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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新区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探索研究

2022-02-18陆红娟黄睿

江苏科技信息 2022年4期
关键词:高新区江苏省生产

何 程,陆红娟,黄睿,邹 漩

(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江苏 南京 210042)

0 引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高新区安全生产工作已经普遍成为高新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正需要大胆尝试,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建立更加系统化、标准化的普适性评估机制[1]。要从夯实基础、隐患排查抓起,坚持预防为主,严查违章违纪[2]。相关企业需要一系列保障措施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3-4]。因此需要把重点放在杜绝违章违纪上,着力点放在预防上,从源头查堵漏洞,完善安全生产的体制与机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使其职责明确,各负其责,确保落实。本文梳理了近年来江苏省高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些创新做法,并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和建议,以期能够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新的思路。

1 江苏省高新区发展现状

目前,江苏省省级以上高新区达54家,其中国家高新区18家,数量居全国第一,是全国首个实现国家高新区设区市全覆盖的省份。高新区以占全省5.3%的土地面积,创造了全省27.3%的地区生产总值、35.7%的进出口总额和49.3%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集聚了全省46.6%的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和47%的高新技术企业,成为江苏省最具竞争力的创新高地、人才高地和产业高地[5]。在科技部公布的2020年国家高新区评价排名中,江苏省参评的18家国家高新区13家实现进位,连续4年保持总体进位;5家高新区进入全国前30位,其中苏州工业园区第4位、南京高新区第12位,均创历史最好成绩。

2 江苏省高新区安全生产工作亮点

江苏省各高新区深入推进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及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逐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模式。

2.1 紧扣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

针对国务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通报的问题,指导督促江苏省高新区结合自身实际,江苏省51家高新园区都制定了整改方案,确保即知即改、应改尽改。南京高新区出台《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暂行)》,厘清了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推动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原则,完善安委办实体化运行机制,建立安委办例会制度,强化专项整治推进落实。苏州工业园区制订园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等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基本消除监管漏洞和空白。西太湖高新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制定印发了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及时调整安委会,明确了专委会设置、工作规则和制度。

2.2 严格项目准入条件,严把招商引资安全关

高新区通过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准入制度、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建立区内企业退出机制等方式,从严加强项目准入审查,从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江苏省51家高新园区都制定了整改方案。麒麟高新区从招商源头开始注重项目把关,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按照产业功能划分引进项目,实现全面招商向绿色招商转变,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严格把握能耗和排放指标空间准入、总量准入和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的准入原则,杜绝“两高一资”等不符合环保规范的项目。宿迁高新区制定实施《企业生命周期管理办法(试行)》,江阴高新区推行招商引资全流程法务咨询、尽职调查机制,西太湖高新区制定实施《关于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的实施意见(试行)》。

2.3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机制,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

各高新区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区内企业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通过实行项目审批、建设、竣工、投产和达产全程检查监管和考核评估等方式,确保项目单位严格依照投资承诺的责任和条件实施,并作为监督管理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南京高新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南京市江北新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管理办法(试行)》,原则上不批新上化工项目,关闭涉及氯化、硝化工艺项目,以更大力度压降新区重大危险源数量。相城高新区明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原则,通过属地监管为主,行业监管、分级监管和综合监管相结合,确保监管工作抓细抓实,不断织密完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网。

2.4 建立健全企业退出机制,推动产业提质增效

各高新区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建立健全区内企业关停、清退等机制,坚决淘汰高风险、高污染和高耗能企业,通过“砸笼换绿”“腾笼换鸟”“开笼引凤”,有效盘活闲置与低效利用用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南京白马高新区等对区内企业实施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对低效企业予以清退;苏淮高新区制定实施《园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失信行为黑名单管理办法》。

2.5 实行安全分级监管,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部分建有化工园区的高新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并组织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治理,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无锡高新区研究制定了《新吴区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实行28个专项全面开展分级分类精细化监管模式。杭集高新区创新实施“红黄牌挂牌督办”,按照《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办法》,对区内企业进行“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分级。溧阳高新区推进分级分类监督管理,重点突出高风险和新兴产业的监管力度;实施区域网格化分片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全覆盖;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在重点行业实现全覆盖并辐射到一般行业。

2.6 执行政企分离,加强高新区安全管理

各高新园区着力解决管委会与运营公司关系不顺、责任不清等问题,严格执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全面实现管委会和运营公司分离。明确高新区管委会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运营公司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具体承担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运营、招商引资、管理服务等功能。高新区在理顺和运营公司关系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运营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南京白下高新园管委会将园区运营公司南京秦淮科技创新创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集团”)纳入全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考核评比。

2.7 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营造浓厚整治工作氛围

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时间节点,发动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开展系列特色活动。南京高新区组织编发习总书记重要论述等宣讲读本5 000余本,制作各类宣传画、宣传标语、宣传横幅、宣传册、宣传单等10万余条(份)。聚焦企业生产一线,深入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宣讲活动,累计宣讲173场,受众1万余人;开展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班6期,受众2 400余人,制作安全教育视频,在工地食堂和休息区循环播放;量身定制危化品在线学习平台,应岗设题,开展 “每日一答”活动,以考促学。聚焦监管基层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浦棠讲坛”专题培训,邀请国务院参事、应急管理专家闪淳昌教授对新区安全生产监管单位人员进行专题授课,受众达400余人,活动反响热烈。聚焦全媒体平台,广泛利用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累计刊发各类新闻稿件280余篇,营造浓厚整治工作氛围。

3 江苏省高新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

3.1 化工产业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复杂

部分地区化工产业发展层级比较低,很多企业分布在园区的乡镇一级,既不具备发展条件,也不具备专业监管能力。从江苏省情况来看,全省平均42家化工企业仅有1个注册安全工程师,平均每个企业仅有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部分园区从事安全监管的专业人员更少。

3.2 部分园区建设尚不规范

一些化工园区仅仅是化工企业的简单集聚,入园企业小而散,许多是安全环保风险大的“中间品”,产业关联度不高,没有按照上下游配套、“吃干榨净”的产业链进行规划布局,这些方面都容易带来安全生产上的问题。

3.3 企业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足

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强,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重效益、轻安全的倾向依然存在;安全生产违法成本过低,对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严重危害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追责力度不够,导致一些企业逐利而往,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一些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能力不足,工艺技术落后,管理水平低下,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没人管、不会管”的现象比较普遍,存在企业员工素质跟不上等问题。

4 安全生产工作建议

4.1 强化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的作用,全面落实各牵头部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研究制定主任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实行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加强统筹协调,开展督导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4.2 强化制度建设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课题研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通过信息化手段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有效落实。

4.3 强化保障能力

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支撑体系,强化财政对安全生产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发展一批诚信守法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4.4 强化监管执法

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闭环整改。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4.5 强化风险隐患防控整改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需要将安全生产作为区域产业规划、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调整高危行业产业结构布局,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最大程度降低和减少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加快推进存量问题隐患整改,对久拖不决、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一例、严查一例。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坚持立查立改,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存在重大隐患难以整改到位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各地对照反思其他地区存在问题,各行业领域对共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分类归纳,系统梳理,对普遍性问题从政策层面补短板,对个案问题从监管方法上补漏洞。

4.6 强化问效问责

全面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情况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推动取得实际成效。建立并充分运用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完善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推进对安全生产监督的再监督。运用述职、通报、约谈、督办、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的监督,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推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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