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与价值: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内涵转换与制度维度
2022-02-27李军辉
李军辉
(青海民族大学,青海 西宁 810007)
随着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乡村振兴成为续接脱贫攻坚成果和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战略部署和现实任务。2018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 2021 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又指出:“乡村振兴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和制度保障”。 对民族地区现代化进程而言,乡村振兴既是基础也是终极目标,既是治理内容也是治理支撑,既是动力也是瓶颈,坚持乡村振兴与现代化建设的共性融合和个性协调,推动实现民族地区农牧业基础设施、产业体系、生态文明、治理举措等现代化,是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
新时代我国区域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严峻,主要体现在东中部与民族地区、城市与乡村之间的经济、文化、科技、设施和社会等方面[1]。 受历史、自然、地理、文化等综合因素的影响,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具有贫困突围、生态屏障和国防前言等方面的现实意义[2]。 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元问题与中东部地区截然不同,但目标却是一样的,都体现为乡村振兴战略的20 字要求,但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元问题既是现代化进程带来的农村应该发展的问题,也是民族地区基本服务要完善的问题。 如此,民族地区的乡村振兴事实是现代化带来的发展问题,而乡村振兴的价值是持续推进现代化,体现举国体制的制度优越性。 中东部地区乡村振兴元问题是现代化持续发展中对农村的虹吸效应带来的农村发展困难, 农村贫困,农民生产生活成本剧增带来的发展与生存问题,乡村振兴的目标也是体现为乡村振兴战略的20 字要求,乡村振兴的缘起是农村必须发展才能支撑城镇化与工业化的持续,必须为现代化提供持续的支撑是农村为发展提供要素的问题。 如此,中东部地区乡村振兴是工业化带来的支撑与持续问题,而乡村振兴的价值是持续提供劳动力、消化工业产品、推进城镇化,推进工业化转型升级,发挥巨国效应的生产、消费能力。 这就要求我们通过分析梳理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理论源流和认知逻辑,在比较和反思中解构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在价值、内容及实践等方面的特质和意蕴,立足共同富裕为目标阐释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时代内涵,提炼民族地区乡村建设和共同富裕实现的路径。
一、理论源流:乡村振兴战略在民族地区的价值逻辑
美国著名人类学家芮德菲尔德在《农民社会与文化:人类学对文明的一种诠释》中强调“农民社会的问题,势必要涉及农民的价值取向。 ”基于这一点思考,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农”文化脉络源远流长,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和农民生活问题始终是社会性问题,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的,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升级,更是解决“三农”问题诱导的社会性问题的总方针和重要举措。 事实上,民族地区与中东部的产业结构、农民素养、文化模式、制度框架、经济基础及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差异,使得乡村振兴的价值逻辑、进路机理具有一定的差异性。 因此,阐释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缘起和元问题是厘清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理论源流的基础。
(一)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缘起
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带来的农村应该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要完善的问题统一于乡村振兴, 而乡村振兴的根本出发点源自“乡村衰落”[3]。 从“为什么”的角度思考乡村振兴与乡村衰落,来回答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缘起,将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乡村振兴是如何破解乡村衰落带来的困境? 即回答了乡村振兴产生历史由来——历史必然性; 二是在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共同富裕的新时代背景下为什么提出乡村振兴? 即回答了乡村振兴的现实目标——现实重要性。
1.历史必然性
就民族地区工业化建设对乡村发展的影响而言,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区域平衡发展战略、全面开展三线建设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等倾斜于民族地区工业化建设的政策大背景下, 以采掘和原材料工业为主的民族地区工业化建设取得快速发展。 “一五”期间国家总投资18.526 亿用于西部基建;1965 年国家集中力量发展西部民族地区的工业,投资共计1300 亿元;西部大开发期间,国家更是从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全面支持民族地区的工业化发展。随着民族地区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民族地区生产方式发生历史性转换,传统的农业文明逐渐被工业文明所取代,“优先发展重工业”理念迫使对农牧业农牧区实施“剥夺式积累”来支撑工业化。 同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心从乡村转移到城市,在发展是硬道理、优先、赶超等理念的驱使下,工业优先农业、城市优先农村的态势蔓延,使得乡村经济发展缓慢、产业结构单一、治理水平滞后、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凸显,呈现“乡村衰落”的状态,这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本质极为相悖。 就乡村振兴的历史使命而言,其首要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矛盾,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主要破解工业化进程中诱导农牧业农牧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通过发展的理念实现民族地区的全面小康社会。
从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初始状况来看,随着改革开放及西部大开发的持续深入推进,民族地区意识到自己是落后的,需要发展。但关于民族地区的发展均建立在现代化,尤其是工业化愿望之上,这是一种发展的模糊的价值理念,学界也在这种认知下认为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只是存在发展时滞,这种分析逻辑意味着,在发达地区历史上曾有一个时期--不同区域位于时间轴上的稍微不同的点--与民族地区现在的情况基本上是“可比的”。这也意味着,可以假定不同区域均匀地发展,后者又意味着,与发展有关的一套条件与一定程度的内部和谐同时变化。 这种分析或研究范式存在一个逻辑缺陷。 事实上,民族地区基本的经济社会结构与发达地区有着根本的不同, 对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分析必须基于这样一个不争的事实之上,总的说来,目前发达地区的情况是这样的:社会基础容许经济发展,或者,当他不容许经济发展时,他也会容易重新调整,而不至于在发展道路上设置太多的障碍。这就是为什么用“经济学的”术语来分析,即从社会基础中进行抽象,可以得出有效的和有用的结果的原因,但是这种论断不能原封不动地应用于民族地区的情况。民族地区乡村振兴面临的社会与制度结构不但不同于发达地区,而且更重要的是,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是一个要求社会和制度结构发生诱致性变迁的问题。因为它阻碍了经济发展与现代化进程,而且它不会自发地发生变迁,或者在很大程度上它并不能对“经济”方面的政策作出反应。 民族地区乡村发展史基本上就是人民为解决人口增长而争取在他们生于斯、长于斯的乡村获得相应的基本粮食产量提高的历史。 在计划经济时期,民族地区的乡村并不比中东部地区差,在经济上并不是大大落后于中东部地区,从改革开放时候起,中东部地区与民族地区的发展就截然不同,究其原因,有很多因素,其中一个基本因素就是民族地区僵化的社会制度和缺乏为工业化铺平道路的理性主义。此后的乡村建设不仅经历了没有显著工业化的城市化建设, 而且这种增长还伴随着农业生产的相对停滞。因此,民族地区乡村建设不是对农牧业迅速提高生产效率的反应,也不是对工业劳动机会增长的反应,民族地区的乡村建设一定是相对于发达地区而言,当下基于单向度增长与发展的器物理性与价值诱致而呈现的乡村贫困和不安全,这是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主要内因与推动力。 因此,民族地区乡村建设实际上是对缺乏强劲经济增长的消极反应,不像发达地区那样象征着增长,而是持续相对贫困的一个方面。
2.现实重要性
民族地区大部分位于我国边疆地区,由于历史、文化和地理等因素的影响,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缓慢、基础设施落后、科教文化滞后[4]。 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大局使命出发,民族地区的乡村振兴是区域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助推器,促进民族地区城乡、各民族互通有无,培养各民族的共同体意识,实现民族团结、边疆稳定。 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出发,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更加突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价值诉求已超越物质和精神层面“量”的满足,而是追求“质”的享受,包括精神文化、生态环境、营养均衡、公民权利等方面的诉求。 当前,民族地区的不平衡不充分主要表现在:务农与务工的收入差距、农产品和工业品的价格差距、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收入差距、农牧业生产与农牧业销售价格的差距、农牧业和非农牧业的收入差距、农用地和非农用地的价格差距、城乡教育养老医疗的差距、耕地质量与过去相比的差距等八个“三农”问题。 就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共同富裕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乡村振兴终极目标而言,民族地区“三农”问题的具体现实状况是主要的制约因素和瓶颈问题,乡村振兴是“三农”问题的总抓手,能够化解新时代民族地区“三农”问题的具体表现。 正所谓“乡村兴则国家兴”,要实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共同富裕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就必须重视民族地区的农牧区发展,调整农牧区发展战略框架,推动乡村振兴。
(二)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元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强调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说明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根本任务是破解“三农”问题的具体矛盾,终极目标是推进农村农业的现代化[5],因此对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元问题的探究须将回到农村农业现代化。 而工业化是推动农村农业现代化的动力源,同时也是导致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恶化、食品安全、现代化建设等问题的推手[6]。 根据库慈涅茨理论分析,2010 年全国生产总值412119.3 亿元,第一产业总值38430.8 亿元,占比重9.33%,全国工业化程度已经入后期阶段。 而民族地区2020 年的生产总值为104491.8 亿元,第一产业总值14523.97 亿元,占比重13.9%,比重仍大于10%,说明民族地区的工业化程度仍处于中期阶段,且较全国水平差距巨大。 而从动力源层面来说,因工业化程度而诱导的民族地区农村农业现代化动力不足问题,严重制约着民族地区全面现代化进程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更是影响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的“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根本利益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的实现。 根据上述分析,民族地区工业化程度诱导的现代化水平差距,加之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制度体系、民族性、文化内容等特殊性,使得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元问题与中东部地区截然不同,但目标却是一样的,都体现为乡村振兴战略的20 字要求,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元问题是现代化进程带来的农村应该发展的问题,也是民族地区基本服务要完善的问题。 同时,民族地区的乡村振兴不仅是诱致社会发展的起因,还是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水平与治理能力提升的放大器, 与发达地区乡村已经完成建构而只需保护性发展的主动性振兴不同,民族地区乡村需要建构,要对民族地区的产业、社会、经济结构、城镇化、现代化等进行全面建构。
二、构造规范:乡村振兴战略在民族地区的认知与实践
(一)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变迁
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缘起是现代化进程中凸显出来的“乡村衰落”,“乡村衰落”被动呈现的本质是城乡发展对比而出现的“三农”问题,如此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元问题是农村应该要发展,诱因是现代化进程。 进入新时代,民族地区的高质量发展在新发展格局中亟需夯实的“三农”问题及乡村现代化建设,在多重国家战略的重叠中以解决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被重视并提上重要议程。 鉴于此, 本文认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破解“三农”问题的主轴是乡村如何建构现代化发展的结构性与功能性问题,乡村振兴的核心要义是建构高质量发展及其建设视域下的新的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关系,这是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本质所在。
21 世纪以来,民族地区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建设诱导的“三农”问题时空上的具体矛盾是乡村振兴变迁的主要依据和价值取向,也是乡村振兴变迁历程的追寻点。 2005 年,国家全面部署“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乡村发展战略,推动民族地区破解工业化带来的农牧区产业结构单一和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问题。 2017 年,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乡村振兴,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强调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由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现代化程度、公共服务设施及产业结构等与中东部存在较大的差异,使得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历史使命更多的焦聚在消弭农牧区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2020 年,随着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意味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得以完成,“三农”问题的矛盾导向发生历史性转移,乡村振兴的历史使命不能单纯的强调经济发展性问题,而是要自觉承担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任务,推动农牧区从经济水平提高的目标过渡到基于共同体意识的全面发展。 一方面,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前提下,从产业结构、经济水平、治理水平、公共基础服务、社会保障、文化建设等方面追赶中东部发达地区,争取实现“共同富裕”。 另一方面,基于新发展格局背景下,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在攻坚“共同富裕”实现的基础上,还应该强调高质量发展的理念。 2020 年9月,中国在联合国大会上向世界宣布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说明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调由“速度”转向“质量”,而绿色发展则是高质量发展的本质要求。如果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不能尽早的步入高质量发展, 那么这种发展不会根据外部市场需求对民族地区拥有的传统比较优势产品的反应,这不仅意味着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是一个比发达地区更为困难的任务,而且也意味着乡村振兴本身创作更多的自给自足和迟钝外部力量的“自动”反应。 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必须立足于内部并审慎地加以促进和培养,因为相对自由和扩张着的现代化所具有的自动诱导增长的刺激因素已不复存在。 因此,新时代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任务除了实现“共同富裕”,还有民族团结、社会稳定、高质量发展等历史使命,这就要求乡村振兴基于历史使命预判变迁的价值取向。
(二)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实践
就乡村振兴的缘起和元问题来看,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实践与中东部地区存在很大的差异,一是民族地区乡村振兴要解决现代化进程中农牧区要发展的问题和公共基础服务设施改善的问题,而中东部地区乡村振兴化解现代化进程中对农村资源虹吸带来的消费问题和生态问题; 二是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实践扮演者补“短板”的作用,推动农牧区农牧业实现现代化,而中东部乡村振兴引领探索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和模式,承担高质量发展示示范区。就乡村振兴的基础状况而言,发达地区乡村振兴的城市化、工业化护航与推进在民族地区根本没有承应基础, 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必须建构并实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坚持高质量发展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等,这一理论可以表述为:制定发展计划——其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实践的一致性、现实性以及就政治行动而言的可行性就可以加以检验。 一方面,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实践丰富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体系,并从制度层面制定乡村建设的顶层计划。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民族地区积极响应和落实贯彻国家乡村振兴的战略方针,根据国家有关乡村振兴的政策文件,结合省区内“三农”问题的实际情况、工业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乡村振兴制度体系。 笔者根据各省区政府网站统计有关乡村振兴的政策文件,其中政策标题明确出现“乡村振兴”关键词的文件数量达到40 余篇,而文件内容涉及“乡村振兴”关键词的文件数达到700 余篇。政策主要从金融、产业、生态、资源、人才、康养、文化、物流及科技等方面指导和支撑乡村振兴实施,政策目标主要焦聚乡村振兴的20 字要求,政策内容涵盖民生需求的各方面。另一方面,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实践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转化为具体实践,切实推进民族地区“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笔者通过田野调查和文献分析了解到,民族地区在长期的乡村振兴实践中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适宜区域发展的乡村振兴的典型模式。如新疆和田市古江巴格村以种植大棚蔬菜为主,蔬菜的种类多达30 多种,但产业结构单一,乡村经济发展缓慢。 自2017年以来,政府组织开展“传统农业+服务业”的发展模式,古江巴格村在种植蔬菜大棚的同时衍生产业新业态,包括旅游、农家乐、摄影等,不仅丰富了乡村产业结构,也提高了居民的经济收入;青海大通县朔北藏族乡边麻沟村因地制宜,将习近平总书记的“两山理论”实践化,探索出“生态服务”发展模式,不仅提高了村民的经济收入还改善了居住环境。
事实上,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实践不管是制度方面的衔接,还是制度层面的落实,其本质逻辑是经济计划。经济计划的基本思想是,国家应该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中起到积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首先,通过诱导和限制、启动、推动和驾驭社会,这不仅会形塑并建构一个稳定而有效的政府,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与水平,同时,国家在场本身又成为达到民族团结的主要工具,国家在场将解构各种非理性主义的价值萦绕,建构一个把政府的各种政策协调起来的制度结构。 其次,国家在场的巨大优势与发展导向与基础支撑,将会带来更高的经济水平,人民有更多的机会,并成为国家成就的象征。
三、空间向度: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内涵转换
2018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2018—2022 年)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 2021 年2 月25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 要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 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带来的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赶上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这标志着乡村振兴的内涵逻辑从攻坚贫困地区人民“生存”层面的物质匮乏转向破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为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构建与发展赋予新的时代意蕴,同时也要求各省市区立足区域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贯彻新发展理念,对乡村振兴提出新的价值目标和内涵定位,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因此,民族地区基于乡村振兴变迁的价值取向和实践的目标方向,根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指引,坚持“共同富裕”实现的目标导向,反思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价值诉求、共同体嵌入和路径选择,促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内涵转换,实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超越。
(一)结构与功能双向赋能的乡村振兴内涵
从结构层面看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是在新时代党的领导下乡村建设的理想状态,是民族地区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全面提升的一系列制度体系设制的探索与示范载体。 因此,乡村振兴实践涵盖了乡村产业培育、传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乡村治理组织建设、乡村传统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乡村社会价值发现、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与发展面向安排, 这是一套基于新时代乡村建设行动的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体制机制。 从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内卷化”“乡村振兴悬浮”的生成逻辑看,忽视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结构层面的几个关键问题是主要原因。 首先, 必须明确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理论指向和根本遵循是什么? 结合上文阐释我们将其总结为以现代化生产力来筑成民族地区协调发展、 共同富裕的坚实基础,这需要解决乡村在结构与功能层面的缺陷与缺失,然后推进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先形成农牧民与乡村的发展共同体,才可能形成协调发展、共同富裕的生命共同体,在这个过程中民族地区乡村不仅需要完善相关制度的创新工作,还要把这种战略实践转化成农牧民共建共享的发展模式。 其次,必须明确国家在场、市场支持、农牧民迭代更新形成的协同效应是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关键。 再次,必须明确真实落地的发展诉求与价值体现是民族地区乡村振兴规则规范和体制机制落地的行动指南。 最后,必须明确民族地区地方政府灵活有效的治理手段,对国家战略的积极回应是乡村振兴有效推进的根本遵循。
从功能层面看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内涵, 必须明确民族地区乡村建设所面临的三个 “没有根本改变”。 一是以传统农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没有根本改变;二是农牧业经营收入与非农牧业产业的巨大差距没有根本改变;三是乡村发展要素的流出没有根本改变。 这三个“没有根本改变”,让我们感受到民族地区乡村建设任重道远。 如何回应现代化进程当中的这些问题和挑战呢? 首先,要提到乡村经济发展。 这不仅仅是民族地区乡村建设进程中遇到的问题,也是中东部地区在推进工业化、现代化进程当中遇到的普遍问题。 这个问题之所以成为民族地区乡村建设的瓶颈,是因为中东部发达地区通过倒逼机制解决了工业反哺农业的问题,而民族地区天然缺乏这一倒逼机制的环境与基础;其次,在传统农牧业基础上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的最初意义上。 应该说,这是乡村振兴及其建设的直接性任务或目标,也就是实质性清除长期积累起来的发展洼地问题,确保农牧民群众基本民生需要;再次,努力实现乡村社会的功能性作用,呈现乡村的价值功能,也就是逐步建立与现代化经济社会制度体系相匹配的乡村治理体系。 换言之,一个社会或文明的现代化制度体系本身就包含着乡村价值的系统性、综合性和全过程治理作用;最后,全面协调推进的“二十字”意义上的乡村振兴,也就是把乡村振兴的理念目标和战略政策贯彻到乡村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的各方面全过程,并由此构成一个全面与深度现代化的新型载体,这才是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及其建设的本质性意涵。 如此,民族地区的乡村振兴必须有效应对形成现代化进程中的各种风险与挑战,防止出现现代化中断的情形。 不仅要求民族地区保持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增长、保护文化发展的能力,还包括组织和分配社会资源、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能力。 能否有效应对和化解现代化过程中的各种风险与挑战,是衡量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重要标准。 同时要化解多元社会主体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推进乡村现代化顺利前行。 以色列学者艾森斯塔特(S.N.Eisenstadt)认为:“现代化产生的最重要问题就是新出现的社会结构应付不断变化的能力问题, 也就是持续发展的问题, 即发展出一种制度结构的能力,它能‘承受’不断变化所带来的问题和要求。 ”现代化改变了民族地区社会系统中各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化解矛盾与冲突,维护社会稳定,使现代化进程在动态平衡中顺利进行。还要明确新时代乡村建设行动与传统乡村建设运动的根本区别与主要任务,塑造乡村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环境。
最后从结果层面看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内涵。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回应民族地区发展诉求,夯实民族地区发展基础,明确民族地区发展价值;其次,必须明确化解民族地区现代化进程中的城乡离散,纠偏民族地区单向度发展路径,重塑民族地区乡村功能;再次,必须明确民族地区乡村振兴要凝聚不同社会群体的共识与力量,推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基础;最后,必须明确在民族地区乡村建设实践中要防范外部世界多股分裂势力作祟,扎牢民族地区发展自觉的道路自信,坚决维护国家主权与国家安全。
(二)协调发展与共同体相统一的价值诉求
2021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 表明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不仅协调城市化、现代化等进程中对“三农”问题的主要矛盾,更要统筹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意识的政治任务。 事实上,社会各界对乡村振兴的关注和探讨主要侧重于“协调理论”,强调各发展要素之间的协调、区域间的协调、产业间的协作、城乡之间的协作以及主体利益之间的协调,而忽略了实现“共同富裕”支撑下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诉求。 如果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只是强调各发展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或者乡村与城市之间互通有无、资源双向流通,那就有悖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共同体理念,对推动实现新时代全面现代化和共同富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民族地区乡村振兴要求社会各界必须具有高于经济理性的政治理性和国家综合安全理性,坚持高质量发展及共同富裕的正确政治方向,促进更好的发挥乡村振兴的贫困突围、生态屏障、国防前沿等功能。
2021 年1 月11 日,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表明共同富裕不单是经济指标的完成, 更不是单纯经济增长基础上的农耕文化复兴, 而是形成全要素发挥,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文明聚合与协同建构的政治任务。以共同体思维与协同的力量激活乡村全要素,通过资源资本化、文化资本化、生态资本化以及文化生态化,促进乡村资源的价值与效用最大化发挥,实现经济与社会、文化与生态的聚合效应[8]。如果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单方面强调各要素的协调发展,则无形的将乡村振兴的重点放在各发展要素的个体上,忽略乡村振兴的共同体价值,将陷入原子个体主义的偏狭。 事实上,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工程,既强调“共同富裕”视域下的经济社会发展,也强调“生态文明”视域下宜居家园建设,还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域下各民族团结。 首先,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统筹协调民族地区城乡各要素双向平衡流动、产业优势互补、农牧区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其次,以绿色发展为理念,协调生态资源资本化过程的开发与保护之间的矛盾;最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协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乡村振兴的关系。同时,“共同富裕”的实现逻辑不仅是共同体与个体的统一,也是协调发展与多元一体的统一。因此,在共同体视角下,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不仅强调协同发展理念,更要树立共同体意识,通过协调发展与共同体统一的乡村振兴内涵来体现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乡村振兴新时代价值诉求。
(三)规范构造与价值诉求相结合的共同体嵌入
乡村振兴的理论框架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承载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使命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诉求,在构建中既关乎“规范性”也关联“价值性”,其共同体不仅是规范性要素构建的目标载体,也是价值呈现的终端[9]。 民族地区与中东部发达地区乡村振兴的理论框架虽具有思想指导的同源性,但是发达地区乡村振兴的城市化、工业化护航与推进在民族地区根本没有承应基础,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规范构造和价值诉求必须统一于共同体视角下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坚持高质量发展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等。因此,无论基于共同体视角构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规范性,还是强调价值逻辑的共同体植入,两者在乡村振兴的共同体嵌入上都有一定的偏颇。相比之下,规范构造和价值诉求相结合的共同体嵌入更适合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内涵逻辑阐释。
一是民族地区地理环境、民族成分、资源禀赋等的特殊性,乡村振兴的价值诉求具有多元性和复杂性的特点,要求其规范构造既遵循普遍的思想指导,也强调因地制宜的逻辑机理。 首先,树立基于共同体的顶层设计理念,培养乡村振兴的全局意识和整体观念;其次,强调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取向,避免形成利己主义的价值观;最后,形成价值诉求引领规范构造和规范构造保障价值实现的互动结合机制,推动共同体意识嵌入乡村振兴的20 字。 特别强调,基于价值诉求来因地制宜的构建乡村振兴规范,并不是强调个体的特殊性,忽略共同体的整体性,而是以民族地区“三农”问题的具体特征为依据,基于“共同富裕”的目标引领,实现能反应乡村振兴价值诉求的“多元一体”规范框架的共同体嵌入。
二是美国著名人类学家芮德菲尔德强调“农民的社会问题,势必要涉及农民的价值取向”[10]。乡村振兴在破解“三农”问题时所体现的不仅是经济属性和政治属性,还有社会属性,而社会属性就是解决农民的社会问题,满足农民的价值诉求。 民族地区社会问题具有复杂性、困难性、敏感性等特征,具体为现代化进程中被动呈现的乡村要发展的问题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要完善的问题。 因此,通过乡村振兴解决民族地区社会问题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纲”,树立政治理性和经济理性相平衡的认识意识,结合具体社会问题的属性和农牧民的价值需求, 从规范构造和价值诉求相结合的逻辑推动乡村振兴解决社会问题的进路实践。 就政治理性而言,农牧民的社会性问题必定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性问题,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解决的重点任务,必将要求基于共同体意识顶层设计乡村振兴的规范构造。 就经济理性而言,农牧民社会问题的根本在于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归根结底就是要发展的问题和公共服务设施要改善的问题, 则要求基于人本主义价值诉求理念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农牧民物质资料和精神文明充分享受的“共同富裕”目标。
(四)城乡融合发展与充分发展并举的路径选择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 “美好生活”是人民对物质资料的满足和精神文明的享受,是“共同富裕”的愿景,但民族地区的区域间、群体间、城乡间的不平衡,以及人民公共基础设施服务供给的不充分严重阻碍“美好生活”的实现。 所谓“共同富裕”是指全面的、高质量的和现代化的富裕,是消除了不平衡不充分的物质资料和精神文明的充分享受的富裕,是实现每个人的富裕。 事实上,民族地区城市的市场要素、生产要素和生活要素较农牧区具有鲜明的优势,物质资料和精神文明相对充分。 相反,农牧区的环境、经济、文化、治理及公共基础服务设施较城市存在巨大的差距,物质资料和精神文明严重脱离“共同富裕”目标的价值诉求。 因此,通过城乡融合推进城市的科技、人才、市场、资源与乡村充足的粮食、蔬菜、生态、令人向往的好风景等要素之间形成双向流动,跳出“盆景建设”,通过充分发展推动农牧民生计条件向现代化实现,促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战略在空间上的平衡性和物质上的充分性[11]。
一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多次强调“城乡融合发展”,这意味着“乡”不再是城市的附属,而是与“城”相互独立、并行发展的结构。 基于共同体视角下,城市和乡村是一个资源互通、相互补充的命运共同体,城乡融合的初衷是破解城乡发展之间的不平衡问题,实现城乡一体化,推动民族地区实现“共同富裕”[12]。在现实生活中,民族地区大部分地处边疆地区,背靠亚洲贫困带,远离国内外金融中心,加之地理环境、自然条件、历史文化、产业结构等要素的影响,使得乡村发展较中东部发达地区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现象尤为明显,成为制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的主要短板之[13]。 在“共同富裕”的目标驱动下,民族地区城乡融合不能只停留在发展要素间简单的双向流动,而且要强调城乡融合发展中的充分性,保障“量”的满足与“质”的发展同步实现。 如果单方面强调城乡融合抑或单方面注重充分发展都无法满足“共同富裕”对乡村振兴现实的价值诉求。
二是充分发展不能只是强调内容层面,而且要关注空间结构,因为“共同富裕”是全面富裕、高质量的富裕、现代化的富裕,即要消除内容上的不充分,也要消除空间上的不平衡。 事实上,民族地区的不充分是由于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中诱导农牧区资源单向流出使得城乡二元结构凸显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等现象导致的结果。 比如,新中国成立以后,为了缩小东西贫富差距,避免两极分化严重,国家开启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发展民族地区经济,推动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使得城市发展不仅集中了大量的财政资金,而且虹吸了一定的农牧区资源,乡村资源大量流入城市,致使农牧区的不平衡不充分更加突出。 通过以上分析,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和不充分的缘起是城乡二元结构凸显被动呈现的城乡生产要素、生活要素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巨大差距,而城乡融合发展与充分发展相结合既能推动城乡要素间平衡双向流动,也能激活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因此,“共同富裕”目标下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与充分发展相并举的路径是乡村振兴的最好选择。
四、战略骨架: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路径构想
随着脱贫攻坚取得圆满胜利,民族地区虽实现了物质资料“量”的满足和公共服务基本设施的基本诉求,但现代化进程中被动呈现的“乡村衰落”和现代化进程中农牧区要发展的及基本服务要改善的问题依然突出,可概括为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差距、农牧产业生产成本增高及农牧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滞后等方面,而具体表现在上述8 个方面的差距。因此,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应牢牢把握住农牧区要发展、要现代化的提议,而实现这个提议就需要赋能,即乡村现代化的可行能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功能互补、空间重构等方面,当然前提条件是必须消除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
第一,培育一个智能、有竞争力、韧性强和多样化的农业部门,确保长期粮食安全。 “五谷者、万民之命、国之重宝。 ”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各级政府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2019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压实部门和地方政府责任,保护好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农业部门是农村农业发展的直属管理部门,对粮食安全肩负着直接的责任和使命。强化农业部门对农村农业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提高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诱导的粮食安全问题的能力,是确保区域粮食安全的关键之一。首先,推动农业部门数字化,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农牧产品数量和质量监管平台、农牧土地使用率检测平台,提高农业部门的智能管理服务水平,预防农牧业生产过程的危机。其次,加强农业部门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通过校政合作,培训工作人员的农牧区农牧业管理水平,提高粮食安全意识,培养一批农牧业专业知识扎实和助农意志坚韧的农业农村工作者,保障以农牧产业兴旺。最后,细化农业部门工作分工,结合民族地区农牧产品类型和农牧产业各环节,形成能应对粮食生产过程中各种风险的多样化功能部门,提高农牧区粮食安全系数。
第二,支持和加强包括生物多样性在内的环境保护和气候行动,并促进实现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生态化。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不是用“叶子”换“票子”,而是破除保护与开发的二元对立,坚实生态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综合发展优势,激励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农户参与行为,加强民族地区生态经济发展,有利于推动生态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食品安全保障、气候变化应对[14]。 基于大保护的生态经济体系要求摆脱传统低效率熵增扩张性发展模式,在生态文明战略落地、国家在场所形成的高效率价值治理制度空间中,借势巩固与拓展大保护基础,夯实生态经济发展平台支撑,促进国家平台的技术研发和成果,在民族地区生态经济体系层面的转化及深度融合,实现其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动力变革。 其中,服务国家战略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是核心,是民族地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良性循环的基础,更是把民族地区资源经济生态经济融入双循环体系的关键环节;嵌入新发展格局的双循环经济体系是空间载体,是民族地区借制度红利实现生态经济价值的重要手段;基于大保护的生态经济体系是动力源泉,是民族地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关键支撑。
第三,强化民族地区乡村的经济社会发展,防止返贫现象和实现相对贫困治理。 民族地区是深度贫困地区最为集中的省区,预防返贫现象的发生和相对贫困的治理工作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从赋能农牧民持续增收的机制构建、可行能力建设、走融合发展的城乡功能互补、空间重构及协同治理等层面推动农牧区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有效破解返贫现象和科学治理的乡村贫困的富农路径。 首先,健全农牧业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如建设土地使用率管理制度、生态资源资本化制度、农牧产品定制化生产制度等,顶层设计引导农牧产业兴旺,实现农牧民收入稳步提升。 其次,加强职业教育助农发展,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农牧民的农牧业知识、 技术以及管理能力, 增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 最后,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平衡城乡各要素双向流动,重构乡村发展空间,实现基于共同体视角的城乡一体化发展。
第四,提升民族地区农牧产品市场的运行效率,强化对乡村农牧民的收入支持。 为民族地区农民提供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不仅促进农业、食物和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也有助于增强农牧业竞争力、增加农牧民收入、锁定农牧产品在价值链中的地位。但是,民族地区农牧产品不足,传统生计系统价值载体式微是乡村振兴面临的主要问题,因此我们所有政策的核心是“保供”和“增收”,市场支持政策就是主要的核心政策,然而我国目前的市场干预措施主要是稻谷和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政策,为确保口粮绝对安全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总体看干预的重点在粮食产业, 对民族地区产业的市场支持很少甚至没有支持,导致近年来民族地区产业发展受市场周期性波动,不仅没有形成比较优势,反而在市场失灵的影响下愈发步履艰难,产业振兴始终未能得到有效发展。我国民族地区从南到北、从东到西经济发展水平、地理和气候环境差异也极大,虽然国家层面也先后出台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政策文件,从国家层面给出了目标导向,但民族地区各级政府要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渐进发展,不能超越乡村发展阶段,因地制宜地设计农村发展项目和培育适合当地发展的乡村产业。各级乡村振兴主管部门则要对当地的乡村振兴项目和措施进行审核,确保符合乡村振兴的总目标。
第五,加强民族地区科技精准供给,为民族地区提供现代化建设、产业结构优化、教育资源共享、乡村治理的技术支撑,有助于推动民族地区农牧业现代化水平、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农牧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高,以及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等。 民族地区地理环境复杂,不同农牧区的文化、资源、地理、自然、民族、经济及社会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各农牧区对科技创新水平、内容、方向等需求有所不同。针对以上差异,根据供给侧结构改革的内涵,准确掌握各农牧区对科技创新的具体需求,再结合农林科技创新的本质,精准帮扶农牧区振兴对科技创新的亟需,实现科技创新补短板、强弱项、增优势来推动农牧区现代化发展。 在乡村振兴的具体实践中,地区政府应因地制宜的做好统筹规划,根据“三农”问题的亟需,从人才、技术和基金等方面精准施策,使有限的科技创新资源发挥最大的价值作用。 首先,政府组织编制农牧区科技创新助力乡村振兴的发展规划,突出科技创新在农牧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从制度层面保障科技创新与乡村振兴的深入融合。其次,构建民族地区农林科技园区孵化平台。 科技园区孵化平台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场域,民族地区紧跟国家科技创新发展的步伐,兴建科技创新园区,根据科技部统计数据,截止2021 年西部科技园区或者高新区的数量约760 个,而东部地区数量约1070 个,东西部科技创新发展的差距仍存在巨大的差距。强化民族地区科技创新园区孵化平台的动能,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根据国家科技创新战略部署,继续建设科技产业园或高新区,推动形成科技产业园或高新区引领下的产业集群发展模式;二是注重农林专业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要树立科技创新要素与农牧业产业要素之间的协同意识,围绕农牧区对现代化的亟需,推动创新思路、技术前沿的快速形成,提升民族地区现代化水平,为农牧区现代化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平台;三是加强产业、教育和科研等机构的协作,探索产教研一体化助力乡村振兴的新模式新路径,主要通过建立高校、产业及科研机构的合作机制、合作平台,保障产教研工作的高效开展,形成农牧资源优势与农林科技创新优势的互通,提高科技创新助推乡村振兴的效率和现代化,实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任务目标和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