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子痫前期终止妊娠的时机对母亲和胎儿的影响
2021-12-29陆海
陆海
[中图分类号]R714.24 [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编号]2096-5249(2021)19-0065-02
重度子痫前期在妊娠期较常见,对母体和胎儿健康造成严重影响,极易导致孕产妇、围产儿死亡。重度子痫前期采用终止妊娠是对重度子痫前期进行治疗的一种最终方法,是对胎儿在母体中的发育成长进行终止的行为,可使胎儿及胎盘﹑胎膜由母体中排出。在实施终止妊娠时,可通阴道分娩及剖宫产等不同方式完成,而且各种终止妊娠方式进行的时间并不相同。终止妊娠在选择时机时,通常需按照孕妇、胎儿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为了提高其安全性,选取最佳孕周时进行终止妊娠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选取128 例重度子痫前期终止妊娠产妇,探讨重度子痫前期终止妊娠的时机对母亲和胎儿的影响。如下所示。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6年1月~2018年10月128例重度子痫前期终止妊娠产妇,纳入标准:均确诊为重度子癇前期;产妇均了解本研究内容且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精神异常、无法正常交流沟通;自身免疫性疾病等;双胎、多胎妊娠。按照妊娠终止时间将其分成孕28~33 周、孕34~37周两组。孕28~33 周中有产妇46例,年龄25~35岁,平均年龄(29.12±1.35)岁;初产妇26 例,经产妇20 例。孕34~37周中有产妇82例,年龄25~35 岁,平均年龄(29.11±1.37)岁;初产妇49例,经产妇33例。两组一般资料进行比较无明显差异(P>0.05)。
1.2 方法 在产妇入院后,需按照其病情变化选取合理地妊娠终止时机。如产妇出现严重并发症,需及时予以对症处理,在其病情合理控制后,可实施终止妊娠。若34 周前实施妊娠终止的,可通过地塞米松对胎肺成熟进行有效促进,完成治疗后采用剖宫产方式予以妊娠终止,对新生儿生命体征变化进行严密监测,主要其是否出现肺部呼吸音、三凹征、呻吟等症状,并对其实施有效保暖,观察新生儿是否保持呼吸通畅,针对异常及时处理。如出现严重呼吸窘迫,通过三维持:维持良好通气、维持血糖、维持周身脏器血流灌注及三对症:控制惊厥、降低颅内压、消除脑干症状等治疗。若产妇未出现严重并发症,可于34 周前予以期待治疗,若妊娠超过34 周,可在短期选取合适时机进行妊娠终止。通过剖宫产或阴道分娩进行妊娠终止。若舒张压>110mmHg,收缩压<160mmHg,需实施降压治疗,通常采用盐酸拉贝洛尔、酚妥拉明、硝苯地平进行降压治疗;通常选取硫酸镁实施解痉治疗,使用剂量范围在20~25g/d。依据产妇具体情况采用镇静药物,例如安定等,对产妇生命体征进行有效监测,如有异常需及时予以对症治疗。
1.3观察指标 妊娠终止指征:未合理控制血压,平均动脉压>140mmHg,通过保守治疗产妇病情进一步增重,有持续性头痛症状,产妇肝功能异常,肌酐含量上升,HELLP 综合征、血小板出现进行性减少等情况。经胎心监护发现异常,存在肺水肿、心衰、子痫等症状。经B 超检查,胎儿无明显生长情况,脐动脉舒张期未显示血流波形。比较两组产妇情况,包括产褥感染、产后出血、HELLP综合征、产时子痫等;比较两组新生儿情况,包括新生儿存活、低体重儿、新生儿窒息、肺透明膜病、吸入性肺炎。
1.4 统计学方法 数据通过SPSS20.0予以统计出来,计数资料通过χ2进行检验,计量资料通过t 进行检验,P<0.05说明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不同终止妊娠时间下新生儿出生情况比较 孕28~33周终止妊娠时,新生儿低体重儿、新生儿窒息、肺透明膜病、吸入性肺炎发生率高于孕34~37周,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孕28~33周终止妊娠时,新生儿存活率与孕34~37周无明显差异(P>0.05)。见表1。
2.2不同终止妊娠时间下长并发症比较 孕28~33周与孕34~37周终止妊娠时,产妇并发症发生率无对比差异(P>0.05)。见表2。
3讨论
重度子痫在妊娠期较常见,此疾病病情往往较严重,而且发病时间较早,容易导致并发症发生,临床预后较差,而且疾病容易在再次妊娠时出现复发情况[7]。重度子痫前期发生的相关因素较多,例如基因多态性、表达异常、胎盘毒性物质大量释放、胎盘形态学异常等,此疾病极易使围产儿、产妇死亡,因此,如子痫前期病情较轻,在继续维持妊娠过程中,需加强监护,如重度子痫前期,应进行合理妊娠终止,如不对产妇孕龄进行考虑,可及时进妊娠终止,但有可能此时胎儿并不成熟,从而造成围生儿死亡。为了尽可能保证新生儿成活,减少产妇并发症,采用正确的分娩时机具有重要意义。
由本研究结果可知,孕34~37 周时终止妊娠,新生儿预后质量明显高于孕28~33周;不同终止妊娠时间不会导致产妇并发症增加。伴随近些年来,医学技术不断发展进步,在实施妊娠终止时,对产妇、胎儿指征予以综合考虑的情况越来越多,通常需对母胎双方予以有效兼顾,确保母体安全,且尽可能使胎儿得到充分地生长发育。在孕周不段增加的情况下,胎盘在合成、运输方面的能力明显降低,有效胎盘会出现表面积日渐减少的情况,细胞膜也日益硬化,而且绒毛间隙会出现血容量明显降低情况,导致妊娠晚期有可能导致母儿危险性上升。因此,在选取终止妊娠时机时,通常不会在孕周过晚的时候进行终止。但孕周过短,很有可能导致胎儿发育不足,所以,选取适宜时机较重要。在本研究中,选取孕34~37 周时进行妊娠终止,可使新生儿低体重儿、新生儿窒息、肺透明膜病等发生率明显降低,可有效提高新生儿健康。虽然终止妊娠时间不同,但通常不会导致产妇并发症出现较明显差异。但应注意,重度子痫前期产妇分娩时,产妇极易出现心理情绪紧张状态,血压往往出现明显波动,极有可能导致胎盘血流灌注明显降低,胎儿往往有宫内窘迫、死胎、新生儿窒息等情况发生。因此,需加强产妇生命体征变化的监测,通过剖宫产进行妊娠终止时,通过应用硬膜外、全麻等可使疼痛传导得到有效阻断,而且剖宫产术可在短时间内完成分娩,可有效控制产妇在宫缩时出现较为明显的血流动力学变化,可有效预防子痫发生,对提高母亲和胎儿安全性具有明显促进作用。
总之,重度子痫前期在终止妊娠时,选择34~37 周,可提高胎儿安全性,不会导致母亲并发症增加,安全性高,可临床应用。