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对重工业部的历史考察看钢铁行业早期行政管理
2022-03-04□张明
□ 张 明
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新中国钢铁工业经过70多年的发展,其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钢铁行业也完成了从计划到市场的角色转型。其中,钢铁行业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重要内容。从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国务院重工业部,到冶金工业部、国家冶金工业局,再到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政府机构不断深化改革的历程,也是我国钢铁工业沧桑巨变的生动缩影。
在冶金工业部、国家冶金工业局时期,钢铁行业行政管理体制不断理顺、稳定、成熟,相关的研究和文献比较丰富。但是对于钢铁行业早期行政管理的历史梳理相对较少。其中重要的原因是,重工业部尤其是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的成立背景、机构设置、相关职能、管理实践等方面公开的资料相对较少,此外对已有资料缺乏系统研究。本文将对相关回忆录、已有研究、新闻报道等文献资料进行整理,旨在通过考察重工业部成立前后那段历史,管窥钢铁行业早期行政管理。
一、重工业优先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兴。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迅速将中心任务转向恢复生产、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来。经济建设的中心任务是工业化,而工业化的核心是重工业。因为重工业是基础,带动性强,只有优先发展重工业,才能带动其他工业的发展。特别是被誉为“工业粮食”的钢铁尤其如此。
然而,新中国成立伊始,由于工业基础异常薄弱,发展重工业面临着巨大困难。其中,以钢铁工业最为典型。石景山钢铁厂是北洋政府时期建成的,年产量规模仅5万吨。阎锡山搞得钢铁工业也只有年产量5万吨的规模。1949年,新中国钢产量仅有15.8万吨。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主管重工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加速重工业的发展,已经成为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该法第五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政务院,为国家政务的最高执行机关。根据该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政务院设财政经济委员会和重工业部,重工业部在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1]。对全国钢铁工业的行政管理职能就放在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
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成立后,由谁来负责这个重要部门的工作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关于重工业部负责人的人选,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央领导进行了反复的讨论,最后决定由政务院副总理、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陈云兼任部长,何长工任副部长。何长工回忆:“我当了重工业部副部长后才知道,当时毛主席、周总理为此曾研究来研究去,最后确定由我来担任副部长……陈云同志忙得很,嘱我以代部长名义进行工作。这样,在重工业部我的担子就更重了。”[2]
重工业部早期的领导同志,除了陈云与何长工,还有两位副部长,一位是刘鼎,另一位是钟林。刘鼎早年在德国学过技术,钟林是留美化工专业出身。刘鼎分管兵工总局及机器、汽车、船舶等工业局(筹备组)工作,钟林主要分管钢铁、化学、有色金属等工业局的工作,何长工兼任航空工业局局长的工作。重工业部早期,在几位领导的带领下,为新中国重工业的筹建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编制,做了初创和准备工作。
二、管什么与如何管
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并不是“白手起家”,其骨架基础是华北人民政府企业部,并从东北等大区陆续调入一些干部而成立的。“华北企业部原有煤、电方面的企业,则划归中央燃料工业部领导。华北企业部直属的其他重工业企业,由重工业部直辖领导。”[2]当时,中国各大区也都有自己的工业部,重工业部主要是对各大区工业部进行规划、计划方面的领导或指导。例如,技术骨干和熟练工人之间的调配、重要物资原料的供应保证等。除了军事、通信这两个领域全国统一管理外,重工业部并不直接管理大区的工业企业。从管理范围看,重工业部是一个综合工业部门,除了煤、电、石油不归其管理外,其管理范围十分广泛。
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主管涉及钢铁、有色金属、机器、船舶、兵器、航空工业、化学和建筑材料工业等方面的工作。“成立有钢铁工业局(刘彬、陆达)、机器工业局(韩振纪、郭栋材)、化学工业局(张珍、李苏)、有色金属工业局(王逸群)、兵工总局(刘鼎<兼>、郑汉涛)、航空工业局(何长工<兼>、段子俊)及汽车工业筹备组(郭力、孟少农)、船舶工业筹备组(程望)、建材工业筹备组(杨思九)等管理及筹备机构。加上电信工业局(王士光),一共涉及了10个方面的工业。”[2]
成立重工业部的目的是建立起领导全国重工业的系统,其具体职责是在政务院领导下,拟定发展重工业的方针、政策,起草规划,审定全国年度生产计划等,并逐步实现统一领导全国各大区的重工业。例如,召集各大区工业部负责同志讨论如何恢复和发展重工业等方面的问题;召开钢铁、化工、有色领域的全国会议,商定年度生产计划;明确重工业部-局(或大区工业部)-企业三级管理体制;调查登记技术人才,以便做好大区间人力资源调配。这一时期,相关杂志刊登了很多重工业部履行行业管理职能的信息,例如《中央重工业部关于直属厂矿基本建设的检查报告》[3]《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贯彻“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充实统计机构的决定”的通报(摘要)》[4]《重工业部召开全国高炉砖会议》[5]《中央重工业部二〇一厂五月份基本建设计划执行情况》[6]等。
三、对钢铁工业的管理
重工业部成立后,由于总体上还缺乏经验,因此也聘请了苏联专家帮助编制计划,制定企业管理条例、规程,指导钢铁、机械及汽车工业的生产技术工作。“重工业在编制第一个五年重工业计划的时候,还派了徐驰率一个小组,到苏联计划委员会实地考察,学习了苏联编制计划的经验。”[2]当时,国家的财政很困难,不可能对重工业有太多的投入,但是重工业部对于钢铁工业予以了重点照顾,例如鞍钢三大工程。
成渝铁路建设用的是国产钢轨,是我国技术人员用抗战时期从汉阳搬到重庆的晚清时期的轧钢设备生产的。经过技术人员的修复,这些轧钢设备才轧出38 kg/m的钢轨,后来又成功轧出43 kg/m的钢轨,有力保证了成渝铁路的建设。在钢轨生产过程中,重工业部发挥了重要作用。何长工回忆:“我和吕正操同志一起来到四川,他是去解决修铁路和桥梁,我是去解决轧钢轨。”[2]何长工还提议建设武钢。“为发展我国的钢铁企业,我提议建立武汉钢铁厂,得到了中央的支持。周总理说,这是有眼光的。随后开始建设武汉钢铁厂,即现在的武钢。”[2]
除了恢复生产和建设、改造旧企业、筹建重工业、准备第一个重工业五年计划外,重工业部成立初期还做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建设了一批培养钢铁人才的学校,例如北京工业学院、重工业学校等,为国家建设培养了源源不断的钢铁生产和技术人才。1953年,第一机械工业部成立以后,重工业学校分为北京钢铁工业学校(校址是现在的北方工业大学)和北京机械工业学校(校址是现在朝阳区的北京机械工业大学)。冶金部原副部长吴溪淳就毕业于北京钢铁工业学校。吴溪淳回忆:“重工业学校是1950年由当时的重工业部设立的,校园是醇亲王府,即现在的宋庆龄故居。我1955年夏从北京钢铁工业学校四年制的炼钢专业毕业,随后分配到鞍钢第二炼钢厂工作。”[7]
四、重工业部机构改革
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从重工业部内分设出新的第一机械工业部和第二机械工业部(主管国防工业)。重工业部所辖的机器工业局、船舶工业局、航空工业局和兵工总局相应撤销,前三局的相关工作由第一机械工业部负责接管,兵工总局工作由第二机械工业部接管。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即告结束。国务院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工业部, 并接替相关工作[8]。
1956 年,毛泽东在一次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现在把国防工业步子放慢,重点加强冶金工业、机械工业和化学工业,把底子打好。”[9]根据毛泽东这一战略思想,1956年下半年,中央提出了《关于改进国家行政体制的决议(草案)》。这是第二次较大规模的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撤销重工业部,成立冶金工业部、化学工业部、建筑材料工业部。
五、从计划到市场的转型
我国钢铁工业行政管理体制大变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推动政企分开的一个生动缩影和成功实践,也是对政府、市场“两只手”作用认识的不断深化。
重工业部在其存在期间,对全国钢铁工业的布局规划、生产计划、技术改造、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宏观领导和管理作用。重工业部及后续的专业职能部委虽然被撤销,但是国家对于钢铁行业发展的宏观调控、政策引导、规划编制等工作仍然得到延续。
1998年3月10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撤销冶金工业部,改设由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冶金工业局,行使行业管理职能,不再直接管理企业和经济工作。1998年4月8日,国家冶金工业局正式挂牌成立。1999年1月,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宣布成立。2001年2月19日,国家冶金工业局撤销。[10]从发展实践看,政府专业职能的淡化、宏观调控职能的加强,钢铁行业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促进了钢铁工业的快速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是对新时代市场作用认识的进一步提高与深化,对于钢铁行业、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