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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教师资格制度的特点及启示

2022-03-05梁仪

成长 2022年2期
关键词:教师资格启示特点

摘 要:德国教师教育的质量一直在世界上名列前茅。因此了解德国教师资格制度对我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德国教师资格制度过程严格,非常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中小学教师有着较高的学历,所取得的是硕士学位证书。这启示着我国教师教育需要从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强化教育实习、提升教师的学历层次等三方面进行来进行思考。

关键词:德国 教师资格 特点 启示

德国教师资格制度从萌芽到确立发展经历几个世纪,历史悠久,最终形成了“学——考结合”的模式。德国的教师资格制度十分严格,这有利于保证和保障教师的专业性。正因如此,在德国,教师是公务员,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福利待遇跟公务员相同。根据查阅文献得知,德国教师的平均工资与其他职业相比较高,地位和待遇在世界范围内也处于前列。随着我国对教师资格制度的重视和发展,德国教师资格制度对我国教师资格制度具有参考价值。

1 德国教师资格制度的基本情况

1.1 德国教师资格的发展历程

1.1.1 德国教师资格考试的萌芽

为了保护教师的利益,对教师行业进行规范,德国早在16世纪出现了教师行会,并在随后两百年里不断发展和完善。“执照资格的获得需要学徒完成一段时间的学徒期学习,然后通过行会举办的执照资格考试,并以助教的身份在学校开展教学活动,直到行会拥有可以颁发的执照教师名额时,教师才能被授予正式的执照教师资格。”[1]1763年颁布的《初等学校及教师通则》,通则对初等学校教师的任职要求提出明确规定: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教师才能的教师才能进行任用。随着教师行会的出现和教师通则的颁布,标着着德国教师资格考试开始萌芽。

1.1.2 德国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确立

随着普鲁士政府对教师的控制慢慢解除和《1810年法令》的颁布,对教师资格进行统一要求。教师在学习结束后必须参加国家的统一考试,通过考试的师范生才能任教。这标志着德国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的确立。这一举措使得德国的教师培养走向专业化,也促进了教育体制开始走向专业化。“教师资格考试中所涵盖的学科门类也逐渐开始增加……德国在1826年引入了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在这为期一年的试用期间,学生需在学校参与教学实践活动,最后由考试委员会对教学试用期即将结束的学生进行考试……使普鲁士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也在不断系统化和完善之中”[2]这表明德国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在不断发展中进步,从考试和实践两方面进行完善。德国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制度的确立有着重要意义:既提升教师专业地位,同时还影响力德国现代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制度的形成。

1.2 德国教师资格的获得

在德国,有着教师梦想的人,要想成为正式教师的人,都必须经历四个阶段:理论知识的学习,第一次国家考试,实习,考试。每一阶段都有考核,只有通过前一项考核,才能进入下一项的学习。最终完全通过考核、成绩合格的师范生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取得任教的资格,可以去学校教书育人,实现自身的教师梦想。

1.2.1 学习

第一阶段,主要是学习和积累理论知识。不管是综合大学还是事发大学,都能进行理论知识的学习,学习时长是8个学期。师范生通过对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学科课程、教育专业课程等三大类课程学习,师范生需要掌握通识知识,将来索要任教科目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的理論知识等。这一阶段不仅仅是理论知识的学习,还包括学校实习和社会实践。通过实习和实践,可以使理论更好的与实践结合,提升教师的能力。这一阶段的学习结束后,合格的学生要参加第一次国家考试。

1.2.2 第一次国家考试

第一次国家考试包括四部分:毕业论文,笔试、口试,教育实习测试。毕业论文是对整个学习进行研究和答辩,通过后才能进行余下测试。“笔试的内容是两门专业课知识。口试测试的是心理学、教学法和学校有关的法律知识等。教育实习是学生听老教师授课、观摩老教师组织教学、批改作业、管理班级, 然后写出实习体会。”[3]只有前一项合格者才可以进行下一项考试。在第一次国家考试中,主要考察师范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和职业潜力;师范生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后,取得见习资格,就能去学校进行实习,进行下一项考核。

1.2.3 实习

“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后,申请教师资格者向所在州教育部或文教部提交大学教育毕业文凭和第一次国家考试的成绩,申请到州教育学院或教师培训中心担任实习教师。”[4]“教师的实习时间至少18个月,周期较长;实习任务较重,初期每周12节课,最后阶段是与正式教师一样每周27节课。[5]在校实习期间,教师除了要完成实习任务,还要集中参加教育教学的法律法规、教学法、教学技能、处理特殊问题的学习和培训,便于知识与实践能力的结合。通过教育实习活动,教师能更好的进入教育环境,锻炼自身能力,实现教学理论知识和教育实践能力的融合,才能更好应对最终考核——第二次国家考试。

1.2.4 第二次国家考试

“第二次教师资格考试虽然没有笔试、口试,但是却非常正规、严格,每年有5—10%的实习教师不能通过……没有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者,可以在一年内补考,但是要延长实习期。如果补考仍不合格,则失去任教和从事教师职业的资格了。”[6]说是考试,实际上第二次国家考试只有教学评价这部分,即实习学校和国家教师培训中心分别对师范生进行评价,评价包括知识和能力两方面,评价标准严格,只有评价合格才能成为完全的教师。可以说,第二次国家考试直接决定了教师能否任教,这关系着教师的职业生涯和后续发展。

2 德国教师资格制度的主要特点

在德国,教师资格的获得过程十分严格,德国教师教育很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并且所有的师范生都有着较高的学历,德国所有的中小学教师所取得的是硕士学位证书。

2.1 严格

在德国,师范生选拔及培养的过程要求及其严格,贯穿了师范生学习、见习、考试等阶段。正因如此,德国教师教育的发展位于世界前列。在师范生选拔方面,只有通过文法中学毕业证书的考试,和相关的咨询服务和能力倾向测试,才能资格进入高等教育的学校进行学习,学习合格者才能申请进入高等教育机构开始教师教育类专业的学习。这一举措是吸引更多高素质且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学生。在师范生的培养方面也非常严格。首先,德国教师教育包括学习阶段和见——实习阶段,这两个阶段分工明确,培养目标和培养任务各有侧重,分别培养师范生的理论知识基础和教育实践能力。其次,德国所有的中小学教师都必须完成学业,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这足以表明德国教师有着较高学历。最后,在德国,从师范生到正式的教师的身份转变,就得参加两次国家考试,两次考试的成绩都合格的人,才能获取完全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成为正式教师。

“德国教师享有公务员的地位与待遇,职业稳定性较强,同时教师的社会地位较高,受人尊敬……德国对师范生选拔与培养的高要求是与德国教师的公务员地位及较好的职业保障息息相关的。”[7]德国教师的地位和待遇是教师选拔和培养如此严格的原因之一,这也是德国教师专业化的原因之一。

2.2 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德国教师教育十分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密不可分。在学习理论知识阶段,不忘师范生的教育见习活动;在教育实习阶段,为师范生安排集中的培训和学习。具体来说,在知识学习阶段的学习包括通识课、专业课、教育学等理论知识,高等教育机构所规定的教学实践活动,获得足够的学分后才有见习的资格。在见习时,师范生通过教学实践活动或教学实践学期来实践,在实践中也需要定期学习相关理论知識,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师范生把理论知识与教学实践活动联系起来。虽然德国在师范生培养上是先理论、后实践的模式,但是并未将理论学习和教学实践能力的培养分离,而是通过阶段性的侧重来促进教师教育的发展。“虽然修业阶段主要在高等教育机构中进行,以理论学习为主,但各高等教育机构也并未忽视师范生的教学实践能力的培养,而见习阶段主要在教师见习学校和合作中小学中进行,以教学实践活动为主,但各教师见习学校也并未忽视见习教师的理论学习。”[8]

2.3 高学历

德国师范生都有着较高的学历表现在德国所有的中小学教师所取得的是硕士学位证书。德国的教师教育的培养模式有两种:传统教师教育培养模式、本科加硕士学位教师教育培养模式。德国师范生培养模式都要求教师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在第一种的传统教师教育培养模式中,师范生在学习、参加国家考试、论文答辩后,会修得第一级学位是“工科硕士”或“文科硕士”。在德国,传统高等教育第一级学位实际上就是硕士学位。师范生在获得第一学位后可以直接申请攻读博士学位,或者选择另一条路——参加第一次国家考试,成绩合格后进入见习学校进行1-2年的教育实习和实践活动,在教育实习和实践活动结束后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考试合格后就成为正式的教师,享受较高的地位和待遇。在第二种的本科加硕士的教师教育培养模式中,提供本科加硕士学位的学习,学习结束后参加第一次国家考试,考试合格者活得见习资格,能去学校进行教育实习与实践活动,实习结束后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通过考试的师范生能获得教师资格,成为正式教师。在本科加硕士的培养模式中,学生只有修完硕士学位后才有资格参加第一次国家考试,学士学位的学生就没有资格参加第一次国家考试,也就没有资格进行后续的师范生培训。不管是那种师范生培养摸索,都包括“学习——考试——实习——考试”四部分。

3 德国教师资格制度对我国对启示

德国教师资格制度对我国的启示可以从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强化教育实习、提升教师学历标准等三方面进行入手。

3.1 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我国对于教师工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有明确说明,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相比较而言,德国公立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与职业待遇较高。“除基本薪金外,教师的收入还包括各种补贴。其中有地区补贴、婚姻补贴、子女补贴和职务补助等等。”[9]不仅如此,在生病、生育等方面,德国教师都可以领取到相应的补助。“德国教师的地位较高,如德国教师享有学术自由、教学自画和集会自出。他们可以参加政治性竞选活动,参加党派。”[10]正因如此,德国对师范生的培养及教师从教资格也相对较高。

对我国来说,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是教师教育发展的一重要问题。只有教师的地位和待遇提高,教师才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教师这一职业成为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行业,才有机会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进入师范学校。因此,我国在师范生培养过程中,不仅需要把好师范生的入口,还需要在培养过程和师范生的实习期间等的环节做好质量把关,培育素质过硬的未来教师,从招生这一源头提高师范生的质量问题。此外,我国需要提高教师的薪资与社会地位,“最终实现师范生选拔要求高、教师培养层次高、教师从教资格要求高、教师学历层次高和教师社会地位与工资待遇高的良性循环模式。”[11]

3.2 强化教育实习

德国教师培养推进理论和实践的有效结合,注重师范生的理论知识培养和实践能力发展。在修业阶段和见习阶段都关注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活动之间的联系与平衡。在学习过程中,虽然以理论知识学习为主,但是也有一定的实践活动;在实习过程中,不仅时间长、任务重,更是在实习之余还参加理论知识学习,便于理论与实践的贯通融合。在德国,教师的实习期再18个月以上,师范生在学校进行实践,对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理论分析和反思,进行实践能力的培养和训练。相比较而言,我国师范生在教育实习方面,还存在一些缺失,如此:教育实习的时间不够长,只有18周,或者教育实习流于形式,或者理论与实践联系不够密切等问题。

我国师范生的实习可以借鉴德国的模式,加长实习期,深化师范生对教育实习对理解,使师范生对教育实践有更深刻对理解和认识。我国在师范生进行教育实习时,可以参考德国的经验,考虑教育实习和理论知识学习之间进行联系的可行性,才能将理论与实践更好相结合。此外,我国师范生在进行教育实习时,可以将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划分,针对师范生的学科性和教育性两方面入手,有目的的进行教育实习活动,有针对性的强化师范生的教学实践能力,使师范生对教育活动的理解更为深刻。总的来说,我国师范生的教育实习可以从“加大实践教学比重、实践学习贯穿始终、聘请中小学教学名师兼职导师、为中小学教师提供培训课程、完善实习支教的可持续发展路径等”[12]等几个方面入手。

3.3 提升教师学历标准

教育的质量受到教师质量的深远影响,因此,要想提升教育的质量,首先就得提升教师的质量。在德国,中小学教师都有着较高的学历,德国所有的中小学教师所取得的是硕士学位证书。不管是在传统的教师教育培养模式中,还是在本科加硕士的培养模式中,师范生的最低学历要求都是硕士,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师范生的质量和专业性。

我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教师的学历,最低学历是专科。这严重表明我们教师的学历低于德国,因此提升教师的学历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我国教师层次的提升可以先从教师教育大学后开始,在实现所有教师本科化后再谈教师硕士。提升教师的学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教师的整体层次,缩小教师间学历上的差距,从而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使得教师在培养方面、学历方面、社会地位等方面有所提升,最终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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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梁仪:(1997—),女,汉族,四川南充人,学历:硕士在读。研究方向:教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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