,或将临时性公益项目小组视为社区公益类组织,或将经常参与社区活动的志愿者视为社区服务类组织,以上现象均由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不足所致。再如盲目推动无交集的社区社会组织建立联合会、推动尚未成熟的社区社会组织实体化等现象,均为过度组织化现象。面对目前社区社会组织普遍存在的结构不平衡、组织成员素质不高、活动能力有限等现象,急需建构一套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路径,树立科学的组织理念,从而强化社区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独立发展。本文从组织理论的视角出发,以山东省J市H社区的组织孵化培育历程作为研究案例,通过对H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成员进行深度访谈,以及对组织档案资料进行分析,试图回答以下问题: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的具体路径有哪些?不同路径之间是否具有关联性?不同的路径对于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有何作用?
二、理论述评与研究视角
(一)不同理论视角下的社区社会组织
当前,关于社区社会组织的理论视角主要有五种:一是社会资本理论视角,其认为社区社会组织是在居民自治基础上形成的社区志愿者组织,从而能够促进社区社会资本的增加。二是公民社会视角,其认为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导致“亚社区”模式的终结,市场化改革以及行政力量的削弱,促进了现代社区社会组织产生与发展[3]。三是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角,其认为社区社会组织是基于政府知情同意而内源性产生的带有官民二重性特征的组织形式[4]。四是治理理论视角,其认为只有引导社区社会组织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才能最大限度地将社区社会组织转换成治理效能[5]。五是社会网络与自组织理论视角,其认为在层级机制与市场机制以外,存在第三种机制即自组织机制,自组织则是一群人基于关系与资源主动结合在一起的组织,其具有自愿、集体行动以及自治理机制特征[6]。除此以外,学者们还对社区社会组织的特征进行了阐述,对社区社会组织进行了分类。有学者认为社区社会组织多以社区居民为主体发起成立[7],而自发形成的组织形态又与他组织相对应。社区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中开展一系列与社区居民生活需求相关的公益性或服务性的活动。按社区社会组织的活动内容可以将其分为公益慈善类、生活服务类、促进参与类、文体活动类、教育培训类以及权益维护类[8],也有的学者将其分为社区服务类、社区事务类、文化体育类、慈善救助类、社区维权类[9]。
综上所述,社区社会组织是以社区居民为主体,并在该社区范围内开展一系列服务于社区居民活动的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具有五重特性,即主体性、地域性、行动性、非营利性、双重身份(服务者与被服务者)统一性。可以说,社区社会组织依托于社区居民间的邻里、亲朋关系所产生,并且通过居民间的互动提供不同层次的服务,提高社区社会资本。因社区社会组织根植于社区,且与居民有天然联系,所以社区社会组织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与社区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之一。因此,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对于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以及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具有重要作用。
(二)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的理论视角
目前,虽然我国社区社会组织的总量已达到百万个,但整体发展质量不高。首先,社区社会组织因其内源性建构的因素,导致社区社会组织出现依附性运营的现象[10],因此需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树立科学的组织理念。其次,社区社会组织的功能结构不平衡,导致社区出现虚浮的组织化现象[11],这就需要引导和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均衡发展。再次,社区社会组织缺乏外部监督与内部自律机制[12],出现内生性动力不足[13]、自身能力建设欠缺等问题,这就需要建立健全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以及建立组织外部有效的监督机制。最后,社区社会组织大多面临基础条件薄弱、资金不足、人才缺乏、信任缺失等问题[14],导致社区资源分配与再分配难度增加,制约了部分社区社会组织的均衡性发展,这就需要在社区范围内建立有效的组织管理机制,促进各类社区社会组织有序发展。
针对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质量不高的问题,学者们从不同视角对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的路径提出了方案。首先,在资源输入的视角下,可以通过构建具有本土特色的社会组织资源输入体系,以形成一套较成熟的组织培育发展模式[15]。然而,仅仅依靠外部资源输入难以实现组织的自我成长,因此需要从政府赋权向组织自我增能转变。其次,从赋能增效角度来看,政府与居委会在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时,不可避免地存在官僚化弊病,从而影响组织自主性,因此可以采用U+B模式作为组织培育系统性途径[16],即社区外部精英组织帮扶社区内部社会组织的模式,从而避免单一行政主导模式下社区社会组织缺乏活力与自主性的问题。再次,专业社会工作视角认为社会工作者具有专业价值及理论视角[17],能够有效培育社区社会组织[18]。
通过梳理文献可以发现,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除了外部资源输入、内部组织增能、专业社会工作方法介入等视角外,还需要从组织的视角进行分析。首先,从自组织过程的视角来说,在我国这样一个关系社会中,组织出现的关键不仅在于社区自身是否拥有基本的社会资本存量,更在于是否存在一个或若干个民间领袖或精英,他们能够有效影响社区内其他成员的态度和行为,因此能人现象[19]的出现通常是组织孵化的起点。一般来说,能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关系网络带动一群小能人,小能人又动员自己的关系网络,使得一个组织如“滚雪球”式地慢慢扩张,逐渐出现组织雏形并发展壮大。其次,基于组织理论的视角,利维特提出钻石结构模型[20],发现组织具备参与者、社会结构、组织目标、技术以及外部环境等五个基本要素,其中前四个要素为组织内部要素,而外部环境则是组织的外部要素。基于以上观点,笔者以组织理论为视角,提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路径的新思路。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案例
(一)案例研究方法
本文以行动研究(Action Research,AR)作为研究取向,选择案例研究方法(Case Study Methodology)展开研究(1)选择案例研究方法原因在于社区社会组织这一组织形态出现时间较晚,而且社区社会组织是在政策环境的推动下产生的,属于社区治理中的新生主体。对于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的研究,可借鉴的理论研究有限,需要研究者通过行动尝试得出某几个归纳性的过程和结论。而孵化培育行动是嵌入在社区治理大环境下并发挥作用的,因此对于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机制的分析需要结合整体性的社区生态环境。。本文虽然以社区社会组织作为研究对象,但具体而言则是将H社区的社区社会组织作为整体案例,其中包括13个活跃的社区社会组织,即“嵌入型分析单位”[21]。最终,通过运用观察法(Observations)及访谈法(Interviews)对13个社区社会组织进行“案例内分析”(With-Case Analysis)。笔者从2018年开始与L区S枢纽型社会组织开展合作,定期为专业社会工作者和社区社会组织成员进行赋能、督导和评估。2020年12月,在笔者赋能的基础上,S枢纽型社会组织联合高校学生,对H社区13名社区社会组织的核心成员、1名社区党委书记及1名专业社会工作者进行访谈,形成了15份访谈记录。经过访谈调研及笔者长期的跟踪观察,积累了丰富的非技术性文献[22],包括近百篇观察日志、访谈记录、会议记录以及社区社会组织档案等资料。
本文基于扎根理论(grounded theory)[23],使用NVivo 12工具软件,对案例资料进行编码(coding)[24],通过开放编码(Open Coding)形成本土概念(in vivo code),在此基础上采用轴心编码(axial coding)形成类属,选择核心类属(core category)进行选择性编码,对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的路径进行分析与描述。
(二)研究案例的背景与介绍
山东省J市L区H社区于2004年由家委会转制为居委会。H社区地处J市老城区域,辖区面积为0.79平方公里,共有85栋居民楼,且大部分居民楼的前身为单位宿舍,其中近50栋为单位托管楼,属于典型的由各单位宿舍组成的开放式老旧社区。社区居民三千余户,一万余人,多为退休职工,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超过2000人,占总人口的20%以上,属于老龄化社区。H社区在成立初期的职能以宣传、卫生、维稳、安全等工作为主,属于街道行政工作的职能延伸。由于2014年区民政局要求三千户以上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达到1000平米,因此社区活动空间得到了改造提升。然而,社区公共空间环境的改造仅用于开展行政性工作,引导居民参与自治活动的内容仍然较少。2015年,L区成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的实验区,从而着重探索社区多元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的新机制。因此,H社区基于制度环境的变化,开始探索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的工作模式。
首先,2016年至2017年是以社区工作者为主导,通过举办各类社区活动吸引居民参与的阶段。H社区两委成员作为实施主体,以举办各类公益活动扩大社区居民的参与范围,并鼓励社区居民以“点滴公益行动”积累爱心,由此挖掘多位社区能人参与社区事务。其次,2018年至2020年是以专业社会工作者为主导、社区工作者为辅助,采用公益项目与创投大赛的方式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的阶段。在区民政资金的支持下,通过区级S枢纽型社会组织的统筹设计与推动实施,H社区先后举办了社区公益创新项目、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内容为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微创投项目等,由专业社会工作者扎根社区对组织进行培力赋能与陪伴助力。通过项目干预,社区社会组织数量由2017年的5个发展到2019年的21个,其中活跃组织有13个。与此同时,有6个组织通过项目化运作形成了组织内部运营机制,组织形态与运行相对稳定。再次,2021年是社区工作者与社会工作者共同助力多组织之间联谊协商与联合行动的阶段。在原来的基础上,13个活跃组织中已有10个组织通过项目制的方式实现组织化运作,在自发开展组织联谊的过程中,尝试多组织协商行动,例如修建社区辖区内的休闲座椅、举办社区级公益活动,并在社区党委的引领和社会工作者的陪伴下,形成常态化联谊协商和联合行动机制,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体,即社区级公益联盟。
四、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的两种路径:“活动吸纳”与“项目干预”
(一)组织化的起点:“活动吸纳”与挖掘社区能人
社区社会组织内嵌在社区共同体的关系结构中,并非意味着社区社会组织从一开始就是高度的组织孵化形态。对于一部分社区社会组织来说,其往往是通过关系网络行动发展而来的,进而逐渐形塑组织形态。例如,在社区共同体中,社区居委会成员运用已有的关系网络通过举办各种活动吸引和挖掘具有一定属性的社区能人,使社区能人成为社区社会组织的初始参与者。
1.社区能人的定义及类型学划分
社区能人就是指社区内具有一定专业能力或才能的个人。在社区内部存在不同类型的社区能人[25],其主要类型有:一是具有一定政治资源或能够影响公共政策的“政治能人”,如在职或退休的领导干部。二是具有一定社会资源,并且能够利用自身的社会资源促进社区有效管理的“社会能人”,如社区居民领袖。三是在某一领域具有特长或优势的“专业能人”,例如,书法家、摄影家、舞蹈家等文化领域专业能人,或是律师、医师、会计师等职业领域专业能人。四是具有经营头脑或经济实力,能够对社区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经济能人”,例如地方企业家等。区分社区能人的类型有助于进一步探究社区能人在“活动吸纳”路径中所具有的属性特征及参与社区活动的原因。
2.“活动吸纳”路径中社区能人的属性特征
通过对H社区社会组织核心成员访谈,并将访谈资料进行三级编码分析,发现社区社会组织能人大多具有以下某一项或多项标志性特征:第一,具有“已退休”的职业特征;第二,具有“50岁以上”的年龄特征;第三,具有“本社区居民”的地域特征;第四,具有“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政治身份特征;第五,具有“有需求”或“无负担”的家庭特征(详见表1)。
表1 社区社会组织能人特征分析的三级编码
3.“活动吸纳”路径中社区能人参与社区活动的因素
通过对H社区社会组织核心成员进行访谈发现,其在社区社会组织成立前或加入社区社会组织前均有一段参与社区活动的经历。通过对社区社会组织核心成员的访谈资料进行文本词频分析,可以发现“参加”“活动”“社区”属于超高级词频(详见图1)。那么,这些社区能人出于何种原因参加社区活动呢?
图1 活动吸纳类属的词频查询结果
通过对案例访谈资料进行三级编码并分析后,发现社区能人参与社区活动的特征有主动参与被动吸纳之分,而参与社区活动的动机也可分为价值驱动与利益驱动。根据以上两个维度对社区社会组织能人参与社区活动的原因进行“动机-过程”框架的类型学划分,可以分为四种类型(详见表2),即“价值驱动的主动参加”“利益驱动的主动参加”“价值驱动的被动参加”“利益驱动的被动参加”,而每一种类型包含了若干动因(详见表3)。
表2 社区社会组织能人参与社区活动原因的三级编码
从表2可以发现社区居民通过“活动吸纳”成为社区能人是有其动因的。第一,有的社区能人是主动参加社区活动的。例如,因其自身兴趣爱好及具有专业优势,或有较高层次的精神追求,因此会受价值驱动而自主参加。再如,因社区能人出于资源共享或为获得更多资源等利益驱动而主动参加。第二,有的社区能人是被动员而参加的。例如,出于利益驱动的原因而被动参加,一是因其与被动员者具有较高的关系密度或互动频率,出于关系维护等原因被动参加。二是因其具有符合组织所需的个性特征及行为习惯而被动员,出于承认对方对自己的认可等原因被动参加。三是因其具有职业经验优势或具有该领域经验优势而被动员,为发挥其自身优势等原因而被动参加。再如,出于价值驱动的原因而被动参加,有些人因其政治身份(中国共产党党员)而被动员,为实现其以身作则的承诺而被动参加;有些人因其认同社区工作理念和方式而被动员,出于共情等原因而被动参加(详见表3)。
表3 “动机-过程”框架下社区能人参与社区活动的原因类型
由此可见,“活动吸纳”路径能够挖掘到潜在的社区社会组织参与者,尤其是那些有利于组织形成与发展的社区能人。然而,此时的社区社会组织仍处于松散形态,尚未演化成完整的组织形态,这也是“活动吸纳”路径的局限之处。
(二)组织化的过程:“项目干预”路径培育社区社会组织
1.“项目干预”路径构建的条件
与传统政府购买项目不同,L区采用购买专业社会工作岗位的方式,以两年时间为周期扎根在社区,推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的项目化运作。在这一背景下,社会工作者由传统的“直接服务者”身份转变为“组织培育者”身份,社区社会组织也由原来的“被服务者”转变为“提供服务者”,而真正的被服务者则精准聚焦至需要服务的社区特殊群体。可以发现,“项目干预”路径调整了社区社会组织的主客体身份,转变了服务的主被动关系,从而带动组织的“惯习”发生变化,最终影响社区社会组织的外部生态环境。
2.“项目干预”路径对社区社会组织发育的作用
通过对案例文本进行三级编码发现,“项目干预”路径对于组织发展主要体现在对组织结构、组织行动以及组织规范方面的影响(详见表4)。
第一,“项目干预”路径对社区社会组织结构有影响。“项目干预”路径会促进组织内部分工细化与合理化。例如,随着组织管理人员参与的频次增加和时间增长,其就会负责统筹组织的全部事务,并且决定组织发展的方向。而有些组织成员会负责具体事务,从而在组织运行过程中具有一定的话语权和决策权。而有些成员仅仅参加组织活动,不会为组织贡献自己太多的时间或精力。基于以上现象,根据组织成员参与组织事务的内容、频次与时长的差异,可以将社区社会组织的组织结构分为四个圈层,分别为管理层、核心层或决策层、一般层或实施层、边缘层(详见表5)。
表5 社区社会组织的圈层结构
第二,“项目干预”路径对组织行动有影响。在“项目干预”路径中,社区社会组织通常会有明确的组织计划与阶段性目标,并且能拓展公共服务活动,以及具有自主吸纳外部资源的意识与能力。首先,社区社会组织在长期的项目干预过程中,组织会根据既往使命和愿景,对组织目标进行优化与调整,拓展组织发展的空间。其次,社区社会组织通过制定阶段性短期目标,确定活动内容以及提高活动参与性。一是由于“项目干预”的影响,兴趣类社区社会组织会开展兴趣活动以外的公共服务活动,并将服务聚焦到某一类社区特殊群体,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频率及服务时间等。二是由于“项目干预”的影响,社区社会组织逐渐从“被动”参加社区活动转变为“主动”设计新活动。例如,部分社区社会组织在具有项目化思维和设计能力之后,会根据服务对象的情况与需求,自主设计新的服务活动,从而不再依赖社区两委或社会组织。再次,社区社会组织基于自身发展,逐步具有自主筹集外部资源的意识与能力,包括汲取场地资源、物质资源、信息资源、专家资源等。
第三,“项目干预”路径对组织规范有影响。在“项目干预”路径中,社区社会组织会逐渐规范组织内部管理。例如,大部分社区社会组织有考勤、纳新和劝退、资金使用等规则。从而,社区社会组织由较为松散的状态,逐步发展成为较为规范的状态。
虽然“项目干预”路径有利于社区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但组织也受到“项目干预”的制约。例如,社区社会组织的资金管理制度在规范项目资金方面有效,但难以有效管理组织所接受的支持性资金或自筹资金,从而局限了资金管理制度的实施范围,弱化了其他成员对该制度的认同感。除此之外,由于培育项目的监管方主要是专业社会组织或社区两委,因此社区社会组织的资金管理规范往往受到项目监管方的约束,从而难以形成完全适用于组织发展的制度规范。例如,社区社会组织会根据项目监管方的要求约定一个短期的项目资金使用及报销制度,而当项目结束后,短期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则会被废弃。当另有其他项目资金支持时,又会按照其他项目监管方的要求设立一个短期的资金使用规范。总之,在接受项目制后,会专门为项目资金设立一个短期的使用规范,从而在资金管理方面出现“双轨制”的吊诡现象。除此之外,社区社会组织的激励制度亦存在“内卷化”的风险。目前,大部分社区社会组织的激励制度均依赖于专业社会组织或社区两委已有的奖励体系。这就导致社区社会组织产生思维定式,即认为只有奖品或证书才能作为奖励载体,只有颁奖才能作为激励方式,而忽略了除物质以外的其他奖励形式。例如,获得培训机会或演出机会的优先权,或是获得社区声誉以及同行赞誉等。
五、组织孵化培育路径的比较:关联性与局限性
(一)“活动吸纳”与“项目干预”路径的关联性
“活动吸纳”与“项目干预”两种路径之间既有区别又具有联系(详见表6)。第一,两种路径导致的社区社会组织形态不同。“活动吸纳”容易导致“松散性”的社区社会组织形态,而“项目干预”则容易导致“规范性”的社区社会组织形态。第二,两种路径出现的时间具有先后顺序。“活动吸纳”路径出现在组织形成之前,而“项目干预”则出现在组织形成之后。第三,两种路径对于社区社会组织发育的作用不同。“活动吸纳”起到的是孵化社区社会组织的作用,而“项目干预”则是起到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的作用。第四,两种路径对于社区社会组织发育所产生的影响不同。“活动吸纳”主要是挖掘潜在的具有特殊属性的社区能人的过程,从而吸引社区社会组织的参与者。而“项目干预”则是培育组织的过程,从而使社区社会组织完善组织结构、优化与规范组织行动。可见,两种路径之间具有内在联系,“活动吸纳”是“项目干预”的基础,而“项目干预”则是“活动吸纳”的发展。
表6 “活动吸纳”与“项目干预”路径的区别与联系
(二)“活动吸纳”与“项目干预”路径的局限性
通过对H社区的社区社会组织分析发现,其孵化与培育的路径并不局限于单一路径,不同路径对于组织的不同要素具有差异化的作用与影响。同时,前一路径的局限性又会成为新路径出现的前提。
采用举办各种活动吸引社区居民参加社区事务的方法,已普遍应用于当前社区动员。然而,依靠活动仅仅能够起到快速聚拢人气的效果,即短时间内可以吸引更多社区居民的关注。从组织的视角来看,“松散性”形态仅仅是组织化的起点和最初形态,从而需要推动社区社会的组织化进程,即需要构建“项目干预”路径。
“项目干预”路径既能够延续“活动吸纳”路径发挥聚拢人气的效果,又能够通过专业的社会工作干预方法,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由“松散性”向“规范性”发展。然而,“项目干预”路径也会对社区社会组织产生制约,导致组织制度或规则产生“双轨制”或“内卷化”的风险。此外,“项目干预”路径也有是否延续的不确定性风险。例如,目前项目周期多为一年,但项目是否能够延续没有保障;干预主体在项目延续运行的过程中可能发生变更;长期的项目制可能导致社区社会组织形成资源依赖的风险;“项目干预”路径可能造成不同社区社会组织之间因争夺项目资源而产生竞争,从而影响社区共同体的构建。
六、总结与讨论
本文基于案例研究,将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的理论进行梳理与拓展,最后得到一个相对完整的理论框架(详见图2)。这个框架分为“上下”与“左右”两个结构:
图2 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的逻辑架构
其中,图2中的“上下”结构是以组织不同的发展形态为主线。上半部结构为孵化社区社会组织的过程,通过“活动吸纳”路径挖掘具有一定属性的社区能人成为社区社会组织的参与者,从而奠定组织化的基础。下半部结构为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的过程,通过“项目干预”路径培育组织并使组织内部不断规范。
此外,图2中的“左右”结构是以组织内、外环境因素为主线。左半部分基于组织外部资源视角,通过“活动吸纳”和“项目干预”两种路径,作用于社区社会组织的萌芽与发展。右半部分基于组织内部增能视角,通过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使社区社会组织由“松散性”向“规范性”发展。
以上的理论逻辑架构的主要价值体现在,基于外部资源吸纳视角、内部培力增能视角以及专业社会工作视角,认为社区社会组织的不同的孵化培育路径会导致不同的社区社会组织形态,且对社区社会组织发育具有不同的影响与作用。
社区社会组织作为产生于社区共同体内的社会治理主体,其孵化培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社区社会组织除了有“松散性”组织形态与“规范性”组织形态外,伴随着其发展壮大,还会呈现出其他的形态,如社区内多个社区社会组织的联合体。这些新的形态,不仅会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路径提出新要求,同时也会使组织形态与路径构建形成新的调适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