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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元变换破解不等式恒成立问题的再思考

2022-02-28山东省宁阳县复圣中学张志刚邮编271400

中学数学教学 2022年1期
关键词:主元证法元法

山东省宁阳县复圣中学 张志刚 (邮编:271400)

文献[1]概述了主元变换法解题策略的涵义,并举例说明了该法在缩减运算量、简化解题过程的天然优势.文献[2]通过2020年天津卷第20题的不同解决策略的比较,也反映了主元变换法操作性更强,是解决诸多导数试题(如证明不等式)行之有效的上佳选择.

然而,从教学实践来看,学生运用变换主元法依然存在很多障碍,无法发挥其势如破竹之威力,应用效果大打折扣.这些障碍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认知障碍,主要表现在:受刻板印象影响,思维固化,不能辩证理解两个变元(如x、a等)之间的主客体地位,直接影响新主元的确立;二是选择困难,主要表现在:面对试题,不知道选择常规方法还是主元变换法,在题型辨别、策略抉择、时机把握上举棋不定、犹疑不决,从而贻误战机,耗费宝贵的时间;三是供给缺陷,主要表现在:部分学生采用主元变换后,重新构造函数进行后续解答时,与解题“配套”的常用技能技巧(如借助切线不等式等放缩)匮乏,或者不能灵活应用,基础不扎实、素养不全面导致解题半途而废,无疾而终.

试图深入思考与剖析上述三个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教学建议.

1 如何破解“主角”与“配角”身份之争?

首先,有必要重温主元变换法的内涵与原理.在近年高考导数试题中,经常有多个变量(如x、a等)同时出现的情形,解题的常规思路是以x为主元,其他变量为参数(如a)求解.但在实际解答过程中,又往往危机四伏,困难重重,容易陷入走投无路、进退维谷的困境.此时,当多次正面交锋无果后,可以根据不等式的结构特征,尝试改变分析问题的视角,将参数(如a)重新确立为主元,将x视为参数,构造函数加以解答,往往可以以简驭繁,产生拨云见月、柳暗花明的豁然开朗之感,这种“反客为主”的方法可称之为变换主元法.

显然,欲使学生熟练应用主元变换法进行解题,对该方法的原理认识要到位、准确.认知的难点在于:学生能否接受参数(如a)也可视为主元?当然,学生难以一时理解和接受是情有可原的.以函数的概念为例,不管是初中学习的“变量说”,还是高中阶段学习的“集合对应说”,都习惯了“y与x对应”,而在后续不等式知识(如一元二次不等式)的学习中,也习惯于将不等式看成“关于x”的不等式.在中学阶段五六年的时间里,在学生的头脑中“自变量是x”“未知数是x”的观念由来已久,根深蒂固,甚至认为是“天然”的.为此,教师要从函数概念入手,耐心细致地向学生阐述,引导学生认识到“未知数是x”“主元是x”的认知是受“先入为主”影响所致,是习惯使然,是有失偏颇和科学依据的,二者的“主角”与“配角”身份是完全可以根据需要互换的,以此辩证认识两个变元的主客体地位,这是应用变换主元法的先决条件.

2 如何把握时机实施主元变换策略?

至于什么样的试题适合采用主元变换法呢,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搞也不该搞“一刀切”,而要见机行事,相机而动.就一般解题经验而言,当参数出现频率较高,或参数形式较为复杂时,就可考虑实施变换主元,构造函数后借助导数知识解决问题,收效良好.下面选取两例,进行说明.

案例1(2021年7月清华大学中学生标准学术能力测试)已知函数f(x)=ex-1-alnx+alna.

(1)当a=1时,讨论f(x)的单调性;

(2)当a> 0时,证明:f(x)≥a.

证法1(常规证明方法)

(1)当a=1 时 ,f(x)=ex-1-lnx,f′(x)=则f′(x)在(0,+ ∞ )内 单 调 递 增.又f′(1)=0,所 以 当x∈(0,1)时 ,f′(x)<0;当x∈(1,+ ∞)时 ,f′(x)> 0,所以f(x)在 (0,1)内单调递减,在(1,+∞)内单调递增.

(2)当a> 0时令g(x)=xex-1-a,则g′(x)=(x+1)ex-1> 0,所 以g(x)在 (0,+∞ )内 单 调 递 增.又g(0)=-a<0,当x→+∞时,g(x)→+∞,由零点存在性定理可知,g(x)在 (0,+ ∞ )内有唯一零点x0,使得g(x0)=0,即x0ex0-1-a=0.当x∈(0,x0)时 ,g(x)< 0,从 而f′(x)< 0;当x∈(x0,+ ∞ )时,g(x)>0,从而f′(x)> 0,所以f(x)在(0,x0)内单调递减,在(x0,+∞)内单调递增,所以f(x)min=f(x0)=ex0-1-alnx0+alna.所 以 欲证f(x)≥a,只 需 证 明f(x)min≥a,即 证 ex0-1-alnx0≥a-alna.

又因为x0ex0-1-a=0,则两边取自然对数,得x0-1=lna-lnx0,所以ex0-1-a-alna=a-alna.命题得证.

评注上述解答思路清晰,层次分明.美中不足、值得商榷的有两点:一是“找点”的缺位.在依据零点存在性定理论证“g(x)在(0,+∞)内有零点x0”时采用的是描述性的方式:“当x→+∞时,g(x)→+∞”,显然存在论证不严密、不充分的弊病.那么,是否存在x∈(0),+∞ ,使得g(x)>0呢?答案是肯定的,例如当x=ln(a+1)+1时即满足g(x)>0,证明如下:

g(l n (a+1)+1)=[l n (a+1 )+1]e[ln(a+1)+1]-1-a=[l n (a+1)+1 ](a+1)-a>(a+1)-a=1>0,“取点”问题历来是导数解答题的疑难所在,极具挑战性.二是隐零点代换技巧性强.后续证明f(x)min≥a的过程,是典型的“隐零点”代换理论的应用,其间多次进行等式代换,技巧性强,不易为学生掌握.最后,借助基本不等式通过放缩进行证明,整个解答过程较为繁琐冗长,要求考生具备较为全面的素质和能力.那么,能否另辟蹊径,规避上述“取点”及隐零点代换的困扰呢?下面采用主元变换法尝试解答.

证法2(变换主元法)

当a>0时,欲证f(x)≥a,即证ex-1-alnx+alna≥a,亦即证 ex-1-alnx+alna-a≥0.设g(a)=ex-1-alnx+alna-a,则g′(a)=lnalnx,令g′(a)=0,解得a=x,且当a∈(0,x)时,g′(a)<0,g(a)单调递减;当a∈(x,+ ∞)时,g′(a)>0,g(a)单调递增,所以g(a)min=g(x)=ex-1-x≥x-x=0,所以g(a)≥ 0,原不等式成立.

案例2(2015年高考全国新课标Ⅰ卷文科第21题)已知函数f(x)=e2x-alnx,

(Ⅰ)讨论f(x)的导函数f′(x)零点的个数;

(Ⅱ)证明:当a>0时

证法1(常规证明方法)

(Ⅰ)(略);

评注本题也可进行如下证明:由(*)式得欲证(*)式得a=2x0e2x0,即证整理后,只需证明(2x0-1)2≥0,该式显然成立,命题得证.

上述两种证明过程都用隐零点等式进行了两次代换,其难点依然在于“找点”,即借助于零点 存 在 性 定 理 ,说 明 ∃x0∈(0,+∞ )满 足需要较全面的数学知识和较高的数学素养.那么,本题还有其他证法吗?下面转变一下思路,习惯上将即证不等式中的x视为未知数,a视为参数.而本题中a的形式较为复杂(例如),为此,可以考虑主配角互换一下,即将不等式中的a视为未知数,x视为参数,重新尝试证明.

证法2(变换主元法)

设h(x)=2ex-e2x,h(x)=2e-2e2x,h(x)在内单调递增,在内单调递减

亦即g(a)max≤ 0,命题得证.

在上述两个案例的解答过程可以发现,运用主元变换的方法,将函数视为a的函数,思维难度降低,解答运算量得以大幅缩减,有事半功倍之成效.另外,还可以看出主元变换法更适用于参数出现频率较高,或参数形式较为复杂的情形.需注意的是,变换主元构造函数后,主副元已经交换,要按照新元进行求导运算.

3 如何理解“配套”技巧装备支撑?

“四翼”是《中国高考评价体系》提出的高考考查要求,其中之一的“综合性”要求考生“能够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合理地组织、调动不同学科的相关知识与能力,高质量地应对生活实践或学习探索中的复杂问题情境,能够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甚至融会贯通.”克莱因也指出,一个数学教师的职责是应使学生了解数学并不是孤立的一门学问,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本文着重讨论的不等式问题,经常作为高考压轴题出现,其解答过程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极有可能经历多次、痛苦的路径探索.而解题策略的确定也只是解题的开端,能否完美的到达终点还需其他相关数学知识、方法、思想、技巧等的支持,如证明不等式的常用方法:比较法、分析法、综合法、放缩法、反证法、数学归纳法、构造法、判别式法、换元法、局部调整法等,这些基础方法训练要扎实到位,尤其是基本不等式、柯西不等式、琴生不等式、排序不等式、切线不等式等放缩工具要加强练习,熟悉各种证法中的推理思维,并掌握相应的步骤、技巧和语言特点,夯基固本,久久为功.如此,解题时才能依据题设、题目的特点和内在关联,选择适当的证明方法,游刃有余、从容不迫地完成高质量的解答.

主元变换法大有用武之地,下面再举几例.

题1(2016年全国新课标ⅠⅠⅠ卷文科第21题)设函数f(x)=lnx-x+1.

(1)讨论f(x)的单调性;

(2)证明:当x∈(1,+∞ )时

(3)设c>1,证 明 :当x∈(0,1) 时 ,1+(c-1)x>cx.

解(1)(2)(略)

(3)设g(c)=1+(c-1)x-cx,c>1,则g′(c)=x-xcx-1=x(1-cx-1).因为x∈(0 ,1),所以x-1∈(-1,0),于是h(c)=cx-1在(1 ,+∞)内单调递减,从而cx-1> 1x-1=1,1-cx-1> 0,所以g′(c)>0,从而g(c)在(1 ,+∞)内单调递增 ,从 而 有g(c)>g(1)=1-1=0,即 1+(c-1)x-cx>0,所 以 ,当c>1,x∈(0 ,1)时 ,1+(c-1)x>cx.

点评上述解答通过变更主元,构造了新函数从而g(c),通过对g(c)求导,直接判断出g′(c)>0,得到g(c)在(1 ,+∞)内单调递增,进而得证,与原参考答案构造关于x的函数相比,操作性更强,步骤更简洁,显示出变更主元法的优越性.

题2(重庆南开中学高2022届高三7月考试)已知函数

(1) 当a>0时 ,讨 论 函 数 的F(x)=单调性;

(2) 当a>1 时 ,求 证 :axf(x)-g(ax)>(e-1)x+1.

解(1)(略)

(2)当a> 1时,欲证axf(x)-g(ax)>(e-1)x+1,即证aex-(e-1)x-ln(ax)≥ 1.

设h(a)=aex-(e-1)x-ln (ax),则h′(a)=因为a> 1,且x> 0,ex> 1,所以

h′(a)=ex->0,所以h(a)在 (1 ,+∞)内 单 调 递 增 ,故h(a)>h(1)=ex-(e-1)xlnx=(ex-ex)+(x-lnx)≥1,

原不等式成立.

评注本题最后借助了切线不等式ex≥ex、x-1≥lnx实施放缩.

题 3已知函数f(x)=ex(sinx-ax2+2ae).

(1)当a=0时,讨论函数f(x)的单调性;

解(1)当a=0时,f(x)=ex(sinx)-e,

f′(x)=ex(sinx)+cosx-e故f(x)在R上递减.

(2)欲 证 对 任 意x≥0,f(x)≤0,即 证只需证sinx-ax2+2a-e<0.

设g(a)=sinx-ax2+2a-e,

下面证明sinx-x2+2-e<0.

易证对任意x≥0,sinx≤x,则sinx-x2+命题得证.

评注与例1类似,本例也可用隐零点法进行解决,但难度较大,此处不再赘述.使用主元变换后,当x≥0时且时,h(a)是关于a的一次函数,容易列出充要条件进行求解.而在后的两个不等式证明中,都使用了放缩法证明不等式,第一个不等式利用了正弦函数的有界性,第二个不等式借助了常见不等式sinx≤x(x≥0)实施放缩.

上述三例均是利用主元变换法证明不等式恒成立问题,而对于其他类型的题目也可以转化为不等式恒成立问题,进而适时考虑主元变换进行证明,如下面题4.

题4函数

(1)若m=1,求f(x)的单调区间;

(2)若f(x)的最小值是m,求m的最小值.

解(1)当m=1 时

设g(x)=x2ex-1+lnx-1,易 知g(x)在(0,+ ∞ )内单调递增,且g(1)=0,故f(x)的单调减区间是(0,1),增区间是(1,+ ∞ ).

(2)按照常规方法,应先求出f(x)的最小值,再令此最小值等于m,但求解此最小值难度较大.转变思路,首先将问题转化为不等式f(x)≥m恒成立,求m的最小值;其次,由于参数的形式(emx-1)较为复杂,考虑主元变换.

当且仅当m=时,h(m)=0.则方程有根,即函数y=m与y=的图象有交点.设,所以u(x)在(0,e2)内单调减,在(e2,+ ∞)内单调递增所以m的最小值

评注本题中构造新函数h(m)=emx-1-后,新的自变量是m,而x的角色则成为了参数.另外,本题上述解答另一关键之处是将条件“f(x)的最小值是m”等价转化为“不等式f(x)≥m恒成立”.

罗增儒教授说:“解题是数学工作者数学活动的基本形式和主要内容,解题是数学工作者的一个存在目的,解题是数学工作者的一个兴奋中心.”解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多角度、多渠道地对题目进行剖析更有利于我们深刻把握问题的本质,有效拓宽解题思路.变换主元法可以活跃学生思维,加快解题步伐,提高解题效益.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以典型习题为载体,引导学生深刻剖析题设条件,摆脱思维定势的束缚,敏锐捕捉解题灵感,触发思维萌芽,全方位搭建解题思路,并放手让学生从多个视角尝试解答,在一招一式的实践拼搏中培养学生独立性、批判性、发散性等创造性思维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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