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财税政策研究
2022-02-15李旭红,甘晨珺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因此,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当前我国最迫切的时代任务。中国式现代化是指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基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财税制度改革被赋予了新的要求,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内容。
一、统筹财税政策宏观协调效应,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我国十四亿多人口整体迈进现代化社会,规模超过现有发达国家的总和。因此,根据中国的国情,发展仍然是解决中国现实问题的唯一途径。近年来,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国际经济波动的影响,我国的宏观经济面临着较大的冲击及困难,尤其作为人口大国,就业及民生问题面临着重重压力。但是,由于我国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发挥宏观政策的调节作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稳定。
面对新的环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加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结构的关键作用,夯实中国经济基础的保障,并基于我国人口规模巨大的现实情况,统筹财税政策宏观协调效应,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一)继续发挥税收对于消费的正向引导及促进作用
目前,我国与促进消费相关的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流转税。以上税种在引导及促进消费中应坚持税收中性的原则,以适中的税收成本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从而达到增加消费意愿的目标。经过“十三五”时期以来现代税制改革,我国增值税制度已逐渐完善,下一步将通过优化留抵退税制度、推进增值税立法等方式进一步发挥增值税对消费的促进作用。同时,也将通过对消费税税目、税率、征收环节的改革进一步发挥正向引导消费的作用。在车辆购置税方面,由于汽车消费在我国商品消费中占据重要地位,因此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在促进消费方面发挥着较为重要的作用。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今年第二季度实施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有效带动了汽车消费,下一步预计将持续释放税收政策红利激发内需潜力。此外,个人所得税等直接税也具有鼓励消费的作用。例如,2022年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允许居民换购住房可享受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在推动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居民的住宅消费。
(二)充分发挥专项债对优化投资结构的关键性作用
专项债作为一项积极的财政政策工具,在拉动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运行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下一步应着重发挥专项债对优化投资结构的作用,对于与国家战略发展和民生相关的项目加大投入力度,使专项债发挥促进经济增长及优化经济结构的双重作用。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需进一步完善专项债相关制度,提升专项债效能。例如,在前期项目准备阶段,应优化专项债项目审批流程,加快项目审批速度,减少项目与债务资金错配情况的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分配专项债资金额度阶段,要坚持“不撒胡椒面”的原则,将债券资金重点向项目准备充分的地区倾斜,避免债券资金闲置;在项目实施阶段,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使政府部门可以及时掌握资金使用、项目运营情况,加强对专项债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专项债带动投资、优化经济结构的作用。
(三)发挥税收对于稳就业的积极作用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由于市场主体是稳就业的重要载体,因此,一方面应发挥税收稳定市场主体的作用,通过税收政策的有效调控,降低市场主体的负担,保障其正常经营,从而达到稳就业的目标。另一方面应发挥税收对就业的促进作用,可以通过培训、教育方面的税收减免,促进人力资本的形成,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同时,制定适度和简便的税收政策保障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以促进我国充分就业,保障民生和社会稳定,解决人口规模巨大的中国式现代化的现实困难。
二、发挥税收激励效应,促进科技自立自强
中国式现代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创新是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近年来,我国积极推动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出台了一系列科技创新优惠政策,并取得显著成效,全社会研发经费及研发人员数量均呈快速增长趋势,我国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不断实现新的突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科技创新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提升科技投入效能,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因此,在新的发展阶段,要通过完善财税政策激发市场创新主体力量,加快实现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强。
税收政策在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应根据科技创新企业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制定不同的税收政策。一是在基础研究阶段,企业通常面临资金短缺、信用额度不足难以融资的问题,在此阶段,可以通过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保障核心科技技术研发资金,以提升科技投入效能。同时,在税收政策方面,落实企业基础研究支出100%加计扣除的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在支持基础研究方面的作用。二是在企业转型升级阶段,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产生更大的减税效应,促进更多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三是在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阶段,对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的,允许一次性税前全额扣除并100%加计扣除,减轻企业的成本负担,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为企业提供现金流支持,使企业投入更充足的资金购置研发设备,通过设备的购进全面提高企业的增加值,形成带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增量。与此同时,还应建立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长效机制,对市场主体形成长期稳定发展预期,鼓励企业长期科技创新及积累,通过完善我国系列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高效配置科技力量和创新资源,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助力科技自立自强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此外,党的二十大报告还指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因此,推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还需要完善对人才的税收优惠政策。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推动我国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应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吸引人才、鼓励人才创新的作用,结合人才自由流动的特点,完善和落实好现行针对人才实施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打造新时代人才强国雁阵格局;并推动人才政策精准化,健全人才认定办法,精准发挥税收政策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建立我国人才资源竞争优势的作用。
三、加强税收收入分配调节作用,促进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近年来,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带领全国人民打赢了脱贫攻坚战,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铸就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伟业,实现了第一个百年目标。但立足于现实,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当前基尼系数仍然较高,距离实现共同富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应发挥政策合力,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因此,针对收入分配的不同阶段,应该采用不同的财税政策,达到精准施策,以促进共同富裕。
初次分配阶段更加注重效率原则,因此主要通过增值税等具有中性特征的税种来促进生产、分配、流通及消费各个环节的畅通,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同时,该环节也征收消费税等调节税种,用以调节价格和生产要素。再分配阶段更加注重公平原则,因此主要运用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进行再调节,尤其是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个人所得税与居民收入息息相关,可以直接影响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下一步,应着重推进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发挥税收的再分配调节效应。一方面,可以改进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和级距,扩大累进税率中低档税率的级距,鼓励积极所得,降低普通百姓的税收负担以获得合理的税后劳动报酬,提高劳动积极性,实现多劳多得。同时,在征收管理环节可以探索通过大数据关联的方式,有效管理劳动报酬的收入记录以避免税收流失造成不公平,从而减少对劳动积极性的抑制效应,并在时机成熟时试点夫妻关联申报,降低劳动报酬的家庭税收负担,以实现提高居民税后收入的目标,促进共同富裕。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对资本所得的征收管理,提高征收效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和财富积累机制,在保护合法收入的同时,调节过高收入,促进共同富裕。第三次分配阶段同样注重公平。要弥补前两次分配的不足之处,主要通过税收优惠政策促进高收入群体自愿捐赠、参与公益活动。既可以在捐赠额中制定所得税相关税收减免,实现先富带动后富,也可以在增值税中制定捐赠额免税等政策,实现发达地区带动欠发达地区,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
四、完善绿色低碳税收体系,推动绿色转型发展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对我国税收制度的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下一步要着重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税收体系,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以尽可能减少建立在对资源环境的污染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推动绿色发展、健康生活,实现“双碳”目标。
我国现行的绿色低碳税收体系以环境保护税、资源税、消费税为主。但是面对更高的要求,现行税制仍旧不够完善,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当前我国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主要集中在区域性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颗粒物,未对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征税。而温室气体是引发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因素,其对环境保护的影响更为深远。我国已提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因此,为助力“双碳”目标如期实现,更好建设绿色清洁的环境,下一步在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解决基本性环境保护问题的同时,需进一步完善我国绿色税制体系,使环境保护税与资源税、消费税等其他税收政策建立协同效应,促进碳减排,构建绿色友好环境。具体来说,要针对不同税种的特点发挥其特定作用。在环境保护税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对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限制力度,引导居民和企业使用可再生资源,减少碳排放,助力我国实现碳中和。在资源税方面,可以通过扩大征收范围及调高税率的方式,促进合理、节约开发利用资源。在消费税方面,应强化消费税绿色调节的功能,如改革目前的成品油消费税,进一步发挥其调节作用,同时可考虑将更多高污染、高耗能的产品纳入征收范围,增强消费税对消费行为的引导作用,鼓励居民绿色消费。
五、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国式现代化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代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国展现负责任大国担当,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和建设,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积极参与数字经济税收规则制定和推进“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促进国家间的互利合作,实现各国合作共赢。
数字经济税收规则因数字经济行业的迅速发展而产生。当前,数字经济深刻影响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并成为新兴经济增长的巨大动能,它也是全球经济复苏的重要引擎。数字经济推动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企业技术革新、实现转型升级提供了强有力的动力,满足了企业科技创新、技术发展的要求;便利化的数字化服务,也提升了企业的管理效率,有利于不同企业发挥自身的不同优势,促进产业多元发展,促进企业长足发展。但是,数字经济的发展也给我国带来了多重挑战,由于税收征收地与价值创造地发生错配,严重加剧了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数字化贸易活动的定性和利润归属问题也亟待解决。国际税收是连接国际间经济、社会、外交的重要纽带,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时期,要完善“双支柱”数字税收规则以应对复杂的国际环境。
同时,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代化还需要发挥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重要作用,通过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帮助发展中国家,并促进世界经济的繁荣。“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一方面,在制定我国税收政策时,可完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关税、出口退税等税收制度体系,着力消除税收壁垒,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畅通生产要素的国际循环,以促进我国与“一带一路”参与国的合作。同时,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开拓多元化出口市场,营造良好的国际营商环境,使更多企业自愿融入国际经济环境,保护我国跨国企业享有正当权益,提振跨国企业进行跨国贸易的自信心。另一方面,需要加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通过征管的数字化转型,利用大数据、计算机等技术赋能现代化征管手段,提高办税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一带一路”建设的经贸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