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化公园的理论探索与实践思考
2022-01-01王克岭
□王克岭
一、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长城、长江、黄河等都是中华民族的重要象征,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标志。2019 年7 月24 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会议指出,建设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对坚定文化自信,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持久影响力、革命文化的强大感召力具有重要意义;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坚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对各类文物本体及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合理保存传统文化生态,适度发展文化旅游、特色生态产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建设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
国家文化公园的概念源于2017 年《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明确提出要“规划建设一批国家文化公园,成为中华文化重要标识。”国家文化公园与国家公园存在差异且属于新生概念1,但在各国建设国家公园的实践中,文化型国家公园已渐次出现。作为国家深入推进的重大文化工程,国家文化公园是承载国家或国际意义文化资源的重要载体,是传播传承文化、展现文化自信的重要媒介,是筑牢自然或文化生态的重要屏障。基于此,本文首先解读、辨析国家文化公园的概念,聚焦于回答“中国应该塑造什么样的国家文化公园”;其次,梳理和审视垂直型、自治型、综合型国家公园体系中文化型国家公园的建设理念和实践探索;最后,从主体、内容、客体和渠道视角,对我国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和运营的相关决策提供一些建议。
二、国家文化公园概念阐释
(一)国家文化公园概念的抽象化阐释
在大众认知中,建立国家公园的目的或使命是保护自然景观或生态环境,但事实上,美国国家公园肇基伊始就包含着“文化动机”[1]。审视美国历史,自由主义是北美殖民地独立和新国家建立的基本依据,若没有相对一致的个人主义观念,由殖民地组成的美利坚合众国便失去了立国之本[2]。崇尚自由、个人主义和基层自治是美国的主流观念,其具象化的荒野及其拓荒行动直接塑造了美国人的国家认同感和民族性格,立足荒野建立黄石等国家公园的动机,绝大部分源于文化和审美的自觉,因此国家公园在美国兼具自然生态保护和国家文化符号保护双重意义。
严国泰[3]认为,中国国家公园可基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世界遗产类型进行归类,归集为自然型、文化型和文化景观型国家公园。该分类不仅有利于中国国家公园管理与世界国家公园管理接轨,而且有利于与我国相关职能部门颁布的多种专类公园对接。具体而言,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自然遗产地可归集为自然型国家公园;各类遗址地、纪念园、文物保护单位和文化遗产地可归集为文化型国家公园;人与自然共同创设的风景名胜区、水利名胜区和旅游景区、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文化景观世界遗产可归集为文化景观型国家公园。与之对应的顶层设计归口为:自然型国家公园所属的各专类公园的规划运营遵循自然型国家公园规划规范的指引;文化型国家公园所属的各专类公园规划运营遵循文化型国家公园规划规范的指引;文化景观型国家公园所属的各专类公园规划运营遵循文化景观型国家公园规划规范的指引。将上述三类国家公园规划规范进行归类,是以各类公园都能得到规划规范的指导、以国家公园规划规范更具有针对性并有利于国家公园资源保护与总体发展及管理为宗旨的。
基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 年2 月发布的《旅游资源分类国家标准》,结合严国泰的观点,本文认为:国家文化公园是依托“遗址遗迹”和“建筑与设施”等人文旅游资源,具有代表性、延展性、非日常性主题,由国家主导生产的主客共享的国际化公共产品。需要指出的是,作为主客共享的国际化公共产品,我国首倡的“国家文化公园”是讲清楚中国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和发展道路,是讲清楚中国人民的精神追求和国家发展目标的精神空间,也是将中国人民的命运和世界人民的命运联系起来,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具有认同感的精神空间。
(二)国家文化公园概念的具象化阐释
华夏大地上丰富灿烂的文化遗产给我国的综合、可持续发展增添活力,激发强大的精神力量,这其中,遗产保护利用和经济发展不仅密不可分,而且推动了经济发展[4],两者相互依存,相得益彰。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不是简单的遗产统筹保护、主题公园的重复再现,而是要从世界维度、历史尺度和国家高度来阐释华夏文明的独特性,使华夏大地上代表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文化符号、炎黄子孙团结凝聚的精神纽带、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民族象征的有形或无形事象[5]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达到动态平衡,使中国文明在未来世界文明的整合和发展过程中发挥其独特作用。因此,要基于全球视野、中国高度、时代眼光,从中国整体发展的角度,以对未来负责的态度阐释和解读国家文化公园,旨在为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制度设计与机制推进提供理论依据和战略思想。基于上述认知,本文以长城为例,尝试性地阐释和解读中国应该塑造什么样的国家文化公园,使国家文化公园的概念更具象化。
1.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首要问题是什么
长城文化遗产资源呈线性分布,跨越了15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04 个县域,总长度达2 万多千米,这其中,近1/3 的长城资源分布于内蒙古,其次是河北、山西、甘肃、辽宁、陕西、北京等地,占比分别为18.89%、9.74%、8.79%、6.86%、6.66%、5.38%(国家文物局,2018)。随着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全面启动,作为文化资源富集带、生态屏障保护带、游憩空间生产带的长城,将成为沿线人民的小康线、幸福线。这其中,在立足于尊重文化遗产价值,突出普遍价值及真实性、完整性的前提下,如何以文化遗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彰显长城沿线的文化资源特色,将现有文物景区、遗产公园等植入国家元素、文化元素,使主题展示区与生态环境整治、区域发展、城市建设和居民生活改善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考虑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阈下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与治理,成为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首要问题。
2.代表性、延展性、非日常性主题
主题作为文化公园的灵魂,要对一定地域的历史、文化背景或生活方式具有代表性;要具有较强的可提炼性、可塑性和丰富的内涵,便于二次创作和升华,以生产出新的文化创意;主题要蕴含独一无二的内容(即核心价值观),具有排他性和明显的非日常性[6],即具有时空距离、文化差异或超出传统范畴,以契合现代旅游“本地生活的异地化”或“他者生活的体验化”需求[7]。
长城是古代中国在不同时期为抵御塞北游牧部落联盟侵袭而修筑的规模浩大的军事工程的统称[8]。1575 年,西班牙使节拉达来华,曾赞誉道:“中国北边是一道雄伟的边城,这是世界上著名的建筑工程之一。”长城是全世界体积最大的古代建筑,因以中国保有最多,故中国被称为长城之国。长城因此与天安门、兵马俑一同被世人视为中国象征和文化标志2[9]。时至今日,绵延万里的长城,虽失去了其原本的军事价值,但它仍不仅是一座荟萃了中国古代劳动人民智慧和汗水的宏伟建筑,还是中国人民献给世界的一个伟大奇迹,向世界讲述着古代中国的政治、经济、建筑等多方面的发展历程和成就,有极高的科学价值、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8]。即便聚焦于长城本身,其所蕴含的材料、结构和构造方法等建筑信息亦是其遗产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长城的科学价值和历史价值,而其整体形象和细部做法体现了长城的艺术或文化价值[10]。
(1)科学价值:作为地标性建筑中特别突出的代表和中华文明象征的历史文化遗产,长城的修建、运维和保护无不凝聚着前人对事物本质规律的认识和利用。此外,长城是沿线各地重要的生态涵养区,发挥着水土涵养、气候调节、动物栖息、植物繁衍等自然生态功能。现存的长城遗址不仅是中华文化珍贵的第一手资料,反映了当时社会条件下生产力发展水平、科学技术水平和人们的创造能力,具有极大的科学研究价值,而且因其所具有的自然生态维护功能,使其长期担负着荫佑沿线民众的使命。
(2)历史价值:长城是一项杰出的历史文化遗产,长城的修建史是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共同发展的历史,在中华文明史和世界文明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作为完整的军事防御体系,长城遗址及其周边遗存(包括物质和非物质遗产)是当时自然、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的历史见证,因此具有独特的重大历史价值。
(3)文化价值:长城蕴含着团结统一、众志成城的爱国精神,坚韧不屈、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守望和平、开放包容的时代精神,历经岁月锤炼,已深深融入中华民族的血脉之中,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力量。同时,因其在中华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长城具有重要的文化生态功能,一旦消散将造成中华文化生态系统的失衡。
3.由国家主导生产的公共产品
基于极高的科学价值、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国家以“国家文化公园”模式建设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文化公园,其初衷是要让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走近公众,实现文化遗产“共享”与“活化”。“遗产活化”的概念是中国台湾学者首先提出的[11],遗产(包括物质遗产、非物质遗产)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但是,大多数景区并未将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和“场所精神”有效地外显化,而仅仅是以“静态”展示供公众参观,这种方式显然已经不能满足游憩体验的需求。因此,基于类型、价值维度,对长城沿线文化资源分类(静态型、动态型、重塑型)、分级(静态型——国保、省保、市保、不详;动态型——国家、省、市、县)进行排查,由国家主导生产主客共享的公共产品(长城精神空间)就显得必要且紧迫。
就精神空间而言,精神、价值理念是空间生产的核心,也是物质遗产得以存在的支撑[12]。长城凝聚了中华民族的奋斗精神和爱国情怀,是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重要象征,具有超越古今的持久影响力。要坚持国家站位,突出国家标准[13],从政治、经济、社会视角来挖掘和阐发其精神和情怀。(1)政治层面:安全与和平。(2)经济层面:产业合作。(3)社会层面:民族团结、吃苦耐劳。因此,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的价值可从关键意义、战略诉求和空间生产等维度来考量。关键意义:古老、悲壮、伟大、壮丽、坚固、自强。战略诉求:维护世界和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空间生产转变:以前是自然景区、文物景区、风景名胜区各自为政,是进行空间中的生产。现在要突出代表性和广泛性,将空间中的生产转变为空间生产。
三、文化型国家公园的实践案例
国际上,国家公园体系发育日臻成熟,这其中,以美国为代表的美洲自上而下垂直型国家公园体系,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地方自治型国家公园体系,以日、韩为代表的亚洲综合管理型国家公园体系,在管理体制、财政体制、文化遗产保护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这些国家公园体系中,文化型国家公园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且和其他类型的国家公园在统一管控下有相同的管理体制、财政体制,可为我国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及运营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垂直型国家公园体系的典范——梅萨维德国家公园
1.概况。1906 年建立的梅萨维德国家公园,也称梅萨维德印第安遗址(以下简称“梅萨维德”),坐落于美国西部的科罗拉多高原上,是美国基于考古价值而开辟的第一座文化型国家公园。公园海拔2600 米,占地201 平方千米,园内保存了美洲最古老的文明之一——古普韦布洛印第安人建于6-12 世纪的包括4000 多处的建筑遗址,该遗址的核心景点包括绝壁宫殿(沿崖壁而建,布局紧凑的200 多个房间)、云杉树屋(以云杉构成,长203 米,宽84 米,三层楼,合计114 间住房和8 间祭祀室)和悬崖宫殿,1979 年作为文化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2.管理体制。根据美国国会的相关法案,国家公园负有保护、教育、研究和公共休闲使命。为了更好地管理国家公园,美国相继颁布了《黄石公园法》《组织法》《历史纪念地保护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特许经营法》《公园志愿者法》等。
美国国家公园实行独立于各州管辖的垂直管理体制,设立联邦机构、地区分局、公园三级垂直领导机构,与各州、市无直接隶属关系。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是管理国家公园的联邦机构,下设7 个地区分局,包括阿拉斯加区域、山间区域、中西部区域、首都区域、东北区域、西太平洋区域和东南区域,分片管理分布于全美各地的62 座国家公园。与其他联邦土地管理机构不同,国家公园管理局在野生动物或类似事务的管控上不受州法律的规制。
3.财政体制。国家公园运营资金有三大来源:国会财政拨款、国家公园收入、捐赠资金。(1)国会财政拨款。财政拨款在运营资金中的占比超过90%,通常2/3 用于工资开支,剩余的用于建设和运维,拨款在保障梅萨维德获得稳定资金来源的同时,使其保持了公益性机构的本色。(2)国家公园收入。包括门票收入和商业活动收入。门票价格低廉(旺季15 美元,淡季10 美元),门票收入在梅萨维德预算中的占比较低;商业活动收入主要是指在公园内开展的商业性活动,如摄影、电影拍摄、录音及特许经营活动等收取的费用。80%的公园收入留给梅萨维德自主支配,其余20%上缴用于支持整个国家公园系统的运行。(3)捐赠资金。包括来自私人、非政府组织和公司等的捐赠,捐赠主体中非政府组织数量较多,其中知名度较高的有国家公园基金会和塞拉俱乐部,它们以出售图书等方式筹措资金。
4.遗产保护机制。梅萨维德被纳入国家公园体系,归联邦政府所有和运维,不仅提供最高级别的保护,而且确保高水准的解说和公共通道畅通。梅萨维德有总体管理计划(1979 年),承载能力和访客影响受到严格监控,并制定了限制影响的政策。梅萨维德的工作人员定期为公众就解释性材料、考古资源研究和保护提供咨询,并为26 个文化上隶属且传统上联系的美国原住民部落及其代表提供建设计划的相关建议。例如,管理损害或可能损害文化资源的入侵植物,并确保文化遗存附近的任何开发项目均不会对该遗存的价值、真实性和完整性造成负面影响[14]。
(二)地方自治型国家公园体系的典范——哈茨国家公园
1.概况。位于下萨克森州和萨克森-安哈尔特毗邻区域的哈茨国家公园,是德国最大的文化型国家公园之一。哈茨公园是2006 年由两个较老的公园(霍赫兹公园和哈茨公园)合并而成,占地近250 平方千米。作为哈茨公园的主峰,布洛肯峰是一座极具人文特色的山峰,这里有布洛肯峰小火车,有女巫的传说,有哈茨山猫,有歌德的咏叹和足迹,有Oberharz Wasseregal。Oberharz Wasseregal 是一套由人工池塘、小通道、隧道及地下排水渠组成的复杂且关联性强的水动力采矿系统,是借助水力开展采选矿作业,其开发使用历史长达800余年,因其是全世界最著名的在工业化前期已形成的矿山水利工程系统和体现西方矿冶技术发展史的重要遗址,于1992 年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基于上述丰富的人文及自然资源,哈茨公园向公众推荐7 个远足项目,旨在提供差异化视觉景观游憩体验,包括全景视图、森林视图、封闭视图、聚焦视图、环形视图和水视图。
2.管理体制——国家指导,地方自治。哈茨公园在州环境部的指导下,由下萨克森州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其体制属于典型的地方自治型,具体表现如下:联邦政府仅对国家公园的建设提出指导性框架意见,由各州通过具体法律法规予以规制和保护,即哈茨公园的管理事务,包括国家公园的认定、法律法规和管理政策的制定、公园规划等,由地方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这种地方自治型管理体制在充分考虑地区发展差异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开展管理与运营,但可能存在管理失效或低效的风险[15]。
3.财政体制——政府为主,营收为辅。包括哈茨公园在内的德国各类型国家公园的资金来源渠道包括州政府财政拨款、社会公众捐助、公园有形无形资源开发利用所带来的收入,其中,州政府财政拨款为主要来源。各类型国家公园的运营开支被纳入州公共财政中予以统一安排与管理,用于国家公园的设施建设和其他保护事务的开支[16]。
4.遗产保护机制——回归大众,保护原真。德国是世界上对遗产保护所作法律规定最严格的国家之一,在法规建设方面先后出台了《风景保护法》《森林法》《环境赔偿责任法》等。其在世界遗产保护的立法思路上坚持自然保护目标,强调保护工作不是独立的而是多方联系和制约的体系,涉及制度、管理、资金等环节,如行政管理体系、资金保障体系、监督体系、公众参与体系等都是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下来,这为遗产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夯实了制度基础。哈茨公园保有大量历史文物及遗迹,受益于德国严格的遗产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公园历史文物及遗迹的原真性得到良好的保护。此外,德国公众参与体系中的系统培训(诸如志愿护林员活动等)既可以为那些愿意贡献自身时间和精力的人们提升服务技能和经验,又可以实现国家公园在教育公众、保护自然方面的使命。因此,德国整个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较强的融合政府和民间力量的体制机制[17]。
(三)综合型国家公园体系的典范——日光国立公园
1.概况。肇基于1934 年12 月的日光国立公园是日本著名的宗教和文化型国立公园,位于枥木县、群马县和福岛县,占地1148.18 平方千米,主要景点包括鬼怒沼泽、男体山、奥日光湿原、汤原温泉、中禅寺湖/华严瀑布、濑户合峡、日光社寺、鬼怒川、那须山等。
2.管理体制。日本于1931 年、1950 年、1972 年渐次颁布了《国立公园法》《自然公园法》《自然环境保护法》。在完备的法规体系规制下,确立了由国立公园、国定公园及都道府县立自然公园构成的公园体系。同时,组织机构的发展主线明确、清晰:1927 年,日本民间率先成立国立公园协会;1929 年,内务省成立国立公园委员会,推动自下而上的管理;1948 年,厚生省设立了国立公园部,1964 年转设为国立公园局,是一次从兼管到专职的转换;1971 年,国立公园管理权由厚生省转移至环境省,实现了由分散管理到综合管理的过渡[16]。
3.财政体制——政府主导,淡化与激活并举。包括文化型国立公园在内的日本国家公园体系实行统一的财政体制,其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拨款和地方政府筹款,禁止公园管理部门制定经济创收计划,国家公园中除部分世界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古迹等景点实行收费制以外,其余皆不收门票,充足的资金投入和对逐利性动机的约束推动了日本国立公园经济功能的淡化。同时,公园内部的停车、特定景点的进入、专门的导游服务、餐饮、住宿等均需付费,有效地带动了周边的餐饮、住宿、购物、导游等行业发展,旅游收入较为可观。仅以2016 年为例,访日外国游客在日本的消费总额达3 万亿日元,折合人民币为1787.73 亿元3。
4.遗产保护机制——遗产活化,全民参与。日本对文化遗产的保护肇始于1868 年,是亚洲最早建立国立公园的国家,其在保护理念、活化保护和全民共识方面卓有建树:(1)提出了无形文化遗产理念。1950 年颁布的《文化遗产保护法》中采用二分法将文化遗产分为有形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强调文化遗产保护不仅要保护其建筑和自然形态,而且要保护遗产的非物质成分。(2)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化保护。强调非遗保护中“人”的因素,制定了规范的登录制度、特殊传承人保护机制、非遗传承的社区载体保护机制(例如,造乡运动、造街运动等),旨在重视对当地文化环境及自然环境的整体性保护。(3)培养全社会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共识。日本文化遗产领域的综合施策使其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步入了一个良性循环[18]。
四、促进我国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建议
国家文化公园是以保护、传承和弘扬具有国家或国际意义的文化资源、精神或价值观为目的,兼具爱国教育、科研实践、娱乐游憩和国际交流等文化服务功能,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建立、扶持和监督管理的特定区域[19]。作为国家文化建设的专项举措,建设国家文化公园对于保护传承和弘扬利用我国重要文化资源、精神和价值观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基于现代服务是一种线上线下融合,集供给主体、内容、消费客体和推介渠道共融互通而构建的人货场一体化产业生态的认知,立足对美、德、日在文化型国家公园建设及运营方面的做法与实践的总结,就我国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和运营提出如下启示与建议。
(一)发挥好国家主体的主导作用和社会主体的独特价值
主体是指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和运营的实施者,通常可以划分为国家主体与社会主体两大类型。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今天,建设象征国家精神、传播中华优秀文化和强大革命文化的国家文化公园必须坚持国家站位、突出国家标准。同时,还需要激发社会主体的参与热情,显示他们的独特价值。具体而言,须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1)让当地民众作为文化代言人,鼓励引导他们将语言、服饰、餐饮、歌舞、祭祀、非遗等文化资源付诸于生活化或生产化利用,并能将其传给下一代;(2)让环保等社会组织(包括研究、教育机构等)积极参与到保护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行动中,发挥其在宣传、技术、学习、人员及立法等领域的支持作用,有效降低环境和文化退化态势;(3)让其他社会组织(包括市场渠道机构、社会渠道机构、旅游企业、媒体等)基于市场机制的作用在资金缺口、可持续引流等方面自觉发挥基础性作用。
(二)重视文化资源价值及功能等内容的分类研究与规划
内容不仅要关注国家文化公园所蕴含的文化精神、价值观能否被清晰地表达出来,而且要关注客体的理解与感受。因此,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必须高度重视文化资源价值及功能的分类研究与规划,具体而言,须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1)立足静态型文化资源(价值分级——国保、省保、市保、不详)、动态型文化资源(价值分级——国家、省、市、县)、重塑型文化资源对国家文化公园的文化资源,进行基于GIS 的空间特征分析及功能定位,对国家文化公园文化资源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工作分类施策,绝不能用一个模式包打天下。(2)对于科学保护主导型文化资源:重点梳理其保护理念及模式,其中,在保护理念强调历史价值核心地位的同时,兼顾艺术或审美价值。(3)对于开发利用主导型文化资源:重点聚焦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经验,包括三类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得失反思:①静态型文化资源:基于对静态型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平衡绩效的评估,提炼静态型文化资源保护开发经验;②动态型文化资源:选取开发利用绩效好、受众认可度高的文旅产品,审视其产品创意、生产、传播及消费的产业链模式,提炼适宜于舞台化的动态型文化资源艺术呈现经验;③重塑型文化资源:梳理重塑型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主要做法,提炼其迁移经验,例如,体验化场景设计、建筑形制模拟、特色演出创意等。
(三)聚焦对本地居民、国内游客、国际游客等客体的主导需求研究
客体是指国家文化公园服务的对象,包括本地居民、国内游客与国际游客等。与本地居民、国内游客不同,国际游客来自世界各地,拥有复杂多样的文化背景、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心理特征。因此,在关乎国家文化公园“空间生产”和“空间中的生产”的相关决策中,要重视并研究游客对现状公园的总体满意度及其结构状况,发现共性的问题及不足,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而甄别出游客的主导需求。在统筹国家文化公园拟打造的文化主题与消费主导需求的基础上,提炼出国家文化公园“应该供给什么”的体系化内容,为旅游核心产品(包括在地产品、在场产品和在线产品)及其要素的供给提供来自需求侧的信息支撑。
(四)统筹大众传媒的主渠道作用和新兴媒体及公共外交的独特功能,开展常态化宣传和推介活动
渠道是指国家文化公园宣传推介的途径,是内容与客体相互链接的桥梁。在国家文化公园宣传推介方面,既要发挥大众传媒的主渠道作用,又要发挥新兴媒体和公共外交的独特功能,开展常态化宣传和推介活动,不断增强国家文化公园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具体而言,须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1)充分利用杂志、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体现它们强大的内容生产力和较强的影响力、公信力优势;(2)积极运用网络电视、网络广播、数字电影、数字报纸、手机网络等新兴媒体平台,发挥其低成本、广覆盖的优势;(3)通过公共外交途径,利用外交活动及有组织的国际活动、援助/护航/慈善等公共产品供给、社会各行业和专业的国际合作等多种途径,润物细无声地传播国家文化公园衍生出的具象化文化产品,特别是以空间生产、文化扩散为主的在线产品(如影视文学作品等),提升国家文化公园所蕴含主流价值观对外传播的效能。
概言之,在我国处于近代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两者同步交织、相互激荡的时代背景下,国家应统筹擘画,分类施策,通过建设并运营好国家文化公园,促进国家公园快速发展,显著放大国家文化遗产功能,推动旅游结构调整与升级,树立民族精神并坚定文化自信,最终实现多重效益。
注:
1 新生概念:之前没有,首次出现的概念(陈霞,罗晨希,张立波,罗铁坚.一种分析学科演化的模型及方法[J].工程研究——跨学科视野中的工程,2018,10(2):168-179)。
2 1987 年.中国万里长城(The Great Wall)与英国哈德良(Hadrian’s Wall)同时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3 2016 年12 月30 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00 日元兑人民币5.9591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