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中抗日根据地的互助合作运动研究
2022-02-27吴云峰
吴云峰
(黄山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黄山 245041)
苏中抗日根据地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19个抗日根据地之一,东濒黄海、西迄京杭大运河、南临长江,北接盐城、淮阴,面积23000平方公里,人口约800余万。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互助合作运动,近年来涌现出了不少学术成果。但这些文章大多以华北抗日根据地为考察对象。此外,共产党组织的互助合作事业与其他政治派别、知识精英举办的互助合作区别在哪里?共产党如何组织互助、互助合作事业的宗旨是什么?学界还关注不多,对这些问题的研讨是有意义的。
1 开展互助合作运动的现实背景
乡村的互助合作由来已久,传统社会,农户之间为了调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余缺,经常展开互助。据靖江县志记载,民国18年至22年(1929-1933年),该县有生祠镇生活合作社,股金1400元;还有普圣寺合作社,股金2000元。民国23年至26年,国民党县政府在提倡“乡乡创办合作社”的口号下,于9个乡镇办了7个合作社[1]。抗日根据地建立后,对乡村社会一直延续的互助活动进行了倡导与提高。根据地倡导互助合作的主要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提高生产效率的需要
在抗日根据地建立之前,苏中地区基本还是属于小农经济的范畴,小农经济的效率比较低下。江都县委书记赵则三在《关于劳动互助问题》一文中讲到伴工的好处:“一、人多做生活热闹、紧张,有兴趣,提高劳动热忱和坚定完成生产任务的信心,并使劳动率大大提高。二、人手多力量大,能做比较大的活计。三、老弱残废有分工,各尽所能,不致有闲人,减少人力浪费。四、可以解决生产工具,牛力互相不足的困难,特别是贫农的困难。”[2]实行互助合作可以提高农民的劳动积极性,能有效地进行分工,充分利用劳动力开展生产,解决生产工具缺乏的问题。
1.2 抵制敌伪经济封锁与渗透的需要
由于敌伪在控制区滥发纸币,掠夺根据地物资,给根据地造成严重的财政危机。敌伪还在占领区开办合作社,强迫民众入股,对中国人民进行经济掠夺。如1940年,日伪在靖江城开办“中国合作社靖江支社”,强迫靖城居民、工商业从业人员、机关职员入股9305份,股金1.78万元,经营“五洋”等商品,年销售额近40万元[1]。
1945年4月22日,《苏中区党委为全面开展对敌经济斗争给一分区党委的决定》要求组织合作社,将伪币排除出根据地。“遵照政府法令登记查封伪币。在群众需要,走群众自愿的原则下,普遍号召组织合作社(不拘形式大小),同时以市镇及小市集为中心实行标价比价折价。工商管理机关或公营商店与合作社必须动员和组织商人与自己的物资,有计划的输入农村与合作社建立密切的联系,逐步实现与广大群众的物资通过群众的经济组织——合作社取得交流,并很好的组织进出口商人,以便在以货易货的原则上开展对外贸易。”[3]以合作社为武器,可以掌控乡村物资的销售,抵制敌伪对乡村的掠夺与渗透,此外,还能方便群众,促进城乡的物资交流。
1.3 减轻地主商人对农民剥削的需要
曾经担任华中局宣传部宣传教育科科长的孙冶方在答如皋中学缪永秀及利民公司的崔志农来信中指出:“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小生产者经济跟集中的高度发展的大都市经济去进行交换(贸易),前者必然是要吃大亏的,这交换基本上是一种不等价交换。”他进而提出:“我们可以通过合作社网把根据地的一些主要资源掌握在自己手中,迫使大商人不再与我们的分散的个体农民或手工业者打交道,而要同他们的合作社来做生意。这样不仅取消了种种中间剥削,而且可以使大商人无法再抑低农产品价格或抬高工业品价格。这样,农民的农产品便可按照较高的价格出卖,工业品就可照较便宜的价格买进。”[4]通过合作社集体的力量,农民可以提高与商人打交道的话语权,减轻商人对其的剥削。
2 根据地互助合作运动的开展
2.1 制订互助合作的政策、制度
为了推动生产发展,苏中抗日根据地要求组织农村劳动力,开展互助合作。1943年7月7日颁布的《苏中经济建设方案》提出:“农村劳动力应大量普遍组织协助,以发挥协作效能,其组织形式可以不拘,以适合当地民情需要为原则。”[5]该方案还要求各县广泛地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要求各级政府指导、协助组织合作社,并帮助解决干部问题。合作社的开办能够弥补小农经济的弊端,更好地发挥各种生产要素的效能,提高农、副业生产。
1945年5月,苏中第一行政区颁布了各县区合作指导委员会组织办法,该《办法》规定:“县合作指导委员会设委员五至七人,以县政府生建科长、工商管理局局长各一人,县各抗会代表二人或三人,县民意机关代表一人或二人,共同组成之,以建设科长为主任委员。”[3]区合作指导委员会的设置与县级类似。县合作指导委员会的工作为:“一、办理各该县合作社举办登记联合变更事宜。二、办理各该县合作社停办解散备案之审查事宜。三、全县合作事业各种业务之经常指导事宜。四、检查并改善各区合作事业之领导事宜。”[3]各项制度、政策的出台,使互助合作事业的开展有了一定的依据和指导。
2.2 制订兴家计划
兴家计划是组织互助生产的重要环节。要扶助农民发展生产,使农民由个体劳动走向集体劳动,就必须帮助农民制订兴家计划,以克服农民生产散漫自流的状态。兴家计划能激发劳动力的生产热情,其制定与推行大致包括以下环节。
(1)宣传解释工作
根据地倡导群众生产互助,但有的人认为是替新四军生产,以为生产得多,就得多交公粮。一些破坏份子进行负面宣传,使得个别群众对政府的生产号召反应冷淡。有的老百姓说:“我们自己会种地,你们何必多管?”根据地的干部就向他们说:“你虽然会种地,我们帮你研究,怎样把地种得更好打得更多,使你日子会过得更好。”[2]有的贫农没有牛力、粪土不能生产,根据地就帮助他们建立劳动互助,帮助制订兴家计划,提供贷款来帮助他们解决生产上的困难。
根据地用群众熟悉的语言来进行宣传动员。如:“吃不穷,穿不穷,算计不到一世穷。要想混的好,计算要周到。家业发得大,生产要计划……”[2]通过深入的宣传动员,根据地改变了乡村生产的自发性,将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
根据地政府根据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来制订农户家庭计划。“先说服家长要从他生活谈起,生活中有哪些困难,怎样来解决,要帮他算过日子的细账,怎样把日子过好,今年应当怎样打算来引起订兴家计划的动机,在这里要说服他‘靠天吃饭’‘马虎过下去’的思想,举出附近有名的劳苦起家的例子来鼓励他。使他自愿订出计划。”[2]在取得农民信任,他们愿意订计划以后,根据地进一步系统地了解农户的家庭状况、生产情形、收入支出、家庭是否和睦等情况,通过家长动员全家人。根据地还通过开家庭会议来帮农户订生产计划。家庭会议不拘形式不拘地点,发扬民主,家庭成员不管男女老幼都可发言,讨论增加生产的办法及各人的分工。在订计划时,提出“增加收获一成”“全家都要做活”“大家劳动互助”“反对甩大袖子”等口号,激励群众积极生产。
(2)调查研究
制订兴家计划,必须首先对农户的家庭生产、经济基本状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才能对症下药。因此,根据地深入调查研究。“先要从调查研究入手,要了解他的家庭状况:a人口劳动力,b工具,c牛力,d土地多少,e土质好坏,f离家远近,g家庭是否和睦等,要了解他去年生产情形,两季庄稼各种多少亩,耕几交?上多少挑粪,锄几交,每亩收多少?共收多少,人力牛力不够怎样解决,从这里来看原有生产方法,还有哪些副业,收入怎样。”[2]此外,还要了解农户的支出状况。“要看他支出情形,a如公粮田赋积谷救灾募捐共摊多少?b今年食粮衣服烟火油盐礼尚往来各需多少?c添置农具盖房还债等多少?有否特别事故如害病,损失人口牲口,丧葬嫁娶是否借债,收支相抵不够或有余,不够花了怎么解决?了解了这些情形就可以进一步订计划了。”[2]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根据地掌握了农民的生产条件及家庭经济情况,从而为制订详细的生产计划提供了依据。
(3)计划内容
兴家计划一般分为主业、副业、社会活动、家庭分工等方面。赵则三提出了兴家计划的具体内容:“主业方面:今年种几亩大小麦豌豆,耕几交,上几挑粪,明春再加几挑粪,锄几交,每亩能收多少,共收多少,比去年增加多少?留几亩春田,年前抄几交,年后抄几交,上多少粪,锄几交,每亩收多少共收多少?比去年增加多少?种几亩棉花,抄几交,上多少粪,能收多少斤,种多少麻,烟叶能收多少?共要积多少挑粪,怎么完成?牲口人力是否够?怎么解决?和什么人在一起建立劳动互助?利用空地种些什么菜。副业方面,家有几架纺车,要纺多少纱,织多少布,准备做什么生意和手艺,本钱怎么样,要养几口猪鸡鸭。或添增牲口。社会活动:男女老幼各参加什么抗日团体,基干队,自卫队,农救会,妇救会,儿童团,参加几股合作社,什么人入冬学学道理认字。分工方面:全家各人做什么事;怎样保证计划完成;和什么人进行竞赛。”[2]传统的小农生产带有一定的盲目性、自发性,通过制订生产计划,可以将家庭的剩余劳动力充分调动起来,增加生产。同时,兴家计划还将农民的生产与抗战事业、乡村教育等结合起来,是中共改造乡村的重要措施。
(4)兴家计划的制订与推广
根据地政府先动员最有政治觉悟的生产积极分子和乡村干部订计划,使他们动员自己的家庭,酝酿成熟后即订计划。同时欢迎一般生产积极的群众参加旁听,订计划的干部需要以诚恳的态度说出家庭的一切真实情况,讨论增加生产的办法,订出计划后,把计划在本村群众大会上宣布以影响其他群众。根据地要求生产积极分子和干部要从自己订计划的过程中学会订计划的本领,并帮助本村生产积极分子订计划。订好后向群众宣传,在群众大会上奖励模范生产者,批评二流子,形成生产的良好氛围。积极分子订完计划后,在群众中普遍推广与扩大生产计划。
苏中根据地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配合的方法来推广兴家计划。各县、区、乡根据具体情况订出生产计划,作为奋斗目标来号召群众执行。另一方面,发动和帮助农户根据区、乡计划的目标和自己现有的生产基础来订自己的家庭计划,发动生产竞赛。
根据地还通过树立典型来号召群众订生产计划。各县、区、乡在旧历年前各抓住1个乡1个村来教育干部学习订兴家计划的办法,并从中了解农村具体情况,在年前订出该县、区、乡范围的生产计划。抓住所选择典型来订计划,积聚经验并及时传播,以推动全地区的工作。
2.3 实行互助合作的组织方式
在苏中抗日根据地,互助合作的形式主要有互助组、合作社等。互助形式主要有伴工、换工等。伴工的种类有“一、有牛力有工具的伴。二、有劳动力没有工具的伴。三、有农具没有劳动力的伴工。四、有多余劳动力没有出去做短工的伴工。”[2]通过伴工,能够使不同的农户解决不同的生产困难,调剂余缺,发展生产。苏中根据地通过订兴家计划来组织劳动互助,了解各户牛力、人力不足或有余,把他们当中感情接近的人组成各种小组,如换工队、官牛小组、合犋小组、养猪小组、砍草小组、放牛小组、贩盐小组、挑黄盆小组、拾粪小组等。
泰县的互助主要有日工制的伴工法、包工制的伴工法。日工制的组织办法是:在未实行伴工之前,每一行政村召开村民大会一次,调查各户的耕种面积和劳动力状况,并把它记下来,然后依据田亩数和劳力的多寡,同时照顾到地里环境,适当的三家或五家分成若干小组,由若干小组成立一个队。每组选组长1人,每队选正副队长各1人。每个行政村有1个队,每个乡有八个大队。每天由组长召集小组会议,支配第二天的工作,组和组之间偶有劳动力不足或过剩的现象发生时,可以彼此调剂,队与队之间,也可以融通交换。当互助的规模较大时,“即将全组的劳力和所需要突击的工作通盘计划,估计在一天之中,多少劳力可以做多少生活,然后依照所要操作的田亩数字,将这一天我这一工作期间需用的劳力的食粮,全部拿出来(包括油草菜金,统一标准),全体组员或参加工作的在一起搅活(烧饭由组内妇女轮流担任)。全组由组长率领,全体在一起做生活,到那家田里就由那家领工,每晚组长负责记账,并结算伙食,余还少补。”[6]根据地积极利用乡村社会旧的互助形式,并对其进行改造提升,从而推动了乡村社会经济的变革。
1945年5月颁布的《苏中第一行政区合作社暂行组织条例》规定,合作社按业务分为单营合作社和兼营合作社。单营合作社分为:“一、生产合作社,为社员从事劳动或经营农作物之培植,家畜之饲养,荒地之开发,手工业以及机械工业之生产等。二、运销合作社,为运销社员或非社员所需之物品。三、消费合作社,为探购并配给社员或非社员所需之工具,秧、籽、肥料,食粮及其他日需用品。四、信用合作社,为以低利贷放社员生产上所需之资金,并收受社员或非社员之存款与储金,及吸收农村游资等。五、利用合作社,为征集或采购各种生产用具,劳动力等。以供社员或非社员生产上之需要。六、仓库合作社,为储藏并保管社员或非社员之生产品。七、其他不违反第一条规定之合作社。”[3]兼营合作社即包含两种以上业务的合作社。
2.4 建立互助合作的运营机制
根据地的新型互助合作突破了传统互助狭小的范围,成员的数量及相互关系都有一定的变化。为了保证互助合作的巩固,合作组织建立了一定的运营机制。
换工、记工办法:为了确保互助合作公平合理,苏中抗日根据地在计工时坚持等价原则。不使任何一方吃亏。根据劳动力的强弱、生产经验和特长合理换工。牲畜和生产工具也根据当时的市价进行换工。根据地在劳动互助中,按时记账、按时结账。使用计工券或竹签进行统计。
泰县对忙工和闲工的计算方法进行了规定。如××乡××垛村劳动队关于忙工的工资计算:“规定打伴工时男工(重工)每工小麦三斤半,女工和童工(十四岁到十七岁)每两工抵一男工,耕田牛工熟耕一亩田抵一个男工,牛草由雇主供给(各处可酌量情形自订,替没劳力而生活优裕的人家做工可酌量并提高)。”[6]闲工的工资以忙工工资折半计算。
劳动纪律与制度:为了保证互助有效开展,苏中根据地在互助合作中制订了一定的制度与纪律。“1.订伴工计划,把一季作一概况的计划,并有一个月、一星期甚至三天要订一个计划,做到生产计划化。2.会议会报,一天二天碰一次头,一星期总结一次。3.根据各组各具体情况订立劳动纪律,克服农民散漫性。”[2]劳动纪律的制定,可以保证互助合作中的劳动质量,从而保证互助合作持久地开展。
利润的分配方式:互助合作组织建立后,劳动者参与合作组织的生产经营,并可以从中分得一定的利润。《苏中第一行政区合作社暂行组织条例》第38条规定:“合作社之盈余,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之民主讨论,根据下列规定,酌量分配之:一、初成立之合作社不发股息,以最大部盈余,按股分红,公积金、公益金、奖励金(奖励合作社工作人员及对合作社有特殊贡献之社员),酌量提取若干分配之。二、已有基础之合作社,得以全部盈余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的公积金,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为股息,百分之十到十五为公益金,百分之五到十为奖励金,奖励合作社工作人员,及对合作社有特殊贡献之社员。余为红利,按社员生产,盈销数量之比例分配之,分配方式方法务须通过民主讨论。”[3]
宝应县新杨乡合作社于1944年5月1日,召开股东分红会议,到会社员234人。“分红办法是将利钱一半按股平均分配,另外一半提出百分之十作为长年利息,百分之九十留为公积金。”[7]适当的利润分配,既能保证农民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又能使合作社不断壮大。
民主与监督机制:为了使互助合作中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有序开展,合作组织发扬民主,加强监督,建立了一定的机制。如在伴工的组织领导方面,赵则三提出“1.参加伴工队要自愿不可强迫。2.组织要民主,一切通过伴工队员,问题决定后,要服从小组长集中领导。3.伴工组长(或队长)要负责任,抓紧领导深入群众,要了解各人具体情况,及时纠正偏向,解决困难问题,创造各种伴工办法。4.经常检查督促,发动竞赛,互相挑战,迅速完成计划。”[2]《苏中一专署对各县区组织合作社的建议》要求:“合作社的建立,必须建筑在最大的民主基础上,如股票、金额、合作社干部、盈余、分红,皆须经过群众的民主决定,纠正政府包办、少数干部包办,没有会议制度民主讨论现象。”[3]
随着互助合作超出了亲友的狭小范围,就需要一定的约束。一系列运营机制的建立,使互助合作的成员具备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使参与者的劳动与效益挂钩,这才能保证互助合作的顺利开展。
3 苏中根据地互助合作的特点
3.1 注重剩余劳动力的使用
苏中抗日根据地人多地少,注重剩余劳动力的利用。互助合作以后,生产效率得到了提高,人地矛盾更加突出了。为了解决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根据地的解决办法是:“1.深耕细作:如打土块、上粪、筑圩、开沟、横田起猪圈、盖茅坑、多耕田等。2.开荒。3.多养牲畜,多增副产品,扩大伴工范围,举办合作事业。4.出外做短工。”[2]由于人多地少,农业的产出难以维持生计,只有扩大副业,并设法转移剩余劳动力,才能避免内卷化的问题。苏中三分区的包工法,就是“在一村或一乡内,捡劳力特别过剩的人家,集合若干人,成立包工小组,用以补助伴工的不足。”[6]通过多使用劳动力的办法开展互助合作,虽不能提高生产效率,但能充分满足农民的衣食生活需求。
3.2 兼顾各阶层利益
《苏中一专署对各县区组织合作社的建议》提出:“合作社股金票额为了照顾工农基本群众,不宜过大,买一票即有社员资格,但欢迎任何人购置,其数量也不加以限制,以团结广大阶层。”该《建议》要求:“为了照顾中小商人利益,合作社工作人员,可争取他们参加,同时合作社物价一般不要比市价太便宜,逼使小商人关门”。[3]苏中区的青货业小贩合作社还团结其他行业的商人入股,附近有两个茶食商人入了股。合作社对同行的口号是:“有饭大家吃,有生意大家做”。“看谁的生意公平,看谁得到客人的信仰。”[8]
互助合作组织本质上是一种经济调节机构,可以调节生产资料、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余缺,它的生命力就在于“合作”,如果在举办合作事业的时候,只照顾某个阶层的利益,合作事业必然难以持久。兼顾各方利益,互助合作事业才能得到各方支持,最有效地发挥其作用。
3.3 采取劳武结合的方式
由于苏中抗日根据地位于敌后抗战的一线,敌伪的“清乡”“扫荡”频繁,给群众生产带来极大的困扰。苏中三分区提出劳动与武装结合,以民兵为骨干,组织抢割、抢收、抢藏的伴工队。特别是在反伪化斗争最激烈的据点附近,劳武结合的主要形式是:民兵武装警戒据点,全乡壮年男女组织抢割,外乡民兵也参加大队,帮助边沿区的群众抢割麦子。在靠近伪军据点的严徐庄,伪军孔庆御部连日派部队看守麦田,先后抓去4个老百姓。于是新街、城黄、古溪的武装干部开会,决定将两区边乡民兵及区游击队大部集中,组成步枪、榴弹、地雷等组,并配合泰兴主力军一部,将严徐庄四周严密警戒,同时动员各中心乡大部民兵达1285名组成抢割大队,于1944年5月21日拂晓,带了农具和武器,到伪碉堡1里路内抢割。孔庆御派伪军300多名分3路出扰,根据地担任警戒的民兵、游击队及主力一部立刻迎头阻击,毙伤伪军40余名,伪军不支逃入碉堡。伪军一退,抢收大队全部出来加紧抢割,妇女在后方送茶送饭,当天抢割了652亩麦子[6]。劳武结合的方式,适应了敌后严酷的环境要求,保证了互助生产的顺利开展。在互助合作运动中采取劳武结合的形式,不仅可以保证农民正常的生产活动不受敌伪破坏,而且将抗战与生产、民众动员有效地结合起来,有力打击了敌伪。
4 互助合作运动的成效
4.1 提高了生产效率
互助合作运动的开展,对乡村的劳动力、土地等资源进行了合理的调配。通过互通有无,使乡村闲散的生产资料被有效利用,促进了生产效率的提高。如苏中三分区普遍组织伴工队后,“过去平均十天才能收完的麦子,伴工队能在五天内收好”[6];东台县海丰区通过组织伴工,节省了生产时间。如一个老太太说“我家里去年收割玉米黄豆请了三十六个短工,今年伴了工不曾要请工,家里很闲,把空闲时间再找出事来作才好哩!”[6]通过换工,农户将农闲的时间也用于生产,因而使总体的生产投入增加。互助合作事业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小农经济的局限性,解放了生产力。
4.2 活跃了市场,调节了供需平衡
苏中抗日根据地互助合作运动的开展,推动了农、副业的生产及物资的交流,这就活跃了市场,调节了供需的平衡。苏中根据地沙沟地区的100多家青货业小贩要求青货业分工会组织青货合作社,每股10元,一共募集到70股。利民公司给他们提供了贷款,并供给3条布充实了股金。仅仅十几天时间就收进了8担粉条、30多担荸荠、100多担青菜、6担生姜和30多担韭菜与茼蒿,调剂了沙沟市面上的青货荒[8]。地区间物资的正常流动,活跃了经济。
4.3 打破了敌伪经济封锁,解决了民众的生产生活需求
江都县真武镇合作社通过组织小贩运输组有计划开展运销,配合了对敌经济斗争。江都吴桥区的四乡合作社登记边缘区的小贩,共组织了400多个小贩。杨家庄的协成合作社组织了13个小贩,樊南区合作社组织了5个小贩组,共51个小贩。合作社将大量小贩组织起来,从事运销业,使物资得以流通,打破了敌伪的经济封锁。高邮柳堡合作社知道群众最需要油,就团结几个商人运回几筒油,除了卖给群众外,还供给周边的几个合作社[8]。苏中根据地宝应汜水地区新杨乡的农民生产消费合作社“在短短的三个月中,已由四百零九股发展到九百十九股,营利除开支外,净赚八万四千元,超过原本一倍以上。这个合作社真正为民众谋福利,做到农民所需要的应有尽有,不需要的一律不售,货价比市场便宜,如豆油每斤要比市场便宜五六元,因此门市拥挤不堪。销路最畅的为油盐及零星农具等。”[9]互助合作组织的广泛开展,活跃了根据地的经济,战胜了经济困难,解决了民众生产生活上多方面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